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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谈话制度意见范文四篇

发布: 2022-06-23 09:20:18   阅读: 次 【   

廉洁,汉语词语,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伟大的诗人屈原的《楚辞·招魂》中:“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尔未沫。”东汉著名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注释说:“不受曰廉,不污曰洁”,也就是说,不接受他人的馈赠的钱财礼物,不让自己清白的人品受到玷污,就是廉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廉洁谈话制度意见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廉洁谈话制度意见4篇

第一篇: 廉洁谈话制度意见

廉政谈话记录

杨xx:根据州纪委要求,为了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分别开展对二级班子的廉政谈话二次。今天我就廉洁从政问题找你谈话。你作为一名班子成员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比其他同志更有体会和感受。我认为你在实际工作中,要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以全局的态度和认识协助抓好廉洁从政建设。

一是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规定,切实谋划好我单位廉政建设的谋篇布局。年初要认真对照上年度的考核意见反馈,认真加以整改。

二是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做法,制定年度廉政工作计划。

三是要督查各县(市)管理部认真抓好廉政建设工作,力求做精做细,抓出成效、抓出亮点,绝对不能拖廉政建设考核的后腿。

第二,以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廉洁从政工作。

一是要量化廉政建设的责任目标。要结合各科室、各县市管理部的工作职能,分门别类制定科室、管理部的廉政责任目标,切实做到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要不断查缺补漏,关注易发生腐败行为的岗位,制定和完善我单位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2017年廉政谈心谈话记录内容2017年廉政谈心谈话记录内容。

三是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十八大以来,中央打出一系列反腐“组合拳”,反腐力度前所未有。从“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到整治“四风”,从制止“舌尖上的浪费”、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公款印制购买贺年卡、严禁公款购买年货节礼、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具体问题治理到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范性制度,作为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公务接待的办公室主任,一定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把好接待关口,不越雷池,不碰“红线”,在行动上切实作出表率。

四是要自觉接受监督。在平常的工作和生活中,要注意别人的一些善意提醒,并及时反省自己,加以改正。

五是要积极报告重大事项。今年6月份以来,州纪委出台了德宏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明确科级干部办理婚丧喜庆必须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所以今后若家里由涉及这方面的事情,必须如实报告。

六是要加强廉政学习教育。常言道:要给别人一碗水,自己必须有一桶水。在廉政学习教育方面,我们必须建立常态化的机制,切实抓起来。

第三,以更加宽阔的心胸对待工作。

大家在一起共事,就是一种缘分。作为一名班子成员,一定要有宽容之心,宽容对待工作,宽容对待同事。宽容是一种品性,也是一种能力。因此,要围绕总体工作的全面发展,带头营造工作中相互支持,互相理解、互相监督、互树形象、互相沟通的良好氛围。

最后,我强调一点,你们上任后,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好的领导,带好的队伍,创好的作风,出好的成绩,树好的形象,不辜负党和人民的的希望,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做一名人民群众满意的公仆。

今后我将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好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时刻牢记廉政准则,把廉洁从政、廉洁自律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好。

第二篇: 廉洁谈话制度意见

个人廉政谈话记录范文一

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的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医疗卫生行业当前反腐形势严峻,唯有提高思想认识,防微杜渐,不存侥幸,牢固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时刻保持警觉,时刻敲响警钟。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求医务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决遏制收受“红包”、“回扣”行为,杜绝乱检查、乱收费现象;要求各采购部门严格执行设备、物资、耗材及药品等引进、采购制度,确保程序到位。廉政谈话是组织对大家的爱护和关爱,在今后工作中更为严格地要求自己,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及历史和时间的考验,努力为医院的发展作出贡献。

廉政谈话是教育、保护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的重要举措,是每年党风廉政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两个责任”约谈,是体现“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要求,将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关口前移,做好“事前控制”,是为了保证权力真正沿着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运行。要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和历史任务。学校如果党风不正,作风不好,势必影响校风、教风和学风,影响学校的改革发展大局。对干部个人而言,作风不正,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不仅害党、害国、害民,还害家、害自己、害单位。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能否落实好“两个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承担“一岗双责”的重要责任,要树立好主体意识,落实好主体责任。结合医院实际,对全院干部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要更加自觉地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二是要努力实践党的宗旨,一心为员工、为患者服务;三是增强底线意识,坚守清正廉洁;四是要摆正位置,自觉接受监督;五是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关于卫生计生系统八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谈起,从反腐风险点、卫计委提出“九不准”、并结合医疗中心工作等方面强调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希望:每位要筑牢思想防线、珍惜政治生命和政治前途、管好自己和团队。郄明蓉副院长对分管科室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做了强调。 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一定要理清责任、落实责任,要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常研究、常部署,做到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务必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一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这是一项长久的、艰巨的工作,要高度重视;二是要坚持实行管好行业必须管好行风,实行“一岗双责”;三是要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纠正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个人廉政谈话记录范文二

被谈话人

职务

工作单位

谈话人

记录人

地点

时间2019年7月26日

谈话内容:

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文件精神要求,今天和你进行廉政谈话,我们要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深刻查摆问题,剖析 自我,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以达到查问题、促工作、改作风的目标,以促进林业工作的更好发展。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结合本部门实际推进工作情况?

