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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经验材料

发布: 2022-11-23 12:00:07   阅读: 次 【   

某县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经验材料
 
   今年以来,XX省XX县政府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狠招频出,创新完善投资审计体制机制,出台了政府投资审计跟踪、考核等9个管理办法;堵塞虚增工程量、高套预算定额、多计取费用、多列工程建设成本等违规漏洞;1-6月中旬,全县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137个,送审金额3.98亿元,审计核对工程造价7490万元,审减率达19%,节省了宝贵的政府投资资金,体现了审计也是生产力的科学论断。
    一、政府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是政府投资审计的生命线
    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意义重大。首先,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通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深入比较分析项目投资结构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取向的一致性以及项目投资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建立科学效益评价体系。最终提供高质量审计信息产品,帮助政府在促进投资结构的调整优化上正确决策。因此,可以认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其次,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是促进工程项目规范管理和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方法。加强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通过对建设项目决策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等环节全过程跟踪审计,有利于提高项目论证的可靠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从而在源头上保证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的漏洞和问题,查错纠偏,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建设项目规范管理,防止发生因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浪费的问题,提高公共投资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是推进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背后,往往有着深刻的廉政问题,潜藏着贪污受贿、决策失误、损失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可以紧紧抓住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投标、质量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挥审计监督在国家经济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和社会管理的作用。
   在审计工作中,审计风险无处不在,有廉政风险,质量风险,程序风险,问题披露风险,审计人员个人工作水平的风险等等,而廉政风险位列第一。政府投资因其审计对象的独特——它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在审计岗位上尤其重要,政府投资审计对内、对外的廉政风险防范控制,是审计职业生命的首位。
    近年来XX县审计局按照县委部署和县纪委关于建立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的具体要求,在市审计局的指导下,把建立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作为本局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特别重视政府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范控制工作,广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培养和树立良好的防范审计工作廉政风险理念,增强了拒腐防变意识,较好地形成了廉荣贪耻的风尚,有力地推动了该局建立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工作,促进了审计事业的发展,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认真清权确权,查找政府投资审计廉政风险点15个,即制度执行风险、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风险、全过程跟踪审计风险、专项审计调查风险、工程价款结算审理风险、价款结算审计风险、全过程管理风险、施工图结算及合同审计风险、任务安排风险、资料交接风险、查勘现场风险、审核初稿风险、审计核对风险、审计报告风险、项目安排及重大事项协调风险等等,划分一级风险等级10个,二级风险等级5个,制定防范控制措施43个。从而把政府投资审计的风险防范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来抓。
    二、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廉政风险点和廉政风险防控的薄弱环节
    1、工程前期勘探不到位,设计深度不够,为后期工程大量变更留下隐患。设计阶段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阶段,好的设计应该方便后续环节对工程造价实施有效控制。2011年11月止已审计结束的项目中,有81个项目通过了招投标程序,这些项目实际审定造价2.04亿元,与总中标价1.7亿元相比,超出3000多万元,占总中标价的20%。无疑,这超出的20%变更部分不利于有效的实施造价控制,不利于达到节约政府建设资金的目的。
    2、人为规避招投标,无必要的工程变更,大量增加工程造价。有些乡镇应该公开招标而未招标,议标程序也不规范;有的项目大量工程项目未能够纳入招标清单当中,造成决算价大大超过原中标价。
    3、招投标程序不规范,中介机构工作不严谨,从项目开始就造成了工程造价的不实。有的项目编制招标文件时,工程量清单计算不完整、不准确,招标文件所列清单多是暂估量,且少项、错量较多、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给后期决算审计带来不便。
    4、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现场人员责任心不够,工程签证不规范严谨,导致增加工程造价。
在部分政府投资审计中,我们发现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签证只签名盖章,没有对施工方申报的工程量进行核对,没有签明确认定意见,有的也只签类似于“以审计为准”之类的含糊不清的意见,特别是一些工程的隐蔽部分,这样就给审计工作增加了极大的难度。
