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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集合6篇

发布: 2022-06-26 17:30:19   阅读: 次 【   

内部,读音nèi bù,汉语词语,意思是里边或围起来的地方或空间;某一范围之内,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6篇

【篇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龙市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井冈山市龙市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镇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达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之目的,使各项工作管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以制度制度管人的目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1、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2、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

3、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以自学为主,每周一晚上为集中学习时间,由镇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轮流讲学,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4、例会、学习与布置工作相结合,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签名,无故缺会,每次扣罚20元,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罚5元,当月兑现。同时,每人必须带好笔记本,不准喧哗或做其它事,与会人员一般不准在会场接打手机。

5、经常摘抄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科级干部每人每年不少于5篇、1.5万字,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3篇、1万字。学习任务未完成,每少一篇扣津贴50元,每少一千字扣津贴20元。

二、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镇机关实行考勤机考勤,时间为上午8:20以前,下午5:00至6:00,未按时考勤一次,扣罚10元。如遇下乡或因公出差而不能及时考勤者,须电话向分管党政办班子成员告知。无故旷工者,每天扣津贴50元。

2、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如没有下乡或因公外出办事,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凡因公出差、开会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告知党政办。

3、严格请销假制度。请病假、事假按规定程序办理。一般干部凡请假半天以内者,须向主要领导口头请假;请假1天(含1天)以上者,需由镇长审批(正股级岗位干部还须向书记报告)。班子成员请假,需经党委书记审批。凡请假1天(含1天)以上者必须写请假条,领导审批后请假条需交办公室登记,否则按无故旷工论处。无特殊情况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4天,每请事假一天扣津贴20元;请病假一天扣津贴10元;超过4天以上每超过一天扣除津贴分别为事假40元,病假20元。

4、婚假、产假、丧事假按上级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5、节假日、双休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值班顺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调班或换班。如确需调换班,须先告知办公室,并与调换人协商好,否则按缺勤处理。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处理镇内日常事务并填写好值班日志,如遇重大事件,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主要领导对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实行不定期巡查,发现一次不在岗,每人扣50元。

三、公文管理制度

1、凡来文、来信、来函件均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收发、登记、呈阅、归档。

2、办公室文秘人员要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按拟办意见及时办理完呈阅、传阅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好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3、凡分送的公文,办公室文秘人员原则上须在公文制作完的当天分送完毕。凡需归档的分文,文秘人员应及时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机要文件严禁外借。

4、以龙市镇名义发文,其文稿均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撰写初稿,办公室进行审核,再呈报主要领导签发。

5、每年年终对各类文件要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存档。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履行财务制度和财务手续。 从严掌握各项经费的开支,保证镇内人员工资和机关日常开支及时发放。分管财务的镇领导应定期和不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检查。

2、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镇财务开支均应报告分管财务的镇领导同意,大额开支视情况由镇长、书记或班子会议决定。凭据要求手续齐全,即经手、验收或证明、批准等要有不同的知情同志签名。

3、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凡因公出差,一律凭正式发票实事求是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在出差返回后的一周内报帐。

4、因公借款应履行报批手续,经分管财务的镇领导签字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应及时报帐。

5、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开支500元以下,由镇长审批;开支500元至5000元,由镇长和书记商量审批;开支5000元以上原则上必须经班子会研究决定。报销票据经镇长审签后要交书记看过,出纳方可付款。财务人员每月应及时结算和做帐,并做到每月10日前向党委书记、镇长书面报告上月经费收支情况。

6、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日常开支、旅差费等按正式文件规定执行。需开支的日常用品,必须请示分管财务的镇领导同意后,方可由出纳采购或添置。

五、财产管理制度

1、公共财产实行造册登记,定办公室或定人使用,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须清点财物办理移接交手续。

2、办公用品购置,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3、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将公共财产外借,本单位人员需借用公共物品,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履行借还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如遇工作调离,须办理移交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4、镇政府住房原则上不能外租。非本单位人员在镇居住实行收费,标准为每间房200元/月。本单位人员在镇居住的,每月每间收取管理费10元,水电费自理(电费由供电公司按电表收取,水费按每人每月5元标准收取)。

六、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1、镇政府的车辆主要是用于镇领导因工作、外出需要时使用。原则上不准外借和私借,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借用,需填写借用表格,应经过镇主要领导批准,所需油费和司机出差费均由借用人负担。如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由借用人负责一切费用。

2、加强对汽油费的管理。对汽车加油实行“定车定卡制度”,即每辆车均配备一张专用加油卡,汽车加油一律使用加油卡。一经发现用加油卡给镇以外车辆加油,则每次扣除相关人员工资或津贴2000元。加油卡统一由办公室主任保管。

3、车辆的管理和派车的手续统一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在保证主要领导用车的前提下,其他副职用车必须事先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驾驶员才可行车。

4、驾驶员必须负责镇机关车辆的日常维护。如需修理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

5、驾驶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平时若没有出车任务,应按机关作息时间上、下班。

七、接待制度

1、上级机关、业务职能部门和外地投资客商来镇政府指导、检查、了解工作,应热情、周到、妥善安排。

2、来人来客的接待用餐一律由接待办公室按档次标准统一安排(一般来客的用餐标准:食堂控制在20元/人以内;餐馆控制在30元/人以内)

3、上级机关、业务职能部门来镇检查指导工作,原则上安排在镇食堂就餐。需安排在镇外餐馆用餐,必须得到镇主要领导的同意。未经镇主要领导同意,擅自带客到餐馆用餐,费用自理。

4、村干部及计生专干来镇联系汇报工作,原则上在食堂用餐。

5、与上级领导及客人交谈应谦虚谨慎,使用文明语言,回答客人的问题应实事求是、掌握分寸,不能随意表态和妄加评论。

6、接待用品及特殊物品的采购,应经主要领导同意,由接待办公室统一采购。

八、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的日常管理和食堂物品的采购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必须满足镇机关干部的正常用餐,并采取成本核算的办法收取餐费,食堂还必须按镇政府的要求安排好来人来客的用餐。

2、本单位工作人员用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餐用膳(报餐时间为:早餐7:30以前、中餐11:30以前、晚餐17:00以前),特殊情况除外。

3、上级机关、业务职能部门在食堂用膳,由接待办公室按接待标准通知食堂后,由食堂管理员安排菜单炒菜。

4、炊事员对厨房和餐厅要勤打扫,餐具 要勤消毒。

5、食堂管理员和炊事员要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用膳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尽量为用膳人员提供卫生、价廉、味美的饭菜。

6、食堂须负责机关各办公室的开水供应。

7、食堂餐费报销须经炊事员证明、接待办主任审核签字,方可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九、卫生制度

1、镇政府院内、公共卫生间、办公楼走廊及会议室由门卫负责打扫,必须每天保持干净整洁。

2、书记、镇长办公室卫生由打字员负责打扫。

3、每周一上午,全体干部职工利用1-2个小时时间,对各自的办公室及办公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

十、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无故脱岗。

2、门卫人员要按要求接传好单位及个人的报刊、杂志和信件,并分类整理交至党政办公室分发。

3、门卫人员必须加强对政府大院的管理,并负责对非本单位车辆非公务活动在镇内停车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为:小汽车10元/晚,摩托车5元/晚(大汽车不允许在镇内停放)。停车收费资金对门卫实行奖励。

4、门卫人员必须负责政府院内、值班室、公共卫生间、办公楼走廊及会议室打扫,确保每天干净整洁。

5、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一、打字室制度

1、打字员系机要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打字内容向外人泄漏。

2、打字室的计算机由打字员专用、专管,其他人员如要使用打字室的计算机,须经办公室主任许可。

3、打字员只负责本单位材料的打印。外单位及私人材料一律不得在镇打印。特殊情况要打印,需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

4、打字室所用物品要妥善保管,所需耗材要及时保障,需要购置用品时,要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以便及时解决。

5、打字室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勤俭节约,不浪费纸张、油墨。

6、凡是计算机打印的材料都要存盘。

7、要爱惜设备,熟悉设备的基本操作方法,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

8、保证打字室的设备安全,注意防火、防盗。

9、注意卫生,保持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10、打字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外出、串岗,平时应按镇机关作息时间上下班。节假日如遇重要材料要打印,须随叫随到。

