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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拨付的情况总结

发布: 2022-11-11 12:30:10   阅读: 次 【   

四川省财政厅:

根据省财政厅川财建〔2010〕397号和川财建〔2010〕266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共同制定补贴实施方案,科学安排,精密部署,使补贴工作在省厅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顺利完成,现将拨付情况总结如下:

一、2009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拨付情况

2010年11月30日前,我市2009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兑付工作圆满结束,共补贴资金183.37万元,其中:城市公交折合标台15.5辆,补贴金额84.59万元;农村道路客运折合标台100.27台,补贴金额32.66万元;出租车折合标台37.5台,补贴金额37.5万元;林业企业、国有林场、苗圃补贴15.5万元。

二、2010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第一批补贴资金拨付情况

2011年5月31日,我市2010年第一批石油价格补贴兑付工作圆满结束,共补贴资金467.69万元,其中:城市公交折合标台65.4辆,补贴金额297.49万元;农村道路客运折合标台125.92台,补贴金额93.76万元;出租车折合标台37.5台,补贴金额51.44万元;林业企业、国有林场、苗圃补贴25万元。

为认真做好石油价格财政补贴工作,市财政局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积极会同市交通局、林业局进行有关专题研究,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对补贴工作进行科学的安排、周密的部署;二是明确补贴补贴范围和对象,将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信息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引入邮政银行代发,通过“一折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四是在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四不准”,即:不准收取任何费用;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项费用;不准由别人代领、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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