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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总结

发布: 2022-11-08 19:50:11   阅读: 次 【   

  近年来,XX县委、政府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积极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农村土地流转及适度规模经营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已流转土地101.6万亩,占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27.85%,其中50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达32.9万亩。

  一、主要形式

  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XX县探索了多种形式促进土地流转,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转包。即农户间一定期限内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有的农户因临时不愿耕种土地,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包给第三方经营,转包方与发包方的原承包关系不变。转包期限不超过承包合同剩余期限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全县通过转包形式流转土地总面积46.7万亩,占流转土地总量的45.96%,该形式占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面积最大、比例最高。

  (二)转让。即农户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转移。有的农户因务工经商或无力继续承包土地,与其他农户协商一致,经村委会同意,将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转给第三方,由第三方与村委会确立新的土地承包关系,出让方与村委会在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全县转让流转土地总面积32万亩,占流转土地总量的31.5%,仅次于转包形式。

  (三)出租。即农户与承租方之间一定期限内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主要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农业合作组织、农业科研单位等在农村建立的品种繁育、示范推广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户自愿将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给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期限不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全县出租流转土地总面积21.3万亩,占流转土地总量的20.96%。

  (四)入股。即农户与经营者之间一定期限内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这种流转形式,是承包土地收益权的另一种分配方式,收益不固定。农户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权折股作价,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分红依据。全县入股土地总面积1.6万亩,占流转土地总面积的1.58%,该形式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

  (五)互换。即农户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转移。为耕种方便或种植结构调整的需要,有些农户将全部或部分土地的剩余期限与其他农户进行互换,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原承包合同约定的相应地块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互相转移。全县互换流转土地发生较少,互换流转土地面积仅为24.1亩。

  二、具体做法

  (一)深入调研,切实理清工作思路。农村土地流转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的一项创新工作,目前在全自治区还没有大规模开展,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XX县委、县政府把农村土地流转作为破解“三农”问题、发展现代农业的新课题深入研究,在对全县土地流转现状进行系统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考察团先后赴江苏省江都市、河南省沁阳市、安徽省凤阳县、黑龙江省北安市等地学习考察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获取了农村土地流转的第一手资料。综合各地农村土地流转做法,结合XX县实际,制定出台了《XX县农村土地流转及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快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决策部署,确定了“完善机制、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明确了“不拘一格、因地制宜”的流转形式,扎实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

  (二)加强领导,积极构建服务平台。为深入贯彻上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讨论土地流转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牧业局,具体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的日常事务。各乡镇、村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为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本县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保障经费,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87万元。县级依托农牧业局成立土地流转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土地流转指导、督查、评比和信息、仲裁服务等。乡镇依托农业服务中心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档案管理、纠纷调解等。村级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指导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发布供求信息、调解合同纠纷等。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分别配备了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互联网络,在各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可以了解掌握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

  (三)坚持原则,合理引导土地流转。严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在促进土地流转中切实加强引导,以政策为准绳,以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牢牢把握三大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一是坚持依法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规范操作,手续完备。二是坚持自愿流转原则。充分尊重承包方和受让方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胁迫或阻碍农村土地流转。三是坚持有偿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标的、方式及相关事宜由承包方和受让方协商约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流转当事人应得的收益。

  (四)宣传发动,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关键要转变干部群众对土地的传统耕作管理观念。为此,XX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现代农业建设暨富民产业发展动员大会,把农村土地流转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安排部署;适时在六合镇东山屯村召开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现场会,总结推广土地流转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各乡镇相继召开乡(镇)村干部大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排包村干部进驻村组召开群众大会,广泛宣传动员,使广大群众切实提高了认识,消除了思想顾虑。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墙报、标语、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政策宣传力度,共印发“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万余份、宣传卡5千余张,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典型引路,扎实开展试点工作。为确保工作稳步推进,优先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群众积极性高的乡(镇)、村先行开展试点。2009年,XX县确定六合镇1个试点乡镇和六合镇东山屯村、亚东镇万兴村2个试点村,其他每个乡镇选定2个村作为试点村。六合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正式运转以后,在规范和促进土地流转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全镇已流转土地50032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14%。六合镇东山屯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站投入运转后,全村已流转土地954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3.21%;该村5户农民联合成立了福海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规模化经营试点,102户农民以土地入股形式流转土地1238亩。亚东镇万兴村已流转土地 6860亩,其中万兴大豆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2560亩。同时,各乡镇试点工作也已全面启动。在试点乡镇、村的示范带动下,有效推动了全县农村土地流转。

