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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3篇】

发布: 2022-07-08 11:10:07   阅读: 次 【   

原因,汉语词语,读音为yuán yīn,一指原来因为,二指造成某种结果或者引发某种事情的条件,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3篇

第1篇: 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

团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的措施

近年来,在学校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校共青团工作取得了

长足的发展, 可以说在我县是一面旗帜, 但也存在制约我校共青

团工作发展的一些问题。

一、我校共青团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1、思想政治工作缺乏时效性、针对性。 学校团组织的中心工

作是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

我校团委已经形成了两个思想教育阵地——青年大学习、 中学生

团校,但是学生的参与面有限、学员的学习时间有限、学习内容

有限,课堂教学形式单一,教学效果不是很明显。另一方面,现

在的青少年,接触的新事物多,思想活跃,视野宽阔,但同时又

易受社会不良思想和不良行为的侵蚀。 因此,做后进团员的思想

转化工作,感到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难。

2、工作创新力度不够。 我校团的活动尽管丰富多彩,但在创

新上没有突破,活动缺乏内容,形式不够活泼,没有贴近学生的

实际。最后,缺乏激励机制,对班级团支部和团员的缺乏表扬和

鼓励,团员的积极性不够。

3、要形成强势学生机构困难加大。 我校有学生机构三个(学

生会、广播站、国旗护卫队),但近三年每次换届竞选报名的人

数逐年下降,而且整体素质偏低,在这些报名中,且中途退出的

同学较多。

二、解决以上问题的对策


1、更新教育观念,尽快把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 现在,全社会都应认识到, 我们需要的是德才兼备的人才, 而不是只会读书考试夸夸其谈的 “书呆子”。素质教育的目的是 “人尽其才” ,应试教育却扼杀了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不利于其潜能的发挥和全面发展。 素质教育真正推行之时, 也就是我们学校基层团组织扬眉吐气之日。 我省即将进行新高考改革, 共青团将面临一个新的发展机遇,共青团应该与是惧进,开拓创新,大胆工作,尽快适应高考改革的新理念。

2、健全团组织的激励、考评机制,调动团干部的工作积极

性。

考评内容要量化、细化,考评过程要客观公正,从而评选出

真正的模范和先进。鼓励团干勤奋工作,大胆创新。

3、建立主题鲜明的团日活动机制,定期开展实践活动。 团日

活动是团组织开展教育活动的主要形式, 创新主题团日活动的内

容,例如主题要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的学习,贴近学生的思

想实际。另外,积极开展校园文化行动,突出校园社团组织的优

势,大力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干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 他们的黄金岁月主要是

在学校度过的。 因此,学校团委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培养和改造

他们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任。学校团组织要关心、爱护

青年团员的成长, 努力创设适宜他们身心发展的良好环境, 造就

更多更好的社会主义宏伟事业的建设者。


镇坪县高级中学团委

2019年 11月 18日

第2篇: 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

交通执法存在的问题下步整改措施

篇一:道路交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

道路交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

李伟良

近几年来,我市交通系统在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者及旅客、货主利益,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最近在调研时发现,与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当前道路交通行政执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从依法治运的高度认真地研究和改进。

一、存在问题

(一) 道路运输法制建设急需加强和完善

1、立法不统一,法规、规章之间冲突时有出现。目前我市道路交通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是《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交通部5号令)。前者属地方法规,后者为部门规章,两者同一位阶,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立法法》第86条第2项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所以,当两个执法依据的条款对同一事项的规定发生冲突时,执法人员便无所适从,若报请国务院提出意见的话,则难以保障行政执法的效率。

