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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10年上半年妇幼卫生工作总结

发布: 2022-11-07 17:10:11   阅读: 次 【   

海宁市2010年上半年妇幼卫生工作总结  

(海宁市妇幼保健院)314400  

   

开年以来,海宁市的妇幼卫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改革发展为动力,以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重点,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两纲”,开拓创新,强化管理,扎实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有序推进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为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0]51号)要求,决定实施关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海宁市卫生局、财政局制定《海宁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规范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服务。现正在有序实施中。  

二.做到“三个全覆盖”继续抓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为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减少人口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我们率先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中心,我们按民政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要求,重新装修婚检用房,努力营造优雅、温馨、人性化婚检环境,将结婚登记功能与婚前医学检查、婚姻家庭健康咨询融为一体,为当事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一次办完结婚相关事务。真正实现了婚前检查与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在实践中我们坚持做到三个层面全覆盖。一是在社会层面,利用社区、利用网络、宣传车多渠道深入开展宣传普及,使婚前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家喻户晓。二是在婚姻登记处层面,发放宣传材料,并在登记处显著位置制作了宣传牌,营造婚检利国利民的良好环境。三是在登记当事人层面,婚姻登记处要求"各岗都是宣传点,人人都是宣传员",为每位当事人进行一对一的宣传,使当事人充分认识到婚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益处,使他们自觉、自愿接受婚检。  

今年 4月16日起 ,我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考虑到海宁论坛上网民反映的婚姻登记青年有关婚姻登记信息的泄露问题,采取了婚姻登记人填表时不留电话号码、地址和其它重要信息资料等措施,这对婚检工作增加了难度,部分新婚人群特别是再婚人群流失,且在婚检后的随访服务上因信息的缺失,给工作带来困难。婚检率从一季度的98.62%直降到83.8%,降了近15个百分点。面对突如其来的新问题,我们及时向卫生局分管领导汇报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重新使婚检工作恢复到正常状态。今年上半年全市登记人数6156,婚检5997,婚检率97.41%。  

三.采取“五到位”开展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项目  

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决定从2010年开始,实施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我们采取“五到位”的要求保证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顺利开展一是组织保障到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认真部署,督促工作落实;二是人员职责到位,制定下发免费补服叶酸实施方案,分清责任,细化任务,每个具体环节都有责任人员;三是宣传培训到位,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喇叭、电视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倡导孕早期及孕前三个月服用叶酸,加强对实施叶酸发放人员的培训,有针对性地提供优孕优生指导和帮助;四是发放到位,做好摸底调查,掌握服药对象人数,按需要将叶酸下发到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城区卫生服务站,由社区卫生责任医生直接发到服用对象手中;五是跟踪监督到位定期随访,及时了解并解决服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防止不按时服用或超量服用。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查,实地查看了乡村两级开展叶酸的发放、工作流程及服务情况。在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结合发现的问题,对乡村两级工作人员的发放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在检查中妇保专业人员进入服务对象家中进行随防,查看叶酸发放的落实情况,与增补叶酸的妇女亲切交谈,了解她们的身体、生育及服用叶酸情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除了她们对增补叶酸的疑惑,使我们的对象在知情的前提下舒心愉快地增补叶酸。  

今年二季度全市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80.05%,叶酸服用率达到82.57%,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56.44%。  

四.制定“六项措施”坚定不移控制二个死亡率  

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是衡量妇幼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是我们海宁市妇幼保健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市卫生主管部门到市政府分管领导都非常关心,为了确保孕产妇零死亡,我们采取六条措施进行控制。一是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和《浙江省农村卫生院接产服务标准》重新确定辖区内各级各类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级别和业务范围,整顿和规划助产技术服务,坚持打击非法医疗行为;二是进一步落实《海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建立高危孕产妇管理网络,充分发挥高危孕产妇管理中心的作用,做好管理和协调工作,加强对基层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强机构及队伍建设。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基层医疗保健机构的产儿科建设及妇幼保健技术人员的培训、管理,尽快解决乡镇卫生院产科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医疗设备简陋等问题;四是加强产科质量管理。落实以高危孕产妇管理为中心的保健管理措施,成立高危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制定联合会诊制度,规范产科工作制度;五是调整充实围产保健协作组。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六是建立孕产妇死亡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孕产妇死亡责任制,对造成孕产妇可避免死亡发生的机构和人员,除了根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作出严肃处理外,责任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年终考核实行一标否决制。  

