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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7篇)

发布: 2023-01-07 12:20:33   阅读: 次 【   

(篇一)

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保障

1.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委、市人民政府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单位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扩大为市委相关部门以及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并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执行《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桂办发〔**〕1号)精神,全市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经常过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3.以考核促进整体工作推进。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考评方案,对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并加强日常督查、指导和培训,促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年,4个县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优秀率75%,市48个部门考核优秀率100%。

4.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市委组织部将各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作用。

5.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亮点、经验做法,营造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年,广西政府法制网、钦州政府法制网发布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分别为88条、394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工作。2019年1月24日,我市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目前机构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按计划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

2.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开发建成钦州市行政审批与监管平台、钦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以及积极运用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加快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市民服务中心可实现网上办理事项占所有进驻事项的91.6%,提前完成了自治区提出的**年底前要实现80%进驻事项网上办理的要求。二是设立综合窗口,提高审批效率。设立投资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推出“一窗受理、联合办理、统一出件”工作模式,实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的服务模式,并建立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审批难题;设立企业开办综合窗口,推行“填一套表格、交一份材料、进一个窗口、只跑一次”,新企业设立登记不过夜;设立园区行政审批综合窗口,做到审批事项不出园区。三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面对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进行调查摸底,并已汇总上报自治区主管部门审查,待论证后公布实施。经梳理汇总,我市市级单位共梳理出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1294项,建议取消125项、保留1169项;县区摸底确认证明事项1128项,建议取消127项、保留1001项;镇(街道)摸底确认证明事项31项,建议取消10项、保留21项;村(社区)摸底确认证明事项29项,建议取消18项、保留11项。四是深入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全面梳理市、县区、镇(街道)三级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只需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并公布实施,截至**年12月,全市95.2%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市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1152项,占比99.05%;县区“最多跑一次”事项3709项,占比96.49%;镇(街道)“最多跑一次”事项3473项,占比92.71%。

3.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启动“证照分离”试点改革工作。**年7月26日,钦州港区启动“证照分离”试点改革工作,为全面铺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积累了可推广复制的经验。二是深入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积极开展“39证合一”改革工作。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年6月1日起,办理营业执照时间提速到3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在村民集体经济投资、农村贫困户绿色通道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截至**年12月,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5.4万户。

4.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平安钦州建设。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神剑·打黑除恶”、“隐患大排查治安大整治”、“三打击一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毒品、强奸、诈骗、涉枪、涉爆等问题。**年1-11月,全市刑事案件立案5317起、破案1751起,查处治安案件9672起;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各类涉恶团伙109个;全市共破获各类毒品案件452起,破案379起。二是“雪亮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年底,全市所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所在地“雪亮工程”实现全覆盖。三是加快推进网格化、信息化建设。截至**年11月,全市村级综治中心搭建党群服务中心,建成村级综治中心1030个;全市划分网格7164个,配备专职或兼职网格员7164人,消防、应急、食品药品、市政管理、社区戒毒等工作均已纳入网格化管理。**年9月,全市完成了广西综治信息系统升级迁移工作,综治e通手机、电脑账号运行正常,基本实现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

5.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大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年,新增社会组织18个;培育发展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组织5家,志愿者总数超过23万人。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制定印发《钦州市耕地草地河湖休养生息工作方案》(钦市发改农经〔**〕23号),加大对耕地草地河湖资源的保护和修复治理力度。二是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截至**年12月底,全市200多家企业获批准入全区**年电力直接交易,累计成交电量29.7亿千瓦时,年内减少企业用电成本1.7亿元。三是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组织开展建筑用花岗岩、灰岩、砖瓦用页岩等13种市县级出让矿种的市场基准价制定工作,按规定收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四是继续推进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五是强化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大力推进植树造林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制定印发《钦州市**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发放生态效益补偿金683.28万元。六是坚持陆海统筹,强化环境治理。科学制定海洋生态红线,构建海洋生态蓝色屏障;实施并完成三娘湾综合整治一期工程、茅尾海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和滨海浴场提升改造工程;制定印发《**年钦州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对设立在近岸海域的13个趋势性监测站位、茅尾海增养殖区的7个监测站位、排污口邻近海域的14个海水监测站位、茅尾海国家海洋公园的15个监测站位及10个入海排污口进行监督性监测。

(三)强化制度建设,逐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法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程序,制定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按计划推动各项立法项目,出台了首个政府规章《钦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组织起草《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保护条例》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积极开展及参与各项立法调研活动,对《钦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钦州市官垌鱼养殖区生态环境保护办法》、《钦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钦州市红树林保护办法》、《钦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钦州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保护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开展调研。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政府决策水平。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自治区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要求,及时对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年,合法性审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共56件,报送自治区、市人大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8件,备案审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26件,经审查纠正的规范性文件2件。二是开展政府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和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市、县区两级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涉及产权保护的拟修改规范性文件1件,拟废止规范性文件11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对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重大行政决策从合法性方面进行审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年,共办理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143件,出具法律事务意见157件;召开2次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立法论证会,对《钦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钦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等进行法律论证。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年,起草了《钦州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待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再进一步完善方案内容。

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制度。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均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51号)要求,将本部门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在门户网站、办公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或触摸屏予以公示。二是认真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钦州市坭兴陶土资源保护条例》设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制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三是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年内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均进行了法制审核。

3.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我市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推进行政执法“智能化”模式,大力实施“智慧监管”工程,市民扫二维码,即可获知食品出处及商家证件是否齐全;建立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体系,监管部门通过监测数据,即可实现食品药品执法的“一键到位”;建立网络餐饮监管平台,引入网络订餐大数据分析,对2000多家“美团”商家、600多家“饿了么”商家实现网络实时监管;推行校园食堂管理系统,以影像技术、智能感应等科技手段,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通过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药品执法治理水平,**年,我市成为首批被命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两个城市之一。在市工商局创新推行案件审核办法,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各环节予以规范,切实做到行政执法标准统一、程序统一、文书统一“三个统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进一步规范违规渔船处理程序和实行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处罚范围、种类、幅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将执法、处罚、执行进行有效分离,真正做到“阳光执法”。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年,我市共687人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对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补证换证共140张。

5.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年,市级安排行政执法总费用共7364.5万元,其中行政执法设备经费4765.5万元,行政执法经费2599万元。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我市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舆论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年,我市对8个问题启动问责,31个单位和49名领导干部受到追责问责。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力开展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和精细化解常态化工作。**年,全市组织了6551个工作队共22362人次进村、入户、到屋、见人,共排查矛盾纠纷6385件,调处成功6267件,调处成功率98.15%。

2.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着力解决行政争议。**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2件,依法受理165件,上一年度结转16件,已审结164件;全市行政机关收到一审应诉案件共345件,上一年度结转1件,共审结一审案件196件。

3.加强仲裁工作。**年,钦州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900件,案件标的额约为10.96亿元。成立了市非公经济仲裁调解中心,发挥仲裁高效便民解决矛盾纠纷的优势,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一是开展大接访和约访下访活动。通过分类搭建多个接访平台,集中、公开接访,推动责任落实,实现公开预约接访和机动接访联席化、常态化,有效化解信访难题。如**年11月6日,市委书记王革冰到灵山县伯劳镇开展下访活动,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最终纠纷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书。**年8月2日,市长谭丕创带案下访,在西环大道铁道小区现场接待庞福源反映的修路问题,接待后马上协调钦北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解决。二是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认真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引导信访人遵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三是抓好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构建“纵向打通、横向互联”的网上信访信息受理平台,完善集投诉、查询、服务、监督、评价于一体的信访综合运行管理体系,把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上投诉等不同形式反映的信访事项在网上统一流转;把受理办理、交办转送等信访业务工作在网上统一管理,实现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四是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年,律师参与接访共52批306人次,导入司法程序12件。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市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领导干部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行政机关局长(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已成为常态,市、县区人民政府每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行政机关每年至少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二是强化普法考试结果运用。全员覆盖学法用法考试,增加对普法考试结果的运用,将考查和测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以考试导向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四是党校、行政学院等把法治教育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年,组织公务员初任培训班3期,培训253人;组织新晋升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培训班1期,培训36人;组织热点专题网络培训,培训4079人;组织公务员全员培训,培训10048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政府职能转变没有完全到位,履行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职能存在不足,有些改革举措和政策落实不力,行政决策机制不够健全,行政管理方式和手段亟待创新,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培育发展和规范的力度有待加强。

(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执法主体职责不清、权责脱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资源分散、执法协调不够,执法过程不够规范,由此导致的多头执法、多层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总体上,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但是还存在没有按照依法行政理念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开展工作的现象。如在行政决策方面,强调困难,任意删减决策程序事项,不按规定程序作出行政决策;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执法案卷不够规范等。

(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个别部门配合度不高,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合力有待增强。法制机构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够匹配,法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存在不足,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很大程度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保障和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优化政府设置和职能配置,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完善市场监管,建设法治政府。

(三)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切实提高依法科学决策水平。

(四)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积极争取完善立法机构,配备相关立法人员,确保政府立法工作顺利进行。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制度,基本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及时纠正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行政责任人的责任。

(七)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八)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篇二)

**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下,临沂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临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依法履行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政府依法履职能力显著增强

(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机构改革,市级共设置党政机构50个,其中市政府工作部门36个,特别是在政府机构改革方面着力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管理体系。出台《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着力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真正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依法精简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对国家、省取消事项全部对应取消到位,共调整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416项,调整取消证明和盖章类事项27项。按照“六个一律”的要求,对各级提供公共服务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排查,对我市自行设定的38项证明事项全部予以取消。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布了666项市级、3038项县级随机抽查事项。郯城县在全市率先推行“一站式”收费,制定实施《郯城县投资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实施办法》,规范涉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沂水县积极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加强批后监管。