主题词: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2009年 通知

中国共产党井冈山市龙市镇委员会 2009年3月5日印发

(共印20份)

【篇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出处:武侯区政府办           录入时间:2016-09-02

目录

内部考核实施细则…………………………………………1

“评优”办法………………………………………………………4

获奖匹配办法………………………………………………………7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9

政治学习制度………………………………………………………10

机关公文办理制度…………………………………………………11

保密制度……………………………………………………………13

考勤及请销假制度…………………………………………………14

外出告示牌、工作牌、首问责任制及意见箱管理制度…………18

财务、公医管理制度………………………………………………19

公有物资管理制度…………………………………………………20

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21

网页维护与管理办法………………………………………………23

“双重”档案收集办法……………………………………………26

介绍信、印章管理制度……………………………………………29

安全保卫和节能制度………………………………………………30


内部考核实施细则

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改进内部考核与奖惩机制,现根据公务员管理与目标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办法,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b5E2RGbCAP

一、考核对象

办公室各科室(含归并办公室)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年底目标完成情况。

(二)出勤情况。

(三)内务环境卫生情况。

(四)软环境建设情况。

(五)党风廉政情况。

(六)办公室其他制度及规定执行情况。

三、实施办法

(一)本办法中各科室和每位机关干部的基础分各为100分,年底根据各项考核加减分后为实际得分,并与年底公务员考核、各项评优及年终目标奖挂钩。p1EanqFDPw

(二)加分项目。凡在年度目标考核中为办公室目标考核加分做出贡献的科室及个人,根据区委区政府目督办最终的加分情况,给予科室加分。加分的标准为区委区政府目督办加分分数×5。在每月的出勤、内务、软环境建设等考评中获优的科室加2分。在年底办公室内部评优中获得集体奖和个人奖的科室及个人分别加2分、1分。DXDiTa9E3d

(三)扣分项目。

1. 凡在年底目标考核中,因科室工作未完成或其它原因致使办公室年底目标被扣分的,根据区委区政府目督办最终的扣分情况,对相关科室扣分。扣分标准为区委区政府目督办扣分分数×5。RTCrpUDGiT

2. 不遵守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1)机关工作人员凡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个人1分,20分钟以内扣个人2分,1小时以内扣个人3分,3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扣个人5分。不按规定请假的,视作旷工,每1天扣个人5分;5PCzVD7HxA

(2)内务环境卫生在每月不定期检查、抽查中被考核为不合格或者排位最后的科室,扣2分;

(3)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软环境建设相关规定,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相关科室及个人2分;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上网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扣相关科室及个人5分;因个人原因被群众投诉,被媒体曝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相关科室及个人5-10分;jLBHrnAILg

(4)故意损坏公物,个人发生责任事故视情节扣个人2-10分;

(5)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视情节扣集体和个人1-5分、1-5分;

(6)违反其他内部规定的,视情节扣个人1-5分。

(四)奖惩情况。

1. 年终实际目标奖=单位人均基本奖金额×()×个人目标奖责任系数(如违反软环境建设相关规定被直接扣发了年终目标奖的个人,在计算实发目标奖时,不再重复对该项目进行扣分);xHAQX74J0X

2. 年底考核得分作为办公室内部评优及对外推荐表彰的依据。凡得分在基本分100分以下的科室及个人,不能参加先进评比;LDAYtRyKfE

3. 年底考核得分作为年度优秀公务员评选的依据;

4. 凡违反软环境建设相关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除扣分外,还将根据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责任科室负责人直接扣发部分年终目标奖。(即: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上网看小说的,扣发相关人员全年目标奖10%;因个人原因被群众投诉,被媒体曝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扣发全年目标奖50%,科室负责人扣发年终目标奖的10%)。Zzz6ZB2Ltk

(五)本细则若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六)本细则由综合科负责解释。


“评优”办法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调动全办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办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评优”办法。dvzfvkwMI1

一、评优的范围

办公室各科室(含归并办公室),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二、奖项的设立

(一)集体奖: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评选,设开拓创新奖、精益求精奖、文明模范奖、团结协作奖、特殊贡献奖、优质服务奖共6个奖项,每个奖项设1个名额,年度共评选6个。rqyn14ZNXI

(二)个人奖:设创新精神奖、文明新风奖、团结合作奖、奉献精神奖共4个奖项,每个奖项设2个名额,年度共评选8名。EmxvxOtOco

三、评选条件

(一)集体奖

1. 开拓创新奖

科室能通过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方式,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促进科室工作上台阶,并推动办公室工作有新进展。SixE2yXPq5

2. 精益求精奖

科室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把工作当事业追求,攻坚克难,不畏艰辛,本科室的业务工作在同行中取得较高水平。6ewMyirQFL

3. 文明模范奖

积极参加办公室及区级以上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内务环境成绩考核突出,模范遵守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在全办公室起到模范带头作用。kavU42VRUs

4. 团结协作奖

科室内部团结协作,配合意识和协作精神强,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主动与其他科室搞好配合和协作,受到其他科室一致肯定。y6v3ALoS89

5. 特殊贡献奖

科室年度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出色完成办公室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为办公室全年目标任务加分做出了突出贡献或出色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得到区领导或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肯定。M2ub6vSTnP

6. 优质服务奖

科室模范遵守首问责任制,服务主动热情周到具有较强的主动服务意识,得到办公室领导、基层部门、办事群众和办公室同事的表扬与肯定。0YujCfmUCw

【篇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外办机关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组织,秘书科实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三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爱岗敬业,自觉服从组织分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考勤,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工作日的每天早晨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上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六条 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许办私事,不许用单位电话闲谈,不许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岗位,不随便串岗。   

第七条 工作作风严谨。工作尽心、尽力、尽责,养成认真、高效的良好工作作风。   

第八条 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不准越级办理。按主管分工责任制,严格机关内部的请示、报告制度。   

第九条 必须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掌握第一手材料,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十条 甘当公仆,树立为领导、机关和基层服务的意识,搞好自身廉政建设。   

第十一条 必须有团结奉献、务实高效、拼搏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文明礼貌待人。要主动、热情、大方地接待上级机关和其他单位来办事的人员,注意礼节礼貌。   

第十三条 注重自身仪表。衣着整洁大方,举止得体。   

第十四条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树正气,做一名称职的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  

   

第三章 学习制度  

第十五条 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学习领导小组,以自学为主。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第十六条 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经济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为主,重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 学习方法力求灵活多样,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学习效果。每位干部职工要做到四有: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有总结。   

第十八条 学习时间安排:每周三下午为集中组织学习时间。   

第十九条 每次集中学习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召集并记录出勤及学习内容,每季度对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条 党组会议  

1、党组会是市外(侨)办机关最高决策会议。凡属办内重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2、党组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党组书记决定临时召开。  

3、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书记因事不能出席时,可由党组书记委派其他党组成员负责召集和主持。  

4、党组会议的参加人员为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列席。出席人员必须保证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5、党组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法讨论决定问题,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对意见不够集中、讨论不够成熟的议题,可暂缓做出决定,必须决定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经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不得随意改变。  

6、党组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党组会议所要研究讨论的议题,事先应通知各党组成员。除特殊情况外,党组会议一般不讨论临时性议题。  

7、党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和学习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2)、研究落实中央和省外事、侨务部门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业务会议精神。  

(3)、讨论研究全市外事侨务工作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计划等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应决策。  

(4)、讨论和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廉政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处理解决这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指导全办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全办的思想、作风和队伍建设工作。  

(6)、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讨论并决定全办人员的编制、人事任免、调出调入以及干部职工的培养、考察、推荐、奖惩等重要人事工作问题。  

(7)、其他需要党组会议研究和决定的事项。  

8、对因病、因事未出席党组会的党组成员,会后由党组书记或党组秘书向其通报本次会议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要及时反馈。  

9、党组会议由党组秘书负责通知、记录并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党组会议记录要力求完整准确、表达清楚,对一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应如实记录。  

10、党组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分管的党组成员或责成有关领导进行实施,要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个人,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党组汇报。秘书科负责具体督办工作。  

11、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要做好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会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及时向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等工作。  

12、党组成员及列席党组会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任何人不得私自泄漏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和暂不向下传达的决定,党组会议记录和笔记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外传。  

第二十一条 主任办公会议  

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主任、副主任出席。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确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外事、侨务各时期的重点工作;  

