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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6篇)

发布: 2023-01-09 17:40:08   阅读: 次 【   

(篇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高新区管委会,国有林木良种场、中心苗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当前,新一轮森林防火期即将来临,加之近期干旱少雨,森林火险等级偏高,全区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生态安全。现就提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克服麻痹思想,坚持不争论、不推诿的务实态度,宁可抓重、绝不抓漏,持续抓严、抓实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二、及时动员部署。各地要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本轮森林防火期工作。进入防火期前,各地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各级林长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坐阵、靠前指挥,指挥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搞好配合。

三、落实保障措施。各地要提前制订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要围绕预案,加强防扑火队伍培训,做好扑火救灾的人、财、物等准备工作。同时防火重点区域相关物资要靠前储备,对各类森林防火设施和扑火装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等扑火设备不足的要及时补充。

四、深入宣传发动。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防火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刷写宣传标语、印发宣传通告、设立固定标牌、出动宣传车辆等有效形式,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防火重点区域,乡镇、村干部要逐户宣传森林防火政策,防灭火常识,倡导文明祭扫。

五、细化火源管控。提前制定野外火源管控方案,实行包区分片负责制。包区分片负责人为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掌握片区内坟头户主姓名、地点、村居负责人、生态护林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重点时段各类瞭望、巡护人员全员上岗到位,严防人为火灾发生。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处罚违规用火人员,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开展排查督查。在国庆节、春节、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要安排人员重点巡护检查辖区内的山头、坟头、重点林区等区域,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同时对留守老人、儿童、智障人员、放牧人员、学生等重点人群加强巡查巡护,确保安全。二要成立乡镇主要领导带队的督查组,深入重点林区和火灾易发多发地区,逐项检查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排查辖区森林防火隐患,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三要及时向区级林长汇报其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和准备情况,推动林长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七、强化值班值守。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裕安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要求,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工作职责,准确记录值班情况,严禁擅离值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发生火灾后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救援处置。

(篇二)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从**年1月1日起,我乡已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高度警戒期,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乡内森林资源安全,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现就做好**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由于护林工作的加强,我乡森林资源迅速增长,田间地头杂草丛生,坡内落叶堆积,极易引发火灾,森林防火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因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二、落实责任制,完善火源管理体制

按照《**省森林资源防火责任制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实行森林防火工作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森林资源管理责任制要落实到每个单位、山头地块和人头的原则,落实专人负责,严格监控野外火源。也就是要求各级人员到岗就位,按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野外火源有人管理。对各村、各单位、学校防火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火源管理松懈,发生火警、火灾处置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检查督促,大力开展火险隐患排除工作

(一)加强火源管理。我乡森林防火警戒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在防火期内,不准在林区吸烟、野炊、烤火、玩火;不准在林区内烧香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区及林沿200米以内烧荒燎地;不准在野外烧灰积肥、燃烧农作物秸秆等一切野外用火。

(二)加强宣传教育。家庭、学校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要认真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对精神病患者、弱智人员的监管,杜绝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弱智等人员玩火、放火。

(三)严格依法治火。对火警火灾肇事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应立即向乡政府、林业站或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就近组织人员及时扑火。

四、严肃防火工作纪律

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迟报、虚报、漏报和瞒报各种火灾信息和不听从护林人员劝阻,擅自野外用火或护林人员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森林火灾的,依法追究肇事者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酿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坚决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篇三)

各村(居)委会,镇属部门、驻镇单位:

随着秋收各项农事活动的进行,加上天气晴热,森林火险隐患明显增多,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秋季平均气温比历年同期均值高,降水量比历年同期均值少。9月以来,全县森林火警火灾时有发生,防火形势相当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国庆节及党的十九大会议前后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要从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立场认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要采取强有力的宣传措施,全面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确保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二、加强火源管理。**年9月15日至**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在特别防护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要组织力量在田边、土边、屋边扫防火隔离带,做到从源头上消除火险隐患。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本村(居)的森林防火工作职责,从人、财、物各方面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充分准备。各村(居)委会必须与其各组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责任状样式见附件)。各村(居)都要成立20-40人的义务灭火队伍,一旦发生火灾,一方面要迅速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另一方面要立即组织扑救,坚持科学扑火,做到安全第一,严禁老、弱、病、残及学生上山扑火,杜绝火场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突出预防管理。各村(居)要安排专人对辖区进行巡查,特别是火灾易发区,及时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对存在问题的地段、区域,及时加以整改。对火灾易发区、重点山头实行直接责任人制度(分工见六政发〔**〕42号文件)。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要继续开展“三大一落实”活动,防火铜锣天天敲,党员组长群众会上时时讲,护林人员天天巡,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同时,每个村(居)要书写张贴50-100条宣传标语。

六、各村(居)对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必须及时上报。所有森林火情信息一律归口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收集上报。电话

(篇四)

今冬以来,我镇持续干旱少雨,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特别是从11月以来,仍无有效降水,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双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祭奠扫墓等野外用火行为明显增多,火险隐患较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镇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野外用火行为