    5、建设手续不完善,无法实施正常的工程验收。
有的项目因为相关建设程序不完善,无图纸会审等相关资料,造成无法实施竣工验收备案。
部分建设项目前期建设程序不到位,造成后期无法按规定实施工程质量验收备案
    6、部分单位和乡镇对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单位和乡镇对没有建立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台账,项目的预算、招标、中标价、签证变更等情况不明,特别是工程款支付没有按单体项目明细记录;部分乡镇没有认真执行县政府[2010]75号和[2011]94文件,对政府投资审计认识不足,对项目资金的支付把关不严,辖区内的项目没有及时报送审计机关审计。
    7、其他问题。有的项目未严格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图纸审查、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土地使用证、项目投资计划、地质勘探报告等建设程序元素有漏项;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责任界定不明确;边设计、边施工、边变更;材料采购控制管理不严格;施工质量、竣工资料整理、质量保修部分不全。
    三、多措并举治理软肋,多项机制防范控制审计廉政风险。
   (一)查找廉政风险点。
    一是审计人员因素产生的廉政风险。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品质若劣,就会经不住诱惑,背离审计原则,收受利害关系人的“小恩小惠”,产生廉政风险;业务水平若低,就不能准确发现问题,不能“据理力争”,易被施工单位专业人员所左右,导致审计廉政风险;审计人员不足,与工作量大产生矛盾,难以全面实施政府投资审计。
    二是中介机构参与审计产生的风险。由于投资审计力量弱,审计项目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如对有关规定理解不深透,易产生审计管理风险;中介机构的审计理念、审计依据与政府审计有所不同,如中介机构对工程变更审核时,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已签证的,一般均予认可,其合理、合法性基本不作进一步分析,对工程管理上的问题也不作深层次的审查,对工程投资管理、程序等关注较少,可导致工作性质风险;对参审机构和人员监督管理不力,受托方的审计责任廉政风险必将转嫁给审计机关。
    三是政府投资审计自身特点产生的廉政风险。政府投资审计大部分事后审计,为静态,起揭露和监督作用,对已经造成的损失浪费,只能“秋后算账”;政府投资审计情况复杂,其中既有定额、定价的确认,又有遵循基建程序和管理方面的评价,客观上导致审计将面临各种确认和评价的廉政风险;跟踪审计控制审计风险的一系列规范尚不明确,增加了审计廉政风险。
   (二)建立防范控制审计廉政风险教育机制。
    针对审计各个岗位风险点,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权钱交易违法纪,失职泄密被追究,勾结中介落法网,基建公款伸黑手,法纪无边鸣警钟五种违法违纪行为21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领导上课教育等等,做到警钟长鸣。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的若干规定,审计纪律八项规定,政府投资审计廉政风险点管理办法等纪律和制度的学习与教育,切实有效地增强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深刻认识腐败成本和廉政风险,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慎微、慎始、慎友、慎亲、慎钱、慎色,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廉洁自律,规范审计人员行为。采取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廉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项规定,全面履行自身廉政承诺,使之自觉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金钱观,强化审计责任心。提高各级审计干部思想道德境界,增强党性修养水平,提高辨别是非、区别善恶、在关键时刻把握自己的能力。运用典型案例进行现身说法,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思想根源和管理上的漏洞,增强其法制意识和廉政意识,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打牢廉洁审计的思想基础。
    强化技能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审计队伍业务素质。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外聘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特别加强对工程预(决)算业务知识、国家审计程序、软件应用等内容的培训,及时更新专业知识,确保审计业务的知识储备。创造条件鼓励审计人员不断学习充电,积极选派投资审计人员到省市脱产学习培训,从而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技能。加大内部培训和实践锻炼,通过传、帮、带,开展自学和网上教学等措施,不断提高投资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三)建立权力制衡机制。
    1、建立审计立项机制。投资审计中心按照县政府批准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追加审计项目必须履行相关手续,不得私自开展计划外项目。投资审计中心对建设单位报审的工程价款结算审计资料进行预审,符合审计条件的予以立项。不符合规定程序、手续、资料的不予以安排审计。
    2、建立协审审计风险控制机制。公开公平的集体确定协审机构和人员,缓解审计力量和审计任务的矛盾。规定中介机构必须按照审计系统有关要求及时编写审计方案,项目结束后及时出具中介机构的正式造价咨询报告,并参与整理审计档案。2012年通过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对全县2012-2013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价款结算审计中介机构资格入围进行了招标采购,确定了十家机构参与我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建立外聘人员管理机制。一是实行“定管分离”的原则,县审计局负责协审单位的招标、抽签及合同签订工作,中心负责协审单位或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审计机关对其奖惩的依据。二是出台《协审机构及人员管理办法》。是向专职复核审计人员每人收取2000元廉政风险保证金。三是明确对中介机构的工作要求,建立审计质量综合考评机制,对参审中介机构在审计组织管理、审计职业道德、审计工作质量、审计工作效率等方面加强考核监督,细化考核标准对中介人员的审计质量要进行严格鉴定、复核把关,使其审计质量符合国家审计的要求。四是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淘汰退出机制、责任追究制,对不符合要求的中介组织及时调整。五是实行“谁聘请谁付费”的原则,按项目进行考核结算,切断中介组织或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在经济上的联系,从经济利益方面规范他们廉洁从审的行为。
