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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安全生产建议和意见

发布: 2020-04-27 19:37:12   阅读: 次 【   

为切实加强全市冶金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各冶金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现根据国家安全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和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级要进一步摸清本地区冶金企业的各种有害、危险因素设备的数量及分布,建立档案;
强化源头管理,抓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工作和职工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设,改善企业的作业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素质,规范作业行为,努力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措施
  (一)深入调查,切实摸清本地区情况。各区县安监局要深入开展本地区冶金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要摸清企业的底数,以调查表的方式开展调查工作,弄清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主要生产设备、危险有害因素等。要通过这次摸底,建立完善企业的档案,提高监管的力度。各区县安监局要在20**年3月10号前结束调查工作,并将调查汇总材料报市安监局综合科。
  (二)突出重点,增强安全生产过程的监管。各区县安监局要充分认识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通过调查摸底,找准本地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制定出整改方案,将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根据冶金行业的事故特点,重点加强对危险程度较高、事故易发的生产工艺环节和部位的监管工作,强化对生产过程中关健部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加强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三个《规程》。要在20**年的上半年,结合省安监局开展的《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和《轧钢安全规程》三个文件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做好包括企业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安监部门人员在内的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他们了解冶金生产工艺,掌握冶金企业安全检查方法和安全隐患及危险源辨识方法,具备与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业务知识,以满足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四)认真落实“三同时”,突出源头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全面清理本地冶金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三同时”工作。对在20**年9月30日前投产而没有履行“三同时”程序的新建、改建、扩建冶金建设项目,要督促企业及时采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补救措施,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做现状安全评价。凡是20**年9月30日后投产没有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新建、改建、扩建冶金建设项目,要补办“三同时”手续;
20**年6月30日后以,对未履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冶金建设项目要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议实施停产整顿,对不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原国家经贸委明令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冶金项目,坚决不予补办“三同时”手续,并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议实施关闭。
  (五)严肃事故查处,推动安全管理创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存在隐患不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同时,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有机的结合起来,淘汰落后冶金生产能力,鼓励和引导冶金企业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整合优势资源,推动安全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
  (六)抓好冶金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全市所有冶金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始终将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健全相应的职责。
  二是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各冶金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轧钢安全规程》,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条件和作业特点及时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岗位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重点是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标准)、安全检查制度、危险源、事故隐患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车间(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工程建设(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及厂区生产保卫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冶金企业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企业要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了解相关区域、作业的有害危险因素,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凡涉及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培训考核、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四是突出抓好重点危险场所和设施、设备的监控管理。要加强对重点危险区域、设施、设备、能源介质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对练焦炉和烧结工序要以预防煤气中毒、爆炸和机械伤害为重点;
对炼铁工序,要以高炉、热风炉、煤粉制作及输送设备为重点,防止爆炸和火灾事故,以出铁场为重点防止喷溅、铁水爆炸、煤气爆炸、中毒、起重吊车及泥泡等伤害事故;
对炼钢工序,要以转炉、电炉及其他冶金炉(包括铁合金炉)为重点,防止高温金属液体(液渣)喷溅、煤气爆炸、氧气爆炸、废钢中夹杂危险物品爆炸事故,以铁水、钢水、钢渣吊运为重点,防止冶金吊车故障、容器泄漏和耳轴断裂等事故;
对轧钢工序,要以加热、退火系统为重点防止机械伤害事故,以吊运、装卸为重点防止起重伤害事故;
对锅炉、煤气、氧气、氮气等能源介质压力容器管网,高温金属运输工具、变配电所(站)等重点要害危险部位、设施、设备,要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五是监控危险源,完善和定期演练事故应急预案。冶金企业要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要进一步制定完善企业的应急预案,每年度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员工进行事故应急的演练,切实掌握救援的程序。市直属冶金企业要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市直属以下冶金企业要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区县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六是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提高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企业内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工艺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并落实临时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检查和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备案。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检测、控制手段,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本质化安全水平,并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企业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努力形成适合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和企业安全文化。
  (七)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今年上半年,省安监局将对部分冶金企业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为此,市安监局将利用两周的时间对全市部分重点冶金企业进行检查,各区县安监局要对本管属区域内的全部冶金企业进行普查,特别要对三个规程的宣贯、职工培训、隐患整改以及相关制度的落实等进行一次祥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督促企业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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