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证危、急、重症孕产妇能及时转诊,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推诿病人,延误救治时机,造成孕产妇死亡。提高对高危孕产妇筛查能力,对开展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必须熟悉高危因素,对每位入院的孕妇应进行产后出血评分,建卡时的孕妇应进行一次妊娠高血压疾病危险因素的评估,发现高危孕妇,及时管理。  

年度内我市发现二例重症孕妇,由于转院迅速,抢救及时避免了二例常住人口孕产妇死亡。一例是海宁周王庙人张伟,妊娠合并急性脂肪肝,从桐乡转入嘉兴后又转入省妇保,省妇保又转入杭州市一院化去医药费20多万。另一例是海宁斜桥人章海莲暴发性胰腺炎,从海宁人民医院转入嘉兴妇保院通过半年多的抢救治疗现已转危为安,化去医药费78万元。在这二例重危孕产妇的救治过程中,我们市妇幼保健院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市卫生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市卫生局领导非常重视,委派妇保院领导、保健部主任,妇保科科长亲赴杭州、嘉兴各救治医院,进行沟通和协调并积极帮助产妇家属与所在地民政部门取得联系、与市农保部门联系、与市慈善总会联系,帮助产妇家属筹措医药费,鼓励产妇家属不要放弃。到目前为止,二例孕产妇终于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在这里我们要感谢嘉兴市卫生局、嘉兴市妇保院领导给予大力支持和嘉兴市妇保院有关医生的科学救治。  

上半年,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7.35%,孕产妇死亡率0,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8.65%;儿童系统管理率96.4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14‰。  

五.坚守“八项制度”切实降低全市剖宫产率  

为切实降低我市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规范剖宫产手术管理,保护、支持、促进自然分娩,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我市采取八项措施,降低剖宫产率。  

一是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确定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剖宫产指标,并将指标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达不到指标的不纳入年终评优评先。  

二是剖宫产手术准入审验制。着力开展对各医疗机构个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资质进行清理检查.对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及不具备输血等剖宫产必备条件的机构,坚决禁止实施剖宫产术. 把剖宫产率作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审验一项重要指标。并纳入爱婴医院评审内容。  

三是剖宫产手术评估审核制。强化剖宫产手术审核批准和监管。除急诊剖宫产手术外,所有择期剖宫产术必须填写剖宫产手术评估审核表,经科主任批准签字,严禁开展择时、无指征剖宫产。  

四是高危孕妇筛查管理制。实行首诊负责制,健全迅速有效的高危孕产妇转诊、会诊、接诊制度,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程序,建立孕产妇急救网络和绿色通道,努力提高高危孕产妇抢救成功率。  

五是剖宫产率通报制。建立剖宫产的月通报制度。定期总结分析各医院剖宫产率变化情况,及时实施干预指导。对剖宫产率居高不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六是孕产妇保健全程跟踪制。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作用,建立孕产妇保健全程跟踪管理的产科服务新模式,让更多的孕妇主动选择自然分娩,有效降低剖宫产率。  

七是产科质量督查评审制。加强产科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同时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执法检查,定期组织对各医疗机构的产科质量和剖宫产手术管理进行抽查和评审,重点对非医学指征的剖宫产进行核查。  

八是产科专业人员定期培训制。加强妇、产科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把自然分娩的适应范围和剖宫产手术的临床手术指征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熟练掌握剖宫产手术的指征,科学控制和降低剖宫产率。合理引进无痛分娩、陪伴分娩、拉玛泽减痛分娩法。  

今年上半年全市分娩4209人,剖宫产2095人剖宫产率为49.77%。  

六.坚持长效管理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开展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技术执业行为,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检查重点为医疗机构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按规定校验,有无超出许可范围开展执业活动。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助产技术等违法行为;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无超出考核项目内容开展相应技术活动;医疗机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相关医学文书、登记是否规范,有无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现象,医疗机构有无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行为。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助产、早期终止妊娠的医疗单位存在登记表册填写不规范、三级证明不全、引产者签字手续不全、引产胎盘胎儿去向无登记等问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检查人员要求存在问题的医疗单位进一步完善各项资料,下发督导意见书并限期整改到位。  

   

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真抓实干,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以饱满的热情为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提供更多更好的健康保健服务,力争全面完成嘉兴市卫生局下达的各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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