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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2012年旧城改造实施方案

发布: 2022-11-17 11:30:06   阅读: 次 【   

某县2012年旧城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新家园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着力加大县城旧城改造力度,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镇化进程,充分发挥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强劲推动作用,根据《中共沧源县委办公室 沧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家园行动计划三个实施意见文件的通知》(沧办发[2010]62号),结合沧源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佤文化特色边境园林商贸旅游城市的目标,按照有利于城市规划统一实施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和整体环境的标准,全面推进旧城改造工作,通过整体重建或整治改良方式,将旧城改造成为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文化进步、服务优良、群众富裕、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新区。
    二、总体目标
以打造佤文化特色边境园林商贸旅游城市为目标,对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旧城实施改造,将旧城区改造成为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善、建筑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市民生活舒适、文明和谐宜居的现代城市新区。2012年,完成旧城区房屋改造7.92万平方米;2012年末,全县城镇化水平达31%,建成区面积达8.5平方公里(县城4.5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全面完成2011年启动的2600套、162679.39平方米廉租房建设任务;启动建设2012年廉租房1000套、50000平方米,公租房1500套、90000平方米,确保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
三、改造重点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改善民生推进旧城改造。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加大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大历史性机遇,加大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实现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居住环境的改善。2012年6月底前确保2010年514套2.57万平方米廉租房全部入住。2012年9月底前确保2011年启动建设的2600套16.27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全部竣工,年底全部入住;科学规划布局2012年2500套保障性住房,确保按计划开工建设,实现年内完成投资额的60%以上,竣工面积50%以上。保障性住房建设采取以点带面、连片建设、整体推进的方式推进旧城改造。
(二)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以改善居住环境推进旧城改造。2011年全县旧城改造任务是7.92万平方米,重点支撑项目是勐董综合商贸城北扩及司岗里新城两个建设项目,改造模式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高标准拆迁改造。实施计划为勐董综合商贸城北扩项目完成旧城房屋改造3.3万平方米,司岗里新城完成旧城房屋改造4.62万平方米。具体项目:一是勐董综合商贸城北扩项目。由沧源北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拆迁范围分三个片区,一片区为电影院;二片区为农业银行办公生活区,包括勐董边防派出所、百货大楼、费达村部分农户、原勐董镇镇政府办公楼、张学元房屋;三片区为广允路以西至建设局以北至广场路,包括城区小学、中心幼儿园、路政执法大队、县交通局、运输公司、建设局、费达村21户农户、粮食局生活区。涉及1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75户农户、100户居民的拆迁工作,其中:房屋47栋,占地面积约120亩,拆迁建筑面积3.12万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平均建筑密度23%,平均绿地率33.36%,平均容积率1.12。二是司岗里新城项目。由煜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拆迁范围为:广允路(城南路)以东至南北河(三岔河)以西、司岗里大道以北至广场路以南片区,包括沧源县勐董镇镇人民政府、沧源县邮政局、沧源县商务局、沧源县外事办、沧源县农村信用联社、沧源县粮食局、沧源县粮油购销公司、沧源县国税局、中国电信沧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沧源县原外贸局、拖修厂、五金社、企业局以及该区域内的居民。一期项目开发涉及14个机关企事业单位、21户农户、210户居民,占地面积约105亩 ,拆迁建筑面积约4.63万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5.54万平方米,建筑密度36.2%,绿地率35.2%,容积率2.25。通过政策引导、规划调控,保证旧城改造符合公共利益,努力使改造项目惠及广大居民,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住房需求,实现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居住环境的改善。
   (三)实施“四化”工程,以提升城市品位推进旧城改造。一是以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结合城区新建主次干道及勐董滨河景观带、城市中央公园建设,重点实施“大树进城”绿化行动,2011年完成4000棵大树移种,着力打造“百米有绿地、千米有公园、路旁树成荫”的密集型绿地景观城市,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二是以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为目标,持续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百日整治活动,以县城为重点,着力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大力整治“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建设秩序、市场秩序”,使县城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群众对公共秩序的满意率达90%以上,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环境卫生整洁舒适、功能设施方便齐全、公共秩序井然有序。
(四)加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进旧城改造。2012年,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组织实施好一批重点工程,不断拓展县城建成区。一是积极抓好城区道路建设。新建四号路延长线、五号路大桥、五号路延长线、环城西路、环城东路延长线、芒勐支路、南北河路、司岗里线至芒勐段项目,续建4号路,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形成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的综合交通体系。二是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抓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及县城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运营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效益,改善人居环境;续建司岗里滨河景观工程佤乡原生态、佤族风情街两个景观区和城市中央公园;抓好县城供水工程、商务中心、物流园区、利源建材城、汽车交易中心等建设;抓好勐省镇垃圾处理工程、勐省镇污水处理及截污管网工程、县城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前期工作,健全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编制规划。要加快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等专业性规划的编制和完善,调整完善县城近期建设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推动城镇上山,进一步增强规划意识,突出规划主导地位、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提升规划调控能力,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围绕建设“佤文化特色边境园林商贸旅游城市”的目标,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地编制好旧城改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水、电、路、网络等各类专业规划,做到旧城改造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与整治旧城环境相结合,与保护历史文脉、历史建筑相结合,与城市的产业提升相结合;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一次规划、分步推进,对符合规划要求、环境急需整治、资金落实到位的,优先安排改造。