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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发布: 2022-12-30 10:30:08   阅读: 次 【   

在全市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刚才xxx部长讲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希望大家能站在讲政治的角度,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加强基层党建的一项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抓好落实。下面,我就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讲几点意见。

一、要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

现在已经基本明确了,明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来咱们陕西督导检查。咱们组织部门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检查时不出问题。一要有工作机构。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常委、组织部部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基层党建副部长是直接责任人。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二要有工作方案。各县市区都要制定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三要完善工作制度。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都要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登记、移送、查处、反馈机制,完善线索甄别制度,确保不随意放过任何一条线索。要完善交办线索查处制度,明确线索查处责任人,限时完成线索查处。四要注意资料收集。各县市区要对开展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资料进行收集。比如软弱涣散整顿中的通知、台账、工作方案、整顿方案、验收方案、验收结果等;再比如村干部联审时的工作方案、负面清单、联审台账、联审结果、取消候选人名单等。

二、要强化措施,确保重点任务顺利推进

按照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要求,我们的工作重点有两项:一是软弱涣散村级组织整顿,二是净化村干部队伍,严防“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各县市区要明确工作目的,在做好这两项工作的基础上,把构建治理有效的农村新秩序作为最终目标,不断强化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顺利推进。

1、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工作。这项咱们已经安排了有一段时间了,印发了《通知》,要求12月底就要全面完成整顿工作。对于这项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县镇两级领导包抓制度,指导各村有针对性的制定好整顿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完成时限。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还要成立指导组,深入基层一线指导。整顿结束后,要逐村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反馈镇、村两级抓好整改,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2、现任村干部县级部门联审工作。咱们在换届期间,对所有候选人由镇办党委牵头,县级部门参与都进行了审核,取消了一部分候选人的资格。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前几天,咱们又对这项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这次联审是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现任干部进行审查,包含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所有干部。大家要注意把握审查的重点,这次审查的重点是干部违法犯罪、涉黑涉恶、“村霸”情况,当然,不符合村干部资格条件的也要撤换。对于是否需要撤换,各县市区根据干部实际情况由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对涉黑涉恶的坚决撤换,移交扫黑部门严厉打击;对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严坚决撤换,严厉打击;对违法犯罪和违法违纪的要区别情况,对贪污受贿、吃拿卡要等故意行为坚决撤换,对因工作方式方法不正确违法违纪的区别对待,需要撤换的撤换。今后,凡村“两委”换届、干部补选、任命等都要实行县级部门联审。没有经过联审选举、任命干部的一律追究镇办党委责任。

3、构建治理有效农村管理秩序。各县市区要结合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员大会、党支部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会议制度,健全“三务”公开制度,规范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程序,畅通党员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最大程度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积极构建治理有效农村管理新秩序。

在农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加强基层党建的一个契机,县镇两级要高度重视线索摸排工作,发动基层党员群众积极提供线索,铲除黑恶势力。到目前为止,咱们各县市区组织部门没有上报过1条线索,但纪委监委、公安部门已经查处了十几件村干部涉黑涉恶或违法违纪情况了,是咱们工作措施出了问题呢,还是基层没有黑恶势力呢?咱们各县组织部一直都说对黑恶势力、违法违纪没有手段,无法查出,这次扫黑除恶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们要学会借助纪委监委和公检法的力量,清理把持基层政权、强取豪夺、吃拿卡要、贪污受贿、欺压百姓现象,净化农村政治环境,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请大家回去后认真研究下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扫黑除恶取得实效。

在xxx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么大规模、高规格的会议,说明了这次会议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今天,市扫黑办副主任、司法局局长xxx同志,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戴雄伟同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尹本雄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胡红义同志,市特警支队教导员周志刚同志,出席xxx扫黑除恶动员大会,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市扫黑除恶指挥部对xxx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视和决心。我们必须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一硬仗。刚才,乔书记传达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扫黑除恶工作,很全面,很具体,我完全同意。朱荣华所长代表公安部门作了发言,明责亮剑,态度坚决,措施强硬。下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讲五点意见。

一、头脑要清

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个意识”核心是看齐意识。中共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重要批示。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都必须向上看齐,做到头脑清醒,认识清楚,思路清晰。

1、这次扫黑除恶规格更高。1983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2018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示、亲自号令的,过去扫黑除恶都是中央政法委牵头、发文组织实施,这次是中央和国务院发文,中纪委、中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个部门联合办公,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广大群众不要心存疑虑,黑恶分子不要心存侥幸。

2、这次扫黑除恶力度更大。从“打黑”变“扫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见力度之大。过去“打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就是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全面扫,像镰刀割韭菜一样反复打,像疏沟清淤泥一样深处挖。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3、这次扫黑除恶领域更全。这次扫黑除恶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靶向要准

