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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 2022-11-04 19:50:05   阅读: 次 【   

    我县廉租房项目于2008年启动实施,2008年建设廉租房100套5000平方米,2009年1050套52500平方米,2010年724套36200平方米,三年共建设廉租房1874套93700平方米,总投资11250万元,项目分布在全县九个乡镇。2008年和2009年共1150套已建设完工,根据省州要求,廉租房在建设完工具备入住条件后1个月内需安排保障对象入住,县住房办按要求认真抓好入住管理工作。2010年724套正在抓紧建设,计划于2011年6月全部完工。
一、2010年廉租房建设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2010年廉租房经文发改投资[2009]514号文件批准,建设指标724套36200平方米,概算投资434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810万元和省级补助362万元已下达,州级下达住房公积金97.24万元,其余由地方自筹。项目分布在全县八个乡镇,建设用地43.37亩,其中:西洒192套9600平方米、兴街196套9800平方米、莲花塘72套3600平方米、董马72套3600平方米、鸡街48套2400平方米、法斗48套2400平方米、蚌谷48套2400平方米、柏林48套2400平方米。项目于2010年6月2日在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XX县鑫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建设,工期300天,于6月10日开工建设,云南诚成建设监理公司实施工程监理,计划于2011年6月底全面完工。
(二)工程进展情况。省州要求项目在2010年内要完成总投资60%、建筑面积50%、入住率20%,在工期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县住房保障办组织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抽调专人现场督促,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快了工程进度,目前进展情况为:竣工9幢216套10800平方米,分别是:董马3幢72套3600平方米、鸡街2幢48套2400平方米、柏林2幢48套2400平方米、西洒2幢48套2400平方米;正在建设21幢508套25400平方米(已完工164套8200平方米),分别是:县城6幢144套(已完工64套)、兴街8幢196套(已完工60套)、莲花塘3幢72套(已完工24套)、法斗2幢48套(已完工8套)、蚌谷2幢48套(已完工8套)。项目累计完工380套19000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52%,完成投资2858万元,占总投资的66%。
(三)存在问题。一是地方自筹资金困难,工程进度款不能及时拨付施工单位,影响正常施工。按照合同规定,工程款要按进度支付,目前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进度款为1440万元,已支付960万元,尝欠480万元,施工单位垫支了大量资金,加上近期建筑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增加了建设成本,施工单位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正常施工受到影响。二是近期市场对砂料、红砖的需求量较大,货源供不应求,廉租房建设所需砂料、红砖短缺,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二、廉租房入住管理情况
2008年和2009年共1150套57500平方米廉租房已建设完工,水电路等附属设施配建完成,具备入住条件,根据省州要求,廉租房在建设完工具备入住条件后1个月内需安排保障对象入住,结合我县项目建设情况,要求必须在2011年春节前安排保障家庭入住,县住房保障办按要求认真抓好入住管理工作。
(一)入住情况。按照廉租房保障政策,将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全部纳入入住对象并在春节前分批公示,目前已有545户家庭领取廉租房钥匙陆续搬入居住,其中县城270户,兴街133户,莲花塘70户(含54户林场职工),蚌谷8户,董马20户,鸡街44户(含35户教师)。公示给予入住保障但又不愿入住的家庭,县住房保障办与其签定《放弃廉租房保障待遇承诺书》,同时取消租赁补贴。
(二)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乡镇入住率偏低。建成的1150套廉租房总体入住率为47%,从各乡镇来看,县城、兴街和莲花塘入住率分别达70%、63%和97%,随着入住管理工作的不断展开,以上三个乡镇廉租房入住率会达到100%,但其他乡镇入住率仍然偏低,特别新马街和法斗乡入住率为零。二是部分特殊入住家庭的审核资料有待完善。目前入住廉租房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享受租赁补贴家庭,这部分家庭的审核资料已完善,按程序签定了租住合同并收取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由于客观原因,另外安排了部分特殊家庭入住廉租房,这部分家庭不具备廉租房保障条件,鸡街廉租房35户教师,县城廉租房6户一中拆迁家庭(3户双职工和3户农民户)、塘房丫口9户拆迁家庭,这些入住家庭没有入住审核资料,存在租住合同如何签定、租金如何收取的问题,需尽快研究确定,确保入住家庭审核资料齐备。
