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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区煤炭管理局局长在全区煤炭工作会上的报告

发布: 2022-08-31 15:40:29   阅读: 次 【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地区煤炭管理局简要汇报2006年和2007年1—4月份全区煤炭工作,并就抓好下步全区煤炭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06年工作简要回顾

过去的2006年,全区煤炭系统认真履行煤炭管理工作职能,突出抓好“五大重点”,全面落实“八项工作”,取得了煤炭产量、产值、税费同比增长(产量同比增长12.67%、产值同比增长21.9%、销售产值同比增长22%)和地方合法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下降(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9.4%、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4.4%、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下降0.55)的较好成绩,基本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六个目标”:一是生产原煤2903.18万吨,完成煤炭税费101153万元。二是供应电煤1192.11万吨,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供煤任务;供应农民生产生活用煤484.5万吨,完成了年计划。三是新建、技改和整合建设矿井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开展建设;合法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全年共发生煤矿安全事故107起,死亡178人;地方合法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4.9。四是煤矿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手续进入资料呈报办理程序。五是地、县(市)总工办的力量得到充实,行业管理力量和专业技术队伍得到有效加强。六是煤炭管理系统违纪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大幅度下降,煤炭行业廉政勤政形象得到提升。2006年,地区煤管局被行署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第一次获奖,同时还被地委评为文明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履行煤炭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强化生产技术管理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和“暂扣证照、停产停销、派人驻矿、落实整改、验收复产”的制度,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三是加强煤矿安全专项技改资金项目管理,完成建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四是切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瓦斯、顶板、水害、运输集中整治。五是抓好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指导煤矿加强生产技术基础工作,规范采掘布置,提高资源回采率;督促煤矿加大投入,完善生产设施、设备,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

(二)煤矿资源整合取得实质性突破

地委、行署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我区煤矿资源整合工作,有关领导率领地区煤管、国土资源等部门多次到省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进行专门汇报和协调,多层联动,多方呼吁,多管齐下,2006年5月8日,省煤管局等六个部门终于对我区八县(市)煤矿整合、调整布局方案进行了批复。方案批复后,地区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本着“以大并小,以优并劣,以强并弱,平等协商,最低规模,严格程序,稳妥推进,先易后难,先关闭后整合,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序推进。

(三)电煤保障和农民生产生活用煤供应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抓好电煤供应,层层分解落实电煤供应任务,加强对煤矿生产的指导,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全年地方煤矿共供应电煤1192.11万吨,为省下达本年度任务1021万吨的116.76%,超额完成了电煤供应任务,保证了电厂正常运行的需要,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二是抓好农民生产生活用煤供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合法煤矿限价、定点、定时、定量、凭票供应农用煤。各县市采取财政补贴、减免规费、煤矿让利供应等有效措施,解决贫困户、五保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烤烟种植户等特殊农户的生产生活用煤问题。全年共供应农民生产生活用煤484.5万吨。

(四)煤炭经营秩序和煤炭税费征收工作进一步规范

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活动,加强准销证管理,严防非法煤炭产品进入市场。依法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非法经营站点进行了严厉打击,有效促进了煤炭经营秩序的好转。同时加强煤炭验票处的建设和管理,严格征收标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收费行为,对煤炭税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做到应收尽收,促进我区煤炭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

(五)专业技术人员得到加强,科技兴煤和依法管煤取得新进展

2006年采取特事特办办法,从区内外共调进3名(其中区外1名)煤炭专业技术人员到地区煤管局总工办工作,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基本配备到位。**、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等县(市)煤管局都已成立总工办,配备了相应的技术人员。煤炭总工办专业技术人员的到位,专业技术力量的充实,为开展行业执法检查和对煤矿进行生产技术指导,对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对依法管煤和科技兴煤提供了支撑和保证。