各村、各单位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重点环节抓实抓好。一要坚决管住野外火源。从即日起,林区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于确需在野外用火的生产经营单位,须经人民政府批准,并报防火办备案。二要坚决管住重点人员。对本地区低智能人群进行全面监护,要做好对学生儿童的防火教育和管理,杜绝玩火失火现象发生;对进入林区生产施工和探亲访友人员逐一开展防火宣传和培训,增强其森林防火意识,同时严控闲散人员进山入林。三要坚决管住重点地区。护林员要全部上岗到位,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确保万无一失。重点林区、旅游风景区、重要入山口要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点,开展入山登记、火种收缴工作,把火灾隐患排除在山外。

二、深入开展林区可燃物清理工作

各村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林区可燃物清理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一是对森林火灾易发高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通过设隔离带、降低可燃物载物量等方式,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二是对林缘、林间农地,林间坟地、重要设施及重点部位的秸秆、杂草等可燃物彻底清理,妥善处置,严防点火焚烧引发火灾。三是彻底清理林区房前屋后、庙宇周围可燃物,严防家火上山,引发森林火灾。

三、积极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针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村主任亲自带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从查隐患、查漏洞入手,对火灾高发区、重点地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各村要加大对野外随意用火行为查处力度,在除夕、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巡查活动,严防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行为。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村、驻镇各单位要在前期开展防火宣传的基础上,选择“春节”、“元宵节”期间林区群众比较集中的场所和时机,有针对性地强化野外用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扑救知识,倡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祖,不焚烧纸钱、不燃放烟花爆竹,杜绝火灾发生,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大力宣传(此处可能涉及隐私号码/数字)森林火警电话,不断提高知晓率,引导群众发现火情马上向镇防火指挥部拨打电话,及时科学有效处置森林火情。

五、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驻镇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巡山护林员要加大巡查和监测的范围和密度。及时发现火情并科学快速处理。

(篇五)

各村、乡属各单位:

为切实保护好我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村、各单位务必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省、市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按谁辖区谁负责,谁包干谁负责,谁包片谁负责的原则,乡与村、乡与学校、村与村民小组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各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乡包干领导为主要责任人。

二、强化措施,狠抓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

各村委会要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宣传,要书写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标语2-5条,小标语20-30条,四级以上火险天气各村要派出鸣锣员及时鸣锣警示,切实提高他们的防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全乡范围内各中、小学的每个班级要安排森林防火知识课,为全年森林防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监督,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的管理

各村要加强对痴、呆、傻和精神病患者的管理,逐一落实好监护责任人,未成年人由家长监护,将监护人名单列表及时报乡党政办。在重点防火期高火险天气要加强野外火源的检查监测,采取领导包片,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党员包户到位,防火护林队、摩托车巡逻队要加大巡逻力度,严格执行“四个”禁止,即坚决制止炼山,禁止烧荒,烧田埂,烧草木灰;坚决禁止在林区及边缘地带吸烟、野炊、燃放鞭炮等行为,对违法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引起火灾的一律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

四、严肃纪律,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处置力度

重点防火期,乡政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村两委负责人不允许离开所管辖区,及时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举报电话,湖村乡举报电话为8561029,各地发生火警或火灾要及时向乡政府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火灾,在火灾扑救中,各村要相互配合,客观协作,坚决服从上一级的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视火灾情况,发生森林火灾的村主要领导要在全乡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并负责其它支援村的扑火费用。发生火灾事故,坚持“四不放过”不动摇,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火灾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典型案件,要深入剖析,加强宣传,警醒全社会。

(篇六)

各村委会,乡林场,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尤溪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尤森防指〔2019〕17号)文件要求,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以“人人参与护林防火,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为主题的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建设,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方针,充分发挥现代传播媒介主渠道宣传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面,增强感染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0月8日至11月7日。各村、乡林场在此期间统一组织部署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三、主要内容及形式

组织开展以大力宣讲《**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大力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常识为主要内容,以林内生产人员以及林区游客为重点对象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把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重要性以及林区安全用火的知识宣传到林区千家万户。

(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等各种宣传媒体,要围绕“平安森林”这一主题,深入开展“拉一条横幅、发一张宣传单、送一份宣传品、签一份保证书、立一些警示牌、建一支巡逻队”等“六个一”宣传活动,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攻势,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二)针对秋收冬种和造林地准备等农、林事野外用火大量增加的实际,深入宣传野外安全用火规定、野外用火需要审批以及审批应具备的条件、违反制度要受到处罚等规定。组织引导林农有计划、有防范地进行烧除,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三)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规定和禁火令内容,通过张贴禁火令、插禁火令旗、乡村广播喇叭和进村入户面对面等宣传方式,做到预警响应规定和禁火令内容覆盖面达100%,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发挥村护林防火协会、老人会、山歌队以及护林员的作用,采取鸣锣警示、手持录音喇叭、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方式的作用,做到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切实解决农村野外用火主体(老、少、妇)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不会听普通话)问题,清除宣传盲区。

(五)利用扑救火灾安全培训教材,开展森林消防队员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扑火战斗力,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细化工作程序,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稳步推进本次活动开展。

(二)突出重点,不留死角。要把这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重点放在火灾重点村、重点人群以及偏远自然村,放在广大林农群众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做到宣传工作扎实开展、措施到位,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积极开展、认真总结。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在活动结束后应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总结及相关材料于11月8日前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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