(二)监管服务并重,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全市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通过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大力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实现“四十五证合一”;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有效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4.9万户,同比增长29%。实施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个体工商户的转型升级,全年5927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企业在全部市场主体中的比重达到29.4%。深化商标品牌建设,通过开展“商标增量提质”行动,激励重点企业建立品牌培育计划,提升品牌效应。出台了《临沂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违法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等机制,目前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5万余户,市县两级执法部门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2万余条。扎实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全市共检查市场主体19662家,检查率、录入率均达到100%。工商系统强化专项执法,查办违法案件7344件,罚没款1.1亿余元。市安监局通过实行“两进四化”创建模式,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四级代办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代办服务系统,实现市、县、乡、社区政务服务的“一号申请、一网通办”。目前,全市156个乡镇(街道)实现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有137个乡镇(街道)在中心内部设立了代办中心,配备代办员2167人;全市3990个行政村(社区)建立了4088个便民服务室,并配有代办员7202人,已为群众代办各类事项248245项。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完善优化中心功能布局,对审批项目实施流程再造,构建“一窗受理”审批新模式,综合受理市级全部663项(含子项)许可事项以及227项其他权力事项,并通过推行“一网通办”,可在线申办全部的663项许可事项;推行不见面图审、七大类关联事项“整链条”办理模式,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更加方便快捷;在全省第一个将“政务专递”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年内寄发邮件2.8万件。司法部门建设了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及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成率达到100%,为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

(四)创新社会治理,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打造“雪亮工程”升级版,通过推进监控加密增“亮”、平台规范管理、资源联网共享和功能深度应用,形成高度集成化的“综治云”技术数据库,实现监控在社会综合治理中的有效作用。进一步做实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全市建成1个市级、16个县级、156个镇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和3990个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室,配备工作人员450人,开通了网格化信息系统pc终端,有效提升网格化作用。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关于实行律师强制代理刑事申诉制度的意见(试行)》,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开律师强制代理刑事申诉制度,中央律师强制代理刑事申诉制度调研组对该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5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2个,抓获涉恶类犯罪嫌疑人2069名,破获涉黑涉恶案件1192起,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

(五)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共建美好生态家园。出台《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居全省第9位。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建设,实施全链条水污染防治,国省控重点河流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达到100%。持续巩固清河行动成果,全面完成沭河、新沭河“清河行动”回头看。保持环保执法监管高压态势,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两个必查”,不断加大刑责治污力度,完成9个重点行业508家企业的达标排放评估和2个县环境专案稽查和专项稽查,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896起,处罚金额1.2亿元。坚持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排污单位138家。全市7446家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红标企业185家、黄标企业5074家、绿标企业2187家。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科学编制《**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定了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3件,积极拓宽公众参与立法途径,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等立法项目草案调研、论证。《临沂市文明促进条例》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临沂市献血条例》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临沂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法》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做好了《**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省台湾同胞投资促进和权益保护条例》等20件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立法项目调研及征求意见工作。

(二)提高合法性审查能力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认真履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职责,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和合同协议497件,审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合同(协议)70件,备案审查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78件。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违建拆除、双招双引、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等中心工作,审查出台了《临沂市新旧动能基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临沂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分类分批次全面清理政府文件,对建市以来至**年12月31日期间出台的市政府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493件,宣布失效660件;对**年7月31日前出台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决定继续有效161件,废止17件,拟修改24件。

三、严格决策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一)严格程序,完善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等重大问题,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提升决策质量,规范权力运行。安排政府法制部门全程参与违法建设拆除、“证照分离”、“放管服”改革等重大决策活动,参与华盛江泉改革改制工作,审查论证市政府与多家银行的战略合作协议、市政府与中电科普瑞光景观亮化合作意向书、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等重大项目合同,为政府决策和重大项目合同、协议的签署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政府法制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政府集体决策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各县区、各部门也严格遵循重大程序决策程序,制定实施方案,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提升决策质量。临沭县充分利用12345市民热线和社群民意调查平台,积极引入公众评价机制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

(二)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对法律顾问工作纪律、履职情况、工作规范情况的考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立法、重大决策、合同协议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与诉讼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全市所有村居(社区)都选聘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论证会、协调会27次,参与审查市政府文件、合同(协议)118件。郯城县创新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月通报制度,临沂日报、临沂电视台分别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法治郯城建设和法律顾问“智囊团”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作了专题报道。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营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

(一)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17个市直部门执法机构,每个县区保留8支执法队伍基础上,结合市县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工作的部署,落实省委有关要求,继续深入推动城市管理等其他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积极推进执法力量下沉。

(二)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精神,通过专题现场督导调研、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全市各级已有550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486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或完善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492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或完善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积极推动行政处罚(强制)权力上网运行,编制《全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加快推进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市直13个行政执法部门和64个县区行政执法部门的140本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共归纳梳理问题意见689项,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不在职在编且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580名人员取消了申领资格。举办12期申领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对通过申领资格审核的2676名人员进行培训,1724人顺利通过考试。抓好行政执法证件年审,193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年审考试,1216人成绩合格,通过率为62.9%。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全市共清理注销行政执法证件2496个。严格落实法律素质测试制度,随机抽取15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实行闭卷考试,并对考试成绩进行通报,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加强法律业务学习。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监察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积极配合巡视和巡查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机制,抓好问题整改。按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工作报告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及时向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并将执行结果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建立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增强民主监督实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效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重视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

(二)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放管服”改革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开展跟踪审计,全市共审计280个项目单位,查处主要问题资金384亿元,促进增收节支7.9亿元。强化财政金融审计,对115个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处主要问题资金xx亿元,对5个县区、乡镇开展了财政决算审计,查处主要问题金额xx亿元。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对51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16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进行了交接,查处问题资金xx亿元。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注重在实体和程序上双向把关,严于司法审查标准审理案件,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行政复议案件综合纠错率44.8%。

(三)切实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年,12345市民热线累计处理市民诉求284.3万件,办结率为98.7%,群众满意率达93.8%,有效发挥了12345市民热线的社会监督作用。完成省级服务热线办理事项20000多件,按时完成办理并按期回复。通过市长信箱、政务访谈、行风热线等渠道,主动接受群众情况反映和建言献策,全市政府网站办理群众来信2100件,办理依申请公开1398件。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综合运用音频视频、图表图解等方式,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1300余条。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五公开”落实、平台保障等具体考核指标,运用定量考核手段推动工作开展,督导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大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力度,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5万条。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实行常态化监测,对发现的1700余条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加大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通过全市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9万余条。在临沂日报开设《政务公开权威发布》专栏,及时对重要政策进行媒体解读、图文解读,通过数字日报、政府网站同步联动,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报网融媒体”多渠道宣传。

六、搭建平台,健全机制,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和平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工作指导意见,推进村(社区)专职调解员配备、重点行业领域人民调解工作“两个覆盖”,已为村(社区)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4080名、建立重点行业人民调解组织124个;创新调解工作平台,推进县(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并开展个人品牌调解室创建活动,临沂市在“枫桥经验”**座谈会上进行了典型发言。以贯彻落实《**省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条例》为契机,市政府将市复议办、仲裁办、行政调解中心和法制服务中心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打造市政府行政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构建了衔接有序、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化解了大批行政争议。市复议办会同有关县区及公安、工商、交通、人社等10多个部门进行专题交流,就执法过程中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民生热点问题展开深入交流。平邑县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适用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推进“大调解”联动机制建设。发挥仲裁法律制度快捷高效优势,化解民商事领域纠纷,全年受理案件74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2%,案件标的额xx亿元。

(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强化专业化建设,开展了全市行政复议案卷评查,组织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完成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员和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换届,选聘第二届市政府行政复议员31名,选聘第二届市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1名。提升规范化水平,推行实地调查、听证质证、调解和解多种方式办案,探索行政复议情形决定、信息公开案件类型化审理工作。提升信息化水平,全面推广全省行政复议平台,全部复议案件信息录入行政复议信息。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399件,受理1297件,审结1062件,办结率81.9%;市政府复议办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82件,受理416件,审结320件;承办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52件。

(三)全面提升行政应诉能力水平。建立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制度,由人民法院向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和被诉行政机关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政府法制部门逐案督导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推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呈阅审签、庭前研判、出庭备案、庭审反馈、庭审观摩、通报考核六项制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达到71%。**年,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867件(一审案件1469件,二审行政诉讼398件);市政府法制办共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51起,代市政府出庭应诉180起,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出庭应诉71起。

(四)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加大公检法司四部门《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及群体事件中常见违反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落实力度,强化依法处置违法信访机制,着力规范信访秩序。强化交办督办检查机制,全力化解信访积案,全市**年集中化解信访积案1411件,网上信访成为群众信访主渠道的良好趋势得到进一步的确立和巩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共排查各种信访隐患25367起,及时就地化解24818起,化解率达到97.8%。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市的“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报告会和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前学法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将考察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二)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在全省首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调教谁普法的“3w”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体系,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两个重点”和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各县区、各部门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利用党委(组)会、办公会等形式,开展学法活动。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法律知识,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通过庭审观摩、组织专题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等方式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组织全市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网上法律知识集中考试,有效地实现了“以考促学”。临沭县落实普法考试考核制度,投资20余万元,建成无纸化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系统,每年组织全县80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普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98%以上。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更加坚实有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力度,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务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会议、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清理,立法项目,重大复议应诉案件等法治政府相关议题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工作开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程序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进行了解读。

(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印发了《**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形成了年初安排部署、定期督导调度、年末检查考核的工作推动机制。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调研宣传。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专题调研,及时掌握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情况。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长效机制,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传统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沟通协调,及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亮点推介出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篇三)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青发〔**〕25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7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勇于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下放审批权限。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范围的通知》(青发改法规〔**〕170号),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范围。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含化工类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化工类项目)等权力事项下放西海岸新区、邮轮港管理局。完成省发展改革委“强市放权”工作,梳理上报省级权限下放需求、承接情况和争取下放县(市、区)事项,配合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