(六)煤炭勘查项目圆满完成,大矿建设继续推进

一是继续实施好原有煤勘项目,圆满完成任务。**岔河、杨家湾井田、大方绿塘井田、黔西杨柳井井田、纳雍补作井田等已完成精查野外工程,共获取资源量27.96亿吨。二是加强煤勘合作,拓展勘查区域,确定新的勘查靶区,保证煤矿项目建设的需要。三是全区续建和新开工的18个大型煤矿已完成投资241344万元,其中鬃岭、比德、青龙等大型煤矿已投入生产。

(七)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斗争,塑造煤管行业廉洁勤政形象

地区煤管局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和目标管理重要内容来进行安排和认真落实。逐层分解和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各级干部,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各个岗位。采取一再敲警钟的办法,及时提醒煤管系统各级干部廉洁自律。在安排每一项涉及面广、群众关心关注的工作时,都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专门强调,甚至就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前打招呼。强调各级煤管部门干部要本着“公平公正,依法办事,廉洁奉公”的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抓好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二、2007年1—4月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2007年,我区煤炭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煤炭工业发展道路,努力构建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1—4月,全区煤炭管理各项工作正常推进,煤炭产业稳步发展,但受种种因素影响煤炭产量出现一定程度下降。1—4月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煤炭生产情况

1—4月,全区共生产商品原煤623.6万吨,比去年同期740.03万吨下降15.7%。其中地方乡镇煤矿500.87万吨,同比下降25.4%,地方国有煤矿7.57万吨,同比下降33.5%;省属煤矿115.16万吨,同比增长100.6%。全区共实现煤炭工业产值(现行价)96244.5万元,同比下降24.3%;实现销售产值95701.6万元,同比下降25.8%。共销售煤炭615.07万吨,同比下降13.9%,其中:省内销售590.4万吨,省外销售25.3万吨。全区共有原煤库存8.53万吨,同比下降26.8%。因受煤炭产量和销售的直接影响,全区1—4月煤炭税费同比也呈下降趋势。

(二)煤矿安全情况

1-4月份,全区共发生煤矿死亡事故15起,死亡25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0起,下降57%,死亡人数减少34人,下降57.6%。其中有证合法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4起,死亡2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7起,下降54.8%,死亡人数减少15人,下降38.5%;在建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去年同期在建煤矿未发生事故。

(三)资源整合情况

截止2007年5月14日,我区列入黔煤办字[2006]97号文件的337个煤矿整合为139个煤矿中,已经达成整合协议并上报资料进入省国土资源厅窗口的煤矿有314个整合为 130个,其中有220个煤矿整合为89个煤矿领取了《采矿许可证》。剩余的23个煤矿整合为9个煤矿中,有10个煤矿整合为5个煤矿未达成协议,其余煤矿列入整合方案修编上报,省有关部门会审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如无新的变化,省政府将于近期正式批复。在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89个煤矿中,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完成进度相对滞后:完成储量核实报告审批的15个,完成开采方案设计审批的5个,完成开发利用方案审批的4个,完成水土保持评价方案审批的1个,完成环境评价审批的1个。

按黔国土资发[2007]10号文件办理农村生活用煤煤矿采矿权登记手续的工作未能完成行署预定的进度。全区解决农民生产生活用煤采矿权登记手续办理的共135个,已经完全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窗口的有70个,其中已经取得了采矿许可证的有2个,省国土资源厅已经通知交纳采矿权价款后领证的26个。

(四)电煤供应和农村生活用煤供应情况

2007年1-4月,全区地方煤矿共组织供应电煤312.44万吨,同比减少了7.4%。具体对各电厂的供应情况为:大方电厂22.9万吨,黔西电厂31.95万吨,黔北电厂121.36万吨,纳雍电厂135.39万吨,安顺电厂0.84万吨。一季度全区共供应农用煤59.4万吨,其中**市3万吨,大方县5万吨,黔西县18.38万吨,纳雍县9.9万吨,威宁县0.12万吨,赫章县3万吨,金沙县19.38万吨。

