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公文范文网>领导讲话 > 经贸商务 >

意见建议

镇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3篇

发布: 2023-12-08 08:40:04   阅读: 次 【   

镇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3篇

镇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篇1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要求,全国爱卫办将采取每季度定期抽查的方式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2023年5月份之前省爱卫办将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评估。为切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拓展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检”、“国检”,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以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目标,按照“高位推动、部门牵头、属地落脚、全民参与”的原则,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坚持长效管理,补齐功能短板,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昌。

  二、工作目标

  高分一次性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评估和国家级抽查复审,确保南昌市继续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进一步优化,市民群众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效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工作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扎实开展“九大重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一板块“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第1至第5项内容。保障爱卫办机构、职能、人员、经费,加强社区(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夯实基层爱卫工作基础。深入开展基层卫生创建活动,年度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中,并完善相关设施。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渠道,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经济发展办、镇公共服务办、镇自然资源*中心所、镇城乡建设办、镇应急办、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卫生 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二板块“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第6至第9项内容。健全健康教育组织网络,提升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能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进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倡导居民维持健康体重,全镇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和电子烟广告,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党建办、镇党政办、镇行政执法大队、镇各学校、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三)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三板块“市容环境卫生”第10至第20项内容。加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在建(拆迁、待建)工地、车站、居民小区市容市貌整治,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和其他“十乱”现象。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道路装灯率100%,果皮箱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设置规范。(责任单位:镇行政执法大队、镇城乡建设办、镇自然资源*中心所、镇农业农村办、镇派出所、镇经济发展办、镇公共服务办、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四)生态环境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四板块“生态环境”第21至第26项内容。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餐饮单位油烟净化符合要求,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及烟囱排黑烟现象。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加大饮用水安全保障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好用好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规范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镇交警大队、镇行政执法大队、镇卫生院、镇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五)重点场所卫生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五板块“重点场所卫生”第27至31项内容。以“四小行业”(小型理发店、小旅店、小歌舞厅、小浴室)为重点,加强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准入关,强化卫生管理,健全硬件设施。加强宾馆、超市、游泳池等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确保各类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护知识宣传,着力提升劳动者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识和防护能力,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申报率>90%。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加大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保洁力度,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包括采光、通气、课桌椅、黑板、照明等)、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确保不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推动设立中小学卫生室,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大力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活动,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100%,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各学校、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六板块“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第33至第37项内容。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深入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加强流动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杜绝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格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落实供水单位日常水质检测、水质净化消毒、水源卫生防护等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二次供水设施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二次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严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工作,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镇卫生院、镇城乡建设办、镇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七板块“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第38至第44项内容。建立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强化重大疾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突发新发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落实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的监管工作。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健康防重症,,推动“乙类乙管”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经济发展办、镇红十字会等成员单位)

  (八)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七板块“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第45项内容。加强餐饮行业的管理,注重强化自身业务水平,掌握重点场所防鼠防蝇设施的规范,有针对小饮、农贸市场、食品加工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的防防蝇设施建设的专项实施方案,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设施合格率≥95%。(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镇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九)巩固宣传工作。 营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氛围,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全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方面的相关工作;开辟健康宣传专栏,普及宣传卫生防病知识;精心划制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公益广告;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突出宣传巩固工作中好典型、好风尚,同时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在镇主要窗口单位设置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大型公益广告牌,在沿街店面、有关单位、交通工具等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内容,组织编印、散发、张贴创建巩固工作宣传折页、宣传单和海报。在主要街道、公园、休闲广场设立巩固卫生城市宣传标语、宣传栏,设置数量不得少于10块。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行政执法大队、镇卫生院、镇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四、实施步骤

  本周期南昌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迎复审共分省级评估(2023年5月前)、国家级复审(2023、2024年期间全年按季度随机抽查)两个部分,根据以上时间节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分为部署自查、迎省级评估、迎国家级复审、巩固提升4个阶段,实施步骤如下:

  (一)部署自查阶段(2023年3月20日前)

  积极启动部署全区国家卫生城市迎复审工作,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明晰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层层动员发动,部署明确任务,要学习掌握《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和《卫生城镇创建务实指南》(*省爱卫会等单位编著),对标国家标准,负责组织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积极整改。

  (二)迎省级评估阶段(2023年5月前)

  1.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氛围,在镇的显著位置、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建立大型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广告宣传牌,在单位、街道、社区(村)、农贸市场、车站等处开辟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专栏,全镇各新闻媒体要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报道。