2、传达学习上级的重要文件、指示,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3、审定外事、侨务工作的重要报告、请示;  

4、讨论审批重大财务开支事宜;  

5、研究决定其它需要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全体干部(职工)会议  

会议由办领导主持,全办干部(职工)出席,会议原则每季度举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  

2、通报有关情况;  

3、进行季度、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部署,表彰先进;  

4、听取领导干部述职报告,进行领导干部测评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会议的准备  

1、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全体职工会议的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  

2、各科室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和有关材料须事先征得主管主任同意后,送交秘书科,秘书科经请示主持会议的领导后确定会议议题,并在会前将会议议题通知与会人员。  

3、秘书科要做好会议通知、安排会场、清点到会人数、会议记录等工作;  

4、秘书科要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为会议准备有关材料;  

5、秘书科负责督办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会议要求  

1、按照会议通知时间提前5分钟入场,不准迟到。因故不能出席者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凡没有要求传达的会议内容,不得扩散;  

3、讨论问题,发表意见,力求简明扼要;  

4、会议期间禁止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意走动或翻阅与会议无关的材料;  

5、会议期间一律将手机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接听电话,需请示会议主持人后到会议室外接听。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五条 秘书科负责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考勤工作,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记录。   

第二十六条 坚持按时上、下班、有事须请假的工作制度。上班时间外出办事班子成员、科长须向主任请假,科室成员须向科长请假。   

第二十七条 请假一天,由各科科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须经主任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   

第二十八条 假期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向准假领导汇报,及时到秘书科销假。  

   

第六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财务计划管理和领导审批制度。机关行政经费、地方外事费和各种预算外资金,一律实行主任办公会议审查预决算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审核批准行政经费、地方外事费的开支计划和决算,确定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开支标准,审查各种资金使用的政策依据。凡属于外办账户列支的经费,均由外办主任一支笔或授权审批。  

第三十条 资金使用必须实行先请示后支付的原则。由外办帐户列支的各项经费(办公用品、报刊杂志、电话费、车燃费、车辆维修费、对外宣传费、研修培训费、会议费、外宾接待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各业务科室提出具体开支计划,报秘书科审核后提交主任办公会审批,未列入开支计划、不经过主任同意的开支不予核销。  

第三十一条 财会人员必须依据《会计法》和财经纪律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协助领导把好财会关,对不合理支出提出改进意见;有权拒绝不符合审批程序的经费支出;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保证经费计划的合理性,审核票据的真实性。  

第三十二条 财会人员不允许不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动用支票和现金,在执行开支计划中,发现超标准开支、超计划开支,必须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三十三条 财会人员必须按月向主管领导如实汇报行政和地方外事经费的拨入和支出情况,并提出每月开支计划。  

第三十四条 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帐据相符、帐款相符、帐物相符。  

第三十五条 完善监督机制,业务科室使用专项经费购置实物时,由业务科室和秘书科派人共同采购。严格采买购置的经手人、验收人、审核人(会计、出纳)和审批人的经办审批制度,经手、验收、审核和审批不得替代,发现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第三十六条 专项经费管理  

1、差旅费。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审批制度,出差到市区以外必须经主任批准。审批公出要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定费用。严格执行《辽宁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工作人员出差只报销住宿费、车船费,不给予补助。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远离办公地点的,应乘座通勤车或公共汽车;财会应严格控制出租车票的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发生出租车票费用需向秘书科说明情况。  

2、电话费。严禁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事和闲聊,拨打国际长途电话一律进行登记,秘书科对每部电话每月所发生的费用情况要予以公布。  

3、车燃维修费。车辆用油按行车里程及车况由秘书科定量管理。车辆的维修、保养由驾驶员向秘书科提出意见(维修和保养项目及费用预算),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由秘书科审核并报主任同意后,到指定的专业厂家进行维修、保养,车辆维修换件时应以旧换新核准验收。  

4、招待费。来客招待实行就餐定点和通知制度,各科室需要接待的客人必须由经办人经请示主任确定接待标准后,由秘书科定点安排就餐。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外宾按文件规定掌握,内宾一般安排工作餐。挥霍浪费公款、大吃大喝,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办公用品费。所有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的购买由秘书科统一办理,并实行严格的监督机制,其他人员和科室未经请示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三十七条 预算外资金管理  

预算外资金主要是指:出国人员暂住证费、基层单位会议费、外宾支付的接待费及其他各项劳务性收入等。各种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坐收坐支,收入必须开具正式票据。各科室要及时向主任报告各项收入情况,并按规定由秘书科统一立账管理。收费要扣除经领导批准的合理支出,纯收入部分上缴70%由财务统一使用,用于补助机关经费不足或用于职工的福利,余下30%作为科室业务费。科室业务活动费支付100元以内的由主管科长批准,超过限额的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十八条 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办内行政经费、地方外事费、和预算外经费都要无条件接受审计。每年由审计领导小组责成专职、兼职审计员,对秘书科和业务科室在年初和年中进行两次审计,发现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  

   

第七章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车辆管理  

1、本办的所有车辆由秘书科统一管理。秘书科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车检、事故处理、安全教育等工作。  

2、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严禁公车私用的规定。  

3、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建立车辆档案,登记每辆车的购入时间、价格、名称、型号、颜色、排气量、发动机及车架号、车内设备等。  

4、按时进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证车辆的使用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5、车辆出市区应报主任批准后,方可出车。否则出车期间全部费用自理,并追究用车人及驾驶员责任。  

6、所有车辆休息日和节假日未经主任批准不得私自出车。   

7、车辆上的各种工具、备品由驾驶员负责保管。如有丢失,由本车驾驶员按价赔偿。  

第四十条 车辆使用程序  

车辆的使用要本着领导工作用车和接待任务用车为主的原则,灵活调度车辆,最大限度地满足机关公务用车的需要。  

1、所有车辆由秘书科统一管理,统一安排,随用随调。除主要领导外,其他任何人不准擅自调用车辆  

2、车辆除办领导通勤外,公务用车一律由秘书科按照轻重缓急派遣。各位副主任用车需事前通知秘书科,秘书科在无接待任务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如需出市区需请示主任同意。各科室日常工作用车应于每日上午8:30和下午1:30前通知秘书科,8:30前用车的,应前一日的下班前通知秘书科。如临时用车,而因车辆紧张而无法派车时,由各科室自行解决。  

3、接待任务前各科室应将接待方案报秘书科,以便进行车辆调度,如车辆不够需租赁其他车辆时,应提前向主管主任、主任请示批准。  

4、车辆返回外办后,驾驶员应立即通知秘书科,以备下一个出车任务的安排。  

第四十一条 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归秘书科管理。秘书科负责驾驶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  

2、上班时间内司机暂没有出车任务时,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3、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办机关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驾驶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调度,努力钻研驾驶和检修技术,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5、应爱惜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及保养,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  

6、司机对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7、驾驶员不及时检修、保养车辆,造成人为机件损坏者,责任自负。  

8、在执行接待任务时,应提前检查车辆,打扫车内外卫生,着装整洁。  

   

第八章 办公用品(礼品)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 日常办公用品(礼品)由秘书科统一购买、保管、发放,各业务科室所需办公用品由科室负责人每月统一领用并提出下月计划。   

第四十三条 如需购置大宗、贵重的办公用品,须由科室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或秘书科请示主任,经批准再统一办理。   

第四十四条 对消耗性办公用品要节约使用,用多少领多少;领取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订书机、计算器、剪刀、U盘、文件夹、插座等)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毁损物品以旧换新。   

第四十五条 任何个人不经批准,擅自购买的办公用品(礼品),不予报销费用。   

第四十六条 所需耗材以及维修、保养由秘书科负责。   

第四十七条 秘书科在采购物品时,要做到价钱合理、质量保证、手续完善、发票真实、合法。  

第四十八条 外事活动赠送礼品的发放、收缴礼品的保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领用单要注明品名、单价、数量、赠送人和受赠者,要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签字。  

   

第九章 公文管理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秘书科负责管理办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一、发文办理  

1、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2、各科室拟稿人拟订公文后,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核稿后,报主管主任会签,最后报主任签发。主任签发前,各科室负责人应认真进行审核、校改。  

3、对涉及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科室应当主动与有关科室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会签后报请主任审定。  