   3、建立启动停审机制。(1)报审资料不符合审计要求的当场退回,具备审计条件的双方履行交接手续,明确交接时间、地点和人员。审计过程中发现报审资料不全,经2次函告(函告间隔时间为10个工作日)后仍不能补齐的。(2)向被审计单位下达核对有关事项书面通知2次(核对通知间隔时间为10个工作日),无特殊理由仍不参加核对的。(3)存在重大问题经3次协调无效的。
需停审时,审计组提出申请,填写《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停审审批单》,陈述停审理由,经中心同意报局领导审批后停审,向被审出具《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停审通知书》,告知重新启动审计程序、工作流程及相关事项。审计组及时整理审计业务资料,装订成册,交档案室保管,为重新启动审计程序,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做准备。当具备审计条件时,被审计单位可向审计机关书面报审,审计机关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决定是否重启审计程序。
    4、建立审核初稿机制。协审机构或人员必须向审计机关出具符合要求的审核初稿,经中心复核同意并下发《核对通知书》后,方可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核对。协审机构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与被审计单位开展核对。
    5、建立审计报告机制。审计人员应如实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虚假陈述。发现的勘探设计、招投标、变更签证、材料设备采购、工程决(结)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变更签证需要对比、统计、分析,填写《签证变更情况统计表》,在审计报告中全面反映,工程价款结算审计项目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全过程跟踪审计中单项工程审计结束后出具《单项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结果通知单》,工程结束后出具总体的跟踪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对造价部分进行效益性分析,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等情况提出审计建议。
    6、建立效率控制机制。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确定审计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审计组长和中心主任复核的时间为收到复核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专职审核员复核,视项目工作量和难易程度确定日期,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协审机构和人员在实施审计中,应当严格执行审计工期要求,送审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道路工程,50天内完成,其他工程70天内完成;3000万元以上的道路工程70天内完成,其他工程项目100天内完成;5000万以内的项目不得超过21天,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得超过30天;特殊事项,一事一议;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审计组应当填写《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延期审批单》,经中心同意后报局领导批准。
    7、建立资料交接机制。审计资料接收、审计、复核、审定、出具报告实行审计业务流转签证制度,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对所经办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作为质量考核、行政问责重要依据。接收资料在中心办公场所,建设、施工单位、中心三方见证履行交接手续,留下书面记录。审计中不得私自接受被审计单位、分包单位资料。补充审计资料应经建设、监理单位认可,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接收。电话通知、领取相关定案表等,应做好书面审计记录,有2名或以上审计人员签字。
    8、建立查勘现场机制。查勘现场必须有2名以上审计人员、建设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在场,必要时监理单位派员参加。查勘结果如实书面记录、签字,填写《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现场查看记录单》,关键部位留有影像资料,影像记录包括查勘人员合影、现场总体概况图片、关键部位图片。协审项目查勘现场由中心组织,协审机构人员、中心人员同时参加,协审机构和人员不得私自与被审计单位单线联系。
    9、建立审计核对机制。审核初稿、核对记录单、审核终稿要有勾稽关系,互相印证。审计人员与施工单位核对场所在审计中心,协审项目在中心人员监督下进行,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参与,核对后填写《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核对记录单》,审计组成员、施工单位委托核对人员签字。实行投资审计五级复核制度,2010年以来,为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聘请了5名工程技术人员8小时坐班,专职从事投资审计项目复核工作。审计当中要求对100万元以上项目,审计人员对照施工图纸,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全面复核计算,一旦发现工程量清单误差一律作审计调整。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及时将所有资料交专职复核人员进行全过程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专职复核人员复核后交由审计组长、投资中心主任、分管局长、局长依次复核。每年我局还从本年内所有审计项目中抽取不低于10%的项目送市审计局进行复审。
因工程审计方面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时,实行价款审计协调机制。协调会由中心主持,一般事项中心协调,重大事项局领导参加。协调会由项目审计组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价款审计协调会召开申请单》,说明需协调相关事项和双方分歧意见,报中心负责人同意后召开。与待协调事项相关的建设、施工、协审等有关单位参加会议,必要时可邀请相关管理部门及设计、监理等单位参加。最终由主持人提出协调结论,形成会议纪要。
    10、运用科技手段预防违规运作机制。运用信息化网络技术的现代科技手段,防控审计廉政风险,发挥电子技术“千里眼”与“顺风耳”作用。一是中心对建设单位报审的工程价款结算审计资料进行预审,符合审计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含书面立项和投资审计计算机管理系统OA立项,审计组长下载项目信息,审计流转全过程接受监督。二是在局网站设立资料下载、投诉举报、通知公告、审计结果公告、办事指南、局长信箱、意见反馈、法规制度、党务政务信息等专栏,方便各界关注、应用、监督审计工作。