2、有的规定不合时宜。譬如:《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

定》第八条第八项规定:“未经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核准,擅自购置营运车辆的,每车处以车价3%以上5%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10000元。”不少运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只要业户把车买来后再申请办证,一律按车价的3%至5%给予行政处罚。我认为,这种做法很不合理,因为当事人买车后在没有办理营运手续之前是不能从事营运的,根本构不成对运输市场的危害,所以罚款理由不成立。该规定明显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不合时宜,没有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3、有的规定不完善,难以有效监管当事人规避法律的行动。以营运证的发放为例,按交通部《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439号)的规定,道路运输证应由车籍地的交通部门核发,但现实中却有许多道路运输证的核发地和车籍地不一致,以至于许多报废车、拼装车都拿到了道路运输证。究其原因就是有的运管部门为了多收点费用而滥发证。其他运管部门明知当事人是一种故意规避现行管理规定的行为但也无可奈何,因为当事人持有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交通部的通知并未明文规定如何处理此类问题,而且通知其法律效力低于部门规章,也不能作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4、有的规定不明确,可操作性差。以货运为例,根据交通部、国家经委1986年12月29日发布的《公路运输管

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营业性运输是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业性运输是指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前者属运政执法检查对象,后者则不在此列。”但现实生活中的运输要区分是营业性运输还是非营业性运输非常困难,因为不少运输者往往把运费打入成本,表面上并没有直接收取运费,加之车辆流动性大,车辆的产权所有者、委托经营者、雇佣帮工者处于脱节分离状态,更增加了查处操作的难度。结算方式的多样化,使得执法过程中要取证确认其是否发生“运费与货款并计”相当困难。如购物送货上门,带车为别人打工等情况,其收费是很隐蔽的。

(二)行政执法行为欠规范

1、调查取证方面。主要表现在:有的执法人员在稽查时,不告知调查的理由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也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有的执法人员对被询问人采用暗示、引诱或欺骗的手段;有的执法人员所做的部分笔录不够规范、完整,不能反映出当时的真实情况,降低了笔录的可信度。

2、强制措施方面。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往往超出范围,采取暂扣运输车辆的强制措施。

3、处罚程序方面。《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

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但实际操作时,有的执法人员在开具证据保存清单时,往往跳过此程序,使行政负责人审批程序流于形式。另外,行政处罚有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有的执法人员往往只采用一般程序,虽然通过层层把关可以避免工作中的疏漏,但客观上使一些可以用简易程序处罚的违章行为程序复杂化,影响了办事效率,增加了被处罚对象的成本。而且执法机关稽查部门和违章处理部门没有分开,出现了同一个部门既查又罚的现象,难以实现有效监督。

4、处罚对象的认定方面。当车辆出现违章行为时,处罚的对象是车辆所有者、经营者,还是驾驶员﹖应当由谁来陈述、申辩、接受处罚﹖类似这样的问题使执法人员很难把握。

(三)执法环境日益严峻

运输管理对象不肯配合、拒检冲卡、暴力抗法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危及到执法人员的生命安全,也使得运政执法工作的威慑力大打折扣。

(四)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不足,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1、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据统计,除内勤人员外,每天能上路检查的人员很少,被处罚车辆只占违法车辆的10%左

右,大量违法车

辆的逃避,使一些司机产生侥幸心理,认为被抓住是偶然的,为了谋取不当利益,越来越多的司机采取超载超限运输的形式。

2、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主要表现为:一是缺少交通管理和交通执法的研究型人才。交通执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交通执法工作者熟悉交通的实际工作,而且还要掌握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管理学的知识,了解社会综合情况和国家的总体政策,才能发现交通执法中存在的深层次的矛盾,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以供领导参考。而我们的一些法律工作者由于法学理论知识薄弱,缺少宏观分析能力,遇到问题和难点,不是积极想办法解决,而是埋怨上级机关或推给领导,未能履行好法律工作者的职责。

二是缺少综合型的法律人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建立有限政府,弱化行政权利成为社会发展的趋势。这就需要我们交通法律工作者不仅掌握交通行政法律知识,还要掌握民事法律知识、诉讼法律知识,具有应急应变的能力。我们一些法律专职工作者由于缺少综合法律知识,普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其一是法律知识基础薄弱,甚至不懂一些法律常识性知识,比如,有一些法制工作人员不知道以上、以下、以外法律含义和区别是什么,想当然乱加运用;还有的同志乱用法律术语,造成不好的影响。法律专业工作者缺少法律常识,不仅经常在交通执法工作犯一些原

