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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 2022-09-12 19:50:10   阅读: 次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现就吴堡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继续通过对全县所有农户住房安全进行“回头看”,实现贫困户和有住房安全问题农户住房安全鉴定全覆盖,精准落实危房改造政策,加大危房改造后旧房拆除力度,全面保障农户住房安全。

二、工作计划

(一)住房安全“回头看”和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2021年3月初-2021年5月上旬)。

对于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要充分发挥“四支队伍”的作用,对已脱贫、未脱贫和一般农户的住房安全进行“回头看”,镇村核查发现疑似危房的,由县住建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认,并建立台账;
对于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工作,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9〕1271号)要求,住建局逐户核查历年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实施危房改造后旧房拆除工作,并建立核查台账。

(二)项目实施(2021年5月上旬-2021年10月下旬)。

对技术专家鉴定为c级和d级的危旧房屋由各镇(办事处)组织进行危房改造,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工作,要因地制宜,在核查中发现未拆除旧房的,要立查立改,原则上必须拆除,对不能拆除旧房的做出说明并进行封堵,严禁使用。对2021年新增的d级危房改造户,要求改造一户,拆除一户,全面保障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住房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精准管理。严格执行先确定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及时建立台账,做到开工一户、建档一户、完善一户,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程序完整规范。

(二)强化资金筹措。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配套资金到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严格执行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和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严格建设标准。要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d级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在40-6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不低于13平米、不高于18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积。c级危房可因地制宜开展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的重点应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

(四)强化质量管理。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
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建立质量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巡查,在加固技术、地基基础、抗震措施、主体结构等关键节点上及时开展技术检査,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农户自建的,要将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县住建局、各镇和有关街道办事处要指导建设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明确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五)严格安全评定。由县住建局牵头,县扶贫办、各镇(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参与,组织建设方开展房屋安全性评定,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但必须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

(六)加强拆除旧房信息监管。各镇、宋家川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坚持核查一户、整改一户、标注一户,同时要加强对危房d级实施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数据监管,并将拆除旧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县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作风治理。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要持续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治理,重点围绕贪污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群众强烈反感、对象认定不准、资金管理不规范以及危房改造质量不达标等5方面问题,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检查。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要通过展板、横幅、明白卡、服务电话等多种途径,做好危房改造政策宣传,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抓好各级反馈问题整改。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薄弱环节,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统筹抓好问题整改,及时更新“三清单一台账”,逐项对账消号,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各项长效机制。同时集中解决好贫困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各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提升。

(四)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制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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