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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 2022-11-17 14:40:08   阅读: 次 【   

某县推荐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共产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2012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我们党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委〔2011〕376号)、省委《关于做好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皖〔2011〕308号)、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我市推荐安徽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工作的通知》(组通〔2011〕89号)规定和省市委关于推荐安徽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县做好安徽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额
中央分配给我省党的十八大代表名额为55名(不含中央提名代表候选人)。按照省委要求,各推荐单位需在全省范围内全额推荐提名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推荐人
选55名。
二、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条件
推荐的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能够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受到群众拥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创先争优,敬业勤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能够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三、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构成规定
推荐的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有经济、科技、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代表。代表候选人中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又要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注意推荐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代表人选;女党员代表所占比例应有所提高,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产生的代表候选人中,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所占比例不超过68%,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所占比例不少于32%,其中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的比例相应有所提高。女党员代表和少数民族党员代表所占的比例,应分别高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所占的比例。要有适当数量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员代表。55岁(年龄计算到2012年6月30日)以下的党员代表不少于50%。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尽可能减少交叉。
党员领导干部,主要是指县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党政机关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央和省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央管理的企业(包括拥有集团公司主要资产的股份公司)及其二级公司领导人员和省管企业领导人员;高等院校领导人员。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主要包括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和教科文卫体等工作的党员;县级以下党政机关的干部,包括乡镇、街道社区干部;市级以上党政机关的处级及以下干部;中央和省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
四、代表候选人的推荐产生办法和程序
1.我县推荐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推荐和汇总工作,以各基层党委、县直工委、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十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十字铺茶场党委为推荐和汇总单位,共计26个单位。
2.在2012年1月6日前,各基层党(工)委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从基层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党支部按照省委要求,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全额推荐提名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55名,上报基层党(工)委。
3.在2012年1月8日前,各基层党(工)委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提出本级组织推荐提名人选,再拿下去征求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然后上报县委。
4.在2012年1月13日前,县委根据各基层党(工)委推荐情况和有关要求对人选进行遴选,在征求各基层党(工)委意见之后,召开县委全委会议,根据中央规定的代表条件、代表构成要求以及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选55名。
5.在2012年1月15日前,由县委填写《推荐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并报市委组织部。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选派党性强、公道正派、有经验的同志负责这项工作。
要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引导他们深刻认识代表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掌握代表推荐工作的方法规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义务,积极而又负责任地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
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推荐提名工作,确保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参加。除了保证工作地点固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能参与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以外,特别要注意针对流动
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等群体的不同情况,采取电话、邮件联系和上门通报情况等方式,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组织他们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对流动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要做好衔接,由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负责组织他们参加推荐提名。要充分体现党员意志,拓宽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确保每个党员在代表人选推荐提名中,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我县推荐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工作。
对推荐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委组织部。

XX区推荐提名党的十八大代表人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委[2011]376号)精神,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做好北京市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京发[2011]24号)要求,现提出石景山区推荐提名党的十八大代表人选工作方案。

一、总体安排

中央分配给北京市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名额为60名(不含中央提名),其中工人代表7名(含农民工1名)。按照中央关于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应多于15%的要求,北京市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至少为70名。市委对十八大代表的产生采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选举、两次公示的办法。市委规定,石景山区作为一个推荐单位,可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人选2名,其中党员领导干部1名,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1名(人选身份界定口径见附件1),一线党员代表人选要侧重各领域的先进模范人物。

根据中央要求、市委部署,我区十八大代表候选人人选采用基层单位广泛提名、推荐单位差额遴选、“两上两下”、民主集中的方式产生,首先由各工委、区委直属党委(总支)为单位进行全额提名,提出提名人选,而后由区委进行差额遴选,提出推荐建议人选,再由区委全委会进行研究审议,最后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市委。

二、代表人选的条件

党的十八大代表推荐人选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充分体现政治先进性和代表广泛性,基本条件如下:

1.能够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3.能够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受到群众拥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

4.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创先争优,敬业勤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5.能够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三、程序步骤

1.制定工作方案(2011年12月下旬)。根据市委部署,形成工作方案,在与市委深入沟通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经区委研究审定后正式上报市委。

2.宣传并部署工作(2012年1月6日前)。区委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组织层层动员部署。各工委、区委直属党委(总支)学习传达和部署工作,同时将市委印发的宣传提纲下发到每个党支部。基层党组织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会、党小组长会、电话告知、入户走访等形式完成在全体党员中的精神传达和推荐提名工作的部署。

3.进行推荐提名工作(2012年1月10日前)。各工委、区委直属党委(总支)组织全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全额民主推荐提名,做好人选登记工作。按照市委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率、受教育率均要达到100%。

4.征求意见并报送材料(2012年1月16日前)。各工委、区委直属党委(总支)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荐提名的基础上,召开工委(党委、总支)会进行人员遴选,研究提出提名建议人选,征求下辖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后,向区委组织部报送十八大代表提名人选登记表(见附件2)和提名统计表(见附件3)。表格以工委、区委直属党委(总支)为单位进行报送,每个单位原则上报送2人,最多不超过3人。

5.区委遴选并征求意见(2012年1月30日前)。在对各单位提名人选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区委进行初步遴选,经与市委组织部及时沟通后,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征求各级党组织意见,经全委会研究审议后,确定推荐人选。

6.填表并上报材料(2012年2月1日前)。向市委组织部上报我区推荐人选的情况报告及推荐人选名册、推荐人选登记表、情况统计表等材料。

四、工作要求

选举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是全体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十八大代表的推荐提名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荐提名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区委组织部负责具体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各级组织部门负责具体工作,要选派政治可靠、业务熟悉、作风过硬的同志负责这项工作,对推荐提名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要做深、做细、做扎实,确保推荐提名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程序,确保质量。要严格工作程序,保证推荐提名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要求开展工作,做好各个阶段之间的衔接,高质量地完成推荐提名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把好人选的质量关,确保推荐出来的人选具有政治先进性,经得起历史和事实的检验。要广泛民主、普遍参与、严格程序、严守纪律,确保覆盖全部党组织和包括流动党员在内的全部党员,确保推荐提名过程风清气正,和谐顺畅。

3.抓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广泛宣传、集中教育,把十八大代表推荐提名的过程作为广大党员接受民主集中制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过程。宣传报道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的宣传口径进行,在开展宣传的同时,要注意监控,并及时、妥善应对网络舆情,不能随意报道或转载网上的猜测性报道。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中共石景山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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