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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先进事迹

发布: 2022-11-19 09:20:08   阅读: 次 【   

某某同志,男,48岁,汉族,大学文化,现任某某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一级检察官。该同志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自1992调入某某县检察院工作以来,他十六年如一日,凭着一颗对党、对人民和对检察事业的赤诚之心,孜孜以求,不断进取,务求司法公正,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懈追求超越,廉洁从检,乐于奉献,保障和服务大局,为某某检察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他在20012003年任某某县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科长期间,一摆以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落后局面,连续三年获得全市第一、并被省院渎职侵权检察处评为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特别是他自2004年竞争上岗担任民行科科长以来,他不断加强民行业务学习,刻苦钻研民行各种法律法规,很快成为办理民事行政案件的行家里手。他自我加压,锐意进取,加强管理力度,广辟案源,不断创新,加大办案力度,在平凡的岗位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为某某县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业务的发展付出了巨大艰辛,使某某县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连续四年在全市评比中名列第一,连续四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07年被省组织部、省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他个人也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62007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一、依法办案,执法为民,追求公正,服务大局  

    某某同志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狠抓办案,追求司法公正。作为民事行政检察科的一名检察官,他深知人民群众追求司法公正的强烈愿望,也深知履行民事诉讼监督职责的关键是依法办案。在办案中,该同志能够坚持“敢抗、会抗、抗准、公开、公正、合法”的办案原则,能够严格按照人民检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有关规定,做到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尽快立案;符合提请抗诉条件的一定提出提请抗诉意见,从不碍于私情,姑息迁就。特别是自2007年,其共办结各类民事行政案件55件,提请抗诉25件,支持抗诉25件,终止审查2件,息诉处理28件,提请抗诉支持率达100%以上,已审结的案件再审改判率达79.3%,较好地维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他以坚持人性化办案为基准,诚心对待每个案件当事人,形成了服判息诉的良性循环。来院申诉的当事人大多因不懂法或过于注重个人利益,往往把法院正确裁判认为是错误的,强烈要求抗诉。对于此类案件,某某同志能够以人性化办案为基准,公开公正地审查所受理案件,向申诉人及时送达申诉风险提示书和权利义务告知书,并认真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对照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帮助分析案情,动之以情,切实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其所办结的申诉案件无一例上访缠诉现象,有利于法院对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维护了社会稳定。他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对当事人诚心和热心,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很多案件当事人在以后的生活中遇到某些问题,也会来向他咨询。  

    以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为企业服务的宗旨,坚持办理国有资产流失案件,全面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在办好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同时,某某同志把当前国有资产流失较为严重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锐意改革,积极探索,为争取通过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有资产,仅2007年共办理国有资产流失案件9件,向有关单位发《检察建议》20余份,提供法律服务,促使企业单位整章建制,通过行使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保护了国有资产,拓展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新途径。  

    二、锐意进取,精益求精,开拓进取,求实创新。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牵扯面广、涉及面深,且案情事杂,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践证明这项工作越来越重要。某某同志在实践中体会到,只有坚持锐意进取,不断创新,民行工作才能有新的发展。几年来,他结合工作实际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有益尝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1、实行“阳光审查”办案制度及“申诉风险告知制度”  

   “阳光审查”办案制度就是审查案件整个过程公开,审查中做到办案人与申诉人、被申诉人“两见面”,必要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推行阳光作业,落实审查公开化。申诉风险告知制度即对不服法院生效裁判来院申诉的当事人首先告知其申诉风险,即受理不必然立案,立案不必然抗诉,抗诉不必然改判,言明法理和程序,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2007年他审理55件,审查息诉28件,有效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约了法律资源,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这两项制度的推行,使办案人员的能动性、责任心进一步增强,提高了案件质量,保证了监督效果。  

    2、制定《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案程序》,规范办案行为  

    某某同志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了《某某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案程序》,使民行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规可依,全过程实施了规范化管理。由于实行科学、规范、严密的办案流程,不仅加快了案件审结速度,而且大大提高了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  

    3、实行文书改革,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办案实际,某某同志积极探索,对民行法律文书进行改革尝试。将《不予立案通知书》、《终止审查通知书》从格式上,将“填充式”改为“论述式”,从内容上增加了对审查结论的论述,使申诉人明白案件处理结果。对文书内容进行改革,加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尤其是加强提抗报告的说理性,使人看了通俗易懂,有理、有据、有结,不但强化了感性认识,而且提高了案件质量。  

    4、全面推行民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及申诉人选择主办检察官办案制度  

    当时民行科3人均是民行主诉检察官,民行科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了《民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申诉人选择主办检察官办案制度》。申诉人选择主办检察官是指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案件,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可以本人选择民行主诉检察官来办理自己的案子。此举就象“病人在医院选择专家号一样”增强工作透明度,拉近了检察官与申诉人之间的距离,减少了申诉人不必要的疑虑。这种管理模式,强化了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了办案质量,增强监督效果  

    三、清正廉洁,严于自律,甘守清贫,乐于奉献  

    某某同志能够做到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他工作认真负责,不但严格要求同事,对自己更是苛刻。对于农村出身的他,成为一名检察官后,时时感到这份工作来之不易,他把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当作天职。从检十多年的经历告诉他,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必须自觉抵制拜 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必须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的职业修养,把有限的时间头人到无线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对于办案中遇到的人情、关系、金钱,他都能自觉做到不为钱所动,不为利所诱,不为情所困,坚持原则,依法办案,克己奉公,乐于奉献。2007年夏天,某某同志因为感冒发烧,为了不影响白天工作,他晚上去医院打点滴,在打点滴时,他把白天写的法律文书带去医院,边吊水边修改校对。期间有护士问他:“你这么积极,办一个案件多少钱?”。他说:“办案不是为了钱,而是为尽快给申诉人一个说法”。朴实的言语中体现了该同志深厚的爱民之心。  

    某某同志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检察官,但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展示了一个共产员的高尚情操,塑造了一个人民检察官光辉形象。他总是以全国模范检察官王荣辉为榜样,清清白白,坦坦荡荡,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时时自问“王荣辉做到的我做到了吗?王荣辉没做的,我做了吗?”,他的忠诚护法,他的一心为民,他的琴心剑胆,得到了全院上下一致的好评,更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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