篇二:交通执法廉政风险点及整改措施

廉政风险点:

1.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吃、拿、卡、要”现象。

2.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擅自提高或降低处罚标准现象。

3.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私放人情车现象

4.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修改、删除、伪造、超限车辆数据现象。

整改措施: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自觉遵守站各项规章制度和治超工作“五不准”、“十条禁令”。

2.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及吃拿卡要行为,阳光执法、规范执法流程。

3.坚持科技治超,以内网平台为依托,注重取证环节,确保案件查处公平、公正。同时推进执法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六公开”制度,同时绝不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4.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自我约束能力。

篇三:关于交通执法的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促进文明执法的思考

关于交通执法的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促

进文明执法的思考

自费税改革以来,交通监察执法受到来自多角度因素的冲击与制约,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在这种形势下,坚持“乐观、冷静、积极、沉着”的方针,主动破解难题,为监察队员求得生存机遇、为监察队伍求得壮大机遇、为监察工作求得发展机遇,成为做好当前交通监察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交通执法现状

1、机构人员多,执法成本高

目前交通系统设有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和交通监察等执法机构,各执法机构都设置独立的执法队伍,尽管执法人员总数不少,但由于力量分散,工作中无法形成合力,造成执法力度整体薄弱,几乎每个执法门类都存在工作量大而执法人员不足的情况。这种自成一体、各自为战的执法模式,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综合利用,不符合中央提出的行政执法机构“精简、文明、高效”的要求。

2、多头执法,效率不高

现行的交通行政执法是按照专业划分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监察等执法队伍都有上路执法的职责,一家一个领导一股力量,这样就出现了一条路上交通部门有多支执

法队伍执法的状况,以一辆营运农用车损害公路为例,在常规的交通执法状态下,先是路政执法人员对其损害公路作出行政处罚,然后是运管执法人员检查是否有合法的营运手续等,一起案件由多家进行查处,影响了交通执法效能,损害了交通良好形象,同时又是造成公路“三乱”和“执法扰民”的原因之一。

二、存在的问题

1.执法力量不足。我县监察大队目前现有工作人员19

人,执法辐射的范围窄小,很容易被车托跟踪和定位,路面执法的作用很难正常发挥,谈不上有机动执法力量去完成临时性、突发性的任务,组织规模较大的集中整治活动更是力不从心,从人员上看是捉襟见肘。

2.传统的执法方式滞后。我县交通监察方式,仍把大规模、高压式的路面执法做为执法工作的重点,不仅把执法人员推到了易腐的第一线,而且面对当前车辆违法已经变化了的形势,早已显得落后和力不从心。路查压力加重,执法成本增大,执法科技含量低,传统的路面执法难以治本。道路货运源头监管流于形式。

3.暴力抗法事件比较突出。主要特点是:违法业户派出车托24小时采取跟踪、盯梢、定位执法车辆,为违章业户或驾驶员通风报信;非法集结在路检现场用车辆和人员围困(堵)执法人员;铤而走险制造轻微交通事故阻挡执法车追赶;怂恿唆使违章车辆司机故意弄坏车辆使其不能行驶;不开车门不下车冷对抗、锁车门逃避;个别业户甚至公开威胁、恐吓执法人员。面对这些行为,监察机构没有有效手段对其

进行制约,监察效率大大降低,形象也受到不同程度地影响。对这些行为,越是监察机构没有有效手段,车主业户和货车司机就越看不起监察机构和执法人员,进而变着法地来对付监察机构和执法人员。交通监察执法环境不容乐观,并有越来越恶劣和上升趋势。

三、促进文明执法的思考

------把提高监察队伍素质建设作为交通行政执法永恒的课题。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进行监察业务、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廉政建设的培训,使他们能快速适应,快速进入角色,快速发挥作用。二是加强廉政建设。积极增强全体交通监察人员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到“两观端正”(人生观、价值观)、“三观清醒”(金钱、权力、利益)、“四自常鸣”(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落实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省厅、市局、支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交通监察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在各站队的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内部督察制度,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定期督察,通报情况,解决问题,保障交通监察队伍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高规范、文明、廉洁执法水平,提升交通监察整体形象。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三乱”行为。