2.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开展审批时限寻标达标,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梳理5个审批事项纳入全程网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办理时限实现全国同类城市最短。在委门户网站开设“放管服”改革专栏,发布市发展改革委“一次办好”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和“审批服务事项全国最短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同步修订完善审批事项具体办事指南,编制了审批服务事项便民手册,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3.推广运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广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实现发改、建设等部门和国家、省、市、区(市)互联互通,有效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年,全市通过在线平台办理投资项目审批办件量为1.1254万件,其中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项目为9720件,政府投资项目审批1534件,同时,通过在线平台对项目进行动态监管,使在线平台成为抓投资、管项目、优环境的重要抓手。

4.加强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印发实施《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青发改法规〔**〕147号),对项目监管主体、监管责任、现场核查内容等事项进行明确。印发《**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青发改法规〔**〕220号),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企业投资项目现场核查2次,抽取项目21个,检查结果录入平台并网上公示。按程序新增“对企业投资项目违反核准和备案有关规定的处罚”事项,列入权力清单,完成全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信息录入。赴莱西、黄岛等区(市),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5.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印发《**年**市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青发改法规〔**〕137号),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青政办字〔**〕23号),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的2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别是“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接受社会监督”和“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优化‘信用**’网站,实现与国家网站的无缝对接,全面扩展信用应用等”,经积极落实推进,2项工作均按计划完成。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三统一”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公布、备案和解读等程序进行严格把关,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年,市发展改革委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咨询评估管理办法》(青发改规〔**〕1号),文件制定履行了主办处室起草、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签发、省、市两级备案等程序,纳入“三统一”管理,在委门户网站发布并进行了政策解读。

2.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市政府规章、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委内规范性文件统一归档立卷,实施动态管理。先后完成涉及“放管服”改革、产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地方性法规等27份文件清理,分别提出废止、失效、继续有效等清理意见。完成省政府令311号、省政府令312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鲁政发〔**〕41号)和《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鲁政发〔**〕3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年,市发展改革委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共3项,分别是《**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关于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经过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法定程序,其中《**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已印发实施。

2.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工作规则的通知》要求,对送审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进行合法性初审。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对提交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的发展规划、财政资金安排、项目审批、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等217个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3.聘用法律顾问提供法治保障。**年,市发展改革委继续聘用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对行政合同签订以及重大行政决策论证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事务咨询等方面法律服务,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

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年度,市发展改革委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事项14件,其中同意变更已核准项目内容的批复4件。期间未受理行政处罚事项。依据《**市行政许可案卷标准》《**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对全部案卷进行了评查。经查,市发展改革委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和内容准确合法,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文书及相关附件等资料齐全规范,收发文登记清晰,均符合《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要求。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青发改法规〔**〕292号),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写上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⑴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案卷文书包括接收凭证、补齐补正告知书、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行政许可决定书以及相关附件等资料齐全规范,收发文登记清晰,符合案卷评查标准。⑵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委主任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后,方可批复实施。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抽查事项清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主体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批复信息全部在委门户网站公示,执法结果通过双随机监管平台统一对外公布。

3.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建立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台账,对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进行动态审核,及时清理注销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开展本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和新增执法人员证件申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1人完成四年年审,23人参加行政执法证件申领。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为加强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标准。梳理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廉政风险点,印发《中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年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的通知》(青发改党组〔**〕32号),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发改法规〔**〕170号)和《中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青发改党组〔**〕22号),全面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年,市发展改革委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按照《**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要求提供书面答复,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该案维持原行政行为,申请人未提起行政诉讼。市发展改革委未发生作为直接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主办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本案一审尚未开庭。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开展普法教育。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依托网络和实体宣传阵地,加强普法工作与机关党建、重点任务、行政执法等融合衔接,邀请**大学门中敬教授作宪法专题讲座,在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以案释法案例等信息87篇,制作法律宣传ppt文稿5篇,编写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0篇,建立“法律法规宣传库”,收集各类案例、法治宣传信息100余篇。

2.开展网络学法考法。依托“**干部网络学院”、良法app等网络平台,开展专题学法考法和法律知识竞赛,市发展改革委119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干部网络学院专题学习和网络考法,全部通过考试。

3.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研究。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20年)》、全系统“七五”普法规划以及省、市工作部署,高质量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评估,上报《**市“七五”普法工作中期评估报告》。结合法制工作实际,编制法治宣传信息48篇,撰写调研报告3篇,其中《运用信用手段创新政府服务的对策建议》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讨会上进行集中研讨,并获二等奖。

八、加强组织保障

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落实《**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20年)》,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发挥委系统“七五”普法暨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委系统法治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委主要领导亲自参与、过问,定期听取普法及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汇报,委分管领导亲力亲为,指导协调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委法制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协同相关业务处室(部门)和单位,协调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重大法治政府建设事项,经委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委主要领导签发后,上报市政府,并在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布。

市发展改革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遇到一些实际问题,与先进城市和地区仍存在一定差距。例如,履行行政决策程序不够优化、法治宣传教育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有待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处罚工作推进缓慢等。2019年,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围绕“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优化以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实际工作,深入研究,统筹规划,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为全市发展改革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篇四)

**年来,黔南州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黔南州委州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的通知要求,以建设法治黔南和法治公安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厅党委“十大攻坚战”、州局党委“1351”工作思路和“数据警务”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现就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我州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系列部署,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起草《黔南州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于**年9月13日,提交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6次会议研究通过,并以州“两办”名义印发全州。**年2月22日,州委书记、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唐德智主持召开十一届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黔南州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肯定了黔南公安在该项工作上取得的成效,同时强调,公安部门要通过规范执法来展现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保障社会平安,促进社会和谐。要不断总结提炼,为其他部门提供体系化、平台化、规范化服务群众的经验,打造好黔南的样板。

二、深入推进执法质量提升工作

近年来,全州公安机关依托“贵州省案事件信息系统”,创新建立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机制,实现了全程网上办案,即提高了执法效率和监督效能,也为分析研判执法状况提供了强大的数据支撑。为进一步规范、监督民警现场执法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自主研发了执法视音频管理系统,出台了《执法视音频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建立了“随案监督、随警督察、随网监控”的常态化工作模式,推行执法办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执法活动实施痕迹化、闭环式管理,全州一线民警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一人一档、一日一档、一案一档”,做到全程留痕、轨迹可溯,民警执勤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按照“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流程化、科学化、人性化”理念,投入大量人财物力建设了兼具侦查、监督、研判功能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监督中心。研发了“智能化执法办案场所监督管理系统”,与部、厅、州各类信息系统全面贯通、数据共享。

三、深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工作

针对基层民警执法执勤能力参差不齐等状况,从规范民警个体行为、执法细节入手,持续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常态化“以案析法”学习培训,将领导和民警旁听庭审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评选正反两面典型案件,在优秀案件中取精华、在问题案件中寻教训,队伍执法办案能力水平稳步提升。今年以来,开展各种执法培训100余次,召开案件讲评会32次,评选出优秀案例600余件。同时,根据省公安厅《关于举行**年度全省公安机关第一次执法资格基本级考试的通知》(黔公法〔**〕473号)文件要求,分别于**年10月21日和11月11日,组织全州1115名民警参加全省执法资格基本级考试,108名民警参加全国执法资格高级考试。考试结果计入民警执法档案,与晋升提拔挂钩,进一步激励民警主动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的积极性,为提升我州公安民警整体执法素质奠定坚实基础。

四、深化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工作

近年来,我州公安机关大力加强法治公安建设,执法行为更为规范、执法保障更为完善。州局党委高度重视,以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实施意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起草重要文件、参与重大项目、签订行政合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自**年起,聘请州律师协会会长、匡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鹏举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从“第三方”角度,对全州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执法行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及时指出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今年来,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20余件,行政决策事项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100余件,参与其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3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条次。同时,针对公安信访案件化解难的问题,创新律师介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每月选派律师参与公安信访接待制度,有效维护了信访工作秩序,极大提高了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截至目前,全州律师参与公安机关接待信访群众140余人次,作出法律解释500余条次。

五、深化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了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强化全州公安机关及其民警行政应诉的法定职责,不断提升出庭应诉率,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常态化推行了“谁办案、谁出庭”制度,要求办案民警每年旁听刑事案件的比例要达到本单位办理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要积极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每年度出庭应诉应占本单位应诉案件数量的50%以上。

六、深化受立案监督工作

为解决接处警不规范、受立案不及时、有案不立、办案超期等执法问题,根据部、厅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州局印发了《黔南州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不断强化受案立案环节流程管控和监督管理。接下来,除按照省厅受立案监督要求开展工作外,还将依托整合公安机关服务大厅、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中心、派出所接处警大厅、办公接待区等现有窗口场所资源,逐步推行窗口单位加挂“案件受理中心”牌匾模式,统一接待受理群众上门报案,探索推行对接待受理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案件除外)模式,督察部门通过对录音录像资料进行回溯达到监督目的。

七、深化常见案件类型执法及证据指引工作

根据我州公安工作实际及执法现状,在全州范围开展了针对执法标准、证据规格的调研,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公安局、各警种意见建议基础上,印发了《黔南州公安局办理伤害案件证据指引》、《黔南州公安局办理毒品案件证据指引》、《黔南州公安局办理伤害案件执法指引》、《黔南州公安局办理毒品案件执法指引》、《黔南州公安机关办理妨害阻碍民警执法案件工作指引》、《黔南州公安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指引(一)》等4类6部执法指引,为广大一线执法部门和民警处置执法中出现的新警情、新问题,提供了具有实用性、实战型和操作性的规范,为执法执勤提供了精确指导。