4、确定公文的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和发放范围。  

二、收文办理  

1、秘书科负责接收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的公文、简报、资料、传真电报及各县(市)区委、区政府的公文及其它材料的签收、拆封、登记、筛选、分发、传阅、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收回、归档和清退工作。  

2、收文要严格履行签收手续,认真清点所收件数,核对封号和收文单位,由专人统一拆封(领导亲启件除外),将收文日期、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份数及办理情况在收文簿逐项填写清楚。  

3、承办科室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科室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科室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并说明理由。  

4、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科室职权的事项,主办科室应当主动与有关科室协商,如有分歧,可以报请主任审定。  

三、公文传阅  

1、秘书科负责将需传阅的公文按批示顺序依次传阅。原则上先传现职领导,如遇领导外出,可依次下传,领导回来时补阅。  

2、需办领导和各科室传阅的公文一般应在2日内退回秘书科;领导批示需有关科室承办的,可采取分送或先传承各科室。承办科室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公文连同办理结果书面材料退回秘书科。  

3、严格按领导批示和规定范围传阅。  

4、严格阅文登记制度。特急公文、重要公文、密级公文,秘书科要跟踪催阅。  

5、传阅件一律不得横传,阅后返还秘书科存查。  

第五十条 档案管理制度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办机关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一、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秘书科文书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凡办机关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秘书科统一收集管理。  

3、一项工作由几个科室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科室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科室收集归卷。  

4办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报秘书科办理归档手续。  

二、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2、上级机关发来的与外(侨)办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3、外(侨)办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4、外(侨)办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5、外(侨)办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6、外(侨)办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7、信访工作材料。  

8、外(侨)办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9、办机关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10、办机关人员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11、外(侨)办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对外交往重要活动的文字材料、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12、友协日常工作需归档的各种资料。  

   

第十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节假日由秘书科具体做好安排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五十二条 节假日及“两会”期间如需要可安排干部职工进行值班。   

   

【篇四】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1、工作制度

2、值班制度

3、考勤制度

4、请销假制度

5、卫生制度

6、车辆管理制度

7、费用开支管理和招待制度

8、公文处理和文件打印制度

9、局学习制度

工作制度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局局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合理安排分管与片上的各项工作,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现象。

一、工作人员要仪表端庄,作风朴实,公正廉洁,恪尽职守,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局形象。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

三、上班时间内不准下棋,不准打扑克,玩麻将,不准串岗或搞其他娱乐活动,不准带小孩,不准干私活,如有违反将给予严厉的纪律和经济处罚。

四、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集中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经主持会议或活动的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电,对办公室内的电脑、座椅等公共财物要珍惜,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后要关闭室内电源,节约用电。

六、对交办的各项工作必须按时间要求认真完成,上级需要的各种报表、数据、总结材料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不得有误。

七、参加部门以上会议的人员,要注意领会精神,会后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负责督促落实。

八、局人员在公务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必须依法行政,为政清廉,办事公道正派,严禁吃请受贿,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彻底转变局工作作风。

九、局工作人员下乡一般不在村上就餐,因工作需要,可在村上吃便饭。局工作人员在岗工作中午不准饮酒,更不能酗酒,因酗酒闹事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一十、疾患工作人员因出差、开会,下乡等要和办公室提前联系并说明去向和时间,以便于办公室掌握情况和通联。

值班制度

1、办公室和主要职能股室,要保持每天上班时间不离岗,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确保电话畅通和上通下达。

2、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值班纪律、处理日常事务,按要求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3、对重要事宜要及时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不得有误。

4、值班人员要做好相互之间的交接班工作,对本值班时间段内的工作做好总结,未尽事宜交待明白,以防止工作前后的脱节和便于责任的廓清与区分。值班结束后,做好交接。

考勤制度

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每天两考勤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1、白天考勤实行挂牌制。考勤时间为每天早8:30至9:00。局工作人员上班后,先签到,超过规定时间不签到者为迟到,迟到三次记矿工一天,并按矿工处理。由办公室负责人将考勤情况报告给分管局的领导,每月由分管局领导汇总,进行奖惩。

2、上班和值班时间如因工作需要确需下村或外出,除全镇统一行动安排之外,一定要到办公室考勤人员处挂号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3、负责考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任何人都不得给考勤人员出难题,凡发现考勤人员有徇私现象将严肃追究其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4、局领导进行不定期查岗,抓好值班考勤制度的落实。

请销假制度

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局纪律,按照管理权限请假,事后及时销假。

1、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分管局领导批准。请假1—3天报局长批准,请假3天以上报局长批准,但必须把手头工作完成或委托相关人员办理。

2、本单位职工婚假为七天,本单位职工子女结婚假期为五天,丧假直系亲属为七天,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所有人员请假必须说明理由,理由不充分者不予请假,事后向准假人销假。

4、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必须征得局长同意,未经允许擅自超假者按矿工论处。

局卫生管理制度

1、局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遵守卫生制度,努力创建洁净、舒适的工作环境。

2、各办公室内要做到门窗洁净,物品放置有序,布局合理美观,墙壁顶棚无灰尘蛛网、地面无尘土杂物。

3、每周一上午8;30至9:30为集体大扫除时间,对院内进行彻底地清扫,院内要保持清洁,做到无杂草,无砖头瓦片,无积雪积水。

4、楼道、楼梯及大厅卫生由当日的值班人员负责。带班长要带领本组值班人员在每天下午下班后对楼道、楼梯及大厅清扫一次,确保楼内清洁卫生。

5、严禁在室内、楼道内乱扔脏物、乱倒脏水、乱放自行车、摩托车等。自行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车棚内,并排放整齐。

6、厕所卫生按《厕所卫生值日表》执行,值日人员要保持厕所清洁、做到定期喷洒药品,清除蚊蝇、鼠等害虫。

7、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分管领导要对卫生情况定期检查,对不尽责任、达不到标准的进行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达不到标准的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

车辆管理制度

1、司机必须做到严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

2、单位两辆轿车各自由局长、局长调度,面包车由分管局的领导调度,配备给计生委、派出所、财政所的车辆分别由计生委主任、派出所所长和财政所长调度。

3、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凭传真、通知可以安排车辆,一般干部职工开会、报表等自行乘班车,凭传真、通知与局长批示报销车费,严禁局工作人员租用出租车辆。

4、私事不准动用单位车辆,特殊情况需向局长批准,方可用车。

5、公休日、节假日,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局单位,未经局长同意不得私自动用车辆,如私自动用车辆,甚至将车交给他人使用的要对司机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6、司机在公务活动中严禁喝酒、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7、努力节俭油耗,对每个车辆实行按月推算出百公里耗油量,根据车辆百公里耗油量和行程估算用油量,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8、司机要学习必要的维修知识和技术,对车辆要及时进行保养,小故障有司机及时修理,需要到修理厂修理时,由司机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单,由局长、局长批准后到定点厂修理。财会人员定期与修理厂结算。

9、购置汽车配件和用品有司机提出申请经局长、局长批准后统一购买。任何人不得私自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10、政府各部门的车辆,正常工作时由本部门自己安排,非常时期必须服从统一调度。

局费用开支管理和招待制度

为加强局费用开支的管理,堵塞跑、冒、滴、漏。根据局实际,特别制定本制度。

1、坚持量财而出的预标制度。一切开支必须报请局长批准,数额较大的开支由党组会研究决定,严禁先斩后奏。

2、差旅费报销。外出开会及到外地办理业务,乘车费、差旅费必须凭传真和会议通知单在7日内审批报销,如无特殊情况超出规定时间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实行集中购买。局办公用品的购买须先填写《办公用品购买签批单》,经分管局领导签字后报局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办理,其他科室和个人一律不准随意购买。

4、严格控制招待费用。各股室确需招待的客人中午以工作餐为主,晚上可酌情招待,但经办人要在清单上注明缘由和个人签字。确需外出招待的,经局长批准凭分管领导签发的派餐单到定点饭店就餐。就餐者现场交款不得签字,结束后立即凭单报销。要尽量减少陪餐人员,一般不得超过来客人数,不经批准,不得动用名酒、名烟、水果和高档饭菜。严禁乱吃喝、乱签字,未经批准的招待费一律不准报销。所有就餐招待报销时必须有菜单、正式票据和派餐单。

