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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工作自查整改情况汇报

发布: 2023-02-20 13:10:06   阅读: 次 【   

《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文件提出:“控辍保学”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3名辍学儿童本学期未劝返入学,责成整改。面对县审计局审计到的问题,高度重视,多方协调,全力整改问题。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情况

全县中小学校共35所:普通高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级中学3所、县城小学1所、中心校22所、中心校下设教学点7所。

(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情况

2019年秋期,全县7-15周岁适龄人口6207人。7-12岁适龄儿童4104人,已入学适龄儿童4104人,入学率100%,无辍学儿童,辍学率为0;13-15岁适龄儿童2103人,已入学适龄儿童少年2103人,入学率100%,无辍学儿童,辍学率为0。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健全了工作机制

1.继续实行“六长责任制”。继续实行了县长、乡(镇)长、村长、局长、校长、家长等“六长”控辍保学责任制,每一个岗位的控辍保学责任进一步明确,做到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建立协调机制,增强部门联动。为使各乡(镇)、各部门通力配合,形成控辍保学合力,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2020年,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8号)文,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控辍保学”责任书,拟定了“控辍保学”考评细则,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县教育局主动与统战部、公安局、民宗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接工作。通过努力,及时掌握到了适龄儿童辍学动态并进行劝返,保证了他们入学就读。

3.学校主体责任得到落实。教育系统内继续按照往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属地管理分工惯例,控辍保学工作分工实行了由7-15周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牵头负责、各中学协助的方式进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划分。

4.建立台账动态监控。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适龄儿童,学校掌握了辍学原因,进行了家访,仍未返校的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进行了汇报,并报送了适龄儿童辍学名单,乡镇人民政府向辍学适龄儿童监护人发放了《限期复学通知书》,并进行了多次动员。同时,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适龄儿童的动态监控,各校建立了辍学适龄儿童台账,并实行劝返销号制度

(二)加强了组织领导

阿科里乡、毛日乡属于我县纯牧地区,是藏族主要集聚区,也是我县最偏远的地区,这些地区的适龄儿童极易发生辍学。鉴于此,县教育局成立了县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同时采取了“问题乡镇,重点管控”的措施。

(三)加强了“控辍保学”舆论宣传。各校将每年春季、秋季开学第一个月确定为“控辍保学”宣传月,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了义务教育的概念意义,让中小学生深知辍学的危害及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处罚规定,增强了各级干部、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校教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意识,政府、社会、家庭、学校任务职责进一步明确,全社会形成了“控辍保学”的良好氛围。

(四)全面排查了无学籍适龄儿童

各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员重点排查了7周岁有无漏建学籍的学龄儿童。对于漏建学籍的适龄儿童,学校和乡镇人民政府及时进行了动员和劝返,学校学籍管理员也及时为无学籍适龄儿童创建了学籍。

(五)加强了目标管理,并进行严格督查考评。

为有序、有效推进我县控辍保学工作,县教育局在对学校教育综合目标进行了考核,其中包括了控辍保学工作的考核,考核组根据《县控辍保学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了严格考核打分。

(六)全力实施了政策帮扶和社会救助民生工程。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在掌握好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儿童学生的基础上,县教育局根据名单及时落实了国家各项扶贫政策,同时引进了社会救助,拓宽了救助方式,加大了对贫困户学生和残疾儿童学生的帮扶力度。

(七)关爱弱势群体,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学校在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同时,采取了各项措施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全面关爱每一位学生,让学生在校得到应有的关爱。特别是有留守儿童的学校,留守儿童享受到了真正的关爱与温暖。

(八)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集中劝返。

为使每一名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得到保障,县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驻村工作组、各学校及村两委冒严寒、顶酷暑深入广大牧区牧民家庭,宣传控辍保学相关政策,了解牧民疾苦,及时解决大家的困难,苦口婆心劝返动员每一名辍学适龄儿童。通过不懈努力,辍学适龄儿童全部劝返回校。截止2020年5月,多名辍学适龄儿童已全部劝返。

(九)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文件提出:“控辍保学”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3名辍学儿童本学期未劝返入学。经核实,3名辍学适龄儿童信息如下:

3名辍学儿童均属阿科里乡人,因厌学曾多次辍学。掌握情况后,及时与阿科里乡人民政府对接开展劝返工作,通过努力,3名失学儿童相继在5月20日前劝返入校。详情见《县2020年7-15周岁辍学适龄儿童劝返台账》(附件1)和《县2020年7-15周岁辍学适龄儿童劝返销号佐证》(附件2)。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适龄儿童有入寺动向,而藏民进寺庙学经遍布的寺庙多而广,摸底排查难度较大。

五、今后努力方向

1.强化乡(镇)职责。各乡镇为控辍保学的主体责任单位,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控辍保学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逐村逐户开展一个不能少的摸底、建档工作。

 2.集中进行劝返。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在开学的第二周进行集中劝返,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的办法,劝返失辍学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坚持三项制度(集中劝返制度、定期家访制度、失辍学生劝返销号制度)、七项措施(帮扶控辍、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爱心控辍、快乐校园控辍),把控辍保学工作同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对不送子女入学的责令其按时送子女入学。

3.落实惠民政策。要积极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特别是要落实好对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和对家庭的帮扶政策,解除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确保控辍保学的效果。

六、建议

我县适龄儿童辍学的根源主要表现在适龄儿童入寺入教,鉴于此提出如下建议:一是部分家长有送子女入寺入教的动向,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寺庙接受未成年人入寺入教的治理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适龄儿童失学、辍学。二是法律部门建立监护人不送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相关法律条款,且具有惩戒性。通过树立反面典型告示所有家长,引起大家的重视,从而形成依法治教的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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