八、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

根据“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我州创新建立了“四审核一监督”机制,进一步把控案件关键节点,以《黔南州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程序规定(试行)》,《黔南州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执法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意见》为工作要求,真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对案件的末梢管控。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报捕、起诉等环节要进行审核监督、常态跟踪。截止目前,全州公安机关案审部门依托“两统一”机制共审核刑事案件2万余起,审核退回案件数5000余起,针对案件事实、法律程序、证据搜集及固定等方面提出审核意见上万条。同时,我州公安机关以“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的网上执法管理模式,实现审核与考评同步进行的“一案一审一评”。通过州局网上抽考和巡查、县(市)局自查自纠的方式进行监督,每季度除从系统中随机抽取刑事行政案件180起进行交叉考评外,还将所有行政复议、刑事复议复核、国家赔偿案件纳入考评范围,考评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全州。定期组织法制部门、办案民警进行座谈、约谈,对案件办理中存在且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整改措施。

(篇五)

区政府: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0年)的要求,由**新区人民政府洋泾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的工作设想。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新区洋泾街道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洋泾街道(38992170)。

一、**年度洋泾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年,洋泾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市、区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洋泾的目标,抓住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这根主线,积极回应居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有力推进诚信洋泾、平安洋泾、美丽洋泾、温暖洋泾、人文洋泾、活力洋泾等“六个洋泾”建设持续发展。

市区重大任务有序有力推进。“五违四必”整治保持高压态势,超额完成新区下达的年度拆违任务,共计拆除2.1万平方米,完成率700.27%。动迁征收工作有序开展,东西通道(14号线)签约98%,18号线签约79%,东唐签约98%,江浦路越江隧道签约54%。落实国家卫生区复审、河长制、垃圾分类等城市综合管理重点工作。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新建工程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泾东整街坊综合整治项目正进行居民意见征询工作。9个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竣工验收。二次供水改造工程、房屋纠偏加固项目、缤纷社区项目均有序推进。

城运分中心全天候、全时段、全领域有效运作。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挂牌成立试运行,形成“街道城运分中心-联勤联动工作站-居民区工作站”三级联动工作体系。今年共受理工单共计3.2万起,同比增长84.08%,完善例会、派单、考核等工作机制。发挥城运分中心指挥调度、协调推进的平台作用,解决亚龙酒店高层违法建筑等一批久拖未决的城市综合管理疑难问题。

人口调控和群租等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强化特殊对象监管帮教,创新管理举措,突出动态监管,严格规范执法,社区矫正累计69人。加强技防物防人防建设,优化社区防控网络。加强人口调控,“群租”整治210套,无证照经营取缔92家,无证无序设摊整治144处。

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监察。全年共完成了社区40余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证发放和验证工作。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和春节、五一节、中秋、国庆、十九大期间的联合大检查。共出动2000余人次,实际监管监察检查各类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和重点单位2600家次,开出各类《现场检查记录》和《安全生产告知单》共802份,查出事故安全隐患22条,已全部监督整改完毕。同时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对另外9家存在问题较大的建筑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共罚款17000元。

做好地下空间安全监管。目前洋泾地下空间数约为305个,总面积约为55.6万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140个,普通地下空间165个。街道安监联合派出所、平安办等部门通过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协调组织好各职能部门,约谈了地下空间的大户“民防办”的主要负责人等,落实监管责任,做好隐患治理,将地下空间安全工作做好、做实。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为民服务、办事方便、快捷、满意度上均有一定提升。综合一口式窗口叫号59668人次,业务输入53564人次,咨询量**6人次,高峰日受理量近350件;社保卡业务1761人次,敬老卡业务1935人次,补换卡业务6858人次;临时居住证7095人次,正式居住证4307人次;租赁备案10702人次;工会业务受理7482人次;粮油副食品发放6948人次户。

努力夯实社会救助基础。**年各类救助累计34984人次,累计发放金额2082.01万元。其中发放各类政策性救助金及节日补贴共28415人次,累计金额1885.53万元(其中包括春节帮困合计6573人次,救助金额共计发放186.32万元;国庆帮困合计1331人次,救助金额共计发放26.7万元;防冬御寒“三无”对象及御寒有困难对象150户,发放4.5万元等)。街道慈善帮困人数共5855人次,累计金额176.45万元;综合帮扶715人次,累计金额20.13万元,医疗救助418人次,金额75.39万元。加大对因病致贫的困难家庭的帮困力度,33户家庭进行支出型救助,金额49233元。廉租房新申请(含复审)63户申请家庭,**年1至12月租金补贴累计407.4万元,实物配租享受家庭为68户。接受第六批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254户,初审公示238户。

全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年,社区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已达28498名,约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6%。其中,90至99岁老人622人,百岁以上老人12名,独居老人1523人。**年发放90岁以上老人生日费共计22.99万元,牛奶券2686张,办理高龄老人优待证1216张。稳步推进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截至九月底共受理评估申请105份,完成评估81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市区两级补贴的1245人次,享受区级扩大范围补贴的8546人次,服务补贴经费126.78万元。巨野、西镇及星海三家日托服务总人次为3521人次,提供堂吃助餐服务55520人次,送餐服务52334人次。洋泾社区长者照护之家**年共计收住老人56人,接待15个参观团体174人次。在夏季高温日,开展了夏季助老送清凉活动,为洋泾社区独居、高龄、困难、日托老人及老年志愿者等赠送降温清凉食品,慰问2458人次。

积极响应配合政策,顺利完成残联重点工作。**年持证残疾人2479人,春节帮困人数280户,发放金额8.31万元;助残日帮困278户,发放金额5.56万元。完成**年度交通补贴发放,发放4146人次,金额92.44万元。做好日常保险理赔受理工作,处理理赔业务1054人次,共计金额113.52万元。

落实计生特扶政策和行政受理。全年完成对400余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审核、复审,共计发放353万元补助资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注销、退回共373本,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877人,出具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118份,出具公民生育情况证明207份。

加强红十字工作。完成年度献血任务,献血量合计约15.5万毫升;开展红十字“千万人帮万家”活动,562名困难群众受助,救助金额近20万元;推进红十字救灾、救护、救助工作,配合社区医院开展老年人免费接种肺炎疫苗宣传2200人次。完成救护员培训150人次,普及救护培训1350人次。

积极建设多元化生活服务网络。截至12月,流浪乞讨救助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巡逻203399人次。接听热线电话362个,上传至上海公共信息服务网4986条信息。“大篷车”下社区服务189次,服务人流量24049人次,服务量19763人次。全年慈善超市共计销售金额1.74万元859件物品,接收各居委会和个人捐赠旧物资约15035件,爱心券共发放4.5万元,受益者800余人;发放1675余件爱心物品,发放新区下达新年实物帮困80户、金额2.4万元。

扎实推进非公“双实”企业建会和工会规范化建设。**年新建非公企业工会组织83家,其中独立工会17家,完成率为104%。建立工地项目工会2家,共吸收561名农民工入会。集体合同签订638家,完成率为115.37%;工资合同签订519家,完成率为100.97%。超额完成区总工会“双实”企业建会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指标。今年按期换届选举率100%,基层工会主席直选率100%;非公企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82%(指标数40%),“双亮”企业达标95%(指标数90%),“职工之家”达标83%(指标数70%)。

做细做实服务与关爱困难劳模和职工工作。今年职工互助保障投保单位229家,职工投保6108人次,本年度理赔约4532人次,理赔金额3677566.2元;夏季高温期间慰问基层工会职工近4000人,慰问金额约12万元,实施外来建设者免费体检1260人;办理工会会员服务卡50余张。

做好优抚对象关爱工作。发放抚恤金310万元、医疗救助等帮困金9.5万元,提供优抚政策咨询300多人次,协调沟通并解决有关优抚矛盾8次,化解上访3起;开展“关爱功臣活动”38次。

努力做好基层矛盾的调处化解。全年社区内共有矛盾纠纷662件,调解659件,制作调解协议书200份,矛盾化解率和化解成功率达100%;化解重大矛盾纠纷12件;司法“110”接处警145件;法律咨询839件/1410人次。

严格矫正执法和安帮工作。**年辖区内社区矫正当年累计矫正69人,出具55份审前调查评估报告;组织开展集中教育55次,五年内安置帮教人数185人,今年释放22人,安置率96.8%。

(一)完善依法科学决策机制,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完善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党政班子会议等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讨论决策制度,落实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分片联系居民区、党风廉政责任制、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制度,监督领导班子规范行使权力,保证各项工作目标全面高效推进。二是在层层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街道年度工作计划草稿,提交党政班子领导集体讨论,并经党工委会议通过,形成街道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执行。同时,及时跟踪掌握各部门工作完成进度及存在问题,提供合理建议,为党政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三是注重协调沟通,确保上下沟通顺畅。继续强化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居民区协调块工作机制,发挥好社区工作会议等的重要作用,确保有人员、有时间、有重点走访基层,及时发现共性问题,加强社区共治与政府信息对接和工作评估。四是利用政务公开触摸屏及网络一体的政务公开系统,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动政府决策的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

(二)不断创新依法行政的模式,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

当今社会是飞速发展的时代,各类新情况、新考验不断涌现,对如何更好地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街道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总结出一些好的依法行政的方式方法,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1.创新机制,把街道城运分中心建设成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公共平台。今年,区委书记翁祖亮来洋泾调研城运中心工作,明确提出“重点区域管理规律化、社会治理领域标准化、常态管理事项模块化、重大任务突发事件中枢化、区域全覆盖动态化”的“五化”要求,实现社会治理内容“全覆盖”。计划从“三个责任制”着手落实,即:首接责任制、指定责任制、兜底责任制,通过城运分中心这个平台有效运转各部门联勤联动机制,最终能够实现“出现的问题兜得住、遇到的问题能解决,解决之后老百姓能满意”的最终目标。

