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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形势 强化措施

发布: 2022-11-07 13:00:11   阅读: 次 【   

认清形势 强化措施 完成任务  

   

同志们:  

就当前的工作,我再强调以下几点意见:  

一、增强做好林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县的林改工作启动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与关心支持下,在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团结协作、开拓进取、艰苦工作下,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目前,全县已累计完成外业勘界总面积221.98万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65.7%;累计完成打证总面积201.92万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66.7%。成绩来之不易,值得肯定。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切实看到,对照林改检查标准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大差距,还有很多需要加强和完善的地方。一是现在已经是5月份,全县还有56.3万亩的外业勘界任务、88.2万亩的发证任务尚未完成,要在9月前完成全部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二是矛盾纠纷多,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纠纷统计案件多达268起,面积达9.3万亩,目前全县的调处率仅为41%,林改工作推进难度大,形势严峻。三是一些乡镇(街道)的林改工作,还没有完全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去做,思想认识、人员组织、财力投入、技术培训、调处纠纷等都做得不到位,勘界、发证等硬件工作完成不好,档案材料等软件工作也做不好,距离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还有很大差距。  

二、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迎接自治区的检查验收  

下一步,全县的林改工作目标是:完成所有的外业勘界任务和所有的发证任务,做好迎接自治区检查验收各项工作。时间要求是:5月底完成主体改革任务,6月底完成县级自检,7月完迎接市级检查,8月份完成综合整改,9月迎接自治区检查验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咬定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完成林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检查验收。  

(一)高效推进林改工作。今天已经是 5月9日 ,要如期完成全县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迎接自治区检查验收,时间紧、任务重。要从现在开始,抓得紧而又紧,丝毫不能松懈。要根据任务,分解细化工作,将工作任务量化到日、到人,实行日跟踪,周汇报、周整改工作制度,确保时间与进度同步,加快改革进度,确保完成改革任务。在时间上要进行量化和倒排,只能提前,不能拖后,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抓进度,档案资料、方案数据未整理准备好的要尽快完成。各乡镇、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团结奋战。要抓后促先,着重抓好进度排在后面的乡镇的工作,帮助其分析落后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千方百计把进度赶上来。各乡镇一定要认真研究,掌握本乡镇林改的具体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要加强矛盾纠纷调处。我县的区情林情复杂,林改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多。随着林改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长期存在的山林纠纷已经逐渐暴露出来,个别地方因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出现了矛盾激化的苗头。要坚持人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充分发动群众,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法办事,提高处纠效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及时调处各类山林纠纷,防止出现新的矛盾,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一是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山林纠纷调处机构,充实山林纠纷调处力量,落实领导包案,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要求,做好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二是要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容易调处的要首先调处,能够调处的要及时调处,难度大的、涉及面广、比较敏感的山林纠纷,要放在后面集中力量调处。三是要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宣传到位、组织到位、引导到位,让群众广泛参与林改,实施民主决策,推行阳光规范操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避免包办代替,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五是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阶段性排查相结合,全面掌握山林纠纷动态。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分类整理,及时调处,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三)要坚持质效统一。林改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林地承包期一确定就是七十年,如果工作做不好,改革质量差,就会给子孙后代留下隐患,就会成为历史的罪人。所以我们在改革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林改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关系。要坚持质量第一,进度服从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抓好进度,坚决做到质量和进度双保证。一要确保颁发“铁证”。在推进林改工作中,要加强对登记发证的审核把关,确保林权登记的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把林权证办成合法、准确、真实、有效,让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铁证”。外业技术员进外业勘界一定要遵守工作要求,坚持“五到场五签字的规定”即:工作组人员、村干部、技术员、林权权利人和相邻人都要到场,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林权证办成铁证。国土、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发证不重、不漏、不错、不留后遗症。二要规范操作。要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操作,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确保改革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群众检验、经得起社会检验。三要实事求是。要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要从有利于生态建设、有利于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出发,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不搞一刀切;要坚持实事求是,绝不能虚报冒报数字,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四)要狠抓档案管理。林改工作改革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档案管理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林改资料档案的收集是否齐全完整、整理是否科学规范、保管是否安全,使用是否方便,将会直接影响到林改工作的质量,对今后的林业资源评估、抵押贷款、生态效益补偿、林木采伐、林权纠纷调处、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造林绿化积极性、农民得到实惠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档案做得不好,我们也很难通过自治区检查验收。乡镇工作人员要搜集整理基础资料,乡镇林改办要统一管理档案。各乡镇要制定相关质量追究制度和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林改程序收集整理档案。区林改要定期不定期的派出专人到各乡镇,对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全区档案完整无缺漏。  

(五)要抓好自查自纠。目前,我们的林改已完成了大部分的工作,工作做得好不好、是否达到上级标准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真检查,找出不足和问题,切实加以整改,确保林改工作高标准高要求推进。在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后,要开展“回头看”工作,查缺补漏,确保林改各项工作符合标准、符合要求,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迎接自治区的检查验收。  

(六)要加强指导和督查林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影响方方面面,在林改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掌握动态,把握方向,高度重视和稳妥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林权改革工作已列入今年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事项,督查部门要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和职责加强督查,对工作人员安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及工作经费使用等情况要进行专项督查,褒奖先进,督促后进。要加强问责,县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基层,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全程监督,对在林改中违反程序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确保林改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林改工作的强大动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能够极大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充分调动农民造林护林育林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森林资源增加和农民收入增长,而且对推动经济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要如期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又要完善林业支持保护制度、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培育壮大林业主导产业、不断增强农民兴林致富的能力、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使更多的农户走上致富之路,为扩大内需、促进增长注入持久动力。林改工作能不能完成,关键在于领导、在于作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以扎实的作风狠抓落实,确保林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要认真落实“三级书记抓林改”的工作机制,把林改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行动,作为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政主要领导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抓林改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林改一线,认真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相关部门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主动深入下去,确保林改深入推进,顺利通过自治区检查验收。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分工责任,加强配合协作,共同认真完成林改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掌握本乡镇(街道)林改的具体情况,配足配强林改工作队伍,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加快推进林改工作。乡镇领导干部一定要了解检查验收内容和程序,掌握检查验收的标准,特别是实行一票否决的“确权发证率”、“确权到户率”、“均山到户率”和“林权证核查准确率”四项指标,一定要密切关注。县林业局、林改办要统筹管理好全县林改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各有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划定责任,层层分片挂点,指导、帮助各乡镇开展好林改工作。目前部门之间、乡镇之间的组织领导、工作力度、工作进度还不平衡,一些单位的工作责任落实还不够,一些乡镇工作任务还没有全面完成或者完成得不好。各乡镇、各部门在迎检阶段,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真抓实干,切实把任务落实到位,决不能因一个单位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区工作进度。  

(三)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工作队员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扎实抓好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在一线服务、干部在一线创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形象在一线树立”。要严肃工作纪律,工作队员要坚决服从领导管理和指挥调配,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自行其是,原单位不得随意抽调或中途更换,坚决做到“任务不完成,队伍不撤离”。  

四、强化生态保护工作  

“绿山富民”是林改成功的根本标志。推进林改工作,必须立足增加森林资源、增强生态功能,实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决不能以破坏森林、牺牲生态为代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严格实行征占用林地审批管理制度,全面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坚决遏制林地流失。要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林地、毁林开荒、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全面加强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切实减少森林火灾,坚决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要把林业灾害处置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实行联防、联保、联控。  

同志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勇于开拓,扎实工作,加快我县林改工作步伐,如期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的检查验收,为发展我县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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