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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新农村服务调研情况报告】 关于领导调研情况的报告

发布: 2020-04-27 19:35:19   阅读: 次 【   

根据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五月份开展“集中调研督导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市物价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迅速落实,明确地把价格部门如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做为我们调研的主题。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此次调研作为一把手工程,局长任爱众亲自部署、督导,明确由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及相关处室具体落实。调研组先后分赴永年、曲周二个县4个乡镇、8家农户进行了调查,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初步完成了调研任务。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价格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一)完善农村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

在国民经济体系中,不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业都是一个弱势产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建立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根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原则,适当扩大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的范围,建立重要农产品的战略储备制度,在“绿箱政策”范围内给予补贴,将会促进农民农业收入的稳步增长。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调控,避免因其价格波动对农民增收造成影响。

(二)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减轻农民负担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农民在农业生产、日常生活消费、农产品出售等方面都与价格工作密切相关。进一步加强农资、农业用水、农村用电价格管理,做好农民就医、子女上学、建房、计划生育、婚姻登记等方面的收费管理,规范农村市场经营者价格行为和秩序,通过对农民进城务工、培训、职业介绍实行优惠的价费政策等措施,促进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三)发挥价格配置资源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源向农村流动,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配置社会资源的主要手段,积极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流向农村,就能够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普及和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

二、当前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过广泛调查了解,我们发现当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民增收减负的价格和收费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面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农产品价格波动频繁,农资价格涨幅过高,使农业生产收益降低。

2003以前,我市化肥价格长期在低价位运行,化肥生产企业处于亏损状态。2003年底以来,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出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农业生产资料购买量大增。同时,由于煤、电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致使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出现了大幅度的上涨,引起了广大农民的强烈反映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为控制化肥价格的过度上涨,我市物价部门加强价格监管,先后实施了差率控制和最高限价等干预措施,收到了一定成效。与2003年前相比,近两年来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据调查,尿素价格由2003年每吨1350左右,上涨到2005年每吨1930左右,最高涨幅达到48%。我市最高限价为每吨1950元。因化肥价格上涨,2005年全市种植小麦每亩增支17元,增长21%,玉米每亩增支9元,增长11%。而农产品价格变化不大,这使农业税减免和粮食直补等带给农民的实惠大打折扣。2005年小麦、玉米每亩净利润分别为146元、158元,比2004年的198元、192元分别下降27%、18%,农民种植业收入明显减少,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影响。

(二)相对农民收入来说,教育支出在农民支出中比例仍然过大。

2004年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了实行“一费制”收费改革,对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调查中发现,目前农村仍有不少学校打着“家长自愿”晃子擅自收取补课费、校服费、资料费、试卷费、教课外辅导材料费。有的学校征订教辅材料时,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另外由于经济发展不均衡,农民对彩版教材、作业本费、烤火费、信息技术教育费等问题反映较多。目前农村小学一年级课改前教材价格是56元/学年?生,但是课改后实际价格为131.2元/学年?生,是课改前的2.5倍。有的学校每学期收取25元―30元的微机上机费,但是学生从没有上过计算机课。高中教育择校费,重点高中年均4000元,普通高中年均2000元,农民也反映强烈。而一个大学生的年均费用在10000元左右,如果仅靠种植收入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高等教育收费标准过高,一般农民家庭承受不了。虽然国家推行了高等教育贷款制度,实际只有一小部分学生得到教育贷款。

(三)医疗费负担过重,农民往往因病返贫。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医疗药品价格的监管,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连续降低药品价格,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但是药价虚高、医疗费贵、农村医疗市场价格混乱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据调查,目前多数农村没有合作医疗,基本上是个体行医,收费不规范。有的地区一瓶眼药水县城卖0.2元,乡镇药房卖0.5元,而边远乡村卖到1元。有的医院收费混乱,一户村民反映,他因阑尾炎住院治疗,就花掉3000多元,用去全家一年近一半的收入。如遇有重大疾病就需要上万元,甚至几万元,更难以承受。农民重大疾病没钱治疗,只能“小病挺,大病挨,不行才往医院抬”。农民看不起病的主要原因农民收入低、药价贵、收费高。因病返贫已成为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

(四)农村用电价格仍然存在一些不尽合理的因素。

据调查,目前全市大部农网改造工作已经完成,农业用电价格基本理顺,电力部门直接管理,严格执行电价政策。但仍有部分县农网改造工作没有到位,电力部门难以抄表到户,只抄表到变压器总表,执行国家目录电价。为此一些村配备了“二电工”,村委会一些费用也加进电费,增加了农民负担。目前电力部门规定,变压器更换与增容不收增容费,由各村投资,电力部门只负责生活用电变压器维护,其他变压器维护则由农民负担。因此一些村在收取农业生产电费时,或按地亩收费,或按灌溉时间收费,将机井购置、维修等费用摊入电费,如有的村每千瓦时0.7元左右,有的村每小时收费:浅井2.4元/小时,深井3.6元/小时。另外目前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仅限于生活用电,农村工副业电价水平较高,有的达到每千瓦时0.756元,有些更高,大大高于目录电价水平,制约了农村工副业经济发展,影响了农民增收。

(五)县级物价部门价格管理力量薄弱,农村市场价格秩序有待进一步完善。

县级物价机构处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前沿,与农民打交道最直接,也最了解农村实际情况。但多年来县级物价机构在农村价格监管中基本处于“有力用不上,说话没份量”状况,按照现行的价格管理权限分工,县级物价部门除了查处一些价格举报外,没有价格管理的职能。而且我市多数县级物价机构力量薄弱,缺乏经费,困难较多,再加上农村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农民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商品明码标价率低,假冒伪劣商品比比皆是,价格欺诈行为大量存在。与此同时,去年以来有些县级物价机构已经被撒并,价格监管职能进一步弱化,影响了县级物价队伍的稳定,对农村市场价格监管造成不利影响。

