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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法制办2012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总结

发布: 2022-11-28 12:30:07   阅读: 次 【   

 

 


 


2012年,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以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贯彻落实意见精神,高质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截止2012年11月15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予以受理8件。案件类型分别为:不服县计生委征收社会抚养费2件,不服县城乡规划局行政处罚1件,不服湖丰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1件,不服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3件,不服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1件。2012年,共办结8件,其中维持决定的2件,因当事人撤回申请作出终止决定的3件,撤销决定的3件。为妥善解决矛盾和纠纷,高质量办理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积极采取书面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审理方式,对案情复杂,仅凭书面材料难以查明案情的,深入实地调查。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注重采取协调方式,部分案件经协调后,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于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我们均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予以办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全年没有出现一起错案,没有因不服案件办理结果而引起群体上访的情况。对可以调解和存在和解可能的案件,积极利用调解、和解手段,妥善化解矛盾和纠纷。除高质量办结行政复议案件外,我们还参加了市政府行政复议1次(霞峰镇公堂村樟林组不服县政府林业登记),玉山人民法院、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4次(泉波镇王家坞村徐金彩不服县政府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霞峰镇公堂村樟林组不服县政府林业登记、xx非矿开发有限公司诉县政府合同纠纷),依法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

 

二、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根据2009年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省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通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陪同县领导现场接访、信访复查、信访答复等,多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行政争议,我们引导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对涉案涉诉的行政争议,我们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需要我们给予政策或法律层面答复的,我们及时给予答复并提出解决争议的办法。今年以来,共参加县领导接访或协调56次,化解行政争议20起,其中引导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5起,引导当事人行政诉讼4起,信访复查3件、信访答复8件。如:信州区秦峰乡新塘村旧库组与xx县壶桥镇郑村村西山组“大荒塘”山林权属纠纷、永丰街道东关陶器小区居民反映莲塘权属问题等。经过我们的调查,基本查明了案情,提出了处理意见,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合法依据,妥善化解了矛盾,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努力打造仲裁平台,依法公正解决民商事纠纷。

 

经上饶仲裁委员会一届三次会议研究决定,2012年8月14日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同意,上饶仲裁委员会xx办事处依法成立。办事处负责受理xx县及附近区域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并自愿提交上饶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办事处的成立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县政府给了5万元筹建开办经费。经过努力,9月22日,上饶仲裁委员会xx办事处正式挂牌成立。从8月14日县政府常务会通过了《上饶仲裁委员会xx办事处筹建方案》后,我办工作人员全身心投入到办事处的筹建工作中,对办公场所进行了装修,设立了仲裁庭,购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印制了《知识手册》、《仲裁手册》和其他仲裁宣传资料共6000多册。为了扩大仲裁事业的影响,还利用报纸、电视进行宣传。xx报出了一期专版,在电视上利用开机广告、飞字广告、《法制xx》专题节目对上饶仲裁委员会xx办事处的成立进行宣传。目前,宣传的效果显著,已有几家企业准备通过仲裁解决存在的民商事纠纷。

 

四、2013年行政复议工作计划

 

虽然,我们工作上积极努力,但仍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足之处,今后将在工作中加以克服。下一步,我们将以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为着重点,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

 

1、提高行政复议保障经费。饶府发[2007]6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行政复议专项经费要在的每年5万元行政复议办案经费基础上,逐年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专项经费。我县于2007年已经把5万元专项行政复议办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但一直没有提高预算,办案经费相对紧张,力争明年提高专项行政复议办案经费财政预算。

 

2、规范行政复议文书。我们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对各县直单位现有的行政决定文书(重点是现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和以公告方式送达的行政决定文书)格式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没有载明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内容的,要督促各县直单位修订完善。

 

3、设立行政复议场所。设立以行政复议接待室、行政复议听证室和存放案件的档案室为一体的行政复议场所。行政复议接待场所设置明显指示标志,接待场所内公示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受理、审理程序等事项。我办目前因办公条件有限,没有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室、行政复议听证室和存放案件的档案室等行政复议场所,力争在2013年完善行政复议接待室、行政复议听证室和存放案件的档案室等行政复议场所。

 

4、开通网上申请渠道。我办目前还未开通行政复议网上咨询及申请渠道,拟在县政府网站设一个行政复议网上申请窗口,及时受理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的行政复议申请。

 

5、做好案件善后工作。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及时纠正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违法行政行为和行政管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督促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善后工作。有关行政机关应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要求及时予以纠正,并自收到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20个工作日内将纠正处理情况反馈县政府法制办。此项工作将在今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落实。

 

6、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在作出涉及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矛盾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后,自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涉及下列内容的行政复议决定,属于重大行政复议决定:一是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责令限期履行的;二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以及数额较大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三是具体行政行为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四是决定给予行政赔偿的行政复议决定;五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一并进行审查的复议决定;六是申请人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七是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属于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矿产资源案件的行政复议决定;八是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报备的其他行政复议决定。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备的材料,包括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申请书、被行政复议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书、被申请人答复书以及第三人答复书。此项工作将在今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落实。

 

7、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向全社会宣传行政复议制度的特点、优势和实施效果,不断引导人民群众选择行政复议法定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

 

8、行政复议配套齐全。要为行政复议现场调查、调解纠纷配备办案车辆,保证办案用车;要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等办案专用设备。办案用车、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等其他办案专用设备力争在2013年配全。

 

二、进一步加强仲裁的宣传工作,着力解决县域内存在的民商事纠纷。

 

1、面向群众,深入村镇做好仲裁宣传工作。以各乡镇司法所为载体,深入基层、面向群众,由各乡镇司法所在普法教育及调解工作中进行仲裁知识普及宣传。以社区为单位,利用普法专栏,对仲裁法及相关知识进行宣传。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对仲裁法及相关知识进行宣传。

 

2、服务基层,规范县直单位的合同条款。着重对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出让合同》、县建设局的《建设工程合同》、县房地产管理局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各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各银行的《借款合同》、县城投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县旅游局、县发改委、县招商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供销社、县工业园区等相关招商合同进行仲裁条款规范,为解决今后可能产生的合同纠纷做足准备工作。

 

3、走访企业,深入企业进行仲裁知识宣传。到县工商局了解本县的相关企业信息(名称、地址、电话),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企业当前是否存在经济合同纠纷,分发宣传资料,做好仲裁知识的宣传工作,对企业的合同范本进行规范,建议加入仲裁条款。

 

我县行政复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离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我们要认真贯彻的“十八大”精神,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努力将政府法制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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