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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1999—2012年退耕还林自查报告

发布: 2022-12-02 15:00:09   阅读: 次 【   

林业局1999—2012年退耕还林自查报告

市林业局:

按照《汉中市林业局关于转发省林业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市县联合自查、补植补造检查和2013年阶段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自2013年1月上旬开始抽调技术人员50多名,严格把握国家政策和工程技术标准,扎实认真地开展了1999—2012年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检查验收结果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补植、检查,扎实提高工程质量

在工程实施和管护中,我们以检查验收为手段,以强化补植,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为措施,将阶段验收、镇上自查和县级核查验收有机结合,将县上抓点供苗、群众自筹购苗相结合,同时将县上包抓的点责任落实到林业系统技术单位。重点对历年退耕还林保存薄弱的镇进行补植,确保了工程质量。2012年春季,县林业局立即着手苗木调运工作。特别在起苗期间的3月初,分别由用苗技术指导单位抽调6名技术人员奔赴杨凌、扶风、泾阳等前期确定的苗源地点,对其供苗户的苗源地点、苗木起运质量、苗木运输过程实行全方位跟踪监督,使示范园建设所用苗木来源可靠、装运及时、质量达标、品种纯正。接苗时实行监理单位、县技术指导组和村上领导共同验收的办法。今春共计调运核桃良种苗木22.4153万株。其中,1-2年生核桃嫁接苗20.9715万株、米径2厘米核桃嫁接苗1.36万株 、第一分枝处直径5cm核桃嫁接苗0.0838万株。各示范点用苗量是:峡口驿镇大院子村56600株;白雀寺镇南家山村30000株、蔡家营村4600株、郭家坝村15900株、庞家营村24200株、蒿坝村12300株、赵家院村6275株、庞家院村6600株;接官亭镇林口村16800株、接官亭村6000株;徐家坪镇明水坝村31258株、大地边村13620株。秋季,县上又在巩固春季抓点质量的基础上,扩大补植抓点范围,重点抓了白水江镇甘溪沟村、横现河镇跑马村、石坝村、石庄沟村、XX镇XX村乐素河镇小湾村等补植点,调运良种核桃苗15.5万余株。

抽调35名技术骨干由县林业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到镇、村,历时近一月,开展了春季管护大检查,督促协助乡镇、村组采取得力措施,落实退耕政策,积极开展补植补造和以还林退耕为主的综合管理,极大地推进了工程建设质量。2012年5月份接受了国家检查组对2004年退耕还生态林阶段性检查验收。

为了确保政策兑现符合实际,2012年1月中旬至2012年3月底,我们将镇退耕还林检查责任落实到局属技术单位,实行责任承包,明确单位领导是退耕还林检查第一责任人。同时统一安排人员、车辆,对已自查结束的镇开展检查,县上先后抽调30人与18个镇60多名林业员共同组成18个检查小组,在各乡镇、村、组自查的基础上深入村组一线,在村组干部配合下,按照1999-2003年退耕还林抽查10%和2004-2011年退耕还林抽查20%的要求,全面开展了全县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

二、检查验收的范围、内容、方法

本次县级检查的范围是1999-2006年造林保存情况和2007-2011年造林合格情况及2012年退耕还林工程完成情况。严格按照核查面积比例,随机抽样确定检查村全面检查,做到工程造林逐村、逐组、逐农户、逐小班、逐地块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中,以《陕西省退耕还林(草)与造林种草检查验收试行办法》和《陕西省历年退耕还林保存情况市县联合检查验收的补充规定》为依据,检查人员携带各年度退耕还林设计图和政策兑现到户明细表底册等资料深入地块核实面积,核实造林质量,计算面积核实率。根据不同的地块形状,采取标准行或样方的方法确定苗木成活率或保存率。地块面积在100亩以下,标准行与样方面积达到5%,100亩以上的不低于2%,按成活率达到合格的造林面积和核实面积计算造林合格率。检查人员现场就小班号、户名、地名、地类、设计情况、验收情况检查核实,对验收项目据实详细登记。凡缺乏退耕还林小班调查设计卡的,在实地检查时,填写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按户检查验收表,替代小班调查设计卡。凡个别农户变更地点、面积导致小班调查设计卡、作业规划设计图同实际不一致的,从检查验收的实际出发,以工程造林按户检查验收表为准,在地形图上重新勾绘造林的地点、面积,逐级上报变更调整的工程造林作业设计。

三、检查结果

经检查,全县1999年退耕地造林30400亩,面积核实率100%,造林保存率100%,荒山造林3500亩,保存面积3100亩,面积保存率89%;2000年退耕地造林30000亩,面积核实率100%,造林保存率100%;2001年退耕地造林31000亩,面积核实率100%,造林保存率100%,荒山造林15500亩,保存面积13500亩,面积保存率87%;2002年退耕地造林36000亩,面积核实率100%,造林保存率100%,荒山造林36000亩,合格面积32500亩,面积保存率90%;2003年退耕地造林40000亩,面积核实率100%,造林合格率100%,荒山造林34000亩,合格面积29200亩,面积合格率86%;2004年退耕地造林6000亩,面积核实率100%,造林合格率100%。荒山造林35000亩,核实面积35000亩,合格面积32000亩,面积核实率100%,面积合格率91%;2005年退耕地造林9500亩,荒山造林10000亩,退耕地造林合格面积9500亩,面积核实率100%,造林合格率100%,荒山造林核实面积10000亩,面积核实率100%,合格面积9100亩,面积合格率91%;2006年荒山造林10000亩,核实面积10000亩,面积核实率100%,合格面积9400亩,面积合格率94%;2007年荒山造林21000亩,核实面积21000亩,面积核实率100%,合格面积19000亩,面积合格率91%;2008年荒山造林9000亩(其中人工造林3000亩,封山育林6000亩),核实荒山造林面积3000亩,面积核实率100%,合格面积2800亩,面积合格率93%;2010年荒山造林5000亩(其中人工造林2000亩,封山育林3000亩),核实荒山造林面积2000亩,面积核实率100%,合格面积1800亩,面积合格率90%。1999—2006年累计完成退耕地造林182900亩,其中生态林面积180342.6亩,经济林面积2557.4亩,面积核实率和造林合格率均为100%。1999—2010年累计完成荒山造林170000亩,其中生态林面积169260亩,经济林面积740亩,面积核实率100%,造林合格率90%。2011年上级未下达我县工程建设任务。2012年荒山造林7000亩(其中人工造林3000亩,封山育林4000亩),核实荒山造林面积3000亩,面积核实率100%,合格面积2850亩,面积合格率95%。

四、存在的问题

检查表明,几年退耕还林实施和保存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严格对照工程设计和国家工程造林规定,我们发现仍有需要改进和提高的方面。一是我们虽然紧抓抢了秋季土壤墒情较好的时机,积极开展了工程造林和工程补植,目前看成活状况较理想,但我县绝大多数退耕地没有灌足定根水的条件,势必会严重影响到苗木成活及保存。二是由于往年设计林木树种与当年自有苗木树种不一定相同,县上统一的补植和群众自发的补植虽然栽植密度和苗木成活率都达到了标准,林种未发生大的变化,但树种结构与原设计有出入。三是荒山造林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超前实施的8000亩退耕还林任务未解决。这些不足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竭力预防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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