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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春节走访慰问工作通知(六篇)

发布: 2023-02-06 17:50:33   阅读: 次 【   

(篇一)

各基层工会:

为充分体现区委、区政府和区总工会对困难职工及困难劳模的关心、厚爱,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尊重劳模、关爱劳模的浓厚氛围,经区总工会四届委员会主席办公会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在**年春节前夕开展走访慰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走访慰问对象

1.不符合中央级、省级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

2.各级困难劳动模范(已经享受全国、省、市级困难劳模补助的劳模不再列入);

3.一线职工代表。

二、慰问方式

**年春节前夕,由各基层工会组织携带慰问金,开展面对面的走访慰问活动,送去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的温暖,并了解和掌握慰问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

慰问金标准:困难职工每人480元;困难劳模每人600元,资金由区总工会全额承担,超标准部分由本单位负担。

三、慰问程序

坚持“依档实名慰问”原则。即:慰问对象应先在本级工会建立实名制档案、再进行慰问。

1.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持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疾病证明书等)到本单位工会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困难职工家庭申请表)。各基层工会要在**年1月11日前完成登记工作并于当日下午5:00将附件2《送温暖慰问实名制汇总表》报送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另将文本电子版发送qq邮箱:3402895632@qq.com,联系人:朱群丽、施翠华,联系电话:0794—7062673。

2.时限:走访慰问工作须在春节前完成,过期不补。

四、工作要求

1.组织开展春节走访慰问工作是区委区政府关心关爱职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先建档再慰问”原则,所有慰问对象确认必须经本单位党委(党组)会议通过,再在本单位建立档案。

3.慰问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专款专用,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杜绝资金留存、挪用、冒领和随意扩大发放范围等现象。

(篇二)

各联村包户帮扶单位:

现将**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前走访慰问工作的通知》(渭临脱办发〔2020〕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联村包户帮扶单位要统筹安排好本次慰问活动,提前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精神,抓好活动的落实。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联村包户帮扶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积极倡导新风正气,确保让奋战在扶贫战线上的干部得到关心关爱,让慰问活动成为凝心聚力的暖心工程。

(三)及时做好总结。各联村包户帮扶单位1月20日前完成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并于1月20日18:00前将慰问情况简报(附1-2张图片)发送至区局脱贫办邮箱:

(篇三)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中央驻闽企业党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以及省委有关要求,扎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职工工作,结合省直机关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走访慰问工作

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要把开展“两节”走访慰问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激励关怀帮扶党员、职工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安排,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工作,确保“两节”走访慰问广泛开展并达到预期目的。要重点关注困难行业(单位)的老党员,关注生产一线、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职工,让党员、职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使走访慰问成为凝心聚力的暖心工程。要在重点走访慰问的基础上,适当扩大走访慰问对象范围,积极做好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和因公牺牲的党员、职工等家庭帮扶工作。

二、明确走访慰问范围和对象

党组织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委管理的困难党员,以及工会关系隶属省直工会管理的在职困难职工,均纳入“两节”走访慰问范围。省直机关工委(含省直工会,下同)重点走访慰问以下三类人员:

第一类: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的。

第二类: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家庭人均月收入**元以下的。

第三类:因新冠疫情影响、患病以及自然灾害等造成夫妻一方失业,给家庭造成较大生活困难等其他情形的。

三、精心组织实施

1.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工会组织要深入调查摸底,结合平时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本部门困难党员、职工的具体情况,建立困难党员、职工档案,做到不缺一户、不漏一人。

2.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走访慰问对象,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要坚持进门入户,详细了解慰问对象的身体、生活和家庭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的效果。

4.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要在省直机关工委重点慰问的基础上,从本级留存党费和本级工会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配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5.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走访慰问活动,不断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凝聚力量。

6.要准确、及时上报《省直单位困难党员、职工情况调查表》《省直单位困难党员、职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2,可从“**机关党建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并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纸质版报省直工会,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以excel格式发到邮箱:***

7.走访慰问结束后,各单位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情况及统计表(见附件3),于2021年2月11日前报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邮箱

(篇四)

各镇(街、区)教管办,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中共**市委组织部、中共**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在**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的通知》(安组发电〔**〕3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走访慰问活动

**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近日,中央、中央组织部对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作出安排部署,省委、**市委、**市委和**教育工委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内激励关爱帮扶、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安排,认真做好工作,切实让党员干部、教职工和老干部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要结合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大走访慰问工作力度