  (六)规范管理,稳妥推进土地流转。一是规范流转合同签订。流转合同签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县、乡镇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备案,乡镇、村流转服务机构建立土地流转台帐。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实行规范化管理,达成流转意向的,按照自治区统一制定的流转合同规范文本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对不按规定私自违法签订流转合同的,及时进行纠正。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备案制度、合同流转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人管理。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台帐,对所签订的转让、出租、互换、入股、转包和委托转包等合同装册入档。三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协调保险机构重点对流转土地办理农业保险,着力加强风险防范,力求将土地流转风险降到可控制范围。四是成立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精神,在XX市率先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设置县级土地流转大厅和土地承包仲裁厅,依法仲裁土地纠纷37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逐步得到有效化解,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我县农村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初步成效

  (一)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土地流转有效地促进了土地向种植大户或业主集中,大户或业主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资金、技术等优势,大力发展“名、优、特、新”农产品,从而打破了原有家庭承包经营农户土地分散、生产方式落后、产品质量差的局面,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新途径。如新发乡大有庄村成立马铃薯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奈伦淀粉公司签订马铃薯订单面积12000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的42.1%,一改过去单一种植大豆,产量逐年下降、市场变化无所适从的被动局面,主动选择适销品种,采取“六统一分”(统一整地、统一调整种植结构、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应用农业先进技术、统一播种、统一订单销售农产品和分户管理)模式规模经营,使马铃薯种植成为该村的主导产业。

  (二)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农村土地流转不但较好地满足了一些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户既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又不愿经营土地的要求,解决了土地季节性抛荒、撂荒的难题,而且满足了一部分有技术特色、有资金实力、有经营管理能力的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等集约经营土地的愿望,解决了“有田无人种、有人无田种”和“多种不能、不种不行”的人地矛盾,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如霍尔奇镇莫尔顶村5户农民转入土地2300亩,音河乡维古奇村17户农民转入土地2838亩,充分发挥了专业大户的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实行集中连片播种,实现了规模化经营。

  (三)加速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在保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使部分农民从土地中解脱出来,从事其他事业,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如新发乡大有庄村土地流转共涉及该村农户284户,其中有40多个农民被奈伦集团返聘到公司成为正式机械工人、农业工人,每月收入2000元左右,其他村民和家庭妇女有的给企业做临时工或外出打工,有的搞起蔬菜、瓜果、水稻等高效农作物种植,有的搞起肉牛肉猪养殖,增加了农民的副业收入,每个劳力每年可获得劳务收入5000元以上。

  (四)加快了农业适用技术推广。农村土地流转及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推广良种良法,加快了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了现代农业建设。如六合镇东山屯村福海大豆种植专业合作社,租用当地农户土地1238亩,种植XX市农研所培育的大豆新品种蒙豆30,实施土地测土配方施肥、垄上三行播种、节水喷灌等新技术,在增加种植收入的基础上,对周边地区种植户起到了良好的技术示范作用。

  (五)增强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农村土地流转及适度规模经营,使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收益的合作经济组织应运而生,如亚东镇万兴村大豆种植专业合作社、霍尔奇镇莫尔顶村经济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得力其尔乡杜代沟村马铃薯种植专业合作社、音河乡富吉村白瓜籽专业合作社等,充分发挥中介服务和联接功能,实现了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农民有组织闯市场、抵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

  (六)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村土地流转及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整理开发土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极大地提高了地力水平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土地集中连片,方便了旋耕机、大型农机具等机械作业,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如查巴奇乡猎民村60户村民以1.5万亩土地与该村农机专业合作社联营,采取“六统一分”经营模式,农机专业合作社只收取机械作业费用,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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