------把文明、规范、廉洁、安全执法作为交通监察行政执法的核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法治的基础,交通监察执法也不例外。首先要转变执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新理念观念,突出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由传统模式下的单一、强权、

不规范逐步向多样化、非权力化、法治化与公开化转变。交通监察机构和执法人员,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尽快转变传统的执法方式,实现交通监察的公开、公正和高效、便民。其次,要将公正作为交通监察的价值追求和执法质量的核心,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地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处罚随意、执法不公等现象的发生;大力推进交通监察执法公示,交通监察的职责、依据、标准、程序、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施交通监察应当遵守法定时限,将违章处理逐步向执法现场转移,快检查、快处理、快放行,提高监察效率。

------把提高监察科技含量作为交通监察行政执法的

重点。加快推进交通监察信息化建设,加快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执法方式。在交通监察执法力量不足、人事编制部门短时间内又不能增加交通监察人员编制的情况下,交通监察机构要改变传统的监察方式,贯彻“科技加管理”的方针,充分运用信息采集、信息传输、信息处理等信息技术,配置性能好的路检路查信息化设备,做到全省营运车辆信息共享,弥补执法力量不足对交通监察执法所形成的制约。

------把与公安联合执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作为交

通监察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目前的执法环境,为减少暴力抗法等不服从管理行为,提高监察效率和监察形象,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从实践看,应继续与公安实行联合执法。一是开展好打击车托行动。鉴于大多跟踪执法车辆的车托配有无线对讲机、用来指挥所服务的货车的实际,可协调市无管委对其对讲机进行依法收缴;联合公安部门,以跟踪执法人员、妨碍执行公务为由对车托进行约束。二是充

分发挥拖车作用。对不服从管理的车辆,如锁车门、故意将车辆损坏等现象,利用拖车实行强制措施,切实提高监察执法的震慑力、迫使业户服从管理。

------把履职尽责作为交通监察行政执法的关键。交通监察执法要主动适应税费改革和交通发展的新变化,全面履行交通监察职责,及时将交通监察执法的重点转向运输行业管理和公路保护。交通监察范围要从路检路查向源头管理和事后追踪处理两头延伸。首先突出抓好运政监察,组织好集中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黑运输业户、黑车、黑班、黑线、黑站等运输市场“五黑”,严厉查处欺行霸市、超范围、超类别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的运输秩序。其次强化路政监察,引导各站队既要注重城区路段的执法,更要注重农村公路的监察,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超限超载车辆对县乡公路和“村村通”公路的破坏程度。第三要进一步研究加大治超和联合整治力度。在抓好路上监察的同时,要加强与运管机构的联合,相互抄告信息,形成执法合力,建立源头管、路面查的执法运行机制。

------把实行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作为交通监察执法的

方向。实行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是解决交通监察执法分散、多头和重复检查处罚等问题的有效措施,既符合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符合交通运行的规律,有利于保护已建成的公路路产等交通基础设施不受损失,有利于使公路基础设施更好的造福于人民,有利于交通行业内部监督机制的形成,有利于树立交通监察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和廉政建设。这也是科学发展观和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第3篇: 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

对于地区中小学德育评估验收专家组对我校德育

工作提出的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2009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阿克苏地区中小学德育评估验收专家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德育评估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及相关会议记录、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个别走访调查、发放多种问卷测评等方式对我校德育工作进行了评估,发现以下六种存在问题,按照以下六种问题,我校制定整改措施。措施内容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未建立教师和学生申诉制度等规章制度,对于师生维权工作还需从师生思想认识、制度建设等多方面下功夫;《章程》的制定没有经校务会研究,提交校党支部会讨论,经教代会通过,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章程》的制定程序错误;家长问卷反映学校部分教师对学生出现问题时处理方法简单、片面、专制,不给学生申辩陈述的机会;个别教师经常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个别教师给学生排座位带有明显的惩罚性;学校没有按规定开足开齐民族团结课。

