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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环保局机关效能年工作总结

发布: 2022-09-22 08:20:09   阅读: 次 【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今年以来,我局在全面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了机关效能年活动。活动以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解决机关行为、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全年效能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局领导班子对机关效能年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机关效能年活动。成立了局机关效能年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包括局各股(站、队)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人秘股,负责对全局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整个活动做到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
    2、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为使我局机关效能年活动不走过场,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通知》及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市环境保护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县环保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活动范围和方法步骤以及工作要求等,对各阶段的各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确保全局机关效能年活动按既定《方案》一步一个脚印有序高效地开展。
    3、全面动员,工作深入人心。我局把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列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于2月24日召开了全局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会议主要内容有:一是党组副书记胡晓文同志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了市局、全县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二是副局长聂云昭同志宣读了我局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三是副局长甘立芳同志宣读了我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四是局长张青余同志对全局机关效能年活动作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他强调: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是确保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解决机关存在的问题、转变机关作风、树立环保队伍形象的需要,是加快机关职能转变,实现环保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局全体干部,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奋勇争先,通过“机关效能年”活动,努力把我局的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促进我县环保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赶超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4、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在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中,我局充分运用宣传手段营造活动的良好氛围,确定了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在全面掌握活动动态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环保、**环保公众网、专栏、黑板报、宣传标语等方式,加大对效能年活动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宣传力度,及时反映活动开展的各方面动态、进展和成效。活动开展以来,在**环保、**环保公众网、江西省环保厅网站上共上稿17篇,在县效能办上稿2篇,出黑板报3期,出专栏1期,悬挂标语1条,为推动和促进全局效能年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5、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是机关效能年工作的重要环节,我局广开渠道,多方纳谏,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征求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邮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共发放征求意见表120余份,深入基层走访50人次,设立征求意见箱1个,公布举报电话1个、网上举报邮箱1个,召开专题会议2次。
    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同时,我局要求单位内部干部职工也同时开展自我查摆,自我查摆采取撰写心得体会、开展谈心交流等形式开展,紧密结合六个查摆重点,逐项对照,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突出查摆实际效果,确保以个人工作效能的提升促进全局机关效能的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共撰写心得体会14篇,开展交流谈心170余人次,我局及时将个人心得体会材料上墙,公开接受监督,增强了查摆工作透明度。通过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及单位内部查找问题等方式,我局共收集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2条,自我查摆出问题5条。
 
    6、落实责任,扎实进行整改。我局对社会各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自我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共分为5个方面的问题,局效能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不等不拖,对查摆出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对整改任务进行了分解,逐个问题落实了负责领导、责任部门,明确了完成时间。在抓好前述5个问题整改的同时,按照县效能办和市局效能办要求,我局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抓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加强行政监察力度六个方面重点工作的整改落实。对六个方面重点工作,制定了《**县环保局机关效能年活动六个方面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安排表》,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确定了牵头股室和配合股室,确保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7、稳步推进,完成专项整治。在完成好局机关效能年建设其他各项常规工作的同时,我局还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吃拿卡要报”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查三乱、减负担”专项治理等多个方面的专项治理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切实解决了部分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使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形成了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显效能的良好氛围。

    8、再回头看,落实整改到位。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实效性,规范全局干部职工工作行为,确保职工更好地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树立“学习型、和谐型、服务型、高效型”机关形象,局机关效能办领导小组对各股室(站、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回头看”,对需要进行整改落实的问题进一步进行检查和督促,重点针对机关效能年活动六个方面的工作以及解决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发展环境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五查”以提升“五进步”目标水平。即:通过查执行规章制度规不规范、查落实整改问题到不到位、查开展工作注不注意方式方法、查贯彻思想端不端正、查履行岗位职责认不认真,从而使全局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加。通过检查,使落实整改的问题责任更加明确,落实更加到位,并发现了一些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先进方法和典型,找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缺陷,有力促进了本局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深化和提高。在此基础上,形成制定了我局机关效能长效机制。

    二、主要工作成效
    1、思想教育得到深化。自机关效能年活动开展以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局上下掀起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要学习内容的新高潮。一年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同志一系列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行政许可法》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有关效能建设的讲话。开展宗旨观念、权力观教育,引导大家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执政理念,始终坚持“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进步服务、为群众生活服务”的指导思想,增强求真务实的自觉性,提高为民服务的主动性;扎实开展发展观、政绩观教育,学习掌握各种知识,正确处理执政为民、事业发展、个人政绩的关系;扎实开展民主观、法制观教育,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积极投身环保事业的发展中。强化法制意识,坚持依法行政,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

