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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选举办法

发布: 2022-11-15 15:20:06   阅读: 次 【   

政协XX市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2011年12月XX日市政协一届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遵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根据省、地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政协铜仁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政协铜仁市第六届委员会主席1名,副主席5名,秘书长1名,常务委员31名。
三、本次会议的选举工作,由本次会议主席团主持。
四、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铜仁市第六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政协铜仁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副主席、常务委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候选人协商提名名单,经大会主席团通过后,提交全体委员酝酿讨论,再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会议选举。
五、选举政协铜仁市第六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采用等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参加选举的委员必须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各项候选人均以得到超过全体委员半数的赞成票才能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得票超过半数而又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六、委员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本届的其他委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的右边“符号”栏内画“O”;不赞成的,在其姓名的右边“符号”栏内画“×”;弃权的什么符号都不画。对不赞成的候选人画“×”后,如需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右边“符号”栏内画“O”,只写姓名不画“O”的该另选人无效。
七、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八、选票分为两张,一轮选举。一张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选票,另一张是常务委员选票,填写选票时,符号要画准确,字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选票,其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到会的委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本届到会委员按委托人的意愿代填写。
九、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5名,总记票人1名,记票人9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会议主席团从出席本次会议非候选人的委员中提名,经全体会议通过后,在会议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众开启票箱,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一、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会议报告计票结果。待会议主席团根据本选举办法认可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全体会议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二、选举会场设票箱一个。
十三、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本办法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铜仁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本届会议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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