    11、确保审计质量优化机制。规范投资审计取证行为,现场勘察、取证、问题交换。审计组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并要求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当场签证,作为审计证据。
   (1)重点重大工程、民生工程由事后审计转化为过程控制,加大跟踪审计力度。委托中介机构指派骨干工程师常驻现场,到位不越位,提供技术支持,不单独发表审计意见;审计组成员每周参加现场例会,驻场审计人员定期向审计组书面汇报;施工的各个环节实行全方位、零距离、不间断的实时监控,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把住项目预算关,夯实工程价款,防范工程预算价虚高;把住工程招投标关,派员参与监督,检查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杜绝虚假招投标;把住工程施工关,设计变更、隐蔽工程施工等签证单,由跟踪审计人员签字,防范虚假签证,工程造价不实。
   2011年对护城河综合治理工程、五星佳苑安置房工程、一中新校区建设工程、青山路工程、青山河工业园工程和经济开发区廉租房工程等六个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涉及项目总投资近40亿元。年终对护城河综合治理工程、五星佳苑安置房工程、一中新校区建设工程三个项目出具了2011年度阶段审计报告,审减不合理报价2817万元。审计监督关口前移,能及时堵住漏洞,避免了后期结算扯皮现象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如:五星佳苑安置房工程,BAC防水材料申报价73元/㎡,核定价28元/㎡,仅此一项就相差315万元;卵石(0.2-5㎝)材料申报价为420元/吨,核定价仅150元/吨,此项核减达486万元。某重点工程项目的门窗、幕墙工程由南京一家甲级资质的代理机构做招标代理,审计组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核,其控制价2736万元,审核为2305万元,误差率达15.75%,审计组认为该代理机构可能有不正当的行为,在招标管理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该代理机构已被清出XX建设市场,该工程最后实际中标价不到2000万元。
   2012年对XX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及道路等15个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涉及项目总投资约xx亿元。
  (2)建立分离审计的工作模式。项目实施期间,跟踪审计人员跟踪监督,做好审计记录;项目决算审计时改由其他审计人员完成,避免由同一人完成全过程的审计,防范不廉洁行为。
   (3)实行三级质量控制。对审计记录、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审计报告等审计程序进行三级复核。审计复核坚持严谨细致、规范有序、简明高效,事实表述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完备。专职复核员全面复审,审计组长进行价款审计部分质量复核,中心负责人对审计程序及其他内容进行复核。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受托机构实行内部复核,中心实行三级质量控制:审计组长对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对审计结果质量复核;专职复核人员对工程造价审定资料全面复核;中心负责人对审计程序及其他内容进行复核。
   (4)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对工作方案、及处理决定反复审核检查,提高审计质量,减少审计差错,防范投资审计廉政风险。分管领导、局长严格审批发文。审计组组长复核:计价依据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合同的规定;审计结果初稿与终稿差异部分是否有核对记录,依据是否充分;套用清单、定额子目等是否正确;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专职审核员复核招投标过程程序、内容是否合规,合同签订过程的程序、内容是否合规,工程结算过程中的工程量计算、定额及清单套用、取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材料价和独立费的确定等是否真实、合法等。中心主任复核: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事实是否清楚、数据是否正确,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审计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意见是否恰当,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被审计人员或者有关责任人员提出的合理意见是否采纳等。根据复核及时调整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做到审计结果真实准确、审计证据充分有力,确保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不出现事实不清、定性不准等质量问题,防范审计廉政风险。   
   (5)实行审理制。在出具审计报告或跟踪审计的单体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结果通知单前将审计组将项目交由中心审理,提供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反馈意见书、审计工作底稿、项目复核单、价款审定表、审计过程记录、审计协调会议纪要、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通知书、承诺书、审计文书送达回证等资料。
   (6)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调整数额占比较大的,拟作出审计处理或处罚决定的,需要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的,需要将被审计单位有关责任人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的,被审计单位或专职复核与审计组对审计报告中有关问题有较大分歧的,以及审计报告中有关问题的定性、处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不明确的等。
   (7)坚持复审制。每年审计局定期抽取一定数量的完成项目,送市审计局进行复审。
    12、实行审计权力制衡机制。
   (1)采取分权措施,建立权力制衡机制。投资审计流程复杂,包括送审、现场踏勘、核对、谈判、签证、复核等多项内容,涉及到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采购、供货、社会中介机构等多家单位,所经流程各拥权力,如果权力过于集中,势必给滥用权力,弄虚作假者留下腐败机会。为此,我们采用分权措施,把长长的权力“链条”分成若干段,形成既相互衡接,又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防止权力滥用问题的发生。将项目管理权、审计实施权和审计复核权三权分离,通过科学拆分审计权力,形成权力制衡机制,可以有效堵塞腐败漏洞,在制度层面构筑起一道廉政“防火墙”。