公文处理、文件打印和印章管理制度

1、公文的管理:局公文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凡上级收送的文件、传真、文函、资料等,由办公室设专人负责签收,办公室的收文、拟办、分送要做到当日文当日清,不得延时误事。

2、公文的签发:以单位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必须由局长审批签发。公文的印制:对已签发的起草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统一编号、登记,并确定、报送范围、打印份数。文件印完后,除办公室留有存档外,其余交承办人。

3、公文的传递:对领导签批传阅完毕后的上级来文及在外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会议文件,要及时交办公室登记存档。办公室分送公文时要履行签字手续。

4、文件的存档:各股室要加强公文管理,年终把本股室存留的文件及时交办公室立卷。确需留存的文件,股市只留存复印件,原文必须交办公室存档。组织人事档案由组织员办公室负责建档管理。对本单位形成的文字材料,要收集齐全,分类存档。局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按规定记载局大事记。

5、文件的打印:所有上发、自制文件的打印、复印都要由分管领导签发《文件打印签批单》,并由文印室专业工作人员操作完成,不得干私活或私自动用打印设备,如有损毁由文印室和相关负责人保赔损失。

6、印章管理:局行政公章,要严格管理,并指定专人保管,盖章必须填写审批单。对需上报的报表、数据、材料、各种证明等用章,党委和政府行章必须由局长、局长签字后方可盖章;其他各所站行章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同时严格印章登记制度,对盖出的每一枚印章要将缘由、批准人、经手人登记存档。如不经签批私自盖章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若产生党委、政府的连带责任并后果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局学习制度

一、局工作人员要努力加强政治、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观念。

二、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日,其中:每月的第一个学习日学习时事政治和法规政策;第二个学习日为党员集中活动日,组织党员学习党内文件和党的基础知识;第三个学习日组织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第四个学习日由各股所站负责安排自学。

三、对局组织的集中学习,每个工作人员都按时参加,由办公室负责做好考勤记录。因公差不能参加学习的,由各所在室、所站负责人向分管局的领导请假;因私事不能参加学习的,由本人向局长请假。在学习过程中,局人员集中精力,遵守秩序,不准随意出入。

四、不论是集中学习,还是自学,每个月去都要认真做好授课和自学笔记。每季要组织一次检查,对无笔记或应付者要提出批评或警告。

五、局每年组织一次考试,考试内容分为时事政治和应知应会知识两项。成绩在60分以下的年终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

六、学习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每个月要根据各自的学习收获,积极撰写心得体会。镇局每年组织一次学习交流会,人人讲心得、谈体会,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努力造就一支义务精通、政治过硬的干部队伍。

【篇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1、工作制度

2、值班制度

3、考勤制度

4、请销假制度

5、卫生制度

6、车辆管理制度

7、费用开支管理和招待制度

8、公文处理和文件打印制度

9、局学习制度

工作制度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局局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合理安排分管与片上的各项工作,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现象。

一、工作人员要仪表端庄,作风朴实,公正廉洁,恪尽职守,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局形象。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

三、上班时间内不准下棋,不准打扑克,玩麻将,不准串岗或搞其他娱乐活动,不准带小孩,不准干私活,如有违反将给予严厉的纪律和经济处罚。

四、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集中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经主持会议或活动的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电,对办公室内的电脑、座椅等公共财物要珍惜,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后要关闭室内电源,节约用电。

六、对交办的各项工作必须按时间要求认真完成,上级需要的各种报表、数据、总结材料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不得有误。

七、参加部门以上会议的人员,要注意领会精神,会后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负责督促落实。

八、局人员在公务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必须依法行政,为政清廉,办事公道正派,严禁吃请受贿,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彻底转变局工作作风。

九、局工作人员下乡一般不在村上就餐,因工作需要,可在村上吃便饭。局工作人员在岗工作中午不准饮酒,更不能酗酒,因酗酒闹事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一十、疾患工作人员因出差、开会,下乡等要和办公室提前联系并说明去向和时间,以便于办公室掌握情况和通联。

值班制度

1、办公室和主要职能股室,要保持每天上班时间不离岗,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确保电话畅通和上通下达。

2、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值班纪律、处理日常事务,按要求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3、对重要事宜要及时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不得有误。

4、值班人员要做好相互之间的交接班工作,对本值班时间段内的工作做好总结,未尽事宜交待明白,以防止工作前后的脱节和便于责任的廓清与区分。值班结束后,做好交接。

考勤制度

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每天两考勤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1、白天考勤实行挂牌制。考勤时间为每天早8:30至9:00。局工作人员上班后,先签到,超过规定时间不签到者为迟到,迟到三次记矿工一天,并按矿工处理。由办公室负责人将考勤情况报告给分管局的领导,每月由分管局领导汇总,进行奖惩。

2、上班和值班时间如因工作需要确需下村或外出,除全镇统一行动安排之外,一定要到办公室考勤人员处挂号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3、负责考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任何人都不得给考勤人员出难题,凡发现考勤人员有徇私现象将严肃追究其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4、局领导进行不定期查岗,抓好值班考勤制度的落实。

请销假制度

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局纪律,按照管理权限请假,事后及时销假。

1、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分管局领导批准。请假1—3天报局长批准,请假3天以上报局长批准,但必须把手头工作完成或委托相关人员办理。

2、本单位职工婚假为七天,本单位职工子女结婚假期为五天,丧假直系亲属为七天,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所有人员请假必须说明理由,理由不充分者不予请假,事后向准假人销假。

4、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必须征得局长同意,未经允许擅自超假者按矿工论处。

局卫生管理制度

1、局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遵守卫生制度,努力创建洁净、舒适的工作环境。

2、各办公室内要做到门窗洁净,物品放置有序,布局合理美观,墙壁顶棚无灰尘蛛网、地面无尘土杂物。

3、每周一上午8;30至9:30为集体大扫除时间,对院内进行彻底地清扫,院内要保持清洁,做到无杂草,无砖头瓦片,无积雪积水。

4、楼道、楼梯及大厅卫生由当日的值班人员负责。带班长要带领本组值班人员在每天下午下班后对楼道、楼梯及大厅清扫一次,确保楼内清洁卫生。

5、严禁在室内、楼道内乱扔脏物、乱倒脏水、乱放自行车、摩托车等。自行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车棚内,并排放整齐。

6、厕所卫生按《厕所卫生值日表》执行,值日人员要保持厕所清洁、做到定期喷洒药品,清除蚊蝇、鼠等害虫。

7、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分管领导要对卫生情况定期检查,对不尽责任、达不到标准的进行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达不到标准的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

车辆管理制度

1、司机必须做到严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

2、单位两辆轿车各自由局长、局长调度,面包车由分管局的领导调度,配备给计生委、派出所、财政所的车辆分别由计生委主任、派出所所长和财政所长调度。

3、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凭传真、通知可以安排车辆,一般干部职工开会、报表等自行乘班车,凭传真、通知与局长批示报销车费,严禁局工作人员租用出租车辆。

4、私事不准动用单位车辆,特殊情况需向局长批准,方可用车。

5、公休日、节假日,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局单位,未经局长同意不得私自动用车辆,如私自动用车辆,甚至将车交给他人使用的要对司机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6、司机在公务活动中严禁喝酒、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7、努力节俭油耗,对每个车辆实行按月推算出百公里耗油量,根据车辆百公里耗油量和行程估算用油量,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8、司机要学习必要的维修知识和技术,对车辆要及时进行保养,小故障有司机及时修理,需要到修理厂修理时,由司机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单,由局长、局长批准后到定点厂修理。财会人员定期与修理厂结算。

9、购置汽车配件和用品有司机提出申请经局长、局长批准后统一购买。任何人不得私自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10、政府各部门的车辆,正常工作时由本部门自己安排,非常时期必须服从统一调度。

局费用开支管理和招待制度

为加强局费用开支的管理,堵塞跑、冒、滴、漏。根据局实际,特别制定本制度。

1、坚持量财而出的预标制度。一切开支必须报请局长批准,数额较大的开支由党组会研究决定,严禁先斩后奏。

2、差旅费报销。外出开会及到外地办理业务,乘车费、差旅费必须凭传真和会议通知单在7日内审批报销,如无特殊情况超出规定时间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实行集中购买。局办公用品的购买须先填写《办公用品购买签批单》,经分管局领导签字后报局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办理,其他科室和个人一律不准随意购买。

