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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 2023-01-27 12:10:07   阅读: 次 【   

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从2019年11月20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起来,压紧、压实责任,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有效压降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事故。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有严重影响的事故发生。

(二)坚持条块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突出专业性和精准性,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工作指导,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本辖区内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认真制定有针对性整改举措并狠抓落实。

(三)坚持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行业领域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在园区企业(含化工原料使用、垛堆堆集、粉尘涉爆的木材加工)、危废固废(含废旧物资清理)、交通运输、道路交通(超载超限)、建筑施工、加油站、商业场所、城市地下管网、城镇燃气、消防及火灾防控、特种设备和集贸市场、文化宗教场所(网吧、娱乐场所、宗教场所等)、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校园和校车、油气输送管道、农业机械(烘干设备等)、电力、铁路运输、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塑料大棚等20个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整治重点内容

突出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的落地落实,聚焦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成效。

1、党政领导责任。重点整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镇三套班子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出台三套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消除监管盲区漏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例会重点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风险及隐患,重点解决落实专治办汇总出来的所有问题。

2、部门监管责任。重点整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各部门和单位制定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及任务清单,细化分析部门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开展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出专门工作方案并具体实施。

3、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整治:企业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别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时序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11月20日开始,2020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上旬)。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简称“镇专治办”),统筹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12月下旬报送镇专治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底)。各部门、各单位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并把整治情况报送镇专治办。同时,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以来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梳理汇总大排查大整治中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情况报送镇专治办,专治办汇总集中整治并提供问题隐患清单。二是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省、市、县“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明确牵头单位的主体职责,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镇工作方案及各自具体实施措施,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周二下午四点前报送镇专治办。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各部门、各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镇专治办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并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2021年,镇专治办仍将对各部门、各单位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别是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督促、再检查,适时开展“回头看”。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委书记、镇长为全镇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武涛同志任政委,朱登峰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直各部门、各单位具体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织,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针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跨度长、涉及行业领域广、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各责任单位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突发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发现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及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强化协调联动。镇专治办设在镇安委办,彭川同志任镇专治办主任,王庆伟同志任副主任,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各部门和单位每周二下午四点前向镇专治办报送整治进展情况;镇专治办每月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宣传。镇宣传办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本辖区范围内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开展“除隐患、保安全”宣传曝光,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五)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镇主要领导每月不低于一次参加专项整治,其他班子成员每周参加不低于一次专项整治,每项任务要分解到具体部门,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落,所有工作任务均要落实到具体人。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责任,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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