2、教师队伍建设:一是个别教师责任心不强,个别班级教师上周向学生布置了作业并于周五收回,但直至本周四仍未向学生布置作业并下发作业本,作业量不够;检查时个别班级教师不在岗,一旦学生发生问题,学校无法向家长交待,师德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教师诚信教育还有不足:教师问卷7.3%反映学校领导与群众之间缺乏信任、20%反映群众与群众之间缺乏信任;检查档案资料时学校德育工作规划与计划脱节,部分档案资料涂改日期,为应付检查造假。三是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新老更替衔接不好,没有采取措施进行以老带新,后备力量培养不足,个别班级全部为老教师、个别班级全部为年轻教师,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

3、学生教育:一是学生应知应会内容教育方面:学生问卷10%不知道“四个认同”、“7·5”事件的目的及幕后组织策划人、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35%不知道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小部分学生不能正确回答民族团结“三个离不开”和马克思主义“五观”,学生对中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知晓率普遍较低。二是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方面:部分学生个人卫生差;个别女学生戴耳饰;学生问卷20%的反映学校存在学生骂人、说脏话现象;15%反映学生中存在抽烟、喝酒现象;17%反映学生存在借他人财物不主动归还的现象。三是对学生的综合评价方面:学校对学生的考评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考评流于形式,不能起到督促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

4、德育设施:乒乓球台、排球网已损坏但未维修;教室内未按要求悬挂自治区规定的中学生守则。

5、素质教育有关规定:教师问卷四分之一的教师不能正确回答阳光体育活动的时间,检查中发现学校近三年来只在此次检查前不久才将阳光体育活动纳入学校课表并执行。

6、档案资料:学校档案资料不够规范,没有严格按照指标体系搜集和整理档案资料,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部分资料(建立筹备委员会、征集提案、会议记录、教职工代表讨论情况汇总及梳理反馈意见等)、安全工作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等资料欠缺或未存档,学校部分内部检查工作情况没有及时记录并存档,缺乏过程性原始资料。

二、整改措施

1、依法治校:我校已建立师生申诉制度,已开始实施;学校《章程》其实已按程序上报教育局,批复也已经下来了。在那天检查时找不到文件。我校已组织校委会成员对《章程》程序进行重新编排;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讽刺的教师我校进行调查,按学校规定处理;对于民族团结课,检查前一天我校上这一门课的教师生病请假,因此没能把教案拿出来证实。

2、教师队伍建设:我校为加强教师队伍,每周五进行一次检查,按照我校的规定学生的作业量已正常,对于不在岗的个别教师我校有不定时检查,不在岗的按照规定处理;为加强教师诚信教育我校每月安排校委会成员与教师进行谈心;我校在选班主任这一事情上是选择一些有经验的、责任心比较强的教师来担任,让一些经验丰富、但又年纪大的教师担任副班主任,让他们来帮助年轻的新班主任工作。

3、学生教育:我校对学生应知应会内容教育方面是做了不少工作,但效果不怎么样。我校决定在每周一小时的政治学习时间,再进一步学习以上学习内容;我校对学生习惯养成方面对学生的管理不严,今后我校会利用学生会和班主任的力量对学生的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4、德育设施:对于乒乓球台和排球网我校已进行修理、更新,学生守则我校已订购,会尽快挂上去。

5、素质教育有关规定:阳光体育活动我校已开展有两年了,但学生不理解这个词,所以有了误解,我校会加强学生对阳光体育的理解,按规定正常进行此项活动。

6、档案资料:学校在档案整理方面的不规范,没有原始资料等问题,我校会进行改正,对德育工作的档案进一步改善。

今后我校总结经验、发挥优点、纠正错误,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教育,为学生成为有理想、讲文明、讲纪律的优秀青年而努力!

温宿县恰格拉克乡中学德育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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