4、严格控制招待费用。各股室确需招待的客人中午以工作餐为主,晚上可酌情招待,但经办人要在清单上注明缘由和个人签字。确需外出招待的,经局长批准凭分管领导签发的派餐单到定点饭店就餐。就餐者现场交款不得签字,结束后立即凭单报销。要尽量减少陪餐人员,一般不得超过来客人数,不经批准,不得动用名酒、名烟、水果和高档饭菜。严禁乱吃喝、乱签字,未经批准的招待费一律不准报销。所有就餐招待报销时必须有菜单、正式票据和派餐单。

公文处理、文件打印和印章管理制度

1、公文的管理:局公文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凡上级收送的文件、传真、文函、资料等,由办公室设专人负责签收,办公室的收文、拟办、分送要做到当日文当日清,不得延时误事。

2、公文的签发:以单位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必须由局长审批签发。公文的印制:对已签发的起草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统一编号、登记,并确定、报送范围、打印份数。文件印完后,除办公室留有存档外,其余交承办人。

3、公文的传递:对领导签批传阅完毕后的上级来文及在外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会议文件,要及时交办公室登记存档。办公室分送公文时要履行签字手续。

4、文件的存档:各股室要加强公文管理,年终把本股室存留的文件及时交办公室立卷。确需留存的文件,股市只留存复印件,原文必须交办公室存档。组织人事档案由组织员办公室负责建档管理。对本单位形成的文字材料,要收集齐全,分类存档。局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按规定记载局大事记。

5、文件的打印:所有上发、自制文件的打印、复印都要由分管领导签发《文件打印签批单》,并由文印室专业工作人员操作完成,不得干私活或私自动用打印设备,如有损毁由文印室和相关负责人保赔损失。

6、印章管理:局行政公章,要严格管理,并指定专人保管,盖章必须填写审批单。对需上报的报表、数据、材料、各种证明等用章,党委和政府行章必须由局长、局长签字后方可盖章;其他各所站行章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同时严格印章登记制度,对盖出的每一枚印章要将缘由、批准人、经手人登记存档。如不经签批私自盖章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若产生党委、政府的连带责任并后果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局学习制度

一、局工作人员要努力加强政治、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观念。

二、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日,其中:每月的第一个学习日学习时事政治和法规政策;第二个学习日为党员集中活动日,组织党员学习党内文件和党的基础知识;第三个学习日组织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第四个学习日由各股所站负责安排自学。

三、对局组织的集中学习,每个工作人员都按时参加,由办公室负责做好考勤记录。因公差不能参加学习的,由各所在室、所站负责人向分管局的领导请假;因私事不能参加学习的,由本人向局长请假。在学习过程中,局人员集中精力,遵守秩序,不准随意出入。

四、不论是集中学习,还是自学,每个月去都要认真做好授课和自学笔记。每季要组织一次检查,对无笔记或应付者要提出批评或警告。

五、局每年组织一次考试,考试内容分为时事政治和应知应会知识两项。成绩在60分以下的年终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

六、学习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每个月要根据各自的学习收获,积极撰写心得体会。镇局每年组织一次学习交流会,人人讲心得、谈体会,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努力造就一支义务精通、政治过硬的干部队伍。

【篇六】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总  则

  本汇编对现行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旨在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打造高效能、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洪广党建工作出经验、乡村振兴见成效,望全体干部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1.组织保障

  成立镇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镇政府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为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群众监督

  聘请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退休干部各1名和1名村党支部书记为我镇义务效能监督员,不定期对机关干部工作开展监督。不定期召开效能督查通报会、干部测评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升效能建设水平。

  3.责任落实

  效能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党委成员为分管工作效能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时刻警醒,加强对各分管站所的教育和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效能建设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镇纪委要充分依据制度规定,定期开展效能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立即限期纠正处理。

  一、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和完善镇党委的集体领导,使镇党委、镇政府工作制度规范化,根据上级要求,经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制定本规则。镇党委、政府按照民主集中制度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从而提高党委、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

  1.议事范围

  (1)党委会议议事范围:传达学习上级的重要文件、重大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并结合本镇实际,研究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研究制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重大政策;研究制定全镇党建工作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讨论研究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和研究年度财政预决算、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重大项目的投资计划与执行情况;讨论和研究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实际及时提出解决措施;研究制定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讨论和研究全镇教育、文化、新闻宣传、统战、民主法制建设及综治、人民武装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决定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的奖惩、任免、调用等事宜;审议和考核讨论村“两委”干部工作目标;讨论和决定镇人大、镇政府提出的重要事项;讨论研究群众团体向镇党委请示的有关大局的重大问题;其它需要党委集体研究处理的重要事项。

  (2)政府办公会议议事范围: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指示和镇党委、镇人代会的决定,研究贯彻实施意见;讨论报请上级政府审定重要事项;讨论、提请镇党委、镇党代会、人代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讨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议案及人民代表重要意见、建议和办理;讨论决定以镇政府名义发布的有关全局性工作的重要文件及政策;讨论决定由站所和各村请示的重要事项,以及镇长、副镇长提请讨论的其它事项;决定和布置镇政府的重要文件;通报全镇工作的重要文件;研究处理镇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

  2.议事方法

  (1)议事前应召开书记办公会或镇长、书记碰头会,党委会或政府办公会议前应向参议人员告知议事的时间和大致内容。

  (2)议事前主要领导取得一致后,再提交党委会或政府办公会议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3)议事参会人员要积极负责地充分发表意见,阐述理由,表明态度。

  3.会议制度

  (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问题、重大事件需要研究讨论的,书记可以提议临时召开。会议由书记主持召集,委员参加,并视情可扩大到副镇长、党支部书记、有关站所办负责人。

  (2)政府办公会议原则每月一次,镇长主持,副镇长、党政办主任参加。视情况可扩大到有关村主任、站所办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

  (3)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研究干部奖惩等重要事项的党委会议,必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委员方能召开。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的,会前要向召集人请假,若对会议的议题有意见或建议的,亦同时提出。

  (4)党委会讨论“三重一大”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要求,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和一人一票的组织原则。表决以超过应到会的半数赞成为通过,对少数不同意者,应当认真考虑作出合理决定。

  (5)党委、政府决定的事,在会上讨论的情况,参议人的观点,除可以公开传达以外,暂不宜公开的,要绝对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6)决议一旦形成,无论是谁都要坚持执行,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不允许消极对待。如在贯彻执行决议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而无法执行原决定时,有关成员可以提出意见,并可通过进一步调查论证,进行复议。

  (7)如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党政成员一时无法到齐有关成员碰头决定实施后,召集人应尽快将情况转告未到会的同志。

  (8)会议中指定党政办专人认真做好记录,以便存档备查。对会议通过的事项,凡能公开的,可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党政成员、相关的村、站所。对个别需要有关村或站所办理落实,会议纪要以明确,并责成其限期完成。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规则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1.理论中心组学习由党委书记主持,党政班子成员应积极参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理论素质。党政办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学习记录。

  2.中心组的学习以党的理论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中央、区市县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组织一次,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要事先确定中心议题,安排好会前调查研究,做好会议发言提纲,确保会议成效。同时,做好学习情况记录和考勤登记。除集体学习外,每个小组成员还要安排时间自学,按计划完成当年学习任务和网络院校学时任务。

  4.中心组除学习上级规定的理论知识外,还要结合本镇实际,学习有关政治、法律、经济和农村工作政策等内容,深入了解世情国情区情和县情,力求学懂学通,指导实践工作。每名成员要积极带头参加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

  5.班子成员要坚持经常性自学,并主动向党委汇报学习情况。在学习过程中注意结合实际,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每位班子成员每季度写一篇学习心得,每半年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三)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过好双重民主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2.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二次,半年为7月上旬召开,下半年在次年1月召开,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才能进行。

  3.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制定方案,明确会议主题,征求意见建议,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班子成员,并做好谈心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有关会议事项确定后,要及时报告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4.民主生活会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原则,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班子成员要推心置腹,坦诚相见,态度中肯,实事求是,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5.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党委和班子成员及时分析、研究、总结,制定出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6.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树立党内政治生活的良好风气。

  (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

  1.镇党委对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意识形态检查督办工作力度,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2.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责报告和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3.每季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镇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分管领导每半年向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4.加强对各村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体系,纳入党委督查范围,镇党委每年对全镇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上级党委报告。