三、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价格对策

(一)物价部门要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

我们认为:物价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担负着重要职责,有着十分艰巨的任务。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必须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运用价格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规范农村价格秩序,维护农民利益,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使农村整体面貌出现较大改观,逐步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其次坚持统筹兼顾,循序渐进的原则。既要积极解决农村生产发展方面价格和收费问题,促进农村生产健康快速发展和农民增收,又要关注农民生活方面价格矛盾,维护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既要着力解决好当前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价格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建立保持农村市场价格稳定的长效机制。做到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逐步推进,并作为“十一五”期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物价工作的重中之重,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抓好落实。第三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变“管理型”为“服务型”。在价格职能上,将管理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以推行涉农价费公示为契机,加大涉农价费的整顿力度,不断净化收费环境,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变“管价格”为“管行为”。把过去以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为主,逐步转变到营造和维护一个公平、公正、合理、有秩序的农村市场竞争环境上来;
以着力推行乡镇明码标价为契机,大力整治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不断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努力提高农村价格工作的监管水平。变“被动式”为“主动式”。充分利用各级价格监督网络,把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送到千家万户,提高价格政策的透明度,让每个农民都明白价格政策。认真对待每一个上访,每一个价格举报案件,虚心听取,耐心答复,着力化解价格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作出贡献。

(二)加强县级物价队伍建设,提高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

当前县级物价机构的状况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极不适应,要充分发挥县级物价机构建设新农村中作用,强化县级价格管理职能,充分调动县级物价机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积极性,加强对县级物价部门指导,积极为县级物价部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实际问题。稳定县级物价机构和物价队伍,不断提高县级物价干部综合素质,认真组织好县级物价干部的培训,开阔视野,增长见识,真正增强县级物价部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能力。

(三)加强农资价格监管,建立农资补偿储备制度。

当前化肥等农资价格居高不下,一方面,是国际市场化肥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国内用肥需求增加,生产成本上升造成的,另一方在管理体制也存在问题。1988年农资流通体制改革,对化肥出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销售价格全部放开。形成化肥流通渠道乱、秩序乱、质量没保障、价格不稳定,虽然从2004年开始对流通环节实行差率控制。当农村化肥使用旺季,化肥价格出现波动时,缺乏应有调控能力和物价手段。建议:逐步放开化肥价格,完全由市场自由调节。研究建立农民直接补贴的制度,参照国家对农民种粮补贴、良种补贴的做法,将原来给予化肥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直接补给农民。要建立化肥储备制度,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对化肥经营企业实行倾斜政策,促使经销者淡储旺销,保证供应,稳定农资价格。

(四)完善教育收费,重点解决上学贵问题。

解决农村教育乱收费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如加强政府对农村教育设施投入,改善农村教师待遇等,但从物价部门来讲,仍有许多工作要做:进一步完善“一费制”的办法,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行为,研究提出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杂费的有关政策措施,减少农村就学家庭负担。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监管,研究制定适合农村使用的教材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政策,制定对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上学的减免措施。清理整顿农村改制学校收费,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的行为。严格规范农村公办高中“三限政策”,禁止在限定的金额外乱收费。支持和帮助学校及教育部门对贫困生、特困生实行扶贫济困助学,探讨实施特困阶层的“免费入学工程”。

(五)治理医疗乱收费,重点解决看病难问题。

我们认为,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着眼全局,不能仅仅局限于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是对全社会而言,是一个不可分隔的整体。建议有关部门应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是解决农村医疗问题的根本。物价部门要研究制定对农村合作医疗收费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降低少数不合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制定一些适合县级医疗机构的价格政策,如对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推行“单病种”收费,制定“单病种”收费标准,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水平。规范农村大型医疗检查设备价格,对大型医疗检查设备实行单机挂牌收费。加强对乡、村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监管,做到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对列入省级定价目录的非处方药品,分期分批公布其最高零售价格。完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加强药品成本和市场价格调查,做好新增药品价格审核工作,健全药品价格评审制度,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认真抓好已降低药品价格的落实。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依法实施干预,进一步压缩中间环节差价空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农民“看得见,听得到”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医疗药品价格政策,定期公布医疗药品收费标准和价格动态,让农民明明白白,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加强对农村医疗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维护农民利益。

(六)清理涉农收费项目,重点解决负担重问题。

继续逐项清理和修订现行涉农收费和价格政策,坚决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如法院诉讼费核定、个体户工商管理费的定额收费标准,解决农副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渠道不畅、费用过高的问题,从源头上减轻农民负担。继续清理涉及农民进城务工收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民进城务工、职业介绍、就业培训中各种收费进行清理。紧紧围绕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开展检查整顿。规范收费行为,减轻农民负担。

(七)加强价格信息服务,积极推动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

完善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机制,增强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密切关注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价格的监测。加强对特色农产品价格进行采集、搜集。把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农产品价格信息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价格信息资源共享,通过设立热线免费电话,构建短信平台,建立《农产品价格服务信息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向广大农民发布各种价格和收费政策,科学引导农民调整种植产业结构,维护自身利益。建立与毗邻地区农产品价格监测信息交流网,实现网上动态查询,协调区域间价格关系。同时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农民负担调查联系点”,制作 “农民负担监督卡”,及时掌握了解农民负担情况,参与农村价格监督,宣传涉农价格政策和物价法规。进一步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巩固公示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努力提高农村市场明码标价普及率,制止各种价格欺诈行为,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继续加大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建立快速化处理机制,严厉查处涉农价格违法案件,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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