   (2)审计任务分配,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和岗位轮换制度。尽可能避免面子审计、人情审计,切实防止利用职权以审谋私现象。审计人员与项目建设方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要主动申请回避;审计人员与审计复核人员要适时轮岗;己连续对同一建设单位进行审计的协审单位,在协审计划安排上要进行必要调整;审计实施期间,协审机构或个人不得私自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联系与本项目有关的审计事项,当审计业务活动需要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接触时,应当在中心人员的统一组织和陪同下进行,做好相关书面记录并留有影像资料;与被审计单位核对只能在审计局办公场所进行,不得私自接受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补充资料。
   (3)公开审计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权力“霉变”和腐败。在公众层面和审计组织内部层面公开投资审计的权力及权力运行。公开审计职责、审计项目和目的、审计依据、审计程序和审计纪律。在审计组织内部,公开决策内容与决策过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结论等。对公众应该公开的都予以公开,做到通俗、简约,让群众看得懂、搞得清。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使腐败分子无空可钻,减少腐败现象。
    13、突出纪律约束机制。
   (1)建立绩效考核惩处机制。为充分调动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保证审计质量,规范审计行为,促进廉洁从审,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确保审计人员有一个较好工资待遇。同时,层层签订项目审计廉政承诺书,对严重不当行为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审计质量和审计廉政纪律一票否决,以此来规范审计人员廉洁从审行为。对违反审计纪律八项规定和违背审计职业道德行为,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移送纪监或司法机关处理。
    年终考核结果为协审机构年度参审项目考核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对年终考核结果前三名的,在我局组织的下一轮协审机构招标中依次给予5分、3分、1分的加分。对年终考核最后一名的、有2个及以上项目得分在60分以下的、审计过程中出现不廉洁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止其第二轮的协审资格。对审计中出现不廉洁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在审计机关组织的质量复核中核减超过3%的,将提请县建筑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将协审机构及参审人员列入我县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协审机构每个项目考核基数为100分,以下情况酌情加减分,作为考核结果:未经审计机关同意,擅自更换审计人员的扣10分;在收到审计资料三个工作日以后,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资料完整性告知书》的,每推迟一日扣1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出具审核报告初稿的,每推迟一日扣1分;未按照审计机关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提供审核报告初稿的,对第一次指出的问题未彻底纠正的,每退回一次扣5分;未收到中心下发的核对通知书便与被审计单位核对的,扣10分;私自与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接触的并经查证属实的,第一次扣30分,第二次项目考核结果得0分,该次数跨年度、跨项目累加计算,接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勘现场、接受资料、核对、重大问题私下达成意见等;核对过程中不填写审计核对记录或不按要求填写的,每次扣5分;审计过程中发现不廉洁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扣100分;未按照审计机关格式及内容的要求提供审核报告或者附件不全的,对第一次指出的问题未彻底纠正的每退回一次扣5分;中心对审核报告进行复核时,每发现一类问题扣5分;未按照规定时间出具审核报告的,每推迟一天扣1分。时间计算时不应包括协审机构等待核对的时间和出现客观情况足以影响工期的等待协调时间;审计中发现了案件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加20分;审核报告中对审计结果按照审计机关要求进行了效益性分析的,加10分;审核报告中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了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表示采纳的每条加3分;在中心安排的对价款结果进行复审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年终考核结果每个问题扣5分。
   (2)严格责任追究机制。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人员工作责任心和遵纪守法意识,制定《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工作违纪违规及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一是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处以200—1000元扣款,造成不良影响的,没收保证金,解除协议关系;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一是未按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其他有关计价规范规定进行审计的;二是接受安排、委托审计的项目,应当回避而没有主动提出的;三是未请示审计中心负责人,擅自去工程现场勘测的;四是审计结果未报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之前,直接与施工单位沟通的;五是故意刁难建设或施工单位,造成工作时间拖延,或无故拖延约定完成时间的;六是审计期间与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私自接触并接受宴请、礼物等行为的。
   二是审计结果经复核、复审,误差超过一定程度,根据误差率,作出处理:一是工程总价误差率在2.5-3%(含3%)的,扣款500-1000元,作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误差率超过3%的,该结果作无效处理,没收保证金,解除协议关系。二是每个定额子目或工程量清单中出现误差的个数占总个数8%(含8%)的,作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误差的个数占总个数8-15%(含15%)的,处以500-1000元扣款,作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误差的个数超过总个数15%的,没收保证金,解除协议关系。三是单个定额子目或工程量清单审计误差金额3万元的,扣款500-1000元,作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误差金额3-5万元(含5万元)的,扣款1000-2000元,作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误差金额5万元以上的,没收保证金,解除协议关系。四是累计不良行为记录达三次的,没收保证金,解除协议关系。五是以上误差同时发生,按最高标准处理。
