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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 2022-11-15 19:00:08   阅读: 次 【   

                  交通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和谐”这一主题,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务实求是,大力加强交通建设,规范交通运输管理,创新优化交通发展环境,努力提高服务企业发展水平,为全县招商引资、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发挥了交通应有的作用。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成绩总结如下:  

   

    一、 创建“窗口”形象      

   

    一是对道路、水路运输服务业的开业许可和营业性道路运输证的核发,采取“一站式服务”,实行“即时办结”。二是开展上门服务,对本县以外来投资的企业和个人,凡涉及交通运输业务,一律上门服务,提供交通服务咨询,优先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各服务“窗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您好工程”、“执法出示”等制度;实行“站相迎、笑相问、双手接、快速办、亲手递、提醒送”十八字服务法;开展“您好、谢谢、再见”六字服务规范用语活动,树立良好的交通新形象。四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县委、人大、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的监督。五是继续抓好运输市场秩序整顿,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开辟绿色通道      

   

    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开辟绿色畅通运输通道。一是对开发区企业运送原辅材料及产品的违章车辆,只纠章,不处罚;二是对我县季节性较强农副产品运输违章车辆,只纠章,不处罚;三是对我县重点企业、重点工程运输违章车辆,只纠章,不处罚;四是对我县重点企业、重点工程运输车辆在济阳周边县(市)区遇到交通问题,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三、严格执法程序      

   

     一是该作为的要作为,并作好为。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的统一部署,上路执法时,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的规定,报请县综合服务中心审批同意后,由交通稽查大队持中心“批准函”实施上路执法检查,未经批准坚决不上路,更不得到开发区内检查。二是不该作为的,坚决不能乱作为。交通稽查上路执法期间,一律使用设有国家统一标志和示警灯的专用车辆;执法人员着标志服,持《执法检查证》《上岗许可证》、和中心“批准函”,严格“执法出示”制度。二是严禁当场收罚款现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和“罚缴分离”规定,对轻微违章以警告为主不罚款。三是绝不允许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人员上路检查,如出现私自上路检查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今年,我们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了《行政许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交通法规,切实强化执法队伍的执法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使执法人员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坚决杜绝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冷、横、硬”的现象。      

   

    四、严肃组织纪律     

   

    严格的组织纪律是优化交通服务环境的根本保障,我们克服和杜绝了罚款定指标,以罚代补,以罚代纠,乱补乱罚等违规现象。教育广大交通干部、职工要做到自律、自省、自警、自重;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廉洁勤政,不怒而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问题发生。不断加强和完善行业内部督查、纠察制度,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措施,对执法人员进行监督、纠察,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出现问题严肃处理。     

   

    我局将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这次会议的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机遇意识、开放意识、竞争意识、法制意识、效率意识,加压奋进,为全县企业蓬勃发展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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