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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范文(通用5篇)

发布: 2022-05-26 17:50:05   阅读: 次 【   

发展,是汉语词语,拼音是fā zhǎn,意思是事物从出生开始的一个进步变化的过程,是事物的不断更新,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5篇

第1篇: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精神,认真贯彻X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X〔X〕38号)和《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x〔X〕24号),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建成X市“首善之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提升核心竞争力

1.支持创新发展。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程,以产业规模化、技术高端化、发展集约化为方向,加快推进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产业工程和产业专项建设,着力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对象进行分层次培育和多层次服务,加快推进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企业、平台科技创新活动按规定给予奖励(区科技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程,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工业云企业用户大幅增长,全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新模式广泛普及,新型制造体系基本形成,制造业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项目按规定给予奖励(区经信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创业创新推进工程,鼓励全民创业,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支持旅游、文化民营企业创新商业模式,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等,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委、区旅游局、区文广新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鼓励做大做强。实施技术改造全覆盖工程,支持民营企业围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服务型制造,持续扩大有效投入,五年内实现规模以上民营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区经信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专精特新培育工程,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扶持一批企业成为国内细分市场领域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和“行业小巨人”,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区经信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产品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形成系统完整、运行高效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为主攻方向,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着力解决企业产品质量提升面临的难题(区市场监管局、区农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九龙科创园孵化工程,以引进一批创业创新项目、发现一批发展地方经济可塑造资源、带动一批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实现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目标,为科创园的发展引智、引才,实现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的转化与转移,将九龙科创园打造成区域发展的高科技产业基地和创业创新平台(九龙园区、区经信委、区科技局、区人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民营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国家及新兴市场重点展会、世界制造业大会、“精品X”央视宣传等活动,对参展、宣传费用按规定给予补助(区经信委、区商务局、区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管理水平。实施民营企业成长工程,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聚焦实业,突出主业,提高行业竞争力(区工商联、区金融办、区经信委、区农委、区旅游局、区文广新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民营企业家培育工程,开展民营企业家发展领航和民营企业接班人培养行动计划,整合各类民营企业家培训资源和培训经费,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民营企业家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区工商联、区经信委、区旅游局、区文广新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创新人才引进工程,鼓励民营企业从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战型人才,全面落实住房、就医、就学、落户等政策,不断优化人才工作、生活环境(区人才办牵头负责)。

4.设立专项资金。设立5000万元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对民营企业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专精特新”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培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家培训等进行奖补。设立5000万元民营企业过桥纾困资金,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加大纾困救助力度。设立500万元不良贷款担保偿债准备金(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委、区旅游局、区金融办、区安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减轻税费负担

5.推进减税降费。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各类涉企优惠政策执行到位(区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服务“个转企”,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区市场监管局、X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企业从区财政局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X税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清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区经信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降低用地用工成本。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区住建委牵头负责)。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落实国家降低社保费率政策要求,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区人社局、区财政局、X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确保缴费方式稳定,对缴费人以前年度社会保险欠费,一律不得自行组织开展清欠工作。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到期后按照国家及省部署继续实施。对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参保民营企业,落实企业稳岗补贴政策,按照企业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区人社局、X税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民营企业全职引进的各类急需人才,所需的租房补贴、安家费以及科研启动经费等人才开发费用可按规定税前列支(X税务局、区人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缓解融资难融资贵