中央已经明确,要重点打击“十类黑恶势力”,刚才乔书记讲了这十类黑恶势力有四大特征:乱政、抗法、霸财、行凶。我听说在某社区有一居民赌博输了钱,还建房卖了,老婆跟人跑了,由于借了高利贷,被“班子”上的人天天上门追债,据说近两年都不敢回家过年。类似的一些例子还有很多,这说明我们身边黑恶势力、霸恶行为已经到了非扫不行、非除不可的地步。结合我们xxx实际,我认为有八大突出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出重拳予以打击。一是利用宗族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村(居)房头大姓企图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比谁的宗族大、谁的兄弟多、谁的拳头硬,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现象时有发生。今年就是换届年,这次扫黑除恶活动,也是为我们今年的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氛围,因此一定要取得实效。二是利用征地拆迁谋取非法利益。少数人为一己私利,做幕后推手,让群众当“炮灰”,给政府施压,谋取非法利益。还有的地方,抢建违建风屡禁不止,有一个村某一块地地上附着物赔偿三四次,谋取非法所得近10万元。三是利用拆迁还建名义抢占还建房。部分社区居民无视政策规定和分配秩序,抢占挤占还建房现象突出,态度十分嚣张。四是利用失地农民名义强搬强缷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各个建筑工地和房地产楼盘,都不同程度存在利用失地的理由,强行搬运建筑和装修材料的现象。我听说在我们城中村某个小区,有个体商贩为强行推销自己的装饰材料,强行把一个业主已购买的材料从房间里丢出来,造成很不好的社会影响。这种变相的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五是利用恶名声、软暴力强揽建筑工程。少数人认为自己是地头蛇,什么工程都想插手。六是利用物业公司名义高收费、低服务,欺压业主。七是利用“公司”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一边以“放码”公司名义放高利贷,一边以“讨债”公司名义非法讨债,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八是利用网络等隐蔽手段从事地下黄、赌、毒。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黄、赌、毒行为已经更具隐蔽性,侵害的对象倾向年轻化。在乡村、城郊、居民小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家庭幸福。九是利用干部经历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经过近几年群体性上访案例的综合分析,可以看出,每一次群众闹事,每一次群体性上访,背后都有离任村(居)干部的影子。这些人虽然称不上黑势力,但够得上恶分子,其影响之恶劣,不亚于欺行霸市。

三、声势要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摆出大阵势,形成大声势。要唱响一个调。各村(居)要通过标语、专栏、微信、微博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做到每村一专栏,每组一标语,每户一“门神”。政法办安排宣传车在全办巡回宣传,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斗争氛围,传播扫黑除恶“好声音”,讲好扫黑除恶“好故事”,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理清一本帐。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特情耳目、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收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梳理,综合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织密一张网。发挥基层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群众“第一视线”作用,形成专群结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管理社会、化解矛盾、服务社会的能力。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快城区社会面的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努力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文化娱乐场所、物流集散区域、流动人口密集地域的管理和建设,不给黑恶势力滋生以可乘之机。每个村(居)要设立一个举报箱,办事处设两个举报箱,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每周向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切实做好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工作,保护好举报人的人身安全。

四、打击要狠

扫黑除恶,必须要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所向披靡之势向黑恶势力宣战,必须要下重手、出重拳。派出所要迅速梳理一些线索,快侦快破。春节期间要抓捕一批涉黑涉恶的组织者和骨干成员,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一要拔根。把握好法律界限,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能留下“后遗症”。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采取治安、行政的手段打击处理,严防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二要断苗。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既要坚持实事求是、用证据说话,又要不纠缠于细枝末节,抓住战机,从重从快打击。三要治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罚没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纪检组织部门要严查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决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凡是参与涉黑涉恶组织的政法干警、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坚决清除出政法队伍和干部队伍,并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五、纪律要严

扫黑除恶斗争就如同打仗,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能打硬仗,更不可能打胜仗。今天我们召开大规模的动员会,也是一次誓师大会,在这里跟大家提几点纪律和要求。

一是党员亮身份。在这次专项斗争过程中,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都要站出来,参与进来,讲政治,扬正气。在今年的村(居)换届工作中,要通过“换血行动”选优配强村(居)“两委”干部,把好“入口关”,坚决防止“村霸”、黑恶势力进入村(居)“两委”班子。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南城拆迁、城中村改造中出现了腐败,xxx有过惨痛的教训。前几年有部分支部书记“晚节不保”,这些腐败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战斗力,严重影响了干部形象,归根结底,就是放松了自我要求,忘记了党员身份。

二是保障亮态度。市委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市委胡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也成立了领导小组,我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政法办。从今天大会之日起正式启动全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村(居)都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支部书记任组长,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到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经费要严格落实到位,办事处将拨出专项经费10万元,保障办公、车辆、特情等经费支出。各村(居)专项经费不得少于1万元,要做到工作有人抓,经费有保证。

三是考核亮结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考核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方,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格进行综治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气焰嚣张、群众反响强烈的,要坚决实行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组织部门对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为了确保打黑除恶斗争取得成效,我提出“八个一律”的具体要求,这八个一律是八条红线,也是八条底线,希望大家严格遵守。

一是对打黑除恶斗争中涉及到的机关干部和村(居)干部,一律先组织处理到位,再从严查处;

二是在打黑除恶斗争中说情打招呼的,一律不予考虑,并记录在案;

三是对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打黑除恶专班人员的,一律严惩不贷;

四是在打黑除恶期间,顶风教唆群众,为谋取非法利益上访的,一律依法取上限处理;

五是在打黑除恶中,不担当、不作为,耍滑头、撂挑子的干部,一律给予组织调整;

六是党员越级赴省进京上访的,一律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党员干部直系亲属赴省进京上访的,一律给予诫免谈话以上处理;

七是在村(居)换届过程中,拉票贿选,诽谤他人,借机滋事,干扰选举的,一律列入恶势力,从严打击;

八是离任村(居)干部(包括小组长)为泄私愤,鼓动群众上访,诽谤他人的,一律彻查在职期间的违纪行为。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序幕已经拉开,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中央、省、市部署,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还群众一片净土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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