    2、行政审批事项得到简化。根据县效能办《关于印发〈**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靖效能办字[2009]2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业务的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按照三个缩减“30%”要求,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我局对行政许可事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并缩短了行政许可事项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时间。在开展突出问题整改月活动中,我局对行政审批又再次进行了清理,增加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内容,并删除了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年审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两个方面的内容,为群众进一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

    3、机关行为得到规范。一是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明确和完善了环保执法规范体系,按各级环保局行政职能的规定,我局对环保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执法工作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各项执法依据都在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全面公开。同时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分类归纳了局内部各股室(站、队)的工作职责,并编入《环保局工作指南》装订成册印发至局每一位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其中主要包括“三项制度”(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务公开制度等等。现在,我局各项行政执法行为,无不置于制度的保障之下和监控之下,有效地防止了岗位失职、渎职和权力的滥用、错用。二是深入开展阳光政务。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中心,积极推进阳光政务,强化服务质量,做到了所有环保法律法规文件公开,环保办事程序公开,涉及环保收费项目公开,环保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三是做到廉洁执法。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六项禁令”、江西省环境保护系统工作人员“十不准”规定和省、市、县有关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对环保工作人员有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等行为的、对吃拿卡要者、对服务态度恶劣、不给好处不办事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局执法工作人员在为企业办事或下到企业执法过程中,都能坚决做到“不吃一顿饭,不抽一包烟”,赢得了企业和群众的高度赞誉。

    4、服务意识得到加强。一是表现在执政为民、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得到了深化,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和学习教育,全局人员工作责任感进一步提高、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服务理念进一步转变,从“要我服务”转变为“我要服务”,如在为江西斯诺普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5MW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县欣荣钨矿尾矿库建设工程项目等办理环评手续过程中,我局不等不拖,提前介入,由分管领导亲自陪同企业有关人员到市局帮助其联系办理环评有关手续;在帮助**县宝峰化工厂选址过程中,我局主动出击帮助业主进行选址勘察,等等诸如此类为企业服务的例子在我局不胜枚举。二是表现在工作作风进一步得到改进,全局干部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工作中防止出现推诿祉皮、敷衍了事、走过场等现象,对来单位办事的群众及来访者全局干部均能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接待”,并且耐心细致地解答,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衙门的作风,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三是表现在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我局始终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来本单位办事人员,能当场解决的事情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也做好解释说明,并制定措施,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争取更快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如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县城内的,绝大部分都是当天受理当天处理并及时将信访结果反馈至信访人。对县城以外的,如上山片区信访件,我局严格着按照服务公开承诺进行调查处理。四是表现在我局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制度得到良好实行,“项目行不行,先要过环评”,我局为帮助企业少走弯路,切实节约企业成本,在项目引进和开发过程中,提前介入资源开发规划以及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各种引进的项目在7日内给予建设单位或引进单位以明确答复,对符合环保法规政策的项目实行跟踪服务。今年以来共预审建设项目6个。

    5、政务公开得到推进。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其六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靖府办发[2008]61号)的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分管和工作机构,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根据本局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县环保局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三项配套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开展。为畅通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我局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了**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公开上墙,进一步增强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我局依托县政府网站平台,依法将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尤其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及时全面公开。

    6、干部素质和能力得到提高。环保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事业的成败。为了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高素质环保队伍,我局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抓学习促效能。把学习培训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首要措施,建立了督学、自学、互学机制,坚持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普法学习、技能培训结合起来进行,努力营造人人学、处处学、时时学的良好氛围。全局政治业务学习蔚然成风,干部职工素质能力不断提升,干好本职工作的能力不断增强。二是抓制度促效能。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按照“创新改革、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以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为目标,今年对局工作指南进行了完善充实,建立了一整套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制度管理体系。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努力实现了工作效率一流、质量一流、秩序一流、成果一流的新局面。三是抓监督促效能。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广辟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寄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把环保人员的行为置于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积极开展廉政谈话和诺廉、述廉、评廉、考廉活动,增强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着力塑造“勤政廉政的公务员形象、为民办事的奉献者形象、精通业务的环保人形象”。

    7、行政监察力度得到增强。我局围绕促进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依法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对环保中心工作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大行政监察工作力度。一是把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行政监察工作的重点。污染减排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约束性指标,今年以来,我局围绕减排措施是否落实、任务是否完成等情况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力度,确保我县减排任务按既定计划顺利完成。二是进一步加大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行政监察力度。局纪检组全程积极参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认真开展环境后督查,对环境违法排污企业、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的查处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检查。三是认真执行环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环境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任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坚决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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