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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制度

发布: 2022-10-17 09:20:19   阅读: 次 【   

一、 接警  

1、规范文明用语:“您好,报警中心”。  

2、掌握案件的基本要素,记录警情基本要素和案(事)件情况。(1)发案时间、地点、人物、案件基本情况。
    (2)案件类别。
     3、报案的全部情况。
二、处警
    1、一般治安案件和群众求助电话的处置:
    根据治安案件的管理范围通知有关单位处置;对群众求助电话,要及时与有关单位或部门联系,提供咨询,当超出范围或无法处置的求助,做到不急不躁,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
    2、凡遇特大、恶性案件报警时,应立即报告值班局领导并报告局长,得到指示后,再下达指令。如遇紧急情况时,指挥员可作先期处置,同时报告中心值班领导和局领导;
    3、凡达到刑侦大队受理等级的重、特大以上刑事案件,应先报告值班局长,特大突发性暴力案件直接请示主管局长后,再调动警力。
    4、凡遇重大以上治安案件报警时,先报告值班局长,得到指示后,再调动警力;需调动治安大队的案件,请示主管局长或值班局长,再行调动。
    5、凡遇特大交通案件报警时,应及时报告值班局长,同时通知交警支队领导。
    6、凡遇火灾、自然灾害等事件报警时,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必须先报告值班局长,得到指令后再行处警;情况紧急,可先期处置,同时报告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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