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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2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推进方案

发布: 2023-01-23 18:10:07   阅读: 次 【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依据《***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及《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要求,为确保做好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目标任务

遵循“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的原则,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坚持生态优先原则,突出南方生态屏障建设,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生态环境一流、林竹花色并茂、文明开放包容”幸福崇义的目标,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确保2020年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和森林城市管理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并通过国家森林城市检查验收。

二、推进工作安排

(一)城区绿化覆盖率。测量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计算绿化覆盖率。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建成区各类绿地面积。新建城区景观提升工程、良知楼西侧绿化工程、人民广场生态停车场绿化工程。重点打造提升高速互通、迎宾大道、振兴大道、文竹路、新世界生态停车场、阳明社区公园、知行公园、阳明路、人民路绿化;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二)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重点建设文昌公园、阳明社区公园、知行公园、珠岭公园,确保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三)城区街道绿化。对迎宾大道、振兴大道、阳岭大道等主干路道路进行高标准绿化,进一步完善崇义县城市街道绿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四)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绿化。新建阳岭新城停车场、江西银行停车场,在建设时确保绿化遮荫面积大于等于停车场面积的30%。〔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城管局〕

(五)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崇义城区水源地主要是长河坝水库,重点对长河坝水源周边进行水源整治,设立隔离网、界标等标识牌;在一级保护区建设视频监控;水源保护区上游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河滨带生态修复。〔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务集团、水保局〕

(六)休闲游憩绿地建设。依据《崇义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打造文昌公园、知行公园等城区公园绿化精品示范点,完善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提升旗岭郊野公园建设,开展中心城区可视范围山体彩色森林景观营造,有效提升城区森林景观效果。〔责任单位:县城管局、旅投公司〕

(七)村庄绿化。建设乡(镇)公园16个,乡(镇)驻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森林村庄“四旁绿化”建设1500亩;重点完成4个森林乡(镇)和16个森林村庄建设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林业局、各乡(镇)〕

(八)水岸绿化。完善县域内主要水系绿化,营造具有区域景观特色护岸林带,对现状断带处进行补植绿化,加强水系护岸林带的保护。做好县城(职业中专段)防洪工程、县城(牛角河段)防洪工程的生态护坡及补植绿化。〔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九)道路绿化。重点对高速公路两侧低质低效林进行改造,并对国省干线及县乡道路莲塘-茶滩、过埠-上堡、李田坑-龙勾进行绿化提升。〔责任单位:县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

(十)生态旅游。重点升级改造江西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齐云山、上堡梯田、阳明湖、君子谷、聂都溶洞、茶滩温泉7大景区的基础设施;开展森林人家、生态休闲村镇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县旅发委、林业局〕

(十一)义务植树。2018年3月12日,县四套班子领导,县直、驻县各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新春义务植树活动,植树地点南山口休闲公园。同时,各乡(镇)在本辖区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并将活动方案报县绿化办,提前做好活动场地和苗木的准备工作,及时向县绿化办上报活动开展情况。要加强栽植后管理工作,做到种植一片、绿化一片、成林一片,使新春义务植树点成为国土绿化的精品和亮点。〔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团县委、城管局、各乡(镇)〕

(十二)科普活动。举办3.12大型义务植树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签名宣传活动;举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征文比赛;举办“生态崇义”演讲比赛;开展国际湿地日、国际森林日、爱鸟周等宣传科普活动;组织创森杯摄影比赛。〔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教育局、团县委、各乡(镇)〕

(十三)古树名木。制定崇义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制定崇义县古树名木保护一览表。加强对古树名木的养护与病虫害防治工作,对古树名木进行复查、重新规范挂牌、拍摄,并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案。〔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城管局、各乡(镇)〕

三、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2018年是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关键之年,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全力抓好落实。要将年度计划任务细化到具体的道路、河流和山头地块,将责任明确到具体的实施单位和人员,做到任务明晰、监管到位、措施得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大财政支持,确保投入到位。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资金投入。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策划和申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为森林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各单位要研究制定更加优惠的鼓励开发政策,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通过融资开发建设,吸引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和业主投资我县森林城市建设。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将宣传工作作为创建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积极拓展主流媒体和网络等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手机短信、网络等载体,通过举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知识大赛、生态文化创意大赛以及征文比赛、公益活动等各种生态文化活动,向社会广泛传播创森知识,宣传创森意义,展示创森成果,不断提高市民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四)加强统计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创森数据统计工作,加强沟通,统一口径,避免统计范围不全、数据不完整、错报漏报等现象。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及时采集、上报统计数据。

(五)建立健全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县“创森办”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和监督考核机制,制定考评办法,及时对各成员单位创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综合考评,并将创森工作列入年底县政府考核范围,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任务完成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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