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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发布: 2023-01-02 10:20:32   阅读: 次 【   

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按照政府分工,我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经济、发展改革、财税、审计、统计、监察、政府法制、外事侨务、物流、外贸、经济发展软环境和联系县人大、县政协等方面工作。今年以来,我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领会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制定针对性措施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廉政准则》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准则》是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内法规,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  

二、严格落实《廉政准则》  

(一)从未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单位或个人财物,没有接受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没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没有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二)从未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没有违反规定拥有企业股份或者证券,没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个人没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没有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没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三)从未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发生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没有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没有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没有私放公款,没有用公款旅游,没有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没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没有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四)从未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没有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没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没有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没有拉票等非组织活动,没有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五)从未利用职权为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没有要求或者指使提拔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没有用公款支付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没有谋取私利,配偶、子女没有从事任何形式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六)从未讲排场、摆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没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超过规定标准接待,没有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费用,没有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没有违反规定批准用公款举办各类庆典活动。没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  

(七)从未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没有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没有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没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  

(八)从未发生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行为。没有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没有虚报工作业绩,没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没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总体上说,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及两个《规定》,对个人、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也很严格,但由于受社会环境影响,自身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下基层检查工作偶有吃请现象,没有坚决制止和拒绝,对老同事、老部下、老熟人赠送的一些土特产或小件礼品,因碍于情面,没有当面拒绝,平时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够紧,没有像抓业务工作那样经常督导检查,听取汇报多,主动过问少。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同时,严格要求分管部门树正气,讲修德,讲廉耻,讲荣辱,克服目光短浅、心胸狭窄的倾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虚心接受外部监督尤其是公众的监督,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始终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三)强化依法行政。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时刻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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