此外,还成功举办了**地区首届煤炭机电产品展销会,这次展销会是全省首例,也是全国继山西临汾、内蒙鄂尔多斯之后的第三个地区级举办的煤机产品展销会,行署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自安排和部署。通过全区煤管部门和金沙县政府共同努力,共有46个来自全国各地的煤炭机电设备制造企业、区内八县(市)203个煤矿企业参加展销会。参加展销的煤机产品科技含量较高,品种较为齐全,涉及煤矿采掘、机电、运输、通风、监测监控及煤炭加工等领域。现场交易活跃,厂商评价很高。据不完全统计,本届展销会成交额553万元,意向成交额2050万元。

三、正视现实,把握机遇,全面抓好各项煤炭管理工作

1—4月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充分反映了我区今年煤炭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问题,全区煤炭系统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形势,正视困难和问题,面对机遇和挑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地委行署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强做好煤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根据3月26日全区煤管局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5845”工作思路,突出抓好五大重点:一是抓好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和行业安全管理;二是抓好煤炭资源整合;三是抓好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和依法行政;四是抓好电煤保障和农民生产生活用煤供应;五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八项工作:一是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二是推进延长煤炭产业链工作;三是推进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四是推进资源勘查工作;五是推进规范煤炭市场秩序工作;六是推进直属企业改制工作;七是推进群团组织管理工作;八是推进目标管理工作。落实四项要求:一是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开拓创新;二是整顿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三是强化目标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四是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民主决策。实现五个目标:一是生产原煤3100万吨;二是完成省下达的电煤供应任务,供应农民生产生活用煤460万吨以上;三是合法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6.3以内;四是力争使所有列入资源整合方案的煤矿基本走完行政审批程序开工建设;五是进一步打造煤炭行业廉政勤政形象。全区煤炭系统要围绕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这次全区煤炭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行署秦如培专员和赵英旭常务副专员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全区煤炭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当前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好《**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煤炭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专门安排时间听取煤炭管理局的工作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对有关工作作了明确批示。行署出台《**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促进煤炭工作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06〕31号)两个文件精神,促进我区煤炭工业快速、持续、稳步、健康、有序发展。《意见》是根据秦如培专员和刘毅副专员的安排,由地区煤管局负责代行署起草。为了起草好《意见》,地区煤管局专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草拟小组,于元月16日至27日赴山西、河南等地考察学习加快煤炭工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考察学习回来后,草拟小组借鉴山西、河南等地先进的经验和做法,针对我区煤炭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多次研究讨论起草《意见》,于2月初形成初稿。初稿经地区煤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多次专题进行讨论和修改后,行署赵英旭常务副专员和刘毅副专员又亲自作了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后,由行署办发文向各县市政府和地区有关部门征求意见,集思广益,最后经专员办公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前后历时3个多月。《意见》内容丰富,涵盖煤炭规划、勘查、建设、管理、安全、资源整合、煤炭产业链延长等。

《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我区煤炭工业发展的方向,对我区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保障和政策支撑。为此,各级煤管部门和涉煤单位务必要对《意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要结合县市实际情况,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周密安排,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整体推进。要认真把握国家有关政策,认真研究,主动、积极思考如何做大做强煤炭产业,如何将现有的煤炭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工业化水平,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性开展工作。

