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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委2012年度机关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 2022-11-27 09:10:06   阅读: 次 【   

机关工委2012年度机关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建设工作,现根据《2012年度机关建设工作任务书》中对县直机关建设考核的安排,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活动,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为主线,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推进党建科学化”为重点,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全面推进我县新形势下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二、考核对象  

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以《2012年度县直机关建设工作考核细则》为考核主要内容和标准(附后)。  

四、考核办法  

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建设工作考核,由县直机关工委统一组织和安排,进行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  

1、考核办法  

根据《2012年度县直机关建工作考核细则》内容年终进行考核,考核得分作为评比先进的主要依据。  

2、考核程序  

(1)半年和年底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工作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  

(2)县直机关工委成立考核小组,考核组听取被考核部门、单位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  

五、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机关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按照《2012年度机关建设工作任务书》要求,将考核分数折合成相应分数,报县考核办,记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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