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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

发布: 2022-07-23 10:20:12   阅读: 次 【   

努力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

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中,明确提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一个富有深刻内容的重大课题,是具在鲜明时代意义的崭新要求。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精神,纪检监察系统必须大力加强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

一、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意义

(一)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是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代,随着经济建设加快发展,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加入世贸组织,我国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我们已进入知识经济、信息经济时代,各种新思想、新知识、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层出不穷,知识更新空前加快,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如果满足现状,不加强学习,不更新知识,不提高自己,就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就会落伍,甚至会被淘汰。

(二)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是新形势下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迫切需要。十六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修改后的《党章》和刚刚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员内监督条例(试行)》赋予各级纪委新的任务和职责。应当说,纪检监察的任务更重了,标准和要求更高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课题,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学习,深入研究,很好的解决。如查办新经济领域的案件,要求办案人员了解金融、证券、土地审批等方面的政策和知识。抓好廉洁自律、纠风、执法监察等各项工作,也都有一个加强学习的问题。不加强学习,就无法承担起繁重的工作任务,难以胜任肩负的重要职责。

(三)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是与进俱进、开拓创新的迫切需要。与时俱进,是十六大报告的精髓,是对各项工作的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习。学习是创新的基础和前提,离开了学习,就谈不到创新。学习型社会,是一个创新的社会。学习型机关,是一个创新的机关。近年来反腐败工作采取了一些创新的思路和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果,是与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干部加强学习,深入研究,勇于实践,积极探索是分不开的,因此,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切实加强学习,以学习促创新,以学习促发展。

(四)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是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本领的迫切需要。干部的素质问题,关系到整个机关的工作层次和水平。素质问题,说到底还是个学习问题。按照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是理论素质和知识水平不适应,有的是工作能力和本领不适应,有的是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不适应,有的是思想境界和精神状态不适应。因此,加强学习,是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的需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工作本领的头等大事。

二、在纪检监察机关大兴学习之风

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纪检监察系统大兴学习之风,把学习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空气和氛围。

(一)努力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相适应的学习新理念。一是树立学习是立身之本的理念。学习是每个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当今时代,不学习就难以立足,难以生存和发展;二是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学无止境,学习是人生的永恒课题,要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终身学习;三是树立学习就是工作的理念。学习的过程就是工作的过程,工作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四是树立学习的目的是创新的理念。学习是为了创造,要运用学过的新知识进行创新,拥有创新的能力和本领。

(二)搞好理论武装,提高理论素养。加强学习,最根本的是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理论素养。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使自己具备实际工作需要的技能和本领。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三)努力学习必要的新知识,改善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及经济、文化建设等各个方面,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仅有业务知识是不够的,还应重点学习经济、法律、科技、管理、哲学、历史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拓宽视野,完善知识结构,促进知识更新,提高综合素质。一是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我们学习和掌握市场经济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包括金融、贸易、财政、税收等方面的知识;二是学习法律知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法治国是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与法律联系得比较密切,需要很好地学习法律知识,要深入钻研、熟悉掌握,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三是学习现代科技知识。随着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一些前沿性、边缘学科知识层出不穷,高科技违法犯罪日渐增多,就需要对现代科技知识有概略了解;四是学习管理知识。重点学习行政管理知识,了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基本思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五是学习哲学和历史知识。纪检监察干部应重视学习哲学,掌握唯物论、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增强辩证思维能力,坚持用全面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增强全局意识,大局意识。同时学习历史知识,正确认识和把握历史发展的规律,做到“以史为镜”。

三、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学以致用。

(一)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习应紧密联系实际,应当学会运用学到的理论和知识,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反腐败和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更好的落实和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纪检监察工作如何牢牢把握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如何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如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如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这就需要我们在学习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和思考,提出有效思路和对策,以达到学习的目的。

(二)要在推动工作创新上下功夫。学习应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着力点放在理论创新上。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善于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提出反腐败的新思路、新观点和新方法,以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为契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要在树立良好形象上下功夫。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善于把学习的过程转化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升精神境界的过程。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念、增强性、坚持原则、恪守宗旨、一心为民、从严自律。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党性修养锻炼,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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