2.重视品牌塑造,社区自治工作多点开花

(1)居民“自治金”再获新发展。为更好发挥自治金工作的点睛作用,从规范自治金项目操作流程入手,进一步健全自治金项目自下而上形成机制。从评审结果上看,制度优化带来以下变化:一是居民参与度显著提高,立项项目中由普通居民单独担任负责人的项目有29个,占比49%(对比上一年度为19%);二是项目精品化水平有效提升,本次立项历经三轮评审、五场答辩,项目淘汰率达22%,二星项目占比达42%;三是项目务实性明显增强,关注小区环境管理、楼道美化、消防安全等社区管理类项目显著增多,占比达37%(对比上一年度为16%)。其中,阳二“同心亭”项目和第五大道“中新百花园”项目,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宣传,获得了上级部门和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成为社区自治新品牌。一些老牌自治项目如羽洋“书画工作室”、阳三“阳光微课堂”、“海院议事角”等以居民区“家门口”服务站建设为契机,焕发出新活力。

(2)“家门口”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家门口”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新区下半年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街道积极落实新区部署要求,把握四大原则,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做好“自选动作”。总体上构建“6+38”的“家门口”服务体系,目前已完成19家居委“家门口”服务站建设,面上梳理出“125+x”项服务项目。一是注重党建引领,自治发力。一方面按照新区要求,在党建服务站原有功能基础上叠加政务服务、生活服务、社区管理服务等功能,实现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另一方面,在新区提出的“七大服务”基础上增加“自治共治服务”,注重挖掘街道面上和各居民区特色的自治共治资源,使自我服务、自治共治理念深入人心,例如羽洋家门口综合服务园服务项目清单加入了洋泾党建品牌项目“爱心管家”、洋泾基金会“一日捐”资助项目“社区园丁”以及羽洋居委特色自治项目羽洋书画社、编织班等。二是注重精准服务,精细管理。自下而上形成居民需求清单、社区资源清单,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各类服务资源,细化每项服务的服务主体、运作方式、监管责任,针对第三方市场化服务,提前做好风险评估。三是注重增能为本,制度支撑。抓住队伍建设这一工作核心,全面推广“全岗通”工作模式,以“全岗通”社工助手等信息化平台为支撑,建立“社工-居委-街道”三级问题处置机制,将洋泾特色的“七位一体”工作机制和居民区约请制度贯彻其中,推动居民区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四是注重功能融合,形成合力。综合把握区委“管理进网络、服务进社区”的要求,将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工作站与“家门口”服务站建设相结合,通过实时监控、社工巡查,畅通问题发现、处置机制,逐步消除社区管理弱项和盲点。

3.立足法治政府建设,社区法治建设水平又有新提高。

(1)推进依法治理。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建立领导小组,拟定并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任务,年中开展自查,年末通过新区检查。二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修订制度并上墙,重建引导系统,规范服务内容,窗口实行365天无休全天候服务,推进居委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开展法律服务进居民区、进楼宇活动,试点推进“家门口”法律服务,让居民和员工不出小区、不出楼宇便能享受到专业的律师服务,开展“居委法律顾问制度”调研并形成初步框架。三是加强街道法律服务。通过调研与实践相结合、审查与参与相结合、服务与监督相结合“三个结合”为街道各部门提供合同审查、行政文书法律把关、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等优质法律服务。全年审核合同等法律文书17份,信息公开4起,法律援助4件,法律代理1件,诉讼代理1起,西镇健身苑、巨东志愿者矛盾得到依法妥善处理。

(2)深化人民调解。一是化解重大矛盾。积极牵头化解海事商办地块矛盾,经过近二十轮积极协调,圆满化解;民生四村、东西塘收购、动迁基地内析产、继承等10多起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发生在派出所、交警支队、博山、西镇、凌四等的多起疑难矛盾得到妥善处理,有效保证了社区的稳定。二是开展矛盾排查。特别注重全国“两会”、“金砖会晤”和十九大等重大敏感时期的矛盾排摸,加大矛盾排摸的频次;加强矛盾纠纷登记、反馈工作,信息统计和报送由专人负责,坚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逐级上报。三是加大法援力度。利用律师资源,为特困居民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为永安居委离休干部遗孀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为其争得正当合法权益30多万。

(三)创新纪律检查的方式方法,督促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1.加大督查力度,规范权力运行。全年按照“三个结合”的原则确定督查重点:结合区委、区政府**年推进和督查的重点;结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括居民区反映的难点问题、以及“12345”不满意件等问题),加大督查力度,不断完善各项督查推进机制,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10余次。

2.严格规范审计,加强执纪监督。执行并完善街道三年轮审工作制度。全年对街道本级财政、12家居委办公活动经费、9家下属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全年对58个实事工程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涉及资金4213余万元,核减节约资金319余万元,进一步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

3.加强作风建设,增强责任意识。一是开展履职检查。根据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工,对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一年两次的督促检查,并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开展对照检查,形成履行“一岗双责”的自查材料,以及年度述职述廉材料。二是开展绩效考核。结合街道年度绩效考核,组织基层干部和群众评议代表对各职能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12345”不满意件处理情况,以及工作作风等进行多角度评议。

一年来,经过上下努力,洋泾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处置社区事务、服务社区群众的水平不断提升。积极回应居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不断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圆满地完成全年各项既定目标。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对策

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统筹协调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方面,还有提高的空间;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还没完全掌握,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简单粗暴。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通过以下措施不断改进:一是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洋泾的建设。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先行、强化基础、务实管用、各方协同、系统推进”的原则,协同街道各职能部门,着力构建立体多元的社会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推进居民区依法治理,促进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二是加强全民普法,特别要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执法案卷检查,促进执法行为、行政行为规范合法。

三、**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设想

**年,洋泾街道将继续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洋泾”建设,以更高要求、更优标准、更新成效,推进“六个洋泾”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法治洋泾的建设。围绕街道中心工作,聚焦服务基层和社会治理这两根主线,完善洋泾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基层德治、法治、自治、共治四位一体社区治理新格局的形成。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问责、政务公开等相关制度,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动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促进法治建设项目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和落实。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法治责任;加强党政班子法治建设,开展不少于2次的党工委中心组(扩大)法治学习,健全公众参与街道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大对各部门的法律支撑力度。

(三)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实现体制机制、工作绩效双创新。构建专业调解与民间调解并重的大调解格局。以全面提升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实效为目标,继续加大对老娘舅调解工作室支撑力度,切实发挥老娘舅在社区重特大矛盾化解中的支柱作用。加强居委调委会建设,将各居委调委会纳入东方调解app和市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形成上下一体、分级分层、高效优质的矛盾化解网格。

(四)进一步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实务培训,提高培训实效性,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战斗力,促进干部拓宽思路、转变观念,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站在新起点上再出发,以更大的责任担当、更好的精神状态,为“六个洋泾”建设的持续向上,奋力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更好地满足洋泾广大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而努力奋斗。

(篇六)

**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党委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全面深化改革,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30号)精神,现将我市**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市编委印发的《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实施方案》(菏编〔**〕22号)要求,紧抓“三定”规定的修订时机,对市政府各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进行了详细梳理。目前,除市审计局因改革需要已印发外,市政府其他部门“三定”规定已形成草案,待市编委审定后印发。修订“三定”规定时,注重做好编制核定、领导职数配备、机构设置等工作。编制核定工作中,部门人员编制在现有总量内调整优化,重点加强了业务科室的工作力量,根据部门职责变化情况,本着有增有减的原则,合理调整部门行政编制。规范了内设机构设置。各部门内设机构实行综合设置,内设机构名称体现了其承担的主要职责任务,从严控制内设机构加挂牌子,确有必要的原则只加挂一个牌子。集中了部门的行政许可权。将部门行政许可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多、任务重的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单独设置行政许可机构,任务较重的在相关内设机构加挂牌子。加强了业务机构的设置。整合承担机关内部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归并职责相近、工作任务不饱满、职能弱化的内设机构,重点加强承担部门主责主业的内设机构。集中部门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措施权。部门下设执法队伍的,执法职能由执法队伍承担;未设执法队伍的,相关执法职责市级集中由一个内设机构承担、县级由部门直接承担。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将部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或将部分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整建制并入行政机关。确保内设机构总数只减不增。通过“三定”规定的修订,确保了各部门的职权法定,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

(二)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快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所有投资项目实现了网上受理、办理和监管“一条龙”服务,共计批复项目254个,总投资794.xx亿元,审批效率比法定时限提速85%以上。备案类150个审批项目,也全部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办结、网上打印登记备案证明的“无纸化”办理,极大限度地优化简化了审批流程,为实现部门联合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奠定了基础。

(三)积极推进简政放权。严格执行政府和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积极做好了承接和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工作。**年,共承接行政权力事项74项,对应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项。向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区下放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共计368项,其中开发区158项,高新区210项。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动态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7项,并在市机构编制网公布了目前保留的3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四)着力优化政府服务。编制《**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市政府下发文件明确了市级实施的530项公共服务事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事项目录及服务指南。按照“四个一律”的原则,公布保留村(社区)开具证明材料清单17项。开展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公布了《**市市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目录》,市级保留年检事项29项、政府指定培训事项16项。公布了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清单,涉及第一批“零跑腿”事项清单10个部门19项,涉及“只跑一次”事项清单33个部门190项,两份清单通过市机构编制网和各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全面开展了削权减证、流程再造、精准监管、体制创新、规范用权“五大行动”。

(五)依法推进市场监管。编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加快了市级层面“一网三库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将公共信用信息记录查询嵌入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流程,营造了良好的信用风尚。全面推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市直部门(单位)258项随机抽查事项。郓城县市场监管局“容缺审批”做法,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相关经验在全市、全省推广。强化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监管,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流通体系建设,完成了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管理平台项目咨询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食用农产品供应商电子网络追溯系统一次性通过省级评审验收。创新食品监管模式。首创“ppp”合作模式,运用“互联+”理念,评选“明厨亮灶”餐饮单位1205家,实现了后厨重地透明化、网上监督便捷化。1000家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店建设全面铺开,覆盖全市城乡的食品安全销售网即将建成。学校食堂在线监测平台、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学校食堂食品快检室和食品流动快检车渐成规模,食品快检进市场、“你点我检”惠民服务活动实现了常态化。进一步加大了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年,全市完成监督抽检批次39397批、同比增长3倍,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合格率提高到96.4%,药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在全省率先建成第一个市级保健食品功能检测实验室和基因检测实验室,填补了17市检验机构的空白。完善了市、县两级林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规范了林地流转行为。完善了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健全了林权交易中心,活跃了林权交易市场。