  (五)机关会议制度

  1.建立周例会制,每周二、五8:30组织干部职工召开镇机关例会。

  2.例会主要传达学习上级和镇党委、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听取重点工作汇报,安排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

  3.党政办负责会议考勤,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须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否则视为旷会。无故旷会3次以上的,取消季度评先评优资格;无故旷会5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4.干部职工应遵守会场纪律,提前5分钟进场,自觉关闭手机或调整振动状态,认真听取会议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二、岗位责任制度

  (一)便民服务中心“AB”岗工作制度

  服务中心在合理设置窗口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AB”岗位工作责任制度。

  1.中心窗口的每一个工作岗位都必须实行“AB”岗位工作制度。每个工作岗位应有2名经办人员相互替补,“A”岗为岗位业务主办人员、“B”岗为协办人员,保证每个工作岗位自始至终有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

  2.“AB”岗位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当A因故不在岗时,B自动顶岗,且履行好“A”岗的工作职责。

  3.“A”岗责任人因学习、公出、休假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责任人应当主动顶岗。

  4.“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主 要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负有相应责任。

  5.因业务性较强,不能在中心设立“B”岗的,相应站所应设立“B”岗,遇窗口工作人员因事外出时,由“B”岗到中心窗口顶岗,且履行好“A”岗的工作职责。

  6.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不仅要精通主办工作的业务,而且要熟悉协办工作的业务,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

  (二)首问负责制

  1.首问负责制是指办事群众到本我镇各站所办事或电询(含咨询、投诉等),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耐心解答、办理或转交有关站所(办公室)办理的制度。

  2.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资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3.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站所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其到有关经办站所(办公室),经办站所(办公室)无人时,应告知其联系方式;属于本站所(办公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接下需办事项,并记下群众的联系电话;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4.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及时报告站所(办公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

  5.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群众时,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充分体现政府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修养和爱岗敬业的精神风貌。

  6.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各站所(办公室)的业务分工,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承办人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应当场审核有关手续和材料,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制度。

  2.对于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承办人要当场确定是否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及材料格式进行形式审查。

  3.经办人员在接待过程中,凡属于本人职责权限内的工作,必须按程序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办事群众;凡不属于本人职责权限内的工作,应主动协调或引导。

  4.经办人员对办事群众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手续、材料不完备或未按规定程序、受理时限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或办理程序、受理时限。

  5.对办事群众所办事项涉及多个站所(办公室)的,经办人应帮助其咨询了解,并将结果告知本人。对有关规定不明确的,应及时请示报告。

  (四)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对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结的制度。

  2.执行限时办结制要坚持效能的原则,在处理乡镇行政事务和管理事项时,要不断优化工作程序、减少环节、方便群众。既要按时办结,又要保证办理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办事时限或承诺办理时限的,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可以提前的要争取提前办理。

  4.没有规定办事时限的事务和管理事项,其办理时限应根据事务、事项的轻重缓急按照时效性要求尽快办理。特殊事务、事项的办理,要本着效能的原则,特事特办,注重结果。

  三、内部管理制度

  (一)机关学习考核制度

  1.坚持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制度。机关每周组织两次集中学习,时间定为星期二、五,由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上辅导课,分别学习政治理论、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

  2.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以讲座、领学和讨论为主要形式。每个干部必须有专用学习笔记本,全年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4篇,每季度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抽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完善,如不及时交笔记或第二次查阅仍未完成的,在季度考核中扣0.5分。

  3.学习心得要结合本职工作撰写,严禁上网下载、敷衍了事、应付差事。学习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无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者,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4.各站所要按照全年信息报送任务,按照《洪广镇信息报送考核办法》执行,采取指派专人撰写或按人分解任务的方式落实全年信息报送任务。报送信息按季度统计,未完成的在当月考核得分中扣1分,年终累计计算,按规定执行。

  (二)值班制度

  1.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分12个组轮流进行,各组注意交接。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地点在党政办公室。值班人员按值班表值班,加强节假日、双休日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能断档,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不能将办公电话进行呼叫转移到手机上。值班实行签到制度,严禁补签、代签。

  2.值班人员必须全员准时值班,原则上不得代班,确因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需经当日值班领导同意,代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并作好值班记录。

  3.值班人员遇事须向当日值班领导报告,由当日值班领导负责处理并向主要领导报告。若遇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后再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全体镇干部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妥善处理。

  4.值班人员原则上不能请假,必须全部到岗,凡补签、无故缺席者除按每人每次处罚50元,因值班不到位或不履行职责,受到县、市级通报批评的每人每次分别处罚100元、200元。镇党委、政府还将视其情节和缺席次数分别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在编人员严厉问责,其他人员予以辞退。

  5.值班时间之内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并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6.书记、镇长将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督查情况当月在政务公开栏上进行通报。

  7.双休日值班领导必须用党政办座机电话给党委书记报告值班情况,否则按不到岗处理。

  (三)勤政廉洁工作制度

  1.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两条铁律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守规矩、零违纪”的承诺,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贻误工作。

  2.上班时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包括打扑克、下棋、玩麻将或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购物等。

  3.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要主动热情接待,凡属于自己本职工作范围之内的,能答复解决的,立即予以答复解决,暂时不能解决或不属于自己分管的,要给群众耐心解释,主动引导,逐级汇报,决不允许互相推诿。

  4.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职业务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对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保质保量按要求和时限完成,坚决做到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了事。

  5.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政法规纪律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6.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必须报镇纪委审批备案,且宴请不得超过10桌。不得以升学、孩子满月、乔迁新居等为由宴请亲朋以外人员。

  7.各站所年初要有工作计划,年终要有工作总结,对其工作人员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凡年初无计划、年终无总结的,将不纳入年度评先评优之中。计划、总结以办公室收到为准。

  8.各站所必须填写工作日志,每周五报党政办。

  (四)请示汇报制度

  1.领导及干部职工参加有关会议后,要及时向书记、镇长汇报会议的有关情况。

  2.会议交办或书记、镇长交办的工作,要及时将办理落实的情况向书记、镇长汇报。

  3.各分管领导每周要向书记、镇长汇报一次工作安排及落实情况。

  4.各党政领导分管的工作,涉及到人、财、物、事的问题,必须先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同意后才能实施。

  5.凡向上级汇报情况,必须先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向书记、镇长请示汇报同意后方可上报。

  (五)文秘档案管理制度

  1.规范文件、材料审批。党委、政府形成的正式上报文件,由书记、镇长分别签发,重大问题须经党委政府集体讨论作出决议;各站所形成的有关工作方面的文件,由分管领导报请党委或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主任签批、分管领导审核,以党政办公室文件下发;各种会议的汇报材料、上报材料等,由主管领导签发,事关重要的材料应经书记或镇长签发;党委、政府和各站所文件、材料在签发前,应报送党政办公室经主任审核把关,否则领导不予签发。

  2.规范公文办理。对村委会和各站所向镇党委、政府报送的请示、报告,由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签收、登记,并报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批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后,及时转给相关站所承办,办理完毕后将结果报告有关领导;对上级来文、来电应按类别由党政办公室签收和记录,送主管领导阅批,或转请有关站所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公文的处理必须按照现行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要有完整的记录,确保公文的规范性、时效性和严肃性。

  3.加强档案管理。所有来文、来电和自制公文、会议记录等各类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登记建卡存档管理,严防档案丢失和泄密,非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查阅,更不准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每年进行一次文件清收和资料整理,按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各站所自制公文材料和上级主管部门来文等由相关站所登记,并建档管理。

  (六)印章与文印管理制度

  1.印章管理。

  (1)公章使用范围:由镇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请示、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镇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镇的各类合同、征地(拆迁)协议、债权债务、项目协议、行政决定、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2)公章使用要求:对各类需盖章材料,主管领导、批准领导要认真核对有关内容,调查核实情况,严格把关,确保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等上面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对未经领导批准的,公章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用章,否则,出现问题追究相应责任。

  (3)公章审批程序:

  ①凡属镇红头文件、财务、土地手续、人事(评优表彰、年度考核)、报告、申请、介绍信及以政府名义发布信息、各类合同、协议、授权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一律由镇主要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盖章。

  ②一般报送材料、便函、申请等日常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的,先由村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

