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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司法局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 2022-12-11 15:50:06   阅读: 次 【   

201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的开局和关键一年。今年市司法局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落实市党代会和市人代会精神,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核心任务,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为重点,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抓手,求真务实、稳中求进,扎实推进机关党建科学化,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
  一、深化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
 (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认真研读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报告、《党章》和《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内涵实质,牢牢把握基本国情和最大实际,深刻领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认同、政治自信和政治责任感。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突出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以整风精神开展活动,做到联系群众重心下移、摸清实际倾听心声、做实服务满足需求,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
 (二)着力抓好学习培训。继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发挥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作辅导、讲党课,带动面上学习;利用远程视频、网络信息、板报宣传等平台,通过个人自学、专题讲座、交流讨论、撰写心得、知识竞赛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学习活动,深化机关员干部职工对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领会。
 (三)坚持做到学以致用。按照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适时组织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学习研讨交流,切实用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新思路,转化为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新办法,转化为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具体行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能力和服务发展的本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深化服务司法行政科学发展大局
 (四)持续打造优质软环境。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思路举措,深化“学先进、转作风,打造优质软环境做表率”活动,进一步推进机关转变职能、改进服务、推行“马上就办”、提高办事效率,重点推动“小吏大权”和庸懒散现象的整治,开展服务绿色发展、服务xx经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建与“律师顾问团”、“业务指导组”的工作优势,在构建法律大服务格局、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滨海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取得更好工作实绩。
 (五)发挥工作职能和行业优势,做好党建延伸工作。一是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优化法律服务环境;二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坎,建立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三是不断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帮教效果;四是继续拓宽公证业务领域;五是持续开展“七五”普法,深化“法律七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六是依托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科技含量。
 (六)深化学习先进典型活动。继续开展学习王钦峰、学习全国司法所工作先进个人李超活动,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律师管理科、公证处、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等部门要加强和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三、深化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党员领导干部做起,从局机关抓起,严格执行  《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司法部、司法厅和市“两办”相关通知精神,制定机关《实施意见》并下发。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精简会议活动。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发管用的文,减少文件简报。坚持少讲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提高会议效率。积极响应党工委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倡议,不断提升机关形象。
 (八)持续开展下基层活动。突出服务xx,深入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我与百姓拉家常”活动和“四走进、当六员”活动,引导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群众下基层“接地气”,在工作实践中增进群众感情、增强服务能力。合理安排下基层的时间、人员和方式,扎实做好调查研究等工作;基层有关业务工作的咨询请示,要及时答复,需要协调其他职能部门或商请上级部门解决的,要明确告知;基层重大事项的报告要立即转呈领导,凡能办的事及时办,不等不拖;上级部署的工作要一件一件抓落实,坚持一抓到底,做到件件有回音。
  四、深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九)实行机关党建工作动态管理。按照“两大任务”健全制度体系,着眼于干事业带队伍,建立完善机关党组织参与干部管理、评先评优制度,促进思想建设与培养干部相统一;立足于抓好“五个重点”,健全责任制,夯实基础,落实任务分解、设岗定责,完善机关党支部建设有关规定;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目标,强化系统带动,深入推进机关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形成上下互动、共同提高的良好格局。
 (十)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机关党建进项目、党员服务进一线”活动,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多办暖心、顺意、解困的实事,引导党员业务骨干在窗口、一线岗位展示作为,争创“党员先锋岗”和“党员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提倡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基层司法行政党组织联建共创,为服务群众搭建更多平台。
 (十一)改进党员教育管理。重视从优秀青年干部、一线服务岗位干部中发展党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开展技能竞赛,提高党员素质能力;健全党支部工作台帐,严格党费收缴和经费保障制度,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定期开展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注重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坚持谈心制度和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制度,格外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岗位工作的基层司法助理员。
 (十二)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坚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党内选举、党内民主决策、党内民主监督等制度;严格执行党组织书记向单位党员述职述廉报告、党组织书记向党员报告年度工作和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班子成员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类型、时间、程序和方式等,扩大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
  五、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
 (十三)深化思想道德建设。践行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三个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xx精神”,以建设“务实、高效、创新、廉洁、奉献”机关为目标,着力打造精神文化、行为文化、管理文化、廉政文化和环境文化为重点的“五位一体”机关文化。丰富机关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开展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等活动;广泛开展适合机关特点、满足干部职工需求的文体活动,培养机关干部职工健康情趣,活跃机关氛围,增强机关凝聚力;积极参与市直机关党工委开展的文娱活动;关心干部职工生活,继续开展送温暖和走访慰问活动,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实际问题;关注干部职工身心健康,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健康辅导。
 (十四)强化文明共建。持续开展“城乡(社区)联创,文明共建”活动,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持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建设,确保机关和谐稳定。挖掘“身边好人”,宣扬道德模范。
  六、深化纪检监察工作
 (十五)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继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学党章、守准则,做清廉干部”的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定期或不定期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持续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筑牢全体党员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营造廉政氛围。
 (十六)严明政治纪律。注重政治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廉洁价值理念深入人心。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讲话精神,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实。倡导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控制“三公”支出。
 (十七)防控廉政风险。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风险防控作为机关党建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机关党建调研工作,适时开展优化软环境情况检查,查访窗口单位服务情况,整治慵懒散奢不良风气。以领导干部和权力运行岗位为重点,区分层次、类别,全员参与,针对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
 (十八)严查违纪案件。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拓展网络举报渠道,进一步规范来信来访的受理、办理、核查、反馈等程序和制度。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一案一整改”,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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