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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县民政工作会议报告

发布: 2022-10-23 16:00:12   阅读: 次 【   

 

  

 2009年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主要体现在:    

一是社会救助力度加大。2009年,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提升了规范管理水平。农村低保覆盖群众2.3万人,月人均补助标准从45元提高到52元,全年发放农村低保和临时救助资金1212万元。城市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人数达到1.2万人,月人均补助标准从128元提高到140元,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471.66万元。发放医疗救助金360万元,2000多名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全县五保供养人数达到8005人,集中供养水平达到2400元,分散供养水平达到1000元。投入资金139万元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所和村级五保之家3所,新增集中供养对象159人,全县集中供养达到1337人。建设农村安居房150户。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募捐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210多万元。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191人次,落实救助资金3.5万元。    

二是优抚安置政策到位。全年发放三属、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带伤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抚恤金和生活补助1800多万元。按政策新增各类优抚对象186名,新增补评残疾等级11名。落实资金12万元,修缮重点优抚对象房屋30户。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经费23.8万元。对7465名重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信息进行收集录入,完成了253名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困难补贴待遇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开展双拥活动,慰问以残疾军人为重点的各类优抚对象5300多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36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14.4万元。完成了两兵安置任务,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3.7万余元、自谋职业补助金142.38万元。抓好军休服务保障,接收军队退休士官2名,对分散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军队离退休干部待遇得到较好落实。    

三是民主自治稳步开展。完成了第七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全县877个村(居)委会进行了村务公开,其中431个村(居)委会实现了村务信息网上公开。      

四是社会事务规范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专项清理工作,对85个社会团体和2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检,审批成立社会团体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个。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全年结婚登记8393对,离婚登记1946对,补领婚姻登记261对。审批成立民办养老托老机构2个。做好地名志编辑工作,对《桃源县地名志》进行了全面修改。完成了常益线桃源至安化段界线年检工作。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38例。老区工作在对革命遗址、名人故居修复工程进行了规划基础上,投入180万元建成3个标志性建筑。殡葬管理规范有力,服务优质。开展行政项目审批清理工作,规范行政许可3项,非行政许可1项。    

2010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保民主、保发展、保稳定作用,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第一,围绕保民生,着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一是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63元;农村低保要扩面2300人,达到2.7万人,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66元。二是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水平。严格按政策落实五保户待遇,在去年基础上适当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三是加大医疗救助服务力度。启动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体系,在漳江、漆河、陬市、桃花源等中心城镇开通网上医疗救助系统。四是提高救灾应急工作水平。健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加强灾害救助工作。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150户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五是提高临时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长效机制,发挥临时救助在保障低保边缘群体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并规范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六是加强基层社救工作规范建设。加强动态管理,实施分类施保,科学制定救助标准,从严核定家庭收入,做到社会救助程序严谨、对象准确、结果公开、监督有力、管理规范,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第二,围绕保稳定,着力维护优抚困难群体权益。强化责任,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维护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一是做好双拥工作。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宣传双拥政策和优抚对象中的典型,营造双拥氛围。及时完成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特别是老复员军人危房改造工作。二是落实优抚政策。准确做好优抚对象认定工作,及时发放各项优抚经费。认真落实《桃源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抓住“参保参合、补助优待”两个关键,足额安排好优抚医疗资金,确保所有优抚对象参保参合。三是改革安置办法。继续推行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改革,准确核发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偿金。完成指令性安置任务。加强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工作,年内拟建设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基地,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鼓励支持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四是做细保稳事务。加强对再就业援助对象等重点优抚人员的管理,扎实搞好优抚对象的维稳工作。做好60年代精简老职工稳定工作,按照申报条件,搞好调查核实,落实每月50元的生活救济。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社会救助工作职责,确保困难群众稳定,今年,民政资金安排要与乡镇稳定工作挂钩,乡镇民政办要建好资金台账,确保民政资金专款专用,县民政局对资金使用情况搞好跟踪调查审计。    

第三,围绕促和谐,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效能。一是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工作,筹备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积极培育和发展行业中介组织、农村专业协会和社区生活服务组织,发挥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加大对违法违纪社会组织和非法组织的查处力度,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民政公共管理。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加快地名数据库的建库工作,完成楼牌、门牌的制作安装工作。    

第四,围绕强服务,着力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健全民政工作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一要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网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在农村要依托乡镇敬老院开展综合老年服务中心示范建设,使乡镇敬老院逐步发展成为具有院舍助养、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二要深化城乡社区服务。抓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条件,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发展农村社区服务,抓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工作。三要改进规范婚姻登记服务。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杜绝强行开展婚姻服务等问题发生。四要完善殡葬公共服务。宣传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巩固稳定火化率,搞好殡葬市场清理,加强公墓监督管理,规范经营服务和收费行为,满足群众多样化丧葬服务需求。    

 第五,围绕强基础,着力增强民政发展实力。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完成9所乡镇敬老院建设任务。着力争项争资,研究用好政策,力争把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救助站、殡仪馆、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信息服务平台等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纳入政府扩大内需项目规划,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二是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乡镇要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民政工作人员,人员编制从现有的乡镇干部中划转,切实做到有人干事、有地方办事,促进基层民政工作提档升级。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完成与市民政局联网,并将信息网络向乡镇民政办延伸。抓好福利彩票发行,为发展民政福利事业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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