  ③各村请示报告文件,应使用统一印制的红头文件,需加盖政府公章的,报请分管领导、党政办主管领导、镇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盖章,并留存一份到党政办备案。

  (4)公章保管:党委印章由组织专干保管,政府印章由党政办公室文书保管,党政办主任负责监管,严格按规定程序使用。实行用印登记。每次用印都实行登记,以便存档备查。一般公章由政务服务中心专人负责管理,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使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转交他人代管。印章只能就地使用,杜绝他人因公携带外地使用。确需在外使用的,必须提前填写公章外借登记表,说明事由,注明归还时间,并向书记、镇长报备,经允许,方可带出使用。

  2.文印管理。

  (1)严格控制文件、材料打印数量和范围,严禁对外打印;严格控制在外打、复印,因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复印的,必先经党政办公室主任审签同意,打复印结束后,由党政办主任签字认可。未经同意,在外打、复印的,所发生金额由个人支付。

  (2)提高文印质量。打印文件材料由各起草文件的站所相关人员自行负责校对、装订,党政办公室主要对文件格式和文字等方面把关,若出现错误或造成重大失误的,追究其校对人员的相关责任。

  (3)遵守保密纪律。党政办要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文印参与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若造成重大泄密事件,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加强设备维护。文印工作人员要搞好设备的维护、检修及系统的升级工作,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责任人自行赔偿。

  (七)卫生安全制度

  1.各站所工作人员和住宿人员为办公楼各办公室、宿舍卫生和安全直接责任人,要坚持每天打扫卫生,下班前检查安全,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蒂、废纸,用水用电讲节约,确保室内干净整洁安全。

  2.节假日放假前,自觉进行大扫除、自查安全,关闭门窗,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机关工作人员车辆在划定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门卫负责院落卫生清扫,坚持每天清扫卫生,检查安全,确保院内清洁。做好工作日、节假日来访人员、车辆登记工作。保洁人员负责楼道等公共区域清洁工作,及时做好大会议室等的保洁。政办主任负责检查落实卫生保洁和安全措施。

  4.每次大扫除后,由党政办牵头组织检查卫生和安全。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政办每月底要对各办公室的卫生打扫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干部考核参考依据。

  四、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支出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经手人、分管财务副职“双签字”;在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由经手人、分管财务副职和主要负责人“三签字”;超出20000元的,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经手人签字,分管该项目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经分管财务副职领导签字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方可支付。

  1.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一次性补助资金以及没有特定的用途、具有公用支出性质的专项支出,不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范围。

  2.属于工程项目的,凡符合招投标规定的,必须按要求进行招投标;对适用于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等,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府采购。

  3.对预算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经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4.工程实施完毕必须经工程验收领导小组验收,成员签字认可,工程预算价三万元以上(含三万元)报县基本建设预决算审查中心审计,工程价格以评审结果为准。

  5.报销必须取得原始凭证或正规的票据,涉及纳税的必须依法纳税。

  6.在工程决算审核未完成前一律不预借工程款。

  7.报销应做到内容真实、数据清楚、凭证合法、粘贴整齐,对不真实、不合法的支出报账员有权给以拒付。

  (二)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公用经费支出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经手人、分管财务副职“双签字”;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由经手人、分管财务副职和主要负责人“三签字”;超出5000元的,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经手人签字,分管该工作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经分管财务副职领导签字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方可支付。

  1.公务接待

  (1)县内公务接待应坚持一律不接待的原则。

  (2)县外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站所应当如实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3)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工作餐以地方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工作日午餐不得饮酒。

  (4)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和公务接待审批表。

  (5)公务接待费应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2.差旅费

  (1)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2)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3)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4)差旅费各项费用按《贺兰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标准执行,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

  (三)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日常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物品由经办人员填写《办公用品申领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呈报主要领导同意后交由财政所统一购置。

  2.办公用品在指定商店采购,横幅、展板等宣传资料在指定地点制作,购买人记帐签单时应写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及事由等,并报党政办备案。金额超过500元的,需报请党政办分管领导同意后采购。

  3.党政办发放办公用品应做好登记,以备核实。

  4.财政所要对各站所使用的电脑、电话、照相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饮水机、空调、办公桌椅等资产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损坏或更换的要及时核实、登记,故意损坏的要照价赔偿,责任不明的,由各站所工作人员共同赔偿。

  5.正常范围内的维修,包括电灯电路、网络线路、水管龙头、门窗玻璃、办公桌椅等,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负责办理。

  6.办公用品的采购按各站所领用量分季度采购并及时进行报销,采购金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经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方可购买。

  7.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完成公物移交后再办理人事、工资等手续。

  (四)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车辆油耗定额管理。根据各公务用车每公里耗油量、每月行驶里程数核定加油量,超出审核量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2.车辆保障和停放。实行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降低运行成本。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车辆常规保养和一般故障报修,需事前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在定点维修点完成,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的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完成,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停放制度。必须停放在政府大院,下班不得开回家,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报分管领导同意。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安排的值班车辆外,所有公车一律定点封存停驶。周末及节假日期间确实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的,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后方可用车。

  4.加强管理监督。公车使用的时间、事由和地点等实行台账登记管理,司机应如实填报,党政办主任负责定期检查并公示。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在镇机关待命,保持通讯畅通,接到任务立即做好出车准备。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各类违章。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超速超载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如发现一次做辞退处理。及时有效保养维护车辆,做好车辆保险审验,确保车辆运行畅通。

  镇纪委严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行为,对发现公车私用、未经批准车辆转借他人、未按指定地点停放等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罚款100元,做到违规必究、违纪必惩,确保公务用车制度落实到位。

  五、考核评优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按时值班,因事因病要请假,参加部门会议或到各部门办事,要告知分管领导及党政办公室主任。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结果纳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

  2.上班(含周六、周日临时性加班)考勤实行点到制,点到时间为早晨8:40(每周点到三次、抽查两次),超过点到时间即为迟到。下班提前2小时早退视为旷工半天,按处罚规定进行处罚。上班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旷工一天,罚款200元。

  3.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拆迁、维稳等重大活动,需要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的,无特殊原因必须全部参加。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对待。

  4.实行包村考勤制度。镇机关工作人员包村工作情况,由包村镇领导和村书记共同进行考核,考核表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制定,实行季度考核制,本人如实填写包村工作情况后,由村书记签署意见,包村镇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5.镇党委书记和镇长、镇纪委书记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在岗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中发现人岗脱离的,给予罚款50元,全天未到岗到位的,给予200元罚款。如被市、县明查暗访督查未到岗到位的,在上级处罚的基础上再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贻误工作的,给予问责、离岗培训、辞退处理。

  6.考勤工作由镇纪委监督执行,由党政办具体实施,考勤结果实行一月一通报,并记入年终考核。

  (二)请销假制度

  1.因病和因事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出具请假条(请病假须凭医院证明),同时告知党政办登记备案(党政办未收到假条视为旷工)。

  2.请假批准权限。干部职工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确认并报请镇党委书记、镇长批准;各分管领导请假由党委书记批准。请假者须将附有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因故未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事后补签,否则视为旷工。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及时向准假领导和办公室销假。一周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对待。(注: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请假天数需在每月月底考勤表中注明,并向有关部门上报)

  3.婚假、产假以及带薪休假按照国家劳动人事部门规定执行。(注:全年请假天数超过个人的休假天数的,不再享受本年度未休公休假报酬)

  (三)效能管理制度

  1.对在上班期间擅离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上网等行为、接待群众态度生硬等各种不良行为,从严处罚。凡第一次被举报、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效能监督明察暗访通报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给予诫勉谈话、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凡第二次被举报、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效能监督明察暗访通报的,一经查实,按照县委“两条铁律”规定执行。

  2.对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的,被通报一次,对责任人员罚款50元,扣1分。

  3.各站所年初无工作计划,年终无工作总结,对其工作人员分工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人的,每缺一项年终考核时在综合得分中扣责任人2分,其他工作人员扣1分;实行周工作总结制度,每周五各站所向党政办报送周工作总结,迟报1次站所所有人员扣0.5分,漏报一次站所所有人员扣1分。

  4.对在工作中吃拿卡要,被举报并查实一次,在编人员予以问责,其他人员予以辞退。

  遇有本制度未详尽之事项,按一事一议原则,提交镇党委会讨论决定后执行。

  本制度由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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