  2.强化督查整改。区爱卫办从3月份开始每月邀请市创卫专家开展1-2次定期、不定期暗访督查。各责任单位根据督查通报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抓好整改,同时组织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针对短板弱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3.强化迎检准备。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完成迎复审工作资料建档工作(近三年),同时做好实地蹲点督导,以最佳状态随时接受省级评估。

  (三)迎国家级复审阶段(2023、2024全年)

  1.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日常督查发现问题全面进行整改提升,特别是省级评估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全面进入迎接国家级复审阶段。

  2.坚持加强协调调度。责任单位要建立调度机制,强化协调调度,着力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巩固提升管理水平。

  3.全面落实迎检工作。全面检查、巩固各项工作指标整改落实、提升情况,组织发动干部职工和社区群众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掀起全区爱国卫生运动高潮,做到每条街道、每个社区、每个窗口单位有人蹲点督导,以一流的城市容貌迎接“国检”。

  (四)巩固提升阶段(国家复审反馈后)

  根据国家复审工作反馈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并将整改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市爱卫办。在整改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高、形成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巩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保障巩固工作中所必需的人、财、物,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进、亲自跟踪落实。精心组织、细化任务、强化措施、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巩固工作落细落实,逐级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内容逐项逐条进行对照,围绕自身工作职责制定本城区本单位的任务清单和工作进度表,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完成时限,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任务。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上下形成工作合力,自行开展全面多轮排查。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做到不等、不靠,不让,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同作战,合力攻坚,扎实推进巩固工作落实。

  (四)严格监督考核。要加强对各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考核,运用好第三方暗访督查结果,对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进行表扬,对有令不行、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

  (五)强化宣传发动。各单位、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成果,宣传广大市民群众在巩固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让其体会到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掀起人人参与、全民共创的热潮。

 

镇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篇2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要求,全国爱卫办将采取每季度定期抽查的方式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2023年5月份之前省爱卫办将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评估。为切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拓展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检”、“国检”,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以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目标,按照“高位推动、部门牵头、属地落脚、全民参与”的原则,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坚持长效管理,补齐功能短板,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昌。

  二、工作目标

  高分一次性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评估和国家级抽查复审,确保南昌市继续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进一步优化,市民群众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效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工作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扎实开展“九大重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一板块“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第1至第5项内容。保障爱卫办机构、职能、人员、经费,加强社区(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夯实基层爱卫工作基础。深入开展基层卫生创建活动,年度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中,并完善相关设施。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渠道,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经济发展办、镇公共服务办、镇自然资源*中心所、镇城乡建设办、镇应急办、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卫生 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二板块“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第6至第9项内容。健全健康教育组织网络,提升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能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进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倡导居民维持健康体重,全镇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和电子烟广告,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党建办、镇党政办、镇行政执法大队、镇各学校、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三)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三板块“市容环境卫生”第10至第20项内容。加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在建(拆迁、待建)工地、车站、居民小区市容市貌整治,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和其他“十乱”现象。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道路装灯率100%,果皮箱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设置规范。(责任单位:镇行政执法大队、镇城乡建设办、镇自然资源*中心所、镇农业农村办、镇派出所、镇经济发展办、镇公共服务办、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四)生态环境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四板块“生态环境”第21至第26项内容。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餐饮单位油烟净化符合要求,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及烟囱排黑烟现象。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加大饮用水安全保障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好用好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规范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镇交警大队、镇行政执法大队、镇卫生院、镇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五)重点场所卫生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五板块“重点场所卫生”第27至31项内容。以“四小行业”(小型理发店、小旅店、小歌舞厅、小浴室)为重点,加强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准入关,强化卫生管理,健全硬件设施。加强宾馆、超市、游泳池等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确保各类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护知识宣传,着力提升劳动者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识和防护能力,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申报率>90%。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加大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保洁力度,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包括采光、通气、课桌椅、黑板、照明等)、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确保不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推动设立中小学卫生室,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大力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活动,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100%,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各学校、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六板块“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第33至第37项内容。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深入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加强流动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杜绝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格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落实供水单位日常水质检测、水质净化消毒、水源卫生防护等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二次供水设施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二次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严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工作,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镇卫生院、镇城乡建设办、镇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七板块“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第38至第44项内容。建立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强化重大疾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突发新发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落实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的监管工作。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健康防重症,,推动“乙类乙管”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经济发展办、镇红十字会等成员单位)

