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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 2023-02-04 14:30:33   阅读: 次 【   

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全省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应急函〔2020〕66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集中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开江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下同)。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煤监股,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包括收集情况、人员组织、执法检查、总结、宣传、编发信息、通报专项整治情况等工作。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三、整治对象

全县所有煤矿企业。

四、整治原则

(一)坚持“查大风险、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原则,全面促进矿井安全系统的重大风险研判和管控,为实现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双归零”目标夯实基础。

(二)坚持企业自查自改的原则,对煤矿企业已排查出且正在实施整改的安全隐患可免除处罚,对不查、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煤矿企业,依法予以严查重处。

(三)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总要求,做到风险不化解、隐患不消除、问题不解决不松手。

(四)通过最严密的安全监管、最严格的执法检查、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切实推动风险自识、隐患自治、平安自保,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意识提升,确保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五、分类整治

(一)长停矿井安全专项整治。对泰和煤矿、草坪煤矿、花草沟煤矿三个长停矿井开展视频监控系统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煤矿井口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视频监控图像是否清晰、是否24小时正常运转;视频系统是否具备实时监测功能、是否具备存储功能、是否具备回放功能、是否具备报警功能、是否具备字符叠加功能、是否具备传输功能、视频系统是否达到安装要求。

(二)执行“一停五不停”矿井安全专项整治。对开丰煤矿、龙泉山煤矿、星源煤矿三个升级改造煤矿开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两个清单”专项整治、通讯联络系统专项整治、基础管理资料专项整治、安全监控系统专项整治、人员定位系统专项整治、视频监控系统专项整治、自救器管理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煤矿是否制定完善三年行动方案和“两个清单”、是否照抄照搬、是否及时更新;通讯联络系统是否具备选呼、急呼、全呼、强插、强拆、监听、录音等功能、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按照密闭管理规定管理密闭、井下密闭是否做到“四对口”(现场、牌板、图纸、台账)、是否将所有密闭如实绘制在图纸上、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启封密闭和制作假密闭设施进行非法违法生产;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擅自拆除井下设备、系统底图是否及时更新、是否图实相符;煤矿井口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视频监控图像是否清晰、是否24小时正常运转、各种功能是否齐全;煤矿自救器数量是否存在配备不足、对所有自救器逐台进行检查、是否建立台账、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是否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所有自救器是否定期送检、使用周期是否符合规定、入井人员是否存在携带不合格的自救器入井、是否对所有职工开展自救器使用培训、所有职工是否能够正确使用自救器。

(三)正常生产矿井安全专项整治。对达州市蜀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两个清单”专项整治、安全系统专项整治、通讯联络系统专项整治、基础管理资料专项整治、自救器管理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煤矿是否制定完善三年行动方案和“两个清单”、是否照抄照搬、是否及时更新;安全监控、人员位置、通讯联络、供水施救、压风自救、紧急避险、应急广播等安全保障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擅自拆除井下设备、系统底图是否及时更新、是否图实相符、各类设备设施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煤矿井口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视频监控图像是否清晰、是否24小时正常运转、各种功能是否齐全;通讯联络系统是否具备选呼、急呼、全呼、强插、强拆、监听、录音等功能、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按照密闭管理规定管理密闭、井下密闭是否做到“四对口”(现场、牌板、图纸、台账)、是否将所有密闭如实绘制在图纸上、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启封密闭和制作假密闭设施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煤矿自救器数量是否存在配备不足、对所有自救器逐台进行检查、是否建立台账、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是否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所有自救器是否定期送检、使用周期是否符合规定、入井人员是否存在携带不合格的自救器入井、是否对所有职工开展自救器使用培训、所有职工是否能够正确使用自救器。

六、工作步骤

此次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自改,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的方式开展。

(一)自查自改。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内容逐项自查,针对查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并形成自查自改报告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煤监股)。

(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全县所有煤矿企业分类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

(三)落实整改、复查验收。煤矿企业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限期内全面落实整改。隐患整改完成后,必须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针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复查验收,逐一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机构、精心部署、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全面排查、整治到位,确保安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督导,严格执法。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对查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顶格处罚;严禁“走形式、走过场”,对拒不整改的煤矿从严查处。

(三)仔细分析,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煤矿企业要认真总结自查自改和专项整治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切实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全县煤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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