(二)努力促进煤炭生产,千方百计保证煤炭产品供应

2007年1—4月,全区煤炭产量比上年度同期下降了15.7%,供需矛盾特别突出,其主要原因一是煤矿资源整合工作进度慢。由于煤炭资源整合具体的审批权在省,地县无法掌握主动权等因素,影响了整合工作进度,整合矿井及新设置矿权的有关证照不能及时到位,列入整合的煤矿不能尽快开工建设,也就无法尽快投入生产。部分新建、改扩建矿井因方案设计修改、建设进度慢等原因,也未能按期验收投产。二是煤矿节后复产工作步伐慢,没有及时恢复生产。由于部份煤矿业主意识不够到位,未按复产验收要求进行整改,致使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进展较慢。三是由于采矿许可证到期,煤矿业主办理延期手续不及时,影响煤矿正常生产,导致产量下滑。到4月底止全区仍有16处矿井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影响了煤矿的正常生产。四是煤矿复产验收工作进度缓慢。由于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分离,原本有限的技术人才资源得不到充分整合利用和共享,煤管部门不能满足系统履行生产技术管理职责要求,安全监管部门也不能保证满足日常安全监管的技术需要。个别县市没有整合好煤管、安监的工作力量,形不成合力,存在拖延扯皮、各自为阵、各行其事等现象,有些由煤管局制定验收标准进行复产验收,有些则由安监局制定验收标准进行复产验收,有些又由安监、煤管联合制定验收标准进行复产验收,验收标准不统一,验收进度迟缓,致使煤矿未能顺利复产,导致产量下滑。五是受政策和其他因素影响。2007年2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7]7号),明确规定“拟保留整合的矿井要吊(注)销所有证照,停产停工”,“对批准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中列入资源整合的矿井,有关证照颁布发管理机关要及时吊(注)销相关证照;非法组织生产的,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按此文件精神,所有列入整合的煤矿都不得生产建设,全部吊(注)销证照。因而我区按黔煤办字[2006]97号文件批复列入整合的337个煤矿,都全部停止生产。地方政府及管理部门也担心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被追究,顾虑难以承担责任,对组织煤矿复产、按照黔煤办字[2006]291号文件组织生产的积极性不够高。加上个别县如大方县因为发生重大煤矿事故,需要进行全面停产整改和检查验收,连续两个月没有产量。

虽然煤炭生产面临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但是我们决不能畏缩,一定要迎难而上,务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真抓实干,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工作,千方百计完成今年的煤炭生产任务。一是及时督促煤矿大力整改,尽快恢复生产。今年元旦、春节之后,接着就是两会召开,一些地方以强调煤矿安全为由,没有积极组织煤矿复产。今天会后,各县(市)要及时派出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督促煤矿全面恢复生产,逐步缓解煤炭供求矛盾。今后,在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上,各县(市)要严格按照5月14日行署专员办公会议明确提出的“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由安监局牵头,煤管局配合。在安监部门对煤矿的节后复产安全验收合格后,由煤炭管理部门批准煤矿恢复生产”的要求和措施开展工作。二是抓好对煤矿的生产指导和管理。结合全区煤矿复产验收和生产许可证年检等工作,对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使生产矿井的正常生产不受影响,以提高全区煤炭产量。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5月10省政府组织召开的全省煤炭专题会议明确提出,地、县要按照省煤管局等七委厅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整合指导意见〉的通知》(黔煤办字[2006]291号)要求开展资源整合工作,确保整合、生产两不误。291号文件规定:“在批准的设计中,只允许一个与新建煤矿技改工程无关联的在整合前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依法生产。新建矿井生产系统完工后,煤矿要及时向有关颁证机关申请颁发新的证照,同时原有矿井的生产系统要关闭。”各县(市)要认真向煤矿业主进行传达宣传,同时尽可能创造条件,帮助和引导煤矿完善相关手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煤炭生产。这项工作要注意监管,绝不允许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业主因为有一套系统可以生产而放松对资源整合方案审批的新的矿井系统的建设;二是建成新系统后原生产系统不按要求关闭。凡出现以上两种情况的要坚决处理。四是要对已经走完行政审批手续的整合煤矿和农村生活用煤煤矿采矿权登记手续办理的煤矿,要督促和监管好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确保按期建成验收生产。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引导煤矿加快技改步伐,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扩大煤矿生产规模,增强煤炭生产保障能力。五是要加强调度,继续坚持日常月报制度及特殊时期日调度、周汇总制度,随时掌握煤炭生产供应情况,确保按进度完成任务。