  (八)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七板块“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第45项内容。加强餐饮行业的管理,注重强化自身业务水平,掌握重点场所防鼠防蝇设施的规范,有针对小饮、农贸市场、食品加工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的防防蝇设施建设的专项实施方案,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设施合格率≥95%。(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镇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九)巩固宣传工作。 营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氛围,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全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方面的相关工作;开辟健康宣传专栏,普及宣传卫生防病知识;精心划制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公益广告;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突出宣传巩固工作中好典型、好风尚,同时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在镇主要窗口单位设置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大型公益广告牌,在沿街店面、有关单位、交通工具等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内容,组织编印、散发、张贴创建巩固工作宣传折页、宣传单和海报。在主要街道、公园、休闲广场设立巩固卫生城市宣传标语、宣传栏,设置数量不得少于10块。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行政执法大队、镇卫生院、镇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四、实施步骤

  本周期南昌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迎复审共分省级评估(2023年5月前)、国家级复审(2023、2024年期间全年按季度随机抽查)两个部分,根据以上时间节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分为部署自查、迎省级评估、迎国家级复审、巩固提升4个阶段,实施步骤如下:

  (一)部署自查阶段(2023年3月20日前)

  积极启动部署全区国家卫生城市迎复审工作,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明晰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层层动员发动,部署明确任务,要学习掌握《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和《卫生城镇创建务实指南》(*省爱卫会等单位编著),对标国家标准,负责组织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积极整改。

  (二)迎省级评估阶段(2023年5月前)

  1.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氛围,在镇的显著位置、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建立大型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广告宣传牌,在单位、街道、社区(村)、农贸市场、车站等处开辟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专栏,全镇各新闻媒体要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报道。

  2.强化督查整改。区爱卫办从3月份开始每月邀请市创卫专家开展1-2次定期、不定期暗访督查。各责任单位根据督查通报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抓好整改,同时组织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针对短板弱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3.强化迎检准备。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完成迎复审工作资料建档工作(近三年),同时做好实地蹲点督导,以最佳状态随时接受省级评估。

  (三)迎国家级复审阶段(2023、2024全年)

  1.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日常督查发现问题全面进行整改提升,特别是省级评估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全面进入迎接国家级复审阶段。

  2.坚持加强协调调度。责任单位要建立调度机制,强化协调调度,着力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巩固提升管理水平。

  3.全面落实迎检工作。全面检查、巩固各项工作指标整改落实、提升情况,组织发动干部职工和社区群众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掀起全区爱国卫生运动高潮,做到每条街道、每个社区、每个窗口单位有人蹲点督导,以一流的城市容貌迎接“国检”。

  (四)巩固提升阶段(国家复审反馈后)

  根据国家复审工作反馈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并将整改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市爱卫办。在整改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高、形成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巩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保障巩固工作中所必需的人、财、物,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进、亲自跟踪落实。精心组织、细化任务、强化措施、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巩固工作落细落实,逐级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内容逐项逐条进行对照,围绕自身工作职责制定本城区本单位的任务清单和工作进度表,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完成时限,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任务。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上下形成工作合力,自行开展全面多轮排查。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做到不等、不靠,不让,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同作战,合力攻坚,扎实推进巩固工作落实。

  (四)严格监督考核。要加强对各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考核,运用好第三方暗访督查结果,对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进行表扬,对有令不行、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

  (五)强化宣传发动。各单位、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成果,宣传广大市民群众在巩固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让其体会到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掀起人人参与、全民共创的热潮。

 

镇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篇3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XX)6号)要求,全国爱卫办将采取每季度定期抽查的方式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2023年5月份之前省爱卫办将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评估。为切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拓展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检”、“国检”,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以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目标,按照“高位推动、部门牵头、属地落脚、全民参与”的原则,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坚持长效管理,补齐功能短板,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xx。

  二、工作目标

  高分一次性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评估和国家级抽查复审,确保xx市继续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进一步优化,市民群众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效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工作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XX版),扎实开展“九大重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一板块“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第1至第5项内容。保障爱卫办机构、职能、人员、经费,加强社区(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夯实基层爱卫工作基础。深入开展基层卫生创建活动,年度工作要有计划、有部暑、有检查、有总结。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中,并完善相关设施。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渠道,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经济发展办、镇公共服务办、镇自然资源X中心所、镇城乡建设办、镇应急办、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二板块“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第6至第9项内容。健全健康教育组织网络,提升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能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进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倡导居民维持健康体重,全镇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和电子烟广告,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党建办、镇党政办、镇行政执法大队、镇各学校、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三)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三板块“市容环境卫生”第10至第20项内容。加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在建(拆迁、待建)工地、车站、居民小区市容市貌整治,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和其他“十乱”现象。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道路装灯率100%,果皮箱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设置规范。(责任单位:镇行政执法大队、镇城乡建设办、镇自然资源X中心所、镇农业农村办、镇派出所、镇经济发展办、镇公共服务办、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四)生态环境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四板块“生态环境”第21至第26项内容。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餐饮单位油烟净化符合要求,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及烟囱排黑烟现象。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加大饮用水安全保障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好用好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规范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市场监督管理局X分局、镇交警大队、镇行政执法大队、镇卫生院、镇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五)重点场所卫生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五板块“重点场所卫生”第27至31项内容。以“四小行业”(小型理发店、小旅店、小歌舞厅、小浴室)为重点,加强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准入关,强化卫生管理,健全硬件设施。加强宾馆、超市、游泳池等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确保各类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护知识宣传,着力提升劳动者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识和防护能力,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申报率>90%。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加大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保洁力度,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包括采光、通气、课桌椅、黑板、照明等)、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确保不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推动设立中小学卫生室,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大力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活动,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100%,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各学校、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六板块“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第33至第37项内容。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深入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加强流动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杜绝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格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落实供水单位日常水质检测、水质净化消毒、水源卫生防护等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二次供水设施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二次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严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工作,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X分局、镇卫生院、镇城乡建设办、镇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七板块“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第38至第44项内容。建立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强化重大疾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突发新发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落实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的监管工作。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健康防重症,,推动“乙类乙管”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经济发展办、镇红十字会等成员单位)

