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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知_

发布: 2020-04-27 19:42:30   阅读: 次 【   

关于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各镇党委,***经济开发区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中央、省、市和《中共***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9]7号)的部署安排,全县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将从2009年9月至2010年2月在乡镇、村,街道、社区,“两新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开展。目前,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关于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参加单位人员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京学办发[2009]20号)要求,已对参加第三批活动单位、人员进行了摸底统计,建立了台帐。为确保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启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清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要结合“城乡互联、结对共建”、“访民情、听民声、解民难大走访”等活动,进一步了解掌握参加活动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通过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城乡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初步摸清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调结构、上水平、促改革方面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科学谋划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打牢基础。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整建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本着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对班子不健全的党组织,要尽快调整充实;
班子软弱涣散甚至陷于瘫痪的,要及时整顿,特别是要注意选好配强“一把手”。要切实抓好“两新”组织党的建设,符合条件的要抓紧建立党组织。要建立流动党员台帐,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确保所有的党员都参与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要结合全县开展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专项治理行动,认真解决村级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抓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为活动开展奠定扎实的组织基础。

三、认真研究制定活动初步方案。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总结、借鉴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经验和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经验,针对本地本单位发展实际以及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既体现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又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初步方案。活动方案要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活动载体、初步查找的问题、方法步骤、组织领导。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切实找准本地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在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科学发展主题具体化,达到激发党员积极性、吸引群众参与的效果。

四、抓紧培训工作骨干。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始前,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抓好对抽调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工作和指导督查工作的党员干部以及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中小学、医院党组织负责人,“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使他们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握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有关要求。

五、扎实做好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扎实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特别要注意运用基层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重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的作用,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六、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县直有关单位要研究谋划本系统本行业基层单位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对基层单位加强调研指导,其中,县经济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委统战部、县工商局、县工商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别加强对企业、基层学校、医院、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重点围绕摸清情况、解决问题来开展工作;
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各地各单位要及时组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并着手抽调一批政治强、作风好、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同志,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各地各单位做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准备工作的情况,请于8月18日前报送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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