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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五篇

发布: 2023-01-13 11:40:06   阅读: 次 【   

【篇一】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编制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好地开展落实我局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监管改革与创新,确保我区生产安全态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奎朝晖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长潘志勇、副局长安炜炜、郑晓辉和监察大队大队长卢鹏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监管科、综合协调科、灾害防治综合科、监察大队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灾害防治综合科。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抽查、落实等工作。

三、抽查方式、计划及抽查内容

(一)抽查时间

2020年5月至2020年8月。

(二)抽查范围

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无库)共70家,按照不少于8%的比例抽取,至少抽查6家单位。

(三)抽查方式

1.被检查单位抽取: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无库)中随机抽取

2.执法人员抽取:在监管科和监察大队的监管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两组执法人员(共4名)。

(四)检查方式

采取查阅安全资料与检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五)检查内容

1、企业资质证照以及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情况;

2、企业三项制度的制定以及落实情况;

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建立情况;

4、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相关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各组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分工,确保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各执法组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执法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按期进行复查。按照有关规定将抽查结果及时进行公示需要立案处罚,及时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包括内部程序),结案后案卷及时归档。

【篇二】

为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根据《2020年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完成应急管理系统内部抽查工作全流程整合,在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应急管理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实现安全生产领域监管联合抽查全覆盖。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确保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四)确保年度随机抽查占比达到5%以上,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细化“一单两库”

认真组织梳理应急管理系统在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确认的监管事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国发〔2019〕5号和冀政字〔2019〕22号文件要求,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等因素,将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

(二)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

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果评估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提升随机抽查的监管效能。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推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应用,实现“一个平台搞抽查”,抽查检查结果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使用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其他平台的须向省双随机办报批。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有效衔接,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

(三)严格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程序

结合应急系统执法计划编制要求采取定向抽查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兼顾专长的方式,从《xx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组织人员认真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并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统筹协调,调整充实一线监管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稳妥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现执法检查的公平、有效、透明,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

(三)严格抽查纪律。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要求,坚决反对“四风”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检查,不得无故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020年1月14日

【篇三】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推行安全生产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安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办秘{2017}107号)及《来安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执法缺位或重复执法问题,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效能。确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抽查内容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的全部事项。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从《来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执法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执法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当年不少于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3%。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上公布,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上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六、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我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担任组员。

七、严格落实责任

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八、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篇四】

局机关各相关人员:

为切实做好黄骅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黄骅市应急管理局年度“双随机”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目的

为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抽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黄骅市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19年)》。

三、抽查范围

上半年: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的五金制品、机械加工、汽车制造等机械企业。下半年: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的谷物磨制、木质家具制造、金属制品生产等粉尘企业。

四、抽查事项

主要围绕规章制度、安全投入、隐患排查、人员培训、特种作业、警示标示等事项进行检查。

五、计划实施

(一)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进行两次,6月份一次,9月份一次。具体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由黄骅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六、结果处理及公示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需要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的,由检查人员当场出具,并告知有关责任单位,如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特别严重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或约谈主要负责人后仍然拒不整改的,将予以曝光和行政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组织人员认真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并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统筹协调,调整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稳妥推进。

(二)强化宣传培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及时总结交流执法经验,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篇五】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政规〔2017〕54号)及《2018年武汉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点》(武事中事后联办〔2018〕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根据《xx区规范开展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及比例

(一)抽查时间:2019年4-12月。

(二)抽查比例:

严格按照《xx区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抽查比例执行;

二、抽查内容

严格按照《xx区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抽查内容进行检查;

三、抽查实施

(一)抽查方式。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托抽查工作平台开展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二)抽查公示。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抽查工作平台,并通过xx区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

(三)抽查后续处理。各执法检查人员要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督促、跟踪和复查工作,对整改不到位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函告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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