7.提升金融保障能力。实施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程,积极推进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鼓励大企业和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我区中小企业经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区金融办、江南融资担保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抓好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积极推广“税融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增信融资”等信贷产品;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资产二次抵押、机器设备抵押、存货最高浮动抵押、仓单质押、经营权质押等贷款担保业务(区金融办、区财政局、江南融资担保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对市场前景好、经营诚信但暂时有困难的企业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区金融办牵头负责)。落实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等政策,发挥正向激励作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经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鼓励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抓住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科创板和试点注册制机遇,支持科技创新企业上市。对拟在沪深港交易所首发上市的民营企业,分阶段奖补500万元(含市级奖补250万元),对拟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分阶段奖补200万元(含市级奖补75万元),对新三板已挂牌企业给予3年内每年30万元的持续督导费用补贴(含市级每年奖补15万元),对四板挂牌奖补最高40万元(含市级50%),税收及其他扶持按有关规定执行(区金融办、区科技局、区经信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挂牌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或通过新三板及省股交中心等场外市场挂牌交易,首次融资在省、市级奖励的基础上按股权融资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70万元,后续融资按股权融资到位资金的2.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区金融办、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发债融资,对首次成功完成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1%,区财政给予单个项目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70万元(含市级50%)的奖励(区金融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9.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做到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坚定不移,在政策执行上一视同仁,在市场竞争中公平对待。打破各类“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减少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不得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条件(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住建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卫计委、区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以PPP模式参与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等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运营。对项目收入无法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盘活政府性存量资产(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大力推动“照后减证”,逐步实现“照后能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企业办事“一网、一门、一次”,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压缩重点事项审批时限,X年底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压缩至45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委、区政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12.健全政企沟通长效机制。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各级领导班子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调研等方式,及时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打造更有温度的服务环境。对发展潜力大、社会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建档立卡、季度走访。对重点产业、先进制造业项目,建立区领导班子联系工作机制(区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弘扬企业家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创业创新典型,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区委宣传部、区工商联、区经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民营企业家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参加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三八”红旗手、青年“五四”奖章等评选(区委组织部、区经信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我区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参加省百家优秀民营企业和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区工商联、区经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完善企业服务机制。强化“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对民营企业的精准服务,常态长效帮助解决困难(区“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重点培育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各类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创业创新、综合金融服务、人才培训、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的普惠服务(区经信委、区金融办、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发挥九龙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作用,开展全程帮办服务(九龙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六、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15.保护合法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正当财富和合法财产保护,坚持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经营不规范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妥善处理。细化涉案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规则,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市公安局x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和落实在执纪工作中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合法人身和财产权益保护规定(区纪委监委负责)。

16.完善保护机制。建立民营企业投诉维权中心,畅通反映诉求渠道,健全申诉维权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投诉中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区委政法委、区经信委、区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建立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等公益性法律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区司法局负责)。对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法治保障。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区经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国家竞争政策,及时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和违反平等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法制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

18.加强组织协调。调整区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进一步加强对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区经信委负责)。区委、区政府每年召开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区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年度考核和工作指导,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奖优罚劣(区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区工商联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形成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合力(区工商联负责)。按全省民营经济统计制度,定期发布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区统计局负责)。加强宣传和舆论保障,营造民营企业发展良好社会氛围(区委宣传部负责)。

19.狠抓政策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支持民营经济各项工程实施方案、政策措施。制定政策时,要注重结合区情、增强政策有效性,注重政策衔接、增强政策延续性,注重产业导向、增强政策前瞻性,最大限度用活用足用好政策(区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有效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区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应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去产能、去杠杆对各类所有制企业执行同样标准。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过程中,避免简单化,不搞“一刀切”(区政府法制办、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住建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强化督促考核。将本意见落实情况作为“三查三问”和巡察内容,纳入区委、区政府督查范围,对企业反映好、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对落实不力、贻误发展的,严格问责追责(区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考核,纳入区委年度综合考核和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区委组织部、区政府督查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每年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对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予以通报,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倾斜(区经信委、区住建委、区统计局、区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2篇: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思路
作者:卜海
来源:《群众》2018年第24期

        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江苏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支撑着全省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超过五成的GDP、接近六成的税收、将近七成的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八成的新增就业岗位来自民营经济,成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进入新时代,江苏民营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方面任重道远,需要进一步奋发作为,积极进取,才能作出更大的贡献。

        主动对标找差,为高质量发展精准定位

        江苏民营经济目前不乏在当代科技前沿领域与发达国家处于同一起跑线而同步竞争的行业和企业,也培育了一批具有很高知名度的在国内领跑的标杆企业,例如苏州的智能制造、纳米技术应用,南京的信息技术、生命医学、物联网、云计算,常州的光伏太阳能、轨道交通车辆及部件、涂料,连云港的矿山掘进机械、太阳能热水器、生物医药等,不但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而且掌握了相应的前沿核心技术。与此同时,江苏民营经济在不少其他领域和产业中的发展则处于相对弱势的状态。例如,在分享经济方面虽然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规模和水平相对滞后;在新金融服务方面,江苏明显落后于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城市组成的全国新金融第一方阵,目前还处于起步发展的阶段。

        江苏民营经济作为国内民营经济发展的领跑者之一,在进入新常态以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新环境。从国际看,世界经济长期处于结构调整之中,国际分工和抢占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的竞争趋向强烈,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增多。从国内看,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压力增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既有机遇,也有挑战。从区域看,广东、浙江等民营经济发达的省份在科技类新产业方面优势明显,北京、上海等市的民营经济发展特色鲜明,山东、陕西等省份民营经济的发展强劲追赶江苏,中西部地区发挥后发优势,力争民营经济发展的弯道超车。

