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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廉政建设形势报告会上的讲话

发布: 2022-08-04 09:00:11   阅读: 次 【   

同志们:
  按照规定,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每年都必须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党课。最近,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党中央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推动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实施纲要》指出: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主,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要按照这一要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今天,按照县委的安排由我给大家讲,下面我就《纲要》的学习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一、学习《纲要》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既是全党全社会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人云:“德正,则品行正;德不正,则品行不端。”反腐倡廉工作既是历史问题,也是现实问题。纵观中国历史的上下五千年,历朝历代的颠覆更替无不是因腐败而导致。我们党从诞生的那天起就十分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在土地革命时期提出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更是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由于我们党历来重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培养了一大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把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作了重要论述,围绕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重大意义、重点任务、主题内容和方法途径,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并将其放在构建三者并重惩治腐败体系的首位加以强调。这些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指导思想和根本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强化思想教育,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证
  随着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和现代传媒的迅速发展,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党员干部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和各种利益诱惑的渠道明显增多、程度明显加深。实践证明,思想道德防线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甚至堕落为腐败分子,都是从这道防线失守开始的。丧失了“防变”的心理,就失去了“拒腐”的自觉性;道德不保,势必导致行为失范;思想改造的“免疫系统”出了问题,产生腐败“病变”只是迟早的事情。一些党员干部,甚至相当一级的领导干部,因放松思想改造,丧失廉洁自律,在人生道路上中途落马,身败名裂,家败人亡,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所以,我们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首位,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通过教育,使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形成扬善弃恶的基本价值取向,在心理上形成自我反省、自我评判和自我约束的自发机制,自觉做到慎思、慎言、慎行、慎独,防微杜渐,进而牢固树立起思想道德防线,这是当前一项非常迫切的任务。我们要从提高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突出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重要作用。用正确导向和先进典型引路,对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实行巨大的感召和影响;用危害后果和反面案例告诫,对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实行震憾和警示;用预防和制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实行预警和戒勉。
  (二)夯实教育基础,是构建三者并重惩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前提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这是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理论创新,是实现反腐败斗争从侧重遏制,向标本兼治、注重治本转变的一个重大战略举措。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一定要适应这个重大转变,跟上新举措、新机制的要求。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要遏制并逐步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就必须综合运用思想教育、制度规范和监督制约并重的手段。制度是一种使人“不能腐败”的“强律”约束,监督是一种使人“不敢腐败”的“他律”约束,而教育则是一种使人“不想腐败”的 “自律”约束。教育与另二者相比更具有主动性、前置性、基础性的作用,要构建整个体系,必须首先夯实教育这个基础。只有夯实教育这个基础,才抓住了反腐倡廉的源头和根本,才能不断提高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意识,增强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教育是基础,制度是关键,监督是保证,要注重发挥教育与另二者之间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作用。制度和监督机制的形成,不仅要靠教育提供基础作用,还要依靠教育调动党员干部敢于和善于参与的积极性,用加强教育的针对性来促进制度的规范性和监督的有效性。
  (三)培育廉洁风范,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反腐倡廉宣教工作中的重要体现
  以人为本是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理念。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把关心人、尊重人、培育人、发展人作为根本目的。这个教育不仅仅是为了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培育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培育党员干部的高尚道德情操和廉洁风范,为其发展成长奠定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这是党组织对每个党员干部的高度政治爱护和人文关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全面发展要求社会的每个成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要有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道德伦理、纪律约束和行为规范。反腐倡廉教育恰恰在这方面有着其它教育所不能替代的特殊作用,它的主要功能是实施德育培养、党纪政纪教育,为人们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风范提供强大的思想支持和政治保证。广大党员干部得到这种支持和保证,加上个人的主观努力,就能适应社会和形势的发展需要,不受或少受挫折,在人生发展奋斗中一往直前。为此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重视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为培育和促进党员干部健康成长努力营造优良环境。要使其随时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得到党组织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的指引和要求,使其不断加强廉洁自律的锻炼和修养;要为其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使其做到是非分明、立场坚定,不迷惘、不彷徨,始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要为其施展志向和才华保驾护航,使其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精神,不失足、不掉队,顺利实现人生的最大价值。
  二、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江川实际出发,积极构建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我们的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他们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要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
  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培训等各个方面,把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总结推介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掀起学赶先进的热潮。通过多层次的警示教育,使干部吸取教训,防微杜渐。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全社会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要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
  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抓紧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完善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各项制度;完善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完善有关廉洁从政的法律法规制度;完善政务公开等制度;完善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制度;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关于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要求,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相关规定和制度。同时,要注重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统一性。既要针对突出问题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制定新的规范,又要注重规范与规范之间前后贯通、相互承接、保持一致;既要注重制度创新,又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既要加强实体制度建设,又要加强程序制度建设;既要有执行和落实制度的要求,又要有惩处违反制度、破坏制度行为的措施,尽快形成较为完整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三)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形成有效防范腐败的机制
  要按照权力制约的特点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干部选拔任用、司法活动、行政审批、财政资金使用、资产经营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内监督。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四)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深化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解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的问题;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预防和治理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重点,创新审批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有效防止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活动中腐败行为的发生;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消费制度改革,遏制相关领域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减少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中的腐败。
  (五)要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二是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是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当前,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重大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物资采则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的案件。要通过坚决查为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同时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同时,要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注意把握政策和策略,把严重的腐败问题与一般违纪区别开来,把改革探索中出现的问题与腐败现象区别开来,把规范的职务消费与腐败问题区别开来,把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与腐败问题区别开来,不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也不让改革创新者担惊受怕,切实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要认真对待群众信访举报,既保护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又要为被不实举报的同志澄清事实,保护干部。对在举报中发现党员干部有轻微违纪现象的,可以通过告诫教育、信访回复等形式及时挽救干部。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近年来,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进步,得益于我们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营造了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良好环境。抓廉政就是抓环境,抓廉政就是抓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融入经济建设之中,在服务发展中找准位置,在保障发展中发挥职能,在参与发展中显现作用。因此,各级各部门要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从关系江川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实际,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与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学习教育活动把认真解决好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的目任务,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这些教育内容同样也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制的目标和任务,两者之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进性教育活动之间必须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开展。在工作安排上,要把两项工作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上来统筹考虑,统一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作为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融入到学习教育活动的每个阶段。要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入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以具体要求等,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制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党性分析、征求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要针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按照党章的要求切实进行整改。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范围,融入到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工作当中,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紧密结合起来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其中,制度建设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是要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局高度出发,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体现在工作的各个方面,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制度化,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要坚持用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问题。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与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各部门的业务工作有着密切关系,有的工作任务就是这个部门的重要业务工作和职责,比如,“四项改革”既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内容,又是部门业务工作的重要任务和职责;部门在深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矛盾、新问题,既需要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制内,用新思路、新方法进行规范,又需要通过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来最终加以解决。因此,我们要认识到一个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好了,对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是一个有力的促进;业务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又在推动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入发展。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在抓好经济工作和业务建设的同时,不断深入推进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必须更严格要求自己,一廉二公三自律,做到“公生明,廉生威。”要从一些典型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在私欲贪念滋生萌发时,先算一算政治账、经济账、人生账和家庭账,能够未雨绸缪、先筑屏障,警钟长鸣、克制自己,猛然警醒、悬崖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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