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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关于集贸市场管理费收取有关情况的汇报

发布: 2022-12-09 16:00:08   阅读: 次 【   

达州市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集贸市场管理费收取有关情况的汇报  

   

市纪委检查组:  

工商部门收取的集贸市场管理费是国务院规定的法规性收费项目,纳入了省级综合财政预算,与税收一样,要应收尽收,具有无偿性和强制性。  

一、集贸市场管理费收取范围、标准及执收情况  

集贸市场管理费是按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监察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8]14号)将其定为行政性收费项目。  

国家工商局界定的收费范围是:“城乡集市贸易是多种经济成份参加,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经营国家政策允许放开商品的市场交易形式。集贸市场是以集市贸易这种交易形式进行活动的场所”。换言之,国家工商局界定的收费范围就是:各类不同经营形式的市场主体发生交易的处所就是集贸市场,就应当收费。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界定的收费范围是:“凡国家政策允许上市物资进入集贸市场(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委托工商部门划定的市场,包括沿街、沿路市场、各种专业市场)进行商品交易(包括各类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牲畜及中药材等)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集贸市场管理费。”  

我局在具体执收中则是执行的省上三部门规定的收费范围。  

集贸市场管理费收费标准则是执行的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14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字费[2002]21号)等文件的规定,即:大牲畜、工业品按营业额的0.8%收取,其它商品按营业额的1.6%收取。这些年来我局均严格按照收费范围和标准收取,没有超出范围和超越标准。而且,我局从不与民争利、执政为民的理念出发,柔情管理,温馨收费,尽量还利于民,支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对较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收费都掌握在收费标准的60%左右。我县私营企业及分支机构逾千家,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户12000多家,年户平缴费仅300元左右。2003、2004年我局行政性收费分别达 938万元、632万元;2005、2006年我局行政性收费则分别为346万元、458万元。前两年与后两年相比降幅达48.8 %。诚然,因个别执收人员素质较低,在具体操作中也因掌握不准出现误差,导致个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意见有反映的情况。  

 二、集贸市场管理费解缴使用情况  

集贸市场管理费每年由省财政厅下达预算,并纳入省财政的年度综合预算。实行全收全缴,收支两条线,不与我局拨付经费挂钩,并不是我局的部门收费。执收是工商职能的一部分,因此,我局严格按省财政厅下达的预算收费,不多收,也不少收,并及时按规定全额解缴。  

四、我局的经费及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内设14个股室,下辖15个工商所。有行政编制162个,工勤编制7 个,消委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个,个协自收自支编制20个。供养人员335人,其中:公务员153人,个协人员48人,离退休人员98人,常瞻遗属人员36人。  

2005年收入情况:总收入18523767元(含省局拨付的基层工商所达标专项经费),其中:拨入经费13979243元,其它收入4544524(利息5078元,2001年至2005年的租金654445元,汽车转让费35000元,房屋转让费385000元)。  

2005年支出情况:人员支出4233731元,公用支出5564888元,离退休人员支出1164101元,基本建设支出7171558元(其中:基层工商所建设达标2927669元,机关土建打包733268元,百节工商所工程款2240621元,麻柳工商所工程款1270000)。  

2006年收入情况:总收入13832319元(含省局拨付的三个危房工商所改造专项经费),其中:拨入经费13123400元,其它收入(利息7319元,汽车转让44500元,石桥市场转让650000元,票据赔偿7100元)  

2006年支出情况:人员支出5487015元,公用支出3714002元,离退休人员支出1349455元。  

一九九八年我局上划省工商局直管时,超编人员82人,其中:个协人员51人。近年来通过考录公务员和增加编制,超编人员有所减少,但仍有48名个协人员无法消化。上划时个协人员省上没接,地方没收,延续至今,只有靠收取个私协会费和工商部门挤出经费加以维持。一旦工商部门与其脱钩,将会导致不稳定的情况发生。  

五、收费中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局对收费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对收费项目进行了公示,收费标准统一,无自立收费项目,也无搭车收费行为。但由于诸多原因,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三分离”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对挂靠我局的个私协会和个私工会,我局要求其收取会费要与我局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实行人员、地点、时间“三分离”。但个别地方没有严格执行,在工商部门年检验照期间也收了一定数额的会费,导致一些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误认为是工商局在收取协会会费和工会会费。二是宣传解释不够。一些执收人员在收费工作中,不注重宣传,不耐心解释,使得部分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对工商部门的收费产生误解,甚至有强烈的反应。三是票据填开不够规范。个别工作人员素质低,工作能力差,填写票据不规范。四是标准掌握不够准确。个别执收人员在收费标准的掌握上不够准确,客观上有或高或低的现象,主观上有收人情费的情况。五是下岗职工收费减免的审查程序较为严格。由于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很多人冒用下岗职工的《再就业优惠证》登记,以逃避税费。因此一些工商所在审查时程序较为复杂,也导致一些下岗职工对此有意见。六是工商人员对收费抵触情绪大。工商管理人员强烈要求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保证工商部门吃“皇粮”,以免收费影响工商部门形象。  

六、切实规范收费行为  

对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结合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切实加以整改。具体措施是:  

1、暂停一周收费。从 4月12日 起,全局暂停一周收费。各工商所组织执收人员学习,通过学习要求职工:一要熟悉收费政策,准确掌握标准;二要态度热情,解释耐心细心;三要工作认真,规范填开票据。四要亲民为民,严格执行优惠政策。  

2、自查收费行为。各工商所对今年以来的收费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纠正。  

3、强化督查工作。责成纪检监察室加强对收费工作的暗访及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力争达到零群访、无诉讼、少上访。  

4、严处违纪行为。凡今后发现擅自提高标准收费、超越收费范围、收费不开票据及乱开票据等行为,或不耐心解释与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发生争吵的,一律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停岗学习一个月,并追究责任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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