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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落后地区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面临的风险

发布: 2022-07-01 09:30:08   阅读: 次 【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种提高农业综合经济效益的新型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是增加农户收入、促进农村繁荣的重要途径。当前,在中、西部的落后地区,由于交通运输不便、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薄弱、市场发育不完善等的限制,使得引进的龙头企业往往都是整体素质不高、发展规模不大、加工水平和技术装备落后、带动辐射能力弱的中小型企业。同时,由于不少地方政府把农业产业化经营当作“政绩工程”来抓、照搬经验和模式,往往使产业化经营面临多种风险。本文将对中、西部落后地区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面临的一些风险进行分析并试着提出一些对策。
    1 落后地区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面临的风险
    1.1龙头企业、农户的诚信风险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种市场行为,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利益连接机制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内容。目前全国各类产业化组织与农户的连接方式中,合同、合作、股份合作三种利益连接方式所占的比例达到77.8%。但即使有合约的约束,也还是有龙头企业在市场滑坡时,违背和约,以种种借口降低农产品的收购数量、压低收购价格或减少对产业化项目的投入来减少自己的损失。而农户往往在市场看好时产生“惜售”的心理,将产品买给出价高的收购商;在和约价格较高时从市场买入农产品销售给龙头企业. 这就增加了龙头企业的监管成本,有时甚至因为质量原因带来更大的损失。
    1.2 政府越位、缺位的风险
    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地方政府往往是企业与农户间的“桥梁”,担任着引进企业、沟通企业与农户、协调企业与工商税收等部门的角色。农业产业化经营也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指导与服务。但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盲目扩大规模,往往导致农产品局部市场过剩,农民增产不增收,在流通不畅时甚至出现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后反而亏损的情况。有的地方对龙头企业的选择把关不严、监管不力,使得一些坑农、害农的假龙头企业打着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幌子,以政府的扶持为外衣,以高利润回报为诱饵布下坑农陷阱。
    1.3 信息不灵的风险
    市场供求信息、竞争信息、价格信息等是引导农业生产、优化资源配置、减小农业生产的盲目性、提高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避免农产品市场供求的大幅变化、推动农户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资源。当前,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不少引进的中小企业没有专门的信息采集、分析部门或工作人员,信息设备不完善,信息资源利用程度低。而地方政府传统的统计数据的方法、指标等与实施产业化经营的需要不适合,所掌握的数据资料难以在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上满足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各种信息的需要。而农户由于自身知识和技能上的限制,以及市场分散、变化快等因素的影响,也很难广泛有效地掌握信息资源。
    1.4 市场流通不畅、过度竞争的风险 
    对企业和农户而言,市场流通是连接生产和消费、实现产品价值、获得投资回报的途径。农产品流通是否顺畅将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败。
    目前,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真正做大做强的名、特产品项目较少,传统产品多,对农产品的精加工和深度开发不够。龙头企业开拓市场的能力有限,所拥有的销售渠道不足,产品销售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落后的交通条件增加了运输的成本,削弱了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而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结构层次低、农产品价值低体积大、不易久储、不便运输、要保持鲜活的生物特性也很容易导致局部市场过剩、相互杀价、抛售,这种低水平的过度竞争使得农户很难从产业化经营中获益。
    2 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的成因分析
    2.1 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
    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企业、农户为了追逐短期利益、违背和约,主要是由于当前的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违约成本低所导致的。当前,由于没有建立全国范围内的龙头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制度、没有将国家对农业产业化的相关支持政策、信贷等服务和龙头企业的信用档案有效联系起来,使得一些龙头企业违约的成本变低。此外,由于在中、西部的落后地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较大,农产品相对过剩,农户对农产品的深加工、农产品的流通更具依赖性。而这些服务正是龙头企业所拥有的,农户在与龙头企业的谈判中处于劣势,龙头企业往往占有更多的主动权,和约对企业也更有利,农户很难获得与企业平等的地位。农户组织化程度低、与企业间的利益连接机制松散、农户信用管理未与相关服务有机联系起来等因素也导致了农户追逐短期利益。
    2.2 农业产业化经营监督机制不完善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依靠由企业、农户和政府等所组成的产业系统的互动运行来实现的。在这个产业系统中,企业、农户和政府都有各自的目标。产业系统无论由谁来主导,都会使其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在这三者中,由于政府行为的不规范,加之对产业化经营的本质认识不到位,使得一些地方政府把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当作“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来抓,盲目追求产业化的进程和带动农户的数量,而对产业化项目的质量不够重视、对企业内部管理也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干预。相关的政策、制度难以落到实处。由于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普通农户又十分缺乏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评估的能力,往往听信于政府和企业的承诺或和约,而当承诺或和约缺乏约束力时,农户面临的往往是无法承受的损失。
    2.3 农业信息化水平低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信息不灵、信息资源利用水平低,主要是由于在中、西部的落后地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面对的主要是广大而分散的本地市场。对企业而言,要较全面地了解市场、搜集充分的信息将需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大量的投入,而一般的中小型企业由于财力较弱、融资困难,很难对信息化做足够的投入。而地方政府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入也是十分的有限,信息设备落后,信息采集人员的知识、技能水平有限,信息采集、整理、分析、共享机制不完善,其所能提供的信息在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上难以满足实际需要。与此同时,商业性的信息服务机构由于其服务价格和信息实用性上的原因也难以成为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选择。
    2.4 龙头企业实力弱、产业布局不协调
    当前,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产品流通不畅主要是由于龙头企业实力较弱,能提供给市场的名、特、优、新产品较少,对传统产品的精加工不够,不利的交通条件增加了运输成本,削弱了产品的竞争能力。由于在资本和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资源等方面的限制,龙头企业在市场开拓上也是有心无力,所掌握的销售渠道有限且容易受到市场变动的影响。同时,由于一些地方在产业布局上没有充分考虑区域资源的优劣势以及促进区际贸易发展的条件,使得在土地多宜性强时容易出现产业结构趋同、产业结构层次水平低,导致产品供求结构性失衡。
    3 防范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的对策
    3.1 加强企业、农户的组织化建设,完善信用管理体系
    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将企业、农户纳入一定的组织体系中,制定相关的组织规范,加强对龙头企业和农户的考核与监督。根据企业与农户的行为建立具体的信用档案,并与相关的支持政策、服务等挂钩,开展信用信息的披露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增加其违约的成本。
    3.2 完善监督服务机构、确立农户利益的代言人
    成立专门的机构来负责对本地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进行科学的可行性评估,预测其风险。对产业化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测,建立市场预警机制,防范市场风险。对农户进行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改变其市场观念,提高其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3.3 完善农业信息管理体系,加大对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加大对农业信息化软硬件体系的研究和投入,以信息手段推动农业科技的推广,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助力。加强对各种数据情报的搜集,完善数据情报的整理、分析、共享的方法,提高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加强对市场情况的监测,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寻找更多的市场、提供更好的项目。
    3.4 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进一步协调产业布局
    对龙头企业的扶持要从技术、管理、信息及相关服务上入手,着重提升其核心竞争能力,把龙头企业先做强、再做大,以此提高其辐射、带动能力,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由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离不开规模经济、农业生产的技术壁垒低,因此,需要在省、市的层面上进行产业的布局,既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各种优势,又要避免重复建设;既要促进区际、省际间贸易的发展,又要避免造成低水平的过度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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