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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及分析

发布: 2022-12-06 15:50:07   阅读: 次 【   

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及分析
 
 
随着国家企业改制工作的推进,我区陆续一些省属、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相继改制、搬迁、转产,近几年来,不曾有上报过在我区的从业人员有职业病患者,主要原因有:一是一些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已经改制、转产或规模很小;二是一些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的从业人员不相对固定;往往这些从业人员在这岗位上做个一年半载就离开,即使存在职业病,也可能是在潜伏期内。三是一些存在职业病诱因岗位的企业能给职工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而职工又能很好的配戴,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四是政府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对有害企业亮起了红灯,且职能部门的监管也能到位等等。因上述原因,我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态势平稳,但也存在着大量问题急需解决,才能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监管机制。

 

        一、我区存在职业病危害风险的企业情况

 

目前,我区已经申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共有22家,另有10家正在督促其申报。所有上述32家企业,其中:国有企业8家、外企2家、民营企业22家。按行业可分:化工类11家、印刷加工2家、机械制造9家、其它加工类10家。按规模可分:大型企业3家、中型企业2家、小型企业27家。主要分布在我区的招贤镇、罗亭镇、站前街道和幸福街道四地。

 

二、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

 

1、在我区引进的企业中,存在着职业病危害诱因的高危企业,这类企业享受着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却漠视职业病防治的投入;如罗亭工业园的嘉好油脂、泉世泓机械制造等企业,存在着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铸造粉尘和电焊烟尘等。

 

2、农村大量剩余的劳动力向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转移,且这些劳动者安全意识淡薄,一是不经过培训就上岗,二是不正确或是根本就配戴防护用品。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制造业、化工生产、使用和加工业为多。

 

3、存在职业病危害诱因的企业未从根本上建立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章制度、未配备相应的监管人员、未建立职业病防治警示栏、未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教育、未为职业病风险岗位人员建立档案、未对职业病风险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岗后职业病体检、未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等等。在我区所有申报和正在申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34家企业中,真正做到这些的只有江中制药、江铃车桥厂,其次为南昌汽车电器和南昌气缸垫厂;其它30家企业均没有或是根本就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三、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分析

 

1、各地招商引资形势为职业病危害和防治工作难度加大埋下了伏笔。为片面追求招商引资成绩,使一些高危行业和风险性产品由境外向境内、城市向农村、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从大中型向中小型企业转移。职业病危害因素转移非常严重。

 

    2、从业者在供大于求的劳动市场中属于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在产业转移中急于就业谋生,无合同、无告知、无培训,且从业结构层次低,大部分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化工业等行业或领域,职业防护和社会保障难以落实;另外,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具有流动性、临时性的特点,职业危害不可预见因素明显增加,因而其危害难以估计和控制。如一些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设备简陋,无任何防护设施;管理混乱,制度不全;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制观念淡漠和愚昧无知等;个别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

 

3、职业病危害逐步从传统向新型产业转移,逐渐从开采、机械制造、化工扩展到木材加工、箱包加工、制鞋等行业转移。

 

4、防治检测不到位,疾病信息监测系统不健全。《职业病防治法》中明确规定,企业每年都要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对从事有职业病风险岗位的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但因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不重视,导致我区除江中制药及江铃车桥厂外,其它企业都没开展此项工作,从而不能全面掌握我区职业病疾病信息的监控。

 

5、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不足。首先,政府层面没有将职业病防治经费列入预算;其次,绝大多数企业在职业病防治的投入中更是微小甚至根本就没有。

 

6、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涉及多个部门,如安监、卫生、劳动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尚未充分建立。在一个部门内部,也往往有职能交叉,职业卫生决策、协调、指挥不够充分,部门之间缺乏协同机制,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


    7、职业卫生资源整体效率低,配置不平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不高。目前,全市只有2家具有职业病防治检测、评价和技术服务的机构,我区尚没有类似的的专业机构和相关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四、职业病防治工作仍将任重而道远

 

根据对上述问题的分析,要做好我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大力加强《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劳动者职业卫生健康的安全知识。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责任;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作业环境;发挥用人单位的积极性,推动用人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加强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也有利于提高全社会关注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2、理顺职业病防治监管部门的职能重叠问题,防止部门间推诿扯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管工作,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监管不力必然导致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的不落实,所以必须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包括:依法建立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和信息决策机制、完善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机制和稳定的、多渠道职业卫生投入机制,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从而保障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3、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尽快制定全区职业病防治规划,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经济防治计划,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经济发展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协调发展;

 

4、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5、大力实施职业卫生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谙法律的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队伍。

 

6、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防粉尘、中毒等作业场所的检测检验和对相关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职业病检查诊断,建立我区的职业病防治监控信息,建立系统的职业卫生信息与职业病防治评估体系,通过科学分析信息,加强职业中毒事故的预测、预警,及时、准确评估职业病防治效果,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全面提升急性职业中毒控制信息水平,从而为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7、加强对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风险的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法律责任。对不认真落实责任和漠视职工健康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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