第3篇: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成蕊[1];黎李[1];

作者机构:;;

来源:陕西画报

ISSN:1001-0440

年:2019

卷:000

期:002

页码:P.12-12

页数:1

中图分类:F276.5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调研;发展;商洛市;企业;山阳县;有限公司;经济

摘要:4月22日,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姜锋到商洛市调研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姜锋先后到商洛市山阳县丰源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之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恒瑞肉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地调研,详细询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希望他们抢抓政策机遇,创新经营理念,在加快转型升级中提升核心竞争力。

第4篇: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关于加快县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几点思考
作者:王秀华
来源:《财经界·上旬刊》2020年第05期

        民营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目前,民营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发展能力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县域民营经济实力不强等特征。近年来,面对新常态下经济发展遇到的严峻挑战,河北省东光县精准把握县情,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加快创新引领,推动转型提升,不断聚要素、强科技、提质量,有效推进了县域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截至2019年底,全县已发展民营企业973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2家,彩客集团、东化公司相继成为沧州市第一家和第二家香港H股上市企业,华戈化学集团成功上榜中国石化500强,东化公司荣登“全国氮肥行业30强”,8家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民营经济成为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

        (1)精准发力,做大园区。该县将产业基地建设作为产业转型的主要载体,抢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机遇,实施土地“唤醒”计划,整合全县土地资源 , 拓展京南科技示范园、包装与装备制造园A区B区、双高科技示范园发展空间,加快推进南霞口镇堡北工业园、于桥乡塑料产业园、大秦工业园等园区建设,全县初步形成“一区九园”发展大格局,并成功创建河北省沧州市首个“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

        (2)聚焦项目,提质增量。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一号工程”,做大项目底盘,推进项目膨胀倍增。该县在原有经济开发区、包装机械产业园A区两个产业园区的基础上,建成京南科技示范园区、包装机械产业园B区等承接京津产业转移、雄安外迁等项目的专业园区。截至2019年底,已洽谈项目791个,签约项目188个,开工建设项目142个。同时,成功实现与意大利、印度、德国等国家的经济合作牵手,有效激活了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3)开放对接,做大市场。坚持利用“大市场”拉动“大产业”,积极引领企业与国际国内市场开放对接,先后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东盟(泰国)经贸论坛、5.18国际经洽会等各类科技成果发布会、展销会、洽谈会活动,自2008年以来每年举办“中国东光纸箱机械国际博览会”,成为全市唯一入选的“省市场化重点展会”,2019年博览会现场实现成交额10亿元,意向成交额15亿元,国外销售额7000万美元,吸引亚洲、欧洲、美洲、非洲等40多个国家及国内外25000名客商参加,产品覆盖全国60%以上市场。

第5篇: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毕 武

【期刊名称】政策瞭望

【年(卷),期】2019(000)005

【总页数】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顽强生长起来,为中国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台州作为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股份合作经济发源地、市场经济先发地,民营经济是它最大的发展优势、最亮的发展特色、最重的发展底牌。进入新时代,如何助推台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再创台州民营经济新辉煌,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成本,助力更轻松发展

台州民营经济发展需要参天大树,也需要更多的绿草茵茵。99%的中小企业是民营企业,99%的民营企业是小微企业。建议在降低小微企业(初创主体)创业发展成本上多下功夫。

设立小微园区。小微园区主要提供生产制造型企业场所。小微企业(初创主体)入园的形式采用三种模式。一是直接购买。按照市场化操作,购买小微园区土地厂房入驻。二是参照经济保障房的做法,实施生产经营场所保障房政策。以低于市场价将园区的生产经营场所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初创主体),入驻后实行五年期贡献度考核:满五年后,贡献度达到要求的,允许转让;未达到贡献度要求的,园区按原购入价加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回购;违反协议规定转让、转租的,转让转租无效,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三是参考公共租赁住房的做法,实施生产经营场所廉租房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低价租赁园区内的生产经营场所,租金与贡献度挂钩,贡献度小则租金高,并严禁转租;违约的,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以上两种享受优惠政策入驻园区的小微企业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设立创业园。创业园主要面向服务型和商贸型的初创小微企业。这类企业需求面积往往比较小。创业园可采用小面积、低租金的工位号形式(小至一张办公桌)对外出租,并提供完备的经营、生活配套设施。小微园和创业园可由政府或相关国有企业作为建设主体,可吸收社会资本方参与,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与措施扶持。具备独立生产经营场所的小微企业,不强制要求入园,因地制宜,以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为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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