要按照规划指导、政府主导、市场动作的方式,强力推进公益性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做到与片区改造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改善公共空间环境,全面构建新型社区。要加强旧城改造规划管理工作,加大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严格执法,保证改造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统筹整合资源。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城镇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等重大机遇,强有力地推进旧城改造工程的实施。一是要把城镇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与旧城改造项目紧密结合、统筹推进。二是要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旧城改造有机结合起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科学谋划,创新方式,有力推进旧城改造,切实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三是发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参与旧城改造,完善新建安置小区供水、供电、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等公益性设施,切实方便和改善群众的生活。通过统筹整合资源,发挥资源配置的最大优势,全面推进旧城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拓宽融资渠道。要大力拓宽融资渠道,想方设法筹措建设资金,采取“向上争取、以地生资、招商引资、社会集资”等多元化的建设投融资机制,整套集体、个人和其他社会团体参与旧城改造,通过旧城改造,实现城市得发展、群众得实惠、开发主体得效益的共赢目标。一是要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规划的条件下投资城市供水、污水垃圾处理、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鼓励支持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开发建设。优化招商引资环境,以经营性项目为重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盘活城市存量资产,积极支持沧源北河房地产开发公司、沧源煜恒置业公司等开发公司参与旧城改造,并积极鼓励支持其他企业、村组、个人投资参与旧城改造,拓宽投入渠道,缓解政府投资压力。二是要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依托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实施城市经营性资产的开发和经营,加强土地的收储和经营,切实解决融资贷款问题,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建设。三是要将旧城改造中实现的税费地方分享部分、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等,按收支两条线的办法,重点用于旧城改造中的公益性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四是要进一步加大融资力度,加强与金融机构尤其是与政策性银行的联系,积极争取信贷支持。
(四)依法拆迁安置。坚持按政策办事,依法拆迁、依理拆迁,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拆迁、和谐拆迁。科学合理的制定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办法、补偿安置方案,严格执行拆迁公示制度,耐心做好群众工作。要充分考虑被拆迁户利益,凡是政策法规明确的补偿标准,要认真执行,兑现落实;凡是条件允许、能够保障的,可适当提高补偿标准,真正取信于民,让利于民。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本着“民主、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探索以社区为单位的旧城改造工作理事会,配合拆迁人、被拆迁人,政府部门做好动员、建设等工作,条件成熟的可作为开发主体,实现“自我拆迁、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要切实做好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工作,采取回迁安置、货币补偿或保障性住房安置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对采用回迁安置难以维持生产生活的农村居民,可纳入城市郊区的新农村建设予以安置。禁止在旧城改造中实行线式、点式拆迁建设,严格按街区围合式进行开发改造,杜绝产生新的“城中村”。无论采取何种拆迁安置模式,制定什么补偿标准,都必须确保被拆迁居民的生活水平有提高、居住质量有改善。要高度关注被拆迁户的生活,按照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拆迁户与迁入地的居民在子女就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五)制定配套政策。要围绕旧城改造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制定完善一系列保障旧城改造顺利实施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确保旧城改造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建设部门要制定旧城改造与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校舍排危相结合,共同推进的政策措施;国土部门要制定旧城改造土地收储、公开交易、土地出让、用地报批等政策措施;公安部门要制定旧城改造拆迁户户籍管理政策措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被征地群众基本养老保障和劳动就业政策措施;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充分用好用足中央和省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好相关配套政策,为旧城改造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六)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和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旧城改造宣传活动,使旧城改造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深入报道旧城改造的成果、经验和先进典型,不断激发社会各个层面的改造热情,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旧城改造工作中来,加快推进旧城改造。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组织实施好全县旧城改造项目,确保旧城改造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县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由罗应奇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旧城改造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支持、配合、协调旧城区改造工作,形成合力攻坚态势。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制度。县建设局作为牵头推进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强化服务意识,制定保障措施、相互支持配合,对旧城改造的项目立项、土地报批、拆迁安置、建设管理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套高效便捷的运行机制,为旧城改造的顺利推进提供优质服务。
(三)严格绩效考核。实行旧城改造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把旧城改造工作纳入部门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推进较好、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影响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的,严格实行问责;对在旧城改造行动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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