农民生产生活用煤一直是我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各县(市)煤管局要在县(市)政府的领导下,从“讲政治、保稳定、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加强对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用煤供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职责,把供应农民生产生活用煤工作纳入工作的主要议事日程,按照省政府、行署、地委办、行署办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早安排、早部署,全面落实农民生产生活用煤供应各项措施,努力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用煤的供应。各煤矿企业要根据县(市)的安排和部署,在组织煤炭生产和销售时,优先保证供应农民生活用煤。

要抓好电煤保障供应工作,在“大煤保大电”格局未形成之前,电煤保障供应工作仍是煤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煤管局要严格控制煤炭外运,保证电厂用煤煤源,积极做好煤矿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协调工作,在煤价放开的基础上,尽力推动和促成发电企业和供煤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

(三)采取有力措施,举全系统之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全区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虽然正在整体推进,但是进度不够理想,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进度参差不齐。除各县(市)工作进度有明显差距外,部分业主不知道工作程序流程,不能合理统筹利用各种上报资料的准备时间。二是审批工作进展迟缓。我区整合工作虽然整体正在全面推进,但是由于省国土资源厅对我区上报资料的审批因人员少、工作量大而进展较慢。三是部份业主对整合的积极性不高。受近年来国家对煤炭开发政策变化快的影响,有等待观望的思想,主要是怕政策发生新的变化。还有些业主的积极性局限在获取资源,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后就不再积极主动推进工作。四是部分煤矿缺乏投入资金。由于整合方案实施后,大多数煤矿未能得到正常生产,煤矿无经济效益,整合中又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有的煤矿存在资金困难,从而影响了采矿许可证的领取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和行政审批手续的进度。五是少数煤矿未能达成整合协议。少数参与整合的煤矿在资产重组作价时要价太高,其他煤矿不能接受,因而不能达成整合协议。

省政府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整合煤矿的呈报手续,我区的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与其他地州市相比,工作开展起步较早,行署通过充分研究,要求在9月30日前要力争完成整合煤矿的呈报手续。为了完成省政府、行署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目标任务,我们一是要抓好整合煤矿办理审批手续“一条龙”办公机制的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于4月25日专门印发了《关于建立整合煤矿办理审批手续一条龙办公机制的通知》,明确了办理整合煤矿审批手续的程序和涉及单位的时限要求。行署专门制定了《关于明确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毕署办通[2007]73号),对地县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均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环评报告15万吨以上规模地区环保局2日内转报省环保局审查,9万吨规模的地区环保局在4日内审查完毕;9万吨规模的水保方案报告书、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地区水利局在3日内审查完毕;供电部门对已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的煤矿在2日内办理恢复供电手续并恢复供电。要求所有列入批复的整合煤矿务必于2007年7月31日前进入申报办理审批手续一条龙办公程序。各县(市)煤管局(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煤矿,要将省政府办公厅和行署办的文件转发到煤矿,督促煤矿业主抓紧完成整合的各项前期工作,按照成熟一家上报一家的原则,尽快进入一条龙办公程序申报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要向煤矿业主讲清在省政府规定的时限内未进入一条龙办公程序的,省审批办理的部门将一律停止受理,并提请依法进行关闭。二是继续加大协调督促工作力度。继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协调,认真查找整合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整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分析、调研和指导,尽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有设备设施和实物,减少整合成本。三是深入整合一线做好有关重点难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深入煤矿企业,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协调解决整合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四是抓好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工作。地区煤管局将本着“保证时间、保证质量、保障权益、保护干部”的原则,进一步抓好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工作:严格资质管理,增加准入设计单位,保证时间;严格设计规范,保证设计质量;合理引导价格,保障设计单位和煤矿权益,减轻煤矿负担;统一组织协调,公开签定合同,防止暗箱操作,保护干部。各县市要积极为设计单位服务煤矿企业搭建平台,搞好行政服务,要在地区确定准入的设计名单中进行选择,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设计单位提出工作时限,督促设计单位尽量加快工作进度。五是做好煤矿开采方案设计评审和报批工作。按照“成熟一个、受理一个、办理一个”的要求,各县市煤管局要根据掌握的情况督促煤矿加快评审资料的报送进度,属于地区煤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的,煤矿报齐有关资料后10日内评审结束。属于上报省煤管局审查的,县煤管局将有关资料报到地区局后,地区煤管局将在2天之内上报省煤管局并做好协调,保证报审方案能及时得到审查批准。六是抓好整合工作的调度,继续实行周调度制度,按周汇总整合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煤管局要坚持每星期一向地区煤管局报送整合工作进度表,同时对整合工作中出现的本部门不能协调和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县(市)政府汇报。对不按时报送情况的,地区煤管局将通报全区,并严格按目标管理有关要求进行考核,必要时将函请县(市)政府督促。