   三是专职复核人员在开展审计复核过程中应纠正而未纠正存在问题的,参照前款进行处理。每个复核人员年复核核减额低于50万元,视情扣除固定工资。
   四是如发生营私舞弊、贪赃枉法和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媒体或政府网站上通报;是造价师(员)的,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移交不良记录。审计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提请处理。
   (3)加强廉政监督检查。
    坚持集体议决制,进点前学习廉政教育、进点后检查督促廉政、撤点后小结讲评廉政情况。把现场审计的权力运作纳入到廉政跟踪监督的范围中来,强化现场廉政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防止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做到审计权力运行到哪里,廉政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以确保审计行为沿着规章设定的轨迹和方向运行,不允许随意变通或绕开规定自行其是,也不允许更改、省略程序。
    审计结束后审计组长按规定向局纪检组汇报审计组审计纪律和廉政制度执行情况。局纪检组每半年对廉政制度和纪律执行情况检查一次,强化审计人员职业道德,一旦发现有可能影响公正执法、隐瞒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法纪问题或泄露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造成审计结果重大错误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向局党组报告。对投资审计人员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将按《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强化审计执法监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审计组长对项目审计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重点环节的工作严格把关。
    项目进点时送达审计廉政告知书,公示审计纪律,纪检监察室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审计回访,公布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审计廉政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予以行政、纪律和内部规定的惩戒,起到纠正和警示作用。规定参审人员不准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得以所查问题作交易,为自己为请托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利用被审项目单位、协审机构、施工等单位的职能、资源为自己或他人办理与审计无关事项。重大问题必须集体决策。组织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有疑义或争议的问题,要及时向审计组长报告。难以把握的问题个人不得擅自处理,要提交业务会议研究,一般问题由分局领导、审计组长、协审人员、复核人员参与集体讨论确定;重大业务问题提交分管投资审计的局领导主持的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涉及金额大、情况复杂的重大问题由局长主持的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局里难以审定的由项目提交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会议审定。时刻注意廉政风险防范。投资审计人员不论在项目审计期间或审计以后,都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馈赠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活动等,不得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也不得向被审计单位及个人借钱、借用交通和通讯工具等,禁止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发生各种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交往。
   跟踪审计重点检查审计组跟踪审计台帐是否能够及时反映项目建设进度,日常记录是否详细,工作制度和跟踪审计协议内容是否执行到位,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整改,以及审计组人员是否按要求保证出勤率和廉政纪律执行情况。
    实施外聘审计人员廉政保证金制度,外聘人员需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一旦出现违纪违规情况,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一律扣除保证金;对审计人员出现未按规范实施审计、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擅自去现场勘测、擅自与施工方进行沟通、无故拖延审计时间,以及接受被审计单位礼品礼金和宴请的,除以罚款和相关处罚;审计结果经复核复审,总价误差2.5-3%的、工程量清单误差个数达到总个数8%以上的、单个清单误差金额达到规定以上的,作不良记录、没收保证金、罚款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对审计中出现不廉洁行为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与有关部门配合,将协审机构和参审人员列入我县建筑市场不良行为纪录;如发生营私舞弊、贪赃枉法和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媒体或政府网站上通报。
    四、业绩丰厚,成效显著。
   (一)发挥了政府投资审计应有的作用。创新完善投资审计体制机制 ,努力提高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效益,为XX大建设、大投入、大发展做好监督服务,为打造幸福XX,率先在全省县级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发挥发挥政府投资审计应有的作用。加大了跟踪审计力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状况,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落实,把问题解决在施工现场;对保障性住房审计,促进国家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对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跟踪审计调查,重点调查制度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工程规划、校舍鉴定和加固设计情况,校舍安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加固、改建或重建工程建设管理、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建设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情况等;内练素质,强化管理,外树形象,敢于坚持原则。
