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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2022年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 2023-01-25 08:50:33   阅读: 次 【   

2020年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在州卫健委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深入实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实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开展规范生育秩序整治行动,加强人口信息统计工作,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实际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程,全面加强作风建设,通过全县上下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结合我县实际,加强与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顺利完成了2020年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开展生育秩序整治行动

(1)强化宣传教育。我局完成2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参加培训的计生专干共计30人次。并采取集中宣传、进村入户、以会代训、发送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知识宣传,营造按政策生育舆论氛围,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宣传覆盖面积85%。

(2)建立“包村包户”“一对一”联系制度。我县实行乡村干部计划生育“包村包户”责任制,明确包村责任人。我县已包村户数1786户,包户率是100%,已联系达生育数量上限育龄群众1786人,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1596人,上半年落实长效避孕措施31人,已兑现奖励资金0.72万元,落实率为89.3%。

(3)加强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微信等媒体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印制宣传资料,实物宣传品,组织计生专干、村级服务员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幸福家庭创建和人口文化建设工作,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生奖扶政策、生殖保健、避孕药具知识进入文化大院。对重点乡(镇)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开展不得力的乡(镇)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失职渎职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截至目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立案并处理10列,按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已征收3万元。

(二)人口信息统计工作

(1)加强人口信息统计工作。按照《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加强基层人口信息统计培训,出生人口、育龄妇女等重点信息统计入库率均达到95%。全县16个乡镇,截止2020年6月30日全县总人口为50604人,流动人口总数552人,育龄妇女总人数10896人,已婚育龄妇女7472人;全县出生人口数281人,政策外多孩12人,政策外多孩率4.3%。

(2)做好生育登记服务。认真落实《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试行)》,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中省、州出台的制度和规范,无擅自增设前置条件。加强生育登记宣传,通过发动群众自主登记、服务引导登记、干部采集登记、信息共享登记等方式,促进服务对象应登尽登,确保生育登记率达到90%以上。建立生育登记机构和生育服务机构之间信息通报制度,围绕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儿童预防接种等,为生育登记群众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务。2020年上半年办理生育服务登记184对,生育证办理85对。生育登记率达90%以上。

(3)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监管。完善现居住地信息采集网络,确保个案信息入库率、服务信息通报率、重点信息提交率均达到95%以上,婚育证明查验率达100%。户籍地要掌握流动人口去向,及时更新数据库数据,信息反馈率达到100%以上,开展跨省流动人口个案信息核查工作,重点核查个案重复、个案项目完整、个案数据规范、个案匹配等。

(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1)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落实各项健康服务,着力做好流动人口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婚检孕检等服务。抓好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加强流动人口协会建设。

(2)加强健康教育和促进。围绕“把健康带回家”、“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深化“流动人口健康直通车”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

(3)实施留守儿童健康关爱。深化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健康示范学校建设。

(四)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宣传

(1)深化全面两孩政策宣传。通过主题宣传和日常宣传等形式,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生育证件办理、计划生育“三项制度”、严厉打击“两非”等进行全方位地宣传,集中开展宣传活动5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宣传品5000个。

(2)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研判。以乡镇自查和县级抽查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实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科学研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效果。严格落实《中共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年度目标责任书要求,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督查考核。

(五)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程

(1)继续实施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计生“三项制度”惠民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四权分离”制度,核定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对象556人,将于年底兑现扶助金53.38万元。核定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33人,上半年兑现扶助金14.57万元,将于年底兑现剩余14.57万元。核定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奖励对象目标人群68户,将于年底兑现奖励金20.4万元。

(2)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在春节和藏历新年之际,我局组织领导干部走访慰问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给他们送去新年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并送去慰问品及慰问金,走访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2次/40人,发放慰问金4000元。通过核查我县“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无一起错报和漏报,误差率为零。

(六)队伍建设

(1)计生网络队伍。全县有16个乡镇,均有卫生计生行政机构。按照常住人口规模比例配齐计生干部,每个乡镇保证了有一名人员从事人口计生工作,每个村1名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计划生育村级服务员报酬落实率达100%,加强计生队伍业务培训力度,强化计生队伍管理。

(2)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执政本领,廉洁从政,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构,妥善处理各种矛盾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利。

(七)强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县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定点机构有1家,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确保育龄夫妇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覆盖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计生行政管理人员少,专业技术人员弱,计生专干队伍不稳定,药具员服务水平低。全县卫生专业技术队伍总体而言也存在着“量少、质弱、结构矛盾性突出”的问题,从其他医疗机构抽调业务骨干到指导站也不现实。乡镇计生专干队伍流动频繁,我们虽对计生专干队伍采取了一定措施予以稳定,但仍不能解决根本问题,频繁的流动影响了计生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同时,各乡镇人员少,计生专干过多兼职其他工作,影响基层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一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农牧民群众相当贫困,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带环受孕在农牧区还很普遍,长效避孕措施副作用大还没得到很好解决。

(三)育龄妇女自我保护意识不够,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主观能动性差。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政策宣传。一是深化全面两孩政策宣传。倡导按政策生育、科学养育,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做好家庭生育规划,合理安排生育,营造按政策生育舆论氛围。二是加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和《实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新修改)宣传力度。三是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研判,为党政决策提供依据。

(二)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是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部门协作,抓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二是加强健康教育和促进。围绕“把健康带回家”、“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三是实施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加强留守儿童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和留守儿童监护人员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宣传。

(三)加强人口信息统计工作。一是做好全员人口数据统计,加强信息采集和数据分析。二是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监管。开展跨省流动人口个案信息核查工作。三是做好生育登记服务。促进服务对象应登尽登,确保生育登记率达到95%以上。建立生育登记机构和生育服务机构之间信息通报制度,为生育登记群众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务。

(四)开展生育秩序整治行动。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落实乡村干部“包村包户”和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育龄妇女制度,确保生育上限已婚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100%。

(五)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计划生育行政行为,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对政策外多孩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违法生育处理率不低于95%。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严格执行“三公开”、“两分离”工作要求。规范计划生育信访工作机构,及时办理信访事项,保障群众合法权利。

(六)加快提升新时代家庭发展能力。继续实施计划生育“三项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好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全面做到帮扶金兑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绿色通道、双岗联系人、上门走访慰问等“五个全覆盖”。

(七)强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鼓励和指导群众及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免费技术服务覆盖面达到10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任务完成率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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