我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实际工作中,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扎实推进自己所负责 局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积极落实上级和职责要求,强化宗旨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林业发展积极工作。

2、对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和林业局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县委制定了“十项规定”,林业局也对廉政建设防范机制做出了规定 。我认真学习了这些规定,并和自身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改变自身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学习作风,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忠实履行好作为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

第三篇: 廉洁谈话制度意见

廉政谈话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全院各级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学院干部实行廉政谈话的具体规定。

一、廉政谈话的原则

(一)教育为主,爱护干部;

(二)严格管理,严格要求;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廉政谈话的种类

(一)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即对所有新上任的中层以上干部在上岗前进行廉政教育谈话;

(二)干部廉洁自律谈话:即对干部任期内的工作和廉政情况进行提醒谈话;

(三)干部诫勉谈话:即对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认真履行职责、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行为,但又不够给予纪律处分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四)信访反映谈话:即对群众信访反映的有关问题,责成被反映人作出说明或写出整改措施。

三、廉政谈话的内容要求

(一)干部任职廉政谈话。主要内容包括:

1、进行《廉政准则》和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教育;

2、对该干部任职岗位的工作提出纪律要求;

3、明确该干部所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二)干部廉洁自律谈话。主要内容包括:

1、听取本人任期内的工作、年度考核及廉政情况的汇报;

2、检查该干部的工作和遵守《廉政准则》,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反馈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工作建议;

4、对该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须注意的问题进行提醒,并明确要求。

(三)干部诫勉谈话。主要内容包括:

1、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向本人转达;

2、听取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

3、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严肃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进行诫勉,并提出要求;

4、被谈话人对接受诫勉谈话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

(四)信访反映谈话。主要内容包括:

1、在保护信访举报人的前提下,向被谈话人通报群众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2、听取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

3、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工作要求;

4、责成被反映人写出书面说明材料,并就反映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廉政谈话的时间和程序

(一)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应安排在该干部正式任命以后、上岗工作以前进行;

(二)干部廉洁自律谈话,一般安排在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之后进行;

(三)干部诫勉谈话和信访反映谈话,必须在发现问题时及时进行。

干部诫勉谈话程序:根据收集到的情况,经学院纪委和党委同意,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情况后,认为有必要进行诫勉谈话的,向学院纪委提出申请并报党委审批,学院党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诫勉谈话。

信访反映谈话程序:根据信访反映的情况,经学院纪委和党委同意,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情况后,认为有必要进行谈话的,向学院纪委提出申请并报党委审批,学院党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谈话。

五、谈话要求

(一)谈话应采取与当事人直接交谈的方式,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

(二)被谈话人接到谈话通知后,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

(三)谈话人要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对被谈话人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举报人或其他需要保密的有关情况。

(四)谈话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请被谈话人提供有关情况和书面材料。

六、谈话方式和责任人

(一)在对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时,也可将新上任的干部集中在一起谈话。

(二)对部门正职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和廉洁自律谈话,谈话人应是学院主管院领导和组织部门的干部;对副职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谈话人应为分管部门的院领导和部门的负责人。

(三)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认为须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信访谈话时,可向纪委提出建议,报党委审批同意后实施,谈话一般由纪委领导或主管领导主谈。

(四)被谈话人接到谈话通知后,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谈话人要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对被谈话人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举报人或其他需要保密的有关情况。

(五)廉政谈话须将谈话内容登记在《干部廉政谈话记录表》上,作为廉政档案归档,由纪检监察室负责保存、管理和使用,不装入干部个人档案。

七、本规定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 廉洁谈话制度意见

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业谈话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业监督,使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廉洁从业谈话制度是对集团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通过廉洁从业谈话,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第三条 廉洁从业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廉洁从业谈话由集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按照工作职责负责,集团纪委统一组织协调实施。

第五条 廉洁从业谈话主要分为定期廉洁从业谈话、任职廉洁从业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四种类型。廉洁从业谈话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两种方式。

廉洁从业谈话主要内容包括:

(一)定期廉洁从业谈话

1、本年度所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及进展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4、执行“十不准”及《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情况;

5、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有关情况。

(二)任职廉洁从业谈话

围绕廉洁从业的基本要求,与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洁从业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如何改进、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如何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等有关内容进行。同时提出廉洁从业要求,勉励他们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诫勉谈话

纪检监察部门对有群众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违纪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1、在工作中,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群众有反映的;

2、在廉洁自律、选人用人、道德品质方面群众有反映的;

3、在工作和社会交往活动中有不良表现,群众有反映的;

4、群众有反映,组织认为应该提醒、劝勉或需要由本人说明的其它方面问题的。

谈话中注意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发展下去的后果及危害;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四)警示谈话

纪检监察部门针对有关单位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谈话:

1、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集团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不力或有抵触表现的;

2、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所应承担责任内容的;

3、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正之风滋长,出现违纪苗头、倾向性的;

4、随意传播、泄露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和集团党组织尚未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民主测评较差的;

6、其他相关问题。

在警示谈话中,对于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在认真客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

第七条 廉洁从业谈话要提前做出计划安排,提出廉洁从业谈话的主题及主要内容;提前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及有关要求通知谈话对象。进行廉洁从业谈话,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八条 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认真整改,必要时应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送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第九条 进行廉洁从业谈话,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主谈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

第十条 集团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与各部门沟通有关情况,抓好落实。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创新谈话工作。

第十一条 各分(子)公司党委(支部)廉洁从业谈话参照该制度执行并将廉洁从业谈话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全年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之中,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纳入干部管理工作之中。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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