   (二)推动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各项规章制度
    1、2011年县政府出台《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和《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全县境内凡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单独装修在1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学校、敬老院等民生工程不受投资额大小限制),均列入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由县审计局直接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前,建设单位应当暂缓支付占各施工单位申报总价不低于30%的工程款,待审计后清算。进行审计的建设项目,未经审计,建设单位不得付清工程价款,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得批准财务决算。
    2、县审计局出台先后出台了9项投资审计制度。即《XX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业务管理制度》、《XX县审计局协审机构及人员管理办法》、《XX县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审计报告格式》、《XX县政府投资通用一般项目审计实施方案》、《XX县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廉政风险点管理办法》、《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人员工作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办法》、《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复核办法》、《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办法》、《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协议书》、《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价款结算审计协议书》。
    3、各单位陆续出台投资建设相关制度。纪检、财政等部门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办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必须提供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县住建委出台了《XX县建委建设工程变更审批暂行规定》,并和姑孰镇出台《关于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报送审计工作的通知》,明确专人负责,对报送审计的项目范围、资料内容、具体要求,以及施工等相关单位的违规处罚等都作出了严格规定。县教育局和审计局联合出台了《XX县教育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对教育建设项目的审计范围、内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XX经济开发区和县交通局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决算,在送县审计局审计之前都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初审。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管理,形成了工程款拨付机制,没见到审计报告前最多按工程招标价的70%拨款,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三)召开2次县级会议。一是全县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会议。4月26日召开全县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会议,各乡镇、各开发园区、县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协审机构主要负责人、审计组负责人;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县监察局局长张从柏作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易茂林作重要讲话。二是XX县审计廉政风险防控专题调研会。5月9日下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则学率队到县审计局调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县住建委、国土、招标、财政、交运局等分管负责人调研了全县政府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向审计一线延伸的情况,审计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防范控制审计廉政风险方法、制度和措施。
   (四)2011年10月成立XX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为副科级建制,批准编制6人。政府投资审计力量进一步加强。
   (五)今年,有关XX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信息被各界媒体刊登。中国廉政网、安徽金融网、马鞍山网、马鞍山日报、马鞍山论坛刊登“XX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狠招频出-98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后砍掉4600万元”, 安青网、皖江晚报刊登“XX利剑出鞘-98个投资项目砍掉4600万元”,中国审计网、安徽审计信息网刊登“XX出台政府投资审计廉政风险点管理办法”,中华会计网校、马鞍山ok论坛刊登“XX对审计干部进行廉洁自律专项教育”,马鞍山高校论坛刊登“XX公开招聘十家协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马鞍山声屏网刊登4篇、马鞍山先锋网刊登2篇、《马鞍山审计》刊登4篇、马鞍山审计网刊登10篇有关XX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信息……
 
 
                           XX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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