(六)创新社会治理。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以基层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强力推进网络化管理、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将更多的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乡村、民居。加快推进社会治安数字化监控ppp项目建设,智能交通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持续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发现整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隐患30余万处,全市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36%、7.84%,火灾事故较去年同期下降8.9%。广泛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和监管责任“实名制”,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严防了各类事故发生。持续开展守护“舌尖安全”、治理“餐桌污染”、医疗器械“五治理”综合治理,相继启动淀粉制品、肉制品、进口食品、学校食堂、夜市烧烤、生化药品、中药材市场、假劣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等专项整治行动,举报数量呈持续减少态势,实现了全市“四品一械”安全事故“零发生”,负面舆情“零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公示率、“三小”业户备案登记率等科学考核指均居全省前列。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在水污染防治上,按照地表水四类的标准要求,每月对各县区出境河流断面水质情况检查、监测、通报一次,每季度对各县区出境河流断面水质改善情况考核一次。在大气污染防治上,对各县区空气质量实行定期排名通报,按照《**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进行奖惩。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实时发布全市各监督点位监测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及时公布**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质量监测报告;每月月初公布上个月各县区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大了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了环境执法权力清单和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切实扩大了群众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全市环境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处理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公开。**年,全市环保系统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90件,罚款5719万元,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72人,刑事拘留46人,对环境违法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注重加强地方立法。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逐步把政府立法纳入议事日程。按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一部政府规章,开启了我市政府立法的序幕。同时,结合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同市人大制定了**年地方立法计划,并于**年1月向社会公布实施,为全年科学谋划立法工作提供了依据。切实抓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审查工作,与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紧密结合,抓好了《**市供热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审查工作。《**市供热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已公布。严格落实立法程序规定,广泛征求意见,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均通过政府网站和市法制办网站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确保了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能体现人民群众意愿。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年,市政府接收备案规范性文件89件,其中县区政府36件、市政府部门53件;市政府向省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7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按照集中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市政府及部门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市政府及部门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36件,其中废止(有效期届满失效)151件,继续有效185件(拟修改11件);完成了“放管服”改革涉及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规范性文件21件。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质量逐步提升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确保各级政府民主、科学、依法决策,市政府将“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作为市政府248项重点工作之一,每季度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导。市法制办作为责任单位,积极推动行政决策事项细化和量化工作,制作了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图,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过程材料,印发了《关于印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试行)〉的通知》(菏政发[**]44号),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归类、细化为6大类11项,与《**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五项制度,形成了**市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和操作体系,确保了实施重大决策民主、科学、依法。

(二)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明显。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年6月底前,全市16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坚持“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的法律顾问队伍”的原则,从市区21家律师事务所,市内2所高校中,聘任50名在行政法、合同法、公司法、金融法等领域的专业人员,建立了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年,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解决处理各类涉法事务约429件1500余人次,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省编办的批复精神,市编委制定了《**市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县、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按照《方案》要求,市级层面,整合了部门内部执法力量,理顺了市区执法体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推进市属区综合执法,3个区分别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层面(含定陶区),重点解决了跨部门综合执法的问题,统一推行“1+x≤8”执法模式。各县区在城市管理局的基础上,整合相关职责和机构,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城市管理局牌子),为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乡镇(街道)层面,全市各乡镇(街道)设置综合执法办公室(组建专门执法的队伍除外),作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和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涣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

(二)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把执法证件资格认证、法律培训、审验考试、亮证使用等各关口,严肃执法证件网上考试纪律,实施申领审验证件“预考”制度,过关率提高到85%。**年,全市培训行政执法人员8305人,组织5512人进行了网上考试,清理行政执法证件2411人,新办执法证1787个,全部上网公布,行政执法证件实现了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加大了“三项制度”(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10月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办发〔**〕44号),市法制办相继下发《**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文件,对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推进“三项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落实“三项制度”的任务要求、具体措施、完成时限。

(四)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作为公用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标准化、规范化预算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办案经费按标准足额保障,对执法装备和基本建设经费根据地方财力和执法机关实际需求,尽最大努力予以保障,确保了一线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公安局,**年投入2766.63万元,购置刑事技术装备和技术侦察装备,办案能力明显提升。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将2500.77万元执法经费列入预算,保障了城市巡察执法的需求。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坚持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查处,一手抓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各类审计项目836个,促进增收节支xx亿元,核减工程造价,为政府节约建设资金xx亿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1149条,促进有关部门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18项。

(二)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发挥明显。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在实施重大决策、人事任免、法规草案、政府立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时,都事先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年,市政府向人大提交了《**市供热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草案。

(三)司法监督功能凸显。各级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支持人民法院独立公正审判,认真履生效行政裁判。制定出台了《**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菏政办字〔**〕105号),为司法机关创造了公正司法的环境,确保了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大刑事检察监督力度,开展了非羁押诉讼工作;以刑事拘留监督为切入点,加强对刑拘未报捕、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监督,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1件,监督立案、撤案121件,纠正漏捕477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刑事抗诉工作力度,提出刑事抗诉43件,着力纠正了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732件,纠正刑事执行和监外执行违法126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16件。加大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等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1件,办理执行监督、虚假诉讼和调解监督案件68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71件。

(四)加强执法监督和完善行政纠错机制。认真落实《**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市法制办联合市检察院、市档案局,采取自行检查、集中评查、专项抽查的方式,对7个县区部分执法部门、30余个市政府重要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进行了检查评查,发现和纠正了一些不当执法行为,对存在问题的10个部门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案卷的管理工作。强化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严肃查处“四风”突出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聚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不实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经验做法在全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调度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办案宗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功能作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815件(含上年结转95件),未审结87件。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共审结755件。同时,围绕行政应诉败诉的案件,开展了调研,形成了9000余字的调研报告,梳理归纳列举了行政应诉败诉8种主要情形,分析查找了6类行政应诉败诉原因,提出了8条解决问题的建议对策。

(二)大力发展仲裁工作。完成了仲裁委换届,确定了**仲裁委第三届组成人员,加强了仲裁员队伍建设,完善了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仲裁居中调解优势,综合运用案前、案中、案后调解以及行业调解等多种方式,较好地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目的。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11件,涉案标的额达7.xx亿元,较去年增长42%。调解结案211件,化解各类经济纠纷503件,调解结案率达到41.9%,自动履行率达到70%以上,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三)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紧抓《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出台有利时机,着力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建立调解委员会,全市专业、行业人民调解组织达287个,创建高标准个人品牌调解室130个。积极探索调解模式,借助互联网平台,拓宽调解工作领域,开通微信在线人民调解服务,利用手机微信平台,建立了人民调解公共微信群,开辟了一条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完善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全市6000多个调解组织、20000余名人民调解员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活动,全市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31997件,调解成功31816件,为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畅通拓宽信访渠道。加强了信访工作的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统一部署,本着“分级负责、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原则,完成了省、市、县三级视频信访系统。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网上信访制度和《**市维护社会稳定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因工作不力引发信访问题的,实施了问责。广泛开展了大排查化解活动,全市共排查出重点矛盾纠纷2019件,化解1731件,化解率达到85.7%。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活动,市领导共接访69批次397人次,县领导接访4289批次17683人次,帮助群众解决了一批困难和问题。“融冰暖心”“精准攻坚”化解信访积案,市级领导包案信访积案化解13件,县区自行排查梳理信访积案369件,化解295件,化解率达80%。

七、加强组织保障和督导落实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个方面,积极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纲要》实施后,市委常委会先后6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严格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中共**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省党的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共起草制发规范性文件72件并及时向省委办公厅报送备案,接受并审查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30余件,确保了有关工作有规可依。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市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工作问责办法》,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误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二)专题部署,加强督导。年初,专门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安排年度工作任务,将“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纳入**年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分工方案,市法制办为责任单位,由市政府督查室统一调度督导,跟踪抓落实。不断强化工作推进措施,加大调度督导力度,认真按照《纲要》任务要求,适时开展调度督导活动。去年,第三季度,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报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实施情况自查报告的通知》进行督导,市法制办又组成工作组对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纲要》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为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考核评价。严格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考核县区设置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四项综合考核指标,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规范性制定程序、规范文明执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根据综合考核情况评价等次,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综合发展考核体系。

(四)提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抓好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学法制度的落实,利用执法人员培训、全体大会的时机累计举办学法活动50余期6000余人次。市司法局研发了全市公职人员网上考法系统,组织了全市公职人员进行了网上学法普法考试,有效提高了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

下一步,我市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党委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按照《纲要》任务要求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勇于攻坚克难,敢于应对挑战,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为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篇七)

**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以及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和我省、市实施方案,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文明,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现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制度建设水平

(一)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立法质量

1.建立健全政府立法立项机制,增强政府立法系统性、有效性。一是遵循立法规律,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特色,科学拟定立法计划。我市于每年10月向市委、人大、政协、各级政府各部门征集次年的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建议项目,同时通过中国·芜湖和市民心声网站发布征集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二是规范立法建议项目的征集、调研、立法前评估、申报、审查等环节,确保政府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前瞻性。《芜湖市**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于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后报市委常委会议通过。

