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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四个不直接分管自查报告

发布: 2022-11-22 19:10:07   阅读: 次 【   

市水务局四个不直接分管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余廉办字[2012]11号)要求,为认真贯彻《新余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余办字[2010]54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2年6月初对全局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自查,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四个不直分管”落实情况
(一)对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进行了深入宣传。自余办字[2010]54号文件下发后,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文件的学习宣传。一是利用周末学习平台,多次组织集体学习,对文件精神进行解读。二是利用局网站,及时公开局领导分工调整文件。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学习,结合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推进,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全员参与,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已深入人心,成为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监督的一根标杆。
(二)局班子成员具体分工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按要求对局领导干部进行职责分工。局党组书记、局长黎兵根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百新协助局长分管水利建设与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农村小水电建设管理、水利规划设计、水利科技工作,联系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坝下水电厂;副局长龚铁军协助局长分管农村水利工作,联系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市溢流坝工程管理所;党组成员、市水保办主任彭海滨协助局长分管水土保持、计划财务、纪检(监察)、老干部、关工委工作;组成员、防办主任胡振南协助局长分管防汛抗旱、水政水资源工作,联系市水利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市水务集团;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朱东林协助局长分管文秘、党务、宣传、档案、保密、督办、工会、计划生育、妇女、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劳动人事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谢海峰协助局长分管安全监督、行政审批、青年工作,联系市孔目江闸坝工程管理处。
根据局领导分工,我局财务由党组成员、市水保办主任彭海滨分管,干部人事由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朱东林分管,工程招标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百新分管,物质采购由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朱东林分管。
二、下一步的工作和打算
(一)继续贯彻落实好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科学划分领导分工,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及时向党员干部群众公开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继续加强民主监督,规范权利正确运行。我局将充分利用“一述双评三监督”平台,加强廉政教育和民主监督,确保权利公开透明运行。按期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一把手公开述职述廉,其他领导干部书面述职述廉。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加强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充分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限制不正当的用权,实现角色的还原和权力的归位,切实降低廉能风险。
从自查情况上看,我局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落实到位,党政正职的民主监督和权利的规范运行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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