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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局2012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发布: 2022-11-29 19:10:07   阅读: 次 【   

引入第三方监督  强化风险防控实效

 

  我县在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中,积极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通过第三方参与风险排查、风险定级、风险防控、述评整改等环节,使风险点找得准、控得好、化得了,岗位廉政风险明显降低,干部作风得到明显转变。
  一、引入第三方协查,找准风险点
  廉政风险排查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性工作。风险点找得准不准,直接关系到整个防控效果。为了提高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单位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我们在岗位自查、部门互查、领导小组审查的基础上,引入了第三方评查,参与风险点查找,保证了风险排查的客观性。
  1、拓宽协查渠道。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开通多种渠道让群众参与到风险点排查的工作中来。一是电话回访查。要求服务对象查单位部门及工作人员岗位存在哪些廉政风险点,将其分类收集登记。全县35个部门单位和39个乡镇通过电话回访5600多名服务对象,收集整理群众意见670多条。二是网络设置查。通过公布各岗位情况,设置风险点选择项,利用QQ、短信等网络平台,收集整理公众意见。全县35个县直单位利用网络平台,采集网络信息3800多条,采纳群众意见157条。三是聘请专员查。从服务对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企业代表、优化环境监测员、行风评议员中聘请廉政监督员,召开专门的监督员评查会,独立评查单位及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全县共聘请40名廉政监督员,每4人一组负责7到8个单位的廉政风险监督评查,县纪委组织召开6次评查会,对各评查组的评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调整确认有争议的风险点216个。
  2、建立保障机制。制定了“一方案制度”。即《xx县廉查廉述测评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和《廉政风险排查管理办法》、《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办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等方案制度,规范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为第三方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特别是通过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员聘任制度》,明确监督员的选任程序以及监督员的权利、义务和工作方法,进一步保障了监督员的话语权和监督权,为廉政监督员撑腰壮胆,使廉政监督员能理直气壮地参与廉政风险防控。
  3、增强排查实效。通过对各岗位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潜在风险及其危害程度进行分析排查,全县共排查出各类风险点2484个,并通过网上公示、集体审议、专家点评,最后确定为1987个。公众在风险排查中发挥了很好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有一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增加了第三方监督,让部门始终觉得有一只眼睛在盯着我们,所以不敢有丝毫马虎和懈怠。”
  二、引入第三方评估,盯牢风险点
  廉政风险等级评估是否客观、准确,直接影响到防控措施制定的合理性和风险岗位人员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认可度。我们打破由单位内部评估定级的体制内运行常规,引入第三方测评,采取四方评定,民主评议、述廉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风险等级进行综合评估,动态管理。
  1、多方评议定级。为给单位和岗位廉政风险科学定级,我们采取了岗位自评、部门互评,监督员测评,领导小组审评的“四评”方式确定风险等级。按照自评20%、互评20%、监督员评议30%、领导审评30%的比例综合计分,80分以上的为A级风险点,60分至80分的为B级风险点,60分以下的为C级风险点。在监督员评议的环节,我们通过随机抽签方式将40名廉政监督员分为4组分别对各单位的自评和部门互评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且规定最高分与最低分不得超过10分,否则实行二次评议打分。通过对35家单位和39个乡镇风险点进行评定,共评出A级廉政风险点217个,B级廉政风险点302个,C级廉政风险点795个。
  2、民主评议微调。风险等级确定后,为确保风险等级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最大限度地征求民意,我们对风险等级进行了微调。通过电话回访、座谈测评、网上发布等方式组织群众参与风险等级认定打分,凡是群众测评分低于60分或高于80分的均由廉政监督员会同领导小组进行会商,调整风险等级。全县自风险等级确定后,通过电话回访1200人次,发放座谈测评表1500份,网上收集反馈信息3200条,共会商纠正风险点135个,对112个评级等级过低的岗位进行了风险等级升级。
  3、述廉测评检验。风险防控效果好不好,需要过程检验。通过引入述廉测评机制,对廉政风险进行动态监控,综合检验。年底由县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述廉测评。单位班子成员向县纪委书面述廉,单位股室负责人向单位委(组)进行公开述廉。公开述廉由各单位组织,先成立由廉政监督员组成的述廉调查小组,对述廉对象进行走访调查,再召开述廉会,廉政监督员在述廉会上对述廉对象进行现场评议,单位干部职工和部分服务对象或行政相对人代表参与述廉会,对述廉对象进行测评。对述廉测评排位前两位的股室,实行岗位廉政风险降级;对述廉测评排在最后两位的股室,实行岗位廉政风险升级,并督促完善相应的防控措施;对公开述廉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直接定级为A级风险,进行重点防控。
  三、引入第三方监督,防控风险点
  制定的防控措施是否管用有效,直接关系到廉政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效果。我们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参与到制度防控、科技防控、公开防控的全过程,加强对各单位防控措施制定的监督,对有偏差的防控措施进行修改和调整,对制定不完善的防控措施进行补充完善。
  1、强化制度防控。广泛征求群众特别是注重吸收社会专业人员参加到廉政风险防控中来,帮助制订防控措施与办法,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处置制度》等制度,实行用制度管理风险、用制度防范风险,用制度阻断风险的目的。特别是针对一些部门单位普遍存在的风险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予以防范和减少。
  2、强化科技防控。为充分发挥电子监督的作用,以网络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为切入点,推动行政服务从集中办理的有形平台向网络办理的无形平台发展,实现点对点的终端服务和监控,最大限度压缩廉政风险空间。我县有28家单位已接入外网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办事群众可以进行在线申请、咨询、查看和投诉,职能部门可以进行预受理、受理、初审、审定、决定、办结的全过程在线办理,县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电子监控实现全程督察,真正做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预防权力运行失范带来的廉政风险。如国税局依托税收执法管理电子系统建立的廉政风险防控监察系统,可监控到稽查部门等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发现有超过或低于处罚标准实施处罚的情况,系统就会自动报警,局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警后,便对稽查部门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
  3、强化公开防控。公开是最好的防控手段。通过电视、网站、办事指南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廉政风险防控目录”,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单位内部网络、内部公开栏等途径,公开干部任免权、审批权、决策权、财权等容易滋生腐败,廉政风险等级高的重要事项,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做到公共权力行使到哪里,公开透明就延伸到哪里。如我县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县财政负责公开财政预算、财政决算、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等内容,其中专项资金遵循“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每个专项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使用范围、资金管理要求、拨付标准、资金来源、发放标准、发放形式、发放时间等予以详细公开,让群众真正知道政府用了多少钱、用在了哪些方面,产生了什么效益。
4、强化实时整改。对民主评议和公开述廉中发现的防控措施漏洞,加强重点监管,及时整改,使其得到有效遏制。如针对违反廉政规定苗头性的问题,我们就下发了《重大廉政风险防控督导责任单》,明确责任人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中督导的重要风险岗位、事项和责任,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示谈话。对构成违纪违法的,追究风险点防控岗位人员、督导岗位人员以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廉政监督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定期组织廉政监督员会议,收集整改落实的监督情况,分析研究廉政风险防控可能出现的新风险,适时调整补充重大风险点,动态校正防控措施,完善防控手段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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