  (八)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七板块“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第45项内容。加强餐饮行业的管理,注重强化自身业务水平,掌握重点场所防鼠防蝇设施的规范,有针对小饮、农贸市场、食品加工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的防防蝇设施建设的专项实施方案,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设施合格率≥95%。(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X分局、镇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九)巩固宣传工作。营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氛围,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全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方面的相关工作;开辟健康宣传专栏,普及宣传卫生防病知识;精心划制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公益广告;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突出宣传巩固工作中好典型、好风尚,同时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在镇主要窗口单位设置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大型公益广告牌,在沿街店面、有关单位、交通工具等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内容,组织编印、散发、张贴创建巩固工作宣传折页、宣传单和海报。在主要街道、公园、休闲广场设立巩固卫生城市宣传标语、宣传栏,设置数量不得少于10块。(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行政执法大队、镇卫生院、镇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四、实施步骤

  本周期xx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迎复审共分省级评估(2023年5月前)、国家级复审(2023、2024年期间全年按季度随机抽查)两个部分,根据以上时间节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分为部暑自查、迎省级评估、迎国家级复审、巩固提升4个阶段,实施步骤如下:

  (一)部署自查阶段(2023年3月20日前)积极启动部暑全区国家卫生城市迎复审工作,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明晰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层层动员发动,部署明确任务,要学习掌握《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xx版)和《卫生城镇创建务实指南》(X省爱卫会等单位编著),对标国家标准,负责组织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积极整改。

  (二)迎省级评估阶段(2023年5月前)1.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氛围,在镇的显著位置、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建立大型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广告宣传牌,在单位、街道、社区(村)、农贸市场、车站等处开辟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专栏,全镇各新闻媒体要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报道。2.强化督查整改。区爱卫办从3月份开始每月邀请市创卫专家开展1-2次定期、不定期暗访督查。各责任单位根据督查通报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抓好整改,同时组织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针对短板弱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3.强化迎检准备。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完成迎复审工作资料建档工作(近三年),同时做好实地蹲点督导,以最佳状态随时接受省级评估。

  (三)迎国家级复审阶段(2023、2024全年)1.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日常督查发现问题全面进行整改提升,特别是省级评估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全面进入迎接国家级复审阶段。2.坚持加强协调调度。责任单位要建立调度机制,强化协调调度,着力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巩固提升管理水平。3.全面落实迎检工作。全面检查、巩固各项工作指标整改落实、提升情况,组织发动干部职工和社区群众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掀起全区爱国卫生运动高潮,做到每条街道、每个社区、每个窗口单位有人蹲点督导,以一流的城市容貌迎接“国检”。

  (四)巩固提升阶段(国家复审反馈后)根据国家复审工作反馈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并将整改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市爱卫办。在整改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高、形成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巩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保障巩固工作中所必需的人、财、物,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暑、亲自协调推进、亲自跟踪落实。精心组织、细化任务、强化措施、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巩固工作落细落实,逐级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xx版)内容逐项逐条进行对照,围绕自身工作职责制定本城区本单位的任务清单和工作进度表,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完成时限,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任务。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上下形成工作合力,自行开展全面多轮排查。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做到不等、不靠,不让,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同作战,合力攻坚,扎实推进巩固工作落实。

  (四)严格监督考核。要加强对各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考核,运用好第三方暗访督查结果,对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进行表扬,对有令不行、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

  (五)强化宣传发动。各单位、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成果,宣传广大市民群众在巩固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让其体会到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掀起人人参与、全民共创的热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