(四)加强管理,依法行政,全面提升煤矿生产技术和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1、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提升煤矿生产技术水平,为煤矿生产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第一要抓好煤矿生产许可证管理,按要求按期组织年检,督促煤矿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防无证生产和超能力生产。第二要督促和指导煤矿生产技术基础工作,督促煤矿编制、完善、落实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采掘接续计划、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生产安全技术措施;正常开展煤矿地质测量工作,保证常用矿图种类及内容满足生产需要;规范采掘接续,采用正规开采,提高资源回采率及保证矿井生产系统稳定可靠。第三要充分发挥“**地区煤矿GIS综合信息系统”的功能和作用,切实提升地、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的技术管理水平。第四要积极引进推广煤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高效、安全矿井建设,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引导和支持煤矿企业应用井下作业场所适时监控系统、巷道锚索锚杆联合支护、煤层瓦斯预抽适用方法、提升(运输)设备综合保护装备等适用先进技术。第五要适时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技术素质。

2、强化行业安全管理,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要将煤矿安全与生产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煤矿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班前会制度、交接班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煤矿经营管理人员入井带班作业制度、用工登记制度、安全管理档案制度等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制度。要加大煤矿生产安全检查力度,依法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

3、全面提升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第一要抓好培训机构建设,地、县(市)培训中心要加强硬件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正常开展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展煤炭职业培训,提高培训能力,提升煤炭从业队伍素质。加强和教育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强对煤炭企业的引导,通过采取定向招生、“对口单招”,设立煤炭专业奖学金、补助学费等措施吸引学生报考煤炭专业, 加强煤矿人才培养。第二要办好各种培训班。对煤矿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实行强制性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等“三违”现象。继续加大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矿工的培训考核力度,严格执行教考分离规定,确保培训质量。第三要全面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特别是采掘工人的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督促煤矿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和引导煤矿企业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开展煤矿工人培训,持证上岗。督促煤矿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促进煤矿从业队伍稳定。

鉴于煤管部门对煤矿日常安全监管不再承担主体责任,目前社会上有一种错误的认识倾向,认为日常安全监管等同于煤炭行业管理,煤管部门只协同安监部门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的政府监管职责就没事可干。这是错误的。煤管部门在划转对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后,是将重心转移到对全煤炭行业的管理上来,煤管部门是煤矿的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管理只是煤管部门工作的一项内容。根据省和地区的精神,煤管部门要从规划、建设、生产、经营、运销、培训、技术、统计、加工利用等多方面全面强化行业管理,是加强而不是削弱,是重视而不是淡化。为此,各县(市)煤管局要主动、积极向县(市)委、县(市)政府汇报,提出有效建议措施,明确职能职责,增强生产技术管理力量,统筹兼顾,充分全面发挥作用。贵州省煤炭管理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地区煤炭管理局已经向地区编委会作了汇报,为便于工作的开展和业务对应衔接,将参照省煤管局的“三定”方案对现有的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等重新进行规定,相应调整职能,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地区煤管局的“三定”方案确定后,各县(市)也要参照地区局的方案,结合县(市)实际,确定和规范县(市)煤管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便于煤炭管理工作各项业务的开展。

