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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发布: 2022-11-02 12:10:10   阅读: 次 【   

        

事件:关于 2010年6月11日 13:00左右安县兴瑞事务所预订2号会议室未摆台投拆事件,经调查事件分析如下:   

1、 2010年6月11日 13:00左右,营销部在接到安县兴瑞事务所预订信息后即刻将此信息传至总台,总台领班XX代新员工李雪梅上班,XX在接到信息后即刻录入电脑,但录入一半后因有事离开,由XX补录该预订信息,后无任何人将此预订及时传递至客房中心,领班王芳草工作失职,缺乏补位意识,在代新员工期间并未检查、核对预订信息。  

      2、客房中心主管刘春芳作为当班员工,工作不仔细,未及时发现会议预订的变化,未通知会议次日会议,并未主动提醒会议员工查看次日预订。  

      3、当日值班经理未在客房中心查看次日会议预订单,按标准检查次日会议室的准备情况。  

      4、会议代班员工XX并未关心会议预订。  

5、会议员工XX工作失职、不负责任,在下班之前未按操作程序到客房中心查看次日会议预订单。  

6、造成 6月12日 早晨安县兴瑞事务所到店后2号会议室未准备的情况,引起客人重大投拆事件。  

处理结果:  

1、前厅主管XX、客房中心主管XX、会议中心主管XX已由质检周报通报批评并处罚10分,总台领班XX处罚8分;   

      2、当日值班经理XX履行职责不尽心,处罚5分;  

      3、当班总台员工XX不核对预订,不及时通知信息,作为新员工处罚5分。  

      4、会议代班员工XX无工作责任心,处罚5分。  

      5、会议员工XX对工作失职、不负责,处罚5分。  

        以上处理意见,请各区域管理人员组织员工培训,增强员工补位意识及工作责任心,吸取教训,以提高以后的对客服务。   

                                               房 务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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