2.健全完善政府立法咨询和专家论证机制,提升科学立法水平。形成常态化立法咨询和专家论证机制,针对重大、疑难、分歧意见较大问题和论证项目开展咨询、研究,充分发挥政府顾问、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中的智囊作用。**年,我市多次邀请法律顾问、各相关单位专家参与《快递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管理办法》《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城市管理条例》《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的咨询论证,各位专家和顾问各自发挥专业优势,提出具体论证意见。起草部门、审查部门、决策机关认真研究,博采众长,进一步提高了法规、规章草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3.拓展和创新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充分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立法草案坚持通过部门官网、中国•芜湖和市民心声等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将采纳情况向社会公众反馈;将法规草案印发部分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中的作用;确定2个村和社区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夯实立法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及时召开有关企业、行政管理相对人、专家学者参加的座谈、论证会议,发放调查问卷,充分吸纳各方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起草部门、审查部门遵循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意见进行归纳吸取,及时以邮件、当面答复等方式向公众或特定建议人反馈。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保证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科学、规范。在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推广、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等涉及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均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或邀请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二是严格按照《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要求,规范性文件全面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三是建立重要决策解读机制,明确重要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限时公开解读主要内容、制定依据以及具体措施,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公众解疑释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专门建立了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发布上级政策及芜湖市的重要政策解读信息,**年市政府本级政策解读栏目共发布62条信息。

2.实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备案审查和异议审查制度,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职责。**年,市政府共前置审查规范性文件文稿143件,备案审查县区及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20件,办理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12件,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2件,提请市人大立法计划项目2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送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备案32件,报备率达100%。

3.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确保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年,我市完成了**年4月15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年4月15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需修改、宣布失效和废止以及予以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芜政秘〔**〕145号)。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了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并按要求报送清理结果。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政府决策行为

(一)完善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制度,执行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修改完善《芜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需听证情形以及程序要求进行了规定。我市重大事项决策坚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载体等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坚持进行听证,吸收采纳听证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近年来,我市举行了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城市污水处理费价格以及市区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等一系列行政决策听证会。二是印发实施《关于组织公众参与调查征集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决策前依托市民心声网等政民互动平台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二)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搭建控制决策风险的防火墙

印发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明确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坚持对规划与发展类、投资项目与建设类、民生类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重大项目在作出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划分风险等级。完善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对决策事项及其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进行综合研判后,作出同意、调整或者不同意决策方案的决定。

(三)加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科学决策

1.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市县政府及部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一是制定《推进全市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对审查范围的界定、审查标准的明确、审查流程的规范、审查方式的创新以及审查力量的强化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和要求,确保各级各部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审查要求,严格审查程序,提高审查质量。二是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情况自查、抽查,各单位根据确定的自查事项逐个对照,查找薄弱环节,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中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有力推进我市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健全完善。

2.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做到应审尽审。一是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程序规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具有探索性、创新性,且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改革方案”等六大类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均纳入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范围。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进一步理顺了送审、登记、审查、意见反馈等办理环节,完善审查资料档案管理。二是强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组织保障。市政府法制办增设了法律事务科,同时增加编制人员,开展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各县区政府法制机构都进一步配齐配强合法性审查人员力量,市政府各部门相继明确了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专门法制科室或承担法制职能机构。重大事项审查关口严格把控,确保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事项全部送审。一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1621件,共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2031条(其中市级政府合法性审查事项221件,提出审查建议和意见252条),保证了政府重大决策依法合规。

(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1.实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设立全覆盖。一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印发《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通知》,明确法律顾问队伍的人员构成、选聘方式以及主要工作职责和日常管理。将法律顾问工作情况作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同时纳入每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现全市已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有法律顾问299人,其中市政府法制办专门从事法律顾问工作17人,外聘社会律师、专家学者担任法律顾问的共11人。二是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印发《关于做好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证书申办和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对符合公职律师条件的人员进行梳理统计,目前已批准公职律师执业50余人。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一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各类合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突出作用,开展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服务。政府法律顾问由单一诉讼和涉法涉诉处理转向为政府经济和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多方面、多角度的法律服务,参与政府决策和行政管理事务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在我市轨道交通、城南过江隧道ppp项目等重大事项决策中,政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风险评估、尽职调查、全程参与谈判磋商以及审查合同文本,充分发挥咨询顾问作用。二是服务保障法律顾问发挥作用。对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实务培训,促进政府法律顾问提高政治素质、关注大势、熟悉政府工作、明确合法性审查职责。制定《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支付办法》,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待遇和工作经费,明确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年,全市法律顾问共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协议审查、重大事项审查、行政复议、仲裁、诉讼及非诉案件代理等相关法律事务391件,提供法律意见(书)180余次,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五)健全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和科学化水平

加强政府智库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一是确定和聘任专家。出台《政府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市政府各类顾问作用。市政府共聘任了20位专家组建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围绕芜湖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咨询论证服务。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需要均建立了专家评审制度,建立投资、建设规划、招投标、信息工程、教科研、食品药品等各类专家库12个,共有专家2893人,涵盖了政策、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二是充分发挥专家咨询论证作用。印发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行政决策专家论证程序,对于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投资项目、民生工程等的审批、规划、评审、招投标等重大决策,承办单位在形成决策方案前,积极组织专家对决策备选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报告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印发实施《芜湖市重大招商项目“一事一议”实施办法》,明确重大招商项目政策审定程序,组建有产业、技术、财务、安全、环保等领域专家参加的专家组,规范项目专家评估程序,确保我市招商引资决策科学高效。

三、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与水平

1.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行政执法证申领程序,规范运行法制监督平台,提高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效率。**年,共发放行政执法证1618张(含监督证28张),全市共842人顺利通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和通用法律知识机考两个阶段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对持证人不在编、已调离执法岗位或退休的坚决不予发证,做到持证上岗、保证执法队伍的素质。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一是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改进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问责办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提请有关机关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1.及时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实施《关于做好**年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市直各执法部门依照省级对应执法部门调整基准,进行细化完善。本年度市统计局、城管局、工商局、林业局、质监局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调整,涉及19个处罚事项,共计20个基准。

2.大力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组织开展相关重要举措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对照试点条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审核范围和标准,规定审核要点和审核期限,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健全完善法制审核体制机制。印发实施《进一步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细化法制审核范围,规范法制审核内容,完善法制审核程序。**年,全市38家行政执法部门均发布了审核规定、目录清单、审核流程,并向省政府法制办提供法制审核典型案例17篇。三是强化督促指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市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政务公开办、法制办为成员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实地督查,通过座谈会、推进会、县区现场督查等多种方式交流试点经验,听取问题反馈;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推动全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

3.加强个案监督,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工作机制。通过芜湖政府法制网公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机构联系信息。加大对备案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及委托行政执法行为审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不予备案或出具审查意见书责令改正。二是积极开展常态化法制监督。通过执法争议协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资格审查等手段,采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综合检查等方式坚决纠正执法违法行为;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查处,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芜湖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责任的评议考核工作。市公安局、农委、工商局等重要行政执法部门都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年,开展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烟草等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邀请法律顾问、执法监督员、执法一线人员多方参与。评查人员随机抽取案卷,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通报,提出整改要求,规范执法行为。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1.创新开展综合监管分类执法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完善行政监管执法体制机制。按照分级负责、以区为主、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在不改变现有行政监管、行政执法主体职能和责任的前提下,依托信息化平台,实施网格化监管,推进规范化执法,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将工商、质监、食药监3个部门和卫生、安监、环保、消防、住建、文化、商务、教育、体育、旅游、烟草等部门涉及市场主体的常规、易见易发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综合监管的范围,其他事项则通过“双随机”抽查机制和风险分级管理方式实现监管全覆盖。**年覆盖市、区及市域各县。二是以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支撑网格化监管,提升监管执法效率。将市区划分成1759个市场监管网格,综合考虑监管范围、对象等因素,组建117个市场监管网格小组,建立了相互衔接、责任到人、覆盖所有市场主体的市场监管网络。网格化巡查使问题发现和执法跟进更加及时;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各部门监管信息实现互联共享,市场主体所有证照和特种设备信息等实现“一键查询”,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现、报告、处置、反馈、督办实现“一键送达”,执法处置更加迅捷;问题上报亮灯警示、监管执法电子监察机制,有效促进执法效率提升。三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现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与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互联共享。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实行对失信人在公共资源交易、财政性资金项目申报、银行信贷和资本市场融资、高消费行为等方面的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将12345市长热线、投诉电话(12315、12365、12331等)、网络举报平台等信息,以及媒体、行业协会等监督信息与综合监管信息平台联通,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构建良好的市场共治生态。

改革依托信息化平台,实施网格化监管,推进规范化执法,初步构建起具有芜湖特色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得到了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国务院将此项改革作为地方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

2.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市、县两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一是抓好试点示范,统筹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我市作为省试点城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二是科学明晰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权责体系。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工商、水务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环保、交通、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行政处罚权,除目前已集中行使的部分外,按照“成熟一项划转一项”原则,逐步划转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集中行使,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三是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设置到位。印发《芜湖市城市管理局(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各县参照市级模式,相继印发了“三定”规定,市县城管部门的内设机构设置得到进一步优化完善。四是城市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芜湖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即将出台《芜湖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芜湖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依法管理城市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面接受人大监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类总体规划的编制及调整,重大资金、项目、举债安排,重大资产处置、交易,重大改革、管理措施等8个方面的决策事项出台前,一律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专门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定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今年以来,我市累计向人大报告重大决策专题事项11项,报送重大决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26份。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并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

2.及时向政协通报政府工作有关情况,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重大决策协商要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的要求;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先协商后决策。**年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议题三项,向市政协主席会议通报议题四项。

3.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充分听取和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强化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将办理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有效提升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共按期办复建议144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共办理提案266件,按期办复率100%。