(五)加大对新建煤矿项目和整合煤矿建设的监管力度,高起点建设质量标准化矿井

根据煤炭资源整合的工作进展情况,整合煤矿完成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后将陆续投入建设。为此,各县(市)煤管局务必要加强对建设煤矿的监管,抓好建设项目的前期监管、现场监管、工期监管和竣工验收工作。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的要求,按照地区煤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50号)的要求,结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重点督促所有新建、技改和整合建设矿井的相关手续是否完善和齐备;需要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按照《煤矿开采方案设计》进行施工;在建设中是否严格安全管理,发现隐患是否立即进行处理和整改;煤矿是否有“以建代采、以探代采”等现象。要监督建设矿井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开展建设,不论是井巷建设、地面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其他辅助工程,都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标准进行建设,努力促进煤矿建设上规模、上档次,打牢煤矿本质安全基础。要加强对煤矿建设工期的监管,督促煤矿企业按有关要求落实资金、技术、人力投入,确保煤矿在批准的时间内全部完成建设工程,加快建设步伐。项目建设竣工后,企业要按程序抓紧申请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结束后逐级申请验收,申办或更换齐备有关证照后正式投入生产。

(六)推进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着力延长煤炭产业链

煤炭产业是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是我区主要的资源优势产业,也是我区参与全省产业布局、分工、发展的基础性标志产业,在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煤炭产业要做大做强,就是要通过煤炭增值来形成新的大的支柱产业,要坚持煤炭开发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实现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努力延长煤炭产业链。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有利时机,重视资源节约,注意环境保护,加快煤炭产业内部结构调整,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努力完善煤炭产品结构,发展煤炭循环经济,努力支持煤炭、电力、化工、冶金相关产业加快协调发展,鼓励和支持发展煤炭优势产业。各县(市)煤管局要在县(市)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积极地做好有关工作,为项目的实施积极创造条件。延长煤炭产业链要以煤电为基础,大力发展煤液化制油、煤气化制合成氨、甲醇、二甲醚、烯烃等煤化工产品;着力提高煤炭洗选加工程度,发展洗煤、型煤、焦炭、水煤浆等深加工产品;重点开展煤层气、煤矸石、煤泥、矿井水、煤粉灰等的综合开发与利用。以后所有的新建煤矿项目申报时,都要求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并作为核准项目的必备条件之一。新建大中型矿井都要建设配套洗煤厂和矿井瓦斯抽采利用项目。

(七)整顿机关作风,强化行政监督,加强权力约束,继续抓好煤管系统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塑造煤炭行业廉洁勤政形象