各单位要全面准确掌握生活困难教职工、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的基本情况,利用春节前的时间,对离退休教职工,退养民办教师,困难教职工、党员进行一次全面走访,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诉求。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有针对性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加强思想引导和感情交流,达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

三、切实加强对走访慰问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摆上重要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用心用情用力工作。要统筹安排好走访慰问活动和走访慰问对象,将走访慰问老干部、困难党员和困难教职工相结合,避免重复走访慰问;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教职工一线,为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使走访慰问活动成为凝心聚力的暖心工程。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各项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具体困难。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切实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优亲厚友,注意轻车简从,倡导新风正气,营造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气氛。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走访慰问活动,形成关心帮助生活困难党员、教职工,尊重爱护老党员、老干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单位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于**年1月31日前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室。

(篇五)

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关心爱护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近日,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绍兴市委组织部先后下发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走访慰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走访慰问工作的思想认识。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心坎上,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牢记使命继续奋斗,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使走访慰问活动成为凝心聚力的暖心工程。

二、加大走访慰问工作力度。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深入基层一线逐户开展走访摸排,全面准确掌握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诉求,更新完善已有工作台账。要突出重点群体,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干部、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关心关爱力度,做好对“共和国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因公去世基层干部家属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要适当扩大走访慰问对象范围,做好村(社区)老骨干、因病致贫的特困群众帮扶工作,确有困难的基层党务工作者也可以纳入走访慰问范围。要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实现走访慰问全覆盖。

三、严格落实相关慰问政策。民政局、老干部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做好离退休干部待遇和老党员生活补贴落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要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42号)等相关政策要求,于春节前将生活补贴足额发放到每个符合条件的老党员手中。慰问资金先由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直属党(工)委从本单位党员关爱基金中列支,慰问结束后,市委组织部统一从代管党费中安排一定资金下拨。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结合包乡走村、深化“三服务”等工作,带头深入困难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开展针对性、差异化的慰问帮扶,确保走访慰问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做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走访慰问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36条办法”,注意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杜绝作秀。慰问资金必须确保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款项到人、人账对应,把工作做细做实。同时,要建全党内关爱机制,加强媒体宣传,切实形成关心帮助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尊重爱护老党员、老骨干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直属党(工)委的走访慰问党费使用情况报告(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基层反响或主要效果),以及附件1、2于2月6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篇六)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成人文化教育,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社情民意大走访、‘八八战略’大宣讲、思想观念大解放”活动,深化市委市政府“品质生活”战略、“两富同行”温暖工程和“三走、三送、三增”活动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年春节走访慰问困难家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1月15日开始到1月30日结束。

二、慰问对象

走访慰问对象为低保家庭。

三、工作任务

1.贫困家庭的走访慰问。在规定走访慰问的时间段,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与社会各界的关爱,做好以下工作:

(1)送上新春祝福及慰问金。将福字日历及慰问金送到困难群众手中。慰问品和慰问金与1月15日到教育局领取。

(2)提出帮扶措施。由各帮扶小组负责提出**年结对困难家庭需要跟进的就业创业帮扶、大病救助帮扶、精神关爱帮扶、子女成长新希望帮扶等帮扶措施,并将相关内容填入《海宁市“两富同行”温暖工程帮扶小组统计表》(见附件1)。

(3)征集微心愿。要征集贫困家庭(单独施保的精障、智障病人除外)微心愿,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实现其在物质、精神方面的微心愿,物质方面的微心愿原则上价值不超过200元,由结对党员干部自行落实。

2.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要在春节前夕,组织党员志愿者、团员青年志愿者等为有特殊需要的困难家庭开展环境整治、卫生清扫等志愿服务活动,让他们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结对帮扶干部要共同做好帮扶家庭保洁迎新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春节前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困难家庭,是贯彻省委“三服务”活动,市委“三走三送三增”活动、深化“两富同行”温暖工程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春节前的走访慰问活动。每次走访要认真记好《暖心手记》。《暖心手记》请于**年1月15日到教育局领取。

2.落实信息报送。走访慰问结束后,要认真填写《海宁市“两富同行”温暖工程帮扶小组统计表》,并及时上报组宣人事科。联系人:,电话:

3.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报道走群众、送温暖、增感情活动,要宣传市委市政府在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方面的政策措施及成果,报道好结对单位帮扶特色,讲好温暖帮扶故事,展现“1+x”结对帮扶活动实施以来困难群体在物质和精神生活方面的明显变化,挖掘和宣传一批结对帮扶的典型事例。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激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帮困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帮扶困难家庭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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