4.健全来信来访、网络问政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渠道。认真处理市民通过来电、来信、网络留言等渠道反映的问题。一年来,共受理群众诉求147144件,办复率100%。其中:人民网省、市长留言投诉238件;中安在线留言2件;省长热线留言16件;市长信箱留言投诉560件;接听热线电话132764件,其中有效热线电话114320件,交办11275件,现场答复84179件,转告18866件,书面交办件回复率100%;市民心声网站共办理市民咨询投诉7703件,各单位回复7703件,回复率100%;群众致市长来信共201件,处理率100%;省政府发布(微博)留言投诉共31件,易企网企业咨询投诉158件,易户网群众咨询投诉599件,全民社管咨询投诉1615件,12345微信平台咨询投诉3257件,投诉均得到有效处理。市长热线办每月均编发了市长热线专报《x月份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群众诉求受理情况数据分析》,通过大量的数据支撑和图表分析,归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有价值的意见,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反映社情民意,提出高质量的报告和建议。同时规范了各类群众投诉的接听、交办、督办、答复及反馈。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1.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印发实施《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诉讼情况列入年底目标考核指标,综合考量各行政机关的案件数量、应诉情况、落实司法建议情况、人民法院裁判结果等各种因素。**年,我市各被诉行政机关均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或依法委托其他负责人员出庭应诉,未出现无故缺席现象,其中市政府收到3份市中院出具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均委派负责人出庭应诉。

2.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一是严格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年市本级政府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一审27件,二审13件,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或裁定的28件。规范行政机关的民事行为,树立司法权威,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未出现不履行判决或裁定的情况。二是加强政府法制办与国土、水利、规划等部门应诉工作联络,针对各部门在应诉过程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交流。以案为鉴,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中院联合开展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对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3.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的应诉工作。一是印发实施《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行政机关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有关工作的意见》,参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成立市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统筹协调解决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将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各级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对照检察建议开展自查,对确属行政不作为或违法行使职权的,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并及时回复检察机关。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一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按照《芜湖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作出全面部署,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并明确牵头单位,优化整合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诉讼等各类纠纷解决方式,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接协作。二是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平安志愿者及群众中的各类优秀代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基本实现在全市所有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部分村(社区)规范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组织辖区“两代表一委员”参与接待、走访群众,及时反映群众诉求,督促政府履职尽责,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机制。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在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矛盾多发领域和行业,建立了7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例如,芜湖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自成立9年来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900余起,通过提供咨询服务、疏导说服,实现医院内和解329例,通过人民调解程序达成调解协议500余件,调处成功率高达90%,有效地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1.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一是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机制,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结案,不断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年,市政府共收到复议案件118起,依法受理106起,已审结89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直接纠错的案件共计32件;调解、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等方式间接纠错的案件共25件,纠错率达到53%,有力纠正了违法行政行为,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

2.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一是促进复议案件受理方式的多元化。除采取书面、口头申请等开门受案方式外,实行了网上受案方式,将复议制度、流程、申请书样本及案件办理情况,发布在政府法制网站上,公布行政复议电子信箱,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救济权利。二是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对案情事实或适用法律依据争议较大的案件、社会关注程度高的案件、当事人众多的群体性案件,深入开展调研,采取当面审理、公开听证、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等方式,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自觉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全面接受上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严格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并建立一系列行政机关内部的“纠错”机制,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年市本级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有5件,我市均依法按时作出答复,3件结果为维持,其他案件正在审理中。

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

(一)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机制和指标体系。一是根据全市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突出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完善考核方法,量化评分标准,强调平时工作,力推创新举措,制定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考核采取自查自评、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评分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评。二是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倒扣分,强化考核力度。认真开展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自查工作,按时报送自查报告,查找不足,以考核促建设。

2.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建设,适应新时代承担更多职责任务要求。各县区政府均设置了法制办公室,市政府部门内设法制工作机构或确定法制任务的工作机构,乡镇(街道)大力推进专兼职法制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对法制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配备有基层工作经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领导干部到政府法制机构任职;选择年轻、优秀的后备干部到各级法制机构挂职锻炼或学习培训,提高其运用法治逻辑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将优秀的符合条件的法制工作人员交流到一线或基层任职,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

3.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一是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以及省实施方案,我市于**年5月4日印发实施了《芜湖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分7个大项75个小项,分别规划实施,逐一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任务时限和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我市到2020年顺利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二是为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和绩效考评指标任务的完成,4月25—26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分两组前往四县四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以实地督查为主,通过书面督查、会议督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建议和改进措施,全面加快芜湖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促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1.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一是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实现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新时代对全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履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推进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11月17日上午邀请了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作法治政府建设讲座,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分管领导及法制机构负责人等一百余人参加了培训,促使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拓宽了视野,更新了知识储备,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积极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培养行政机关人员法治思维。3月23日邀请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制处处长作关于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的专题辅导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法制工委主任作关于地方立法的专题辅导。9月23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法宣办举办“中江大讲堂”之《民法总则》宣传讲座。11月17日下午邀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合法性审查处处长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全市各行政机关法制业务骨干、执法队伍负责人轮训,全市行政机关人员法治素养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建立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档案,将每年测试成绩记入档案,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及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参考依据,领导干部年度测试的合格率和参与率,作为年终单位目标考核内容。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由各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以及市各执法单位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市各单位基层执法机构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的全市法制工作培训,举办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为内容的专题辅导讲座。通过采取专题学习、举办研讨班、邀请专家讲课、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100余期,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3.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在公务员培训班科学设置法制教育培训课程,着力提高公务员法律素养,为新录用公务员在以后工作中学法用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将依法行政课题纳入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脱产培训班培训课程,并做到公务员“四类培训”全覆盖。二是创新培训方式,抓好做实公务员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依托“安徽干部在线学习”平台,进一步做好网络培训工作,提高干部在线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全年全市6900余名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通过“平台”参加了“依法行政、公务员道德教育、能力建设”等专题学习。8月2日至17日,组织全市9100余名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通过安徽干部在线学习平台或笔试(公安机关采取笔试考试)参加了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为99.8%。通过考试培训,有效提升全市公务员的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七、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芜湖法治政府建设

(一)建立招商引资监管、纠错机制,依法规范政府经济行为

1.进一步健全招商引资履约监管体系,突出监管工作效果。一是建立并完善全市统一的招商引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出台《芜湖市招商引资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由法制部门牵头,对各级政府及部门标的额xx亿元以上招商引资合同进行履约监管、实施后评估。我市已建立起全市统一的招商引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对录入信息系统的合同内容及履行情况均全程在线、全程可控。为提高在线监管效率,不断升级更新监管系统,提升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督办、合同评估等情况全程在线监控的效率。截至**年12月底,全市已报备922份合同,录入信息系统852份合同,共制发履约监管督办函、意见书312份,有力防范了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提高了招商引资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开展招商引资履约监管考核。将合同备案和录入工作纳入全市招商引资载体单位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并将招商引资履约监管工作纳入市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2.健全招商引资合同评估机制,服务政府依法科学决策。凡录入招商引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的重大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适时对履约情况实施评估;在招商引资合同终止时,对招商引资合同权利义务的设定、违约行为发生的原因和后果、合同总体履行的效果及履约监管情况实施评估,全面反映我市招商引资效果和履约状况,为政府经济决策提供详细的统计分析数据。

3.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纠错机制,及时纠正错误、化解风险。一是落实招商引资纠错责任,准确界定错误类型。印发实施《芜湖市招商引资工作纠错办法(试行)》,明确合同签订、履行主体的纠错责任,准确界定招商引资违法违规类型,全面归纳项目引进决策、合同签订、履行、解除以及仲裁、诉讼程序中的错误类型,明确规定应予纠错的情形,确保错误应纠必纠。二是落实招商引资违法违规发现机制,严格纠错工作责任。为及时发现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错误,各地各部门建立了错误发现机制,定期开展工作自查,严格接受审计,评估合同风险,加强项目跟踪推进以及合同履约监管工作力度,及时化解风险、防止错误。三是依法有效纠正错误,严格纠错工作责任。对于应予纠错的情形,各招商引资载体单位分别对应提出解决思路和办法,依法依规、明确具体,确保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明确纠错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及时纠错责任,保证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错误能够及时有效得以纠正。

(二)以“互联网+”为纽带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强化政府大数据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一是获得全国首批智慧城市试点城市、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首批“宽带中国”示范城市、首批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全国第四)、首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等荣誉,出台《芜湖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数据交换共享、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陆续整合和汇集了包括公安、民政、工商、质监、卫计等省市227个政府部门、1138个大类的数据,数据交互总量达530.6亿条次;建成身份证、户口簿等21大类电子证照622.5万张;分类设置了全市人口库、法人库、房屋库、地理信息和地名地址库、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库、信用库、电子证照库等17个专题库;提供数据共享服务477个、注册服务资源398个,建成全国领先的政府大数据库,为全市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城市治理提供应用支撑。二是围绕人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发明创造“信息系统生命树”,持续建设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数据目录维护机制,支撑大数据建设。依托持续更新的城市勘测底图,不断完善全市统一地理信息(gis)共享平台,为各类网格化管理应用提供支撑。实施“天网”工程,整合构建视频资源共享平台。建成同城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实现全市179个单位或部门、211项重要业务数据和系统的灾难备份。

2.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一是以政务服务清单“六统一”为抓手,启动并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简化、优化和傻瓜化工作。着力推进网上政务服务,依据统一清单,依托电子证照和数据校验,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发布网上运行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28123项,其中政务服务事项9014个,含行政权力事项6956个,公共服务事项2058个。来窗口为0次的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1732个,占网上运行事项总数的19.2%;电子证照可支撑的事项2341个,占总数26%。二是建立政务服务“一站通”平台,通过“城市令”手机app,联动“易户网”和“易企网”两个网上办事门户,在为居民和企业提供网上办事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公共服务、市场服务等资源,为居民定制驾管、社保、公积金、健康养老等个性化服务和各类网上缴费服务,为企业提供资讯发布、经营咨询、场地服务、创业辅导等服务,依法全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芜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目前累计办理事项205.9万件,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超过99%。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新的进步,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具体表现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执法单位仍存在执法案件办理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法决策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一些部门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缺乏有效的法治化应对措施。

**年,市政府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要求以及省、市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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