近年来,煤炭行业不仅是投资开发的热点,安全生产的难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煤炭管理系统一些干部因自身廉洁自律能力较弱,法制观念淡薄,抵不住各种侵蚀和诱惑,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关规定,违犯了党纪国法,严重地影响了全区煤炭管理系统的廉政形象。全区煤管系统各级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按照地委、行署和地纪委的要求和规定,按照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坚决依法行政,坚决务实执政,坚决创新从政,坚决廉洁勤政,扎实抓好煤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抓好预防职务犯罪的各项工作: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通过发生在身边、在系统、在周围的案例,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煤管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法律素质和防腐拒变能力,树立和巩固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让廉政建设的警钟长鸣。二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一岗双责”,强化目标责任管理。严格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民主集中,科学决策,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机制,各县市煤管局要对与地区煤管局签订的目标管理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指标认真落实。三是推进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对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划发展等重要岗位和煤矿复产验收、项目审查、证照审批监管以及技术监督等重要环节,实行多重把关,交叉管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各县(市)煤管局要认真开展好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巩固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不继教育和引导本系统各级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切实改进作风,真正做到勤政、廉洁、为民、务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好,推进我区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八)整体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协调调度好大矿建设和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各县(市)煤管局要以坚持为煤矿企业服务为前提,在依法管理的同时,力所能及地为煤炭企业排忧解难,努力帮助解决大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服务,推进区内大型骨干矿井在建项目、续建项目的建设步伐,促使**地区“大煤保大电”格局尽快形成。要积极协调有关勘查单位进行煤勘考察,选择新的靶区,进一步扩大勘查区域。继续推进市场经济多元化投入煤炭勘探的成功经验,加强与有资质、实力雄厚、信誉高的地勘单位的合作。提高地质勘探精度,保障地质勘查质量,为合理规划和开发煤炭资源奠定基础。二是努力规范煤炭市场秩序。各县(市)要严格执行煤炭准销证制度,加强对准销证的管理,规范煤炭市场管理措施,防止非法煤炭进入市场。要加强对煤炭验票处的管理,使煤管站建设达到标准化,管理实现规范化。加强验票处征收煤炭税费人员的教育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征收标准,加强票据保管、统计、上报及现金入库等工作,树立良好的作风和窗口形象。并配合抓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三是继续推进**地区煤矿改革改制工作。根据行署安排,**地区煤矿的改革改制工作在2007年必须完成。目前湖北宜化集团公司已经介入地区煤矿改制工作。地区煤矿要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坚持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影响,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原则,尽快制定改革改制方案,严格程序,依法操作,加快改制工作进程。各县(市)要超前思考,借鉴成功改制经验,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完成所属的国有煤矿的改革改制工作。四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服务意识,严守法律规章,狠治行业不正之风,严格工作程序,实施阳光作业,构建煤炭管理系统服务煤炭企业、服务基层单位、服务社会公众的行政服务平台,做到政策宣传到位,获取信息便捷,处理事务及时,部门作风优良,行政审批提速,公开、公平、公正地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努力建设煤炭管理政策宣传阵地和信息服务体系,各县市煤炭管理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全区煤炭管理系统“金煤网”网站的管理工作。凡有关煤炭行业的审查、审批、验收、检查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以及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煤矿复产验收、项目审查、证照审批监管、技术监督、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等要求和情况,都应在网站上公开。六是加强对煤炭工业协会等群团组织的管理。地、县(市)煤炭工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在行业统计、技术服务、培训、安全评价、市场开发、信息咨询、维护行业利益、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咨询。七是全面抓好部门和行业目标管理工作。各县(市)煤管局要对行业目标责任书进行具体化和细化,层层分解落实,加强调度督促。同时抓好机关管理和技术管理基础工作,抓好煤矿基本情况档案建设、目标管理工作档案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干部队伍和班子建设以及信访维稳、党建扶贫和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实现整体推进。

当前,还有一项重要工作要抓好,就是农村贫困户茅草房住房改建工作。各县(市)煤管局要召开好煤矿业主座谈会,要让煤矿企业充分认识到帮助贫困农户改建住房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事关矿群心理距离的拉近,事关工农鱼水关系的和谐,事关煤矿企业立足地方长远发展大计。发动工作要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煤矿企业也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是扶贫济困,雪中送炭的工作,慷慨解囊,以实际行动惠民立德。2007年行署下达给煤管系统改造茅草房、解决农村无房户住房建设任务共计520户。按照地区煤管局和安监局《关于转发行署办公室关于2007年农村贫困农户茅草房改建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区内所有煤矿,包括地方乡镇煤矿、地方国有煤矿、省属煤矿以及资源整合更换采矿权手续新设置矿权煤矿、手续齐全的新建和在建煤矿都要承担帮扶改茅建房任务,规模在9万吨/年及以下的要承担1户以上改建任务,规模在15万吨及以上的要承担2户以上改建任务。各县市煤管局要及时确定帮建对象,制定改建方案,落实资金,做好调度,加强监管。目前这项工作开展较好的有织金县、大方县、纳雍县,希望其他县(市)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和有关时限抓好落实,确保520户贫困无房农民尽快搬进新居。

同志们!煤炭产业是**地区基础产业和主要经济支柱产业,地委、行署将发展煤电产业及煤化工项目作为2007年拟办的十件实事之首,体现了地委、行署做大做强煤炭产业和延长煤炭产业链的决心。我们要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按照地委、行署提出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增强加快煤炭产业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发展煤炭工业的信心和决心,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全面开创煤炭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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