三、2010年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省级下达我县2010年廉租房租赁补贴资金615万元,县住房保障办及时做好补贴发放工作,一是审核确定保障对象。对照廉租房保障条件,严格执行“三道门槛,两榜定案”审核程序,审核确定全县1295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保障条件,其中:1029户为2008年和2009年已享受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266户为2010年新增保障家庭,对审核确定的保障家庭进行了公示。二是确定补贴发放标准。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0﹞39号)“按照4元—8元/平方米标准发放”的文件规定,参照县域平均市场租金以及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情况,确定2010年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为240元/月和320元/月两个档次。三是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县住房保障办根据审核结果和发放标准,及时将租赁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具体组织发放,目前已全部发放结束,全县九个乡镇共发放2010年廉租房租赁补贴355.416万元,惠及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295户3732人,其中续发1029户保障家庭263.448万元,新增发放266户保障家庭91.968万元,结余资金259.584万元,租赁补贴结余资金将用于回购公租房。
四、公租房实施情况
我县2010年计划实施公租房50套3000平方米,2011年实施50套3000平方米,根据县情实际,拟采取回购旧房的方式实施,资金来源主要是租赁补贴发放剩余资金和公租房补助资金,目前两部分资金共计约413万元。经调查落实,市场上有老检察院、环保局、财政局、计生局、水务局、广电局、科技局、体育局、老林业局和畜牧局等10处单位旧房可回购,县住房保障办已完成前期调查工作,将调查情况报县人民政府研究。这些房屋有的仍在办公,有的已出租,有的属危房,并且部分房屋按公租房标准实施改造存在一定难度,所以只能有选择性逐步推进实施。省州要求租赁补贴发放后结余资金要少于10万元,我县2010年租赁补贴结余资金259.584万元,州住建局考核组要求尽快拿出使用方案,将结余资金安排使用完,以备省检查组3月份开展检查,所以急需尽快拿出公租房回购和改造方案。
五、保障家庭购买廉租房的调查情况
我县廉租房项目建设采取中央和省级补助一部分,地方自筹一部分的资金筹措办法实施建设,2008年廉租房建设中央补助资金400元/平方米,省级补助资金200元/平方米;2009(含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50套)年廉租房建设中央补助资金400元/平方米,省级补助资金100元/平方米;2010年中央补助资金500元/平方米,省级补助资金100元/平方米。三年项目累计概算投资1125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110万元及省级配套资金987万元已全部到位;需地方配套资金6153万元,县人民政府在地方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筹集资金1370万元支持廉租房建设,仍缺口4783万元,为确保廉租房项目顺利实施,地方配套资金缺口部分先由施工企业贷款垫支,待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再结算支付。
为保障支付施工单位项目款,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目前急需对地方配套部分建设资金进行回收,由于出租廉租房的租金较低,回收率小,必须出售廉租房才能尽快回收投资。为掌握购买情况,县住房保障办对保障家庭购买意愿作了调查,目前有购买意愿的家庭较少,只有县城37户家庭有购买意愿,分别是东安社区27户,北塔社区10户,保障家庭所能承受的房价在1.5万元至4万元之间。目前有购买意愿的家庭较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因为国家关于廉租房的政策尚不完全明了,没有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多数群众持观望态度;另一方面保障家庭刚刚入住廉租房,还没有真正体验政策带来的实惠,仓促进行调查,保障家庭一时拿不定主意,在是否购买的问题上很难确定;第三方面是价格仍然偏高,由于入住廉租房的家庭大多收入不高,家庭生活存在一定困难,通过调查,多数家庭可承受的购买价格在每套3万元上下,即600元/平方米左右。
六、乡镇干部职工保障问题
除县城、兴街和莲花塘入住率较高外,各乡镇廉租房入住率偏低,主要原因是乡镇驻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数小,并且很大部分只愿领补贴而不愿入住廉租房,按照政策规定,具备实物配租条件后租赁补贴要停止发放,所以这部分家庭在不能享受补贴的同时也不愿入住廉租房,造成廉租房空置,国有资产闲置浪费,与此同时,乡镇干部职工住房紧张问题又十分突出,形成了一对供需矛盾,通过初步调查,各乡镇需入住廉租房的干部职工家庭共494户,分别是:法斗17户、兴街107户、西洒80户、莲花塘70户、鸡街40户、董马70户、新马街40户、蚌谷20户、柏林50户。
结合县情实际,下步设想是将乡镇廉租房作为周转房,争取将乡镇教师以及机关站所干部职工纳入保障范围,让这部分人员入住廉租房,发挥廉租房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由于国家政策限制,公务员不允许入住廉租房,同时,干部职工家庭的入住审核也不在民政部门业务范围内,没有民政部门审核,县住房保障办不能按审核程序安排入住,解决干部职工入住廉租房的问题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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