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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发布: 2023-02-16 09:30:34   阅读: 次 【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全国、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关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安排部署,在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xx驻点指导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市司法局党委班子紧扣专题民主生活主题和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认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重点围绕六个方面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对这次教育整顿的认识,表明对教育整顿的态度

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从政治上建设司法行政队伍、确保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司法行政队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司法行政队伍紧跟时代步伐、在新时代履行好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对纯洁政法队伍、夯实政法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就是要按照“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要求,扎实开展自我革命,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以猛药去疴的决心整治顽瘴痼疾,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进一步纯洁队伍,锻造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以来,市司法局党委把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教育整顿有机结合,融合推进。

一是“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召开后,市司法局党委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精神、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审议了xxx市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了反应快速、部署及时、落实有力。二是“第一站位”强化领导。严格履行队伍教育整顿主体责任,及时成立了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加强对队伍教育整顿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顽瘴痼疾整治和舆论宣传3个工作组,按工作分工协调推进教育整顿工作。制定印发市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确保教育整顿有章可循。三是“第一力度”推进落实。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要求,统筹兼顾、整体谋划、扎实推进,夯实责任链条,扎实组织开展“三项教育”。市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自x月底启动以来,局党委通过开展党委书记讲党课一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x次、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学习x次、政治轮训x次、警示教育x次、廉政教育x次、英模教育x次、大学习大讨论大交流1次等多种形式开展“三项教育”,为开展查纠整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同时,立足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9件次,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作风形象大改观。x月x日,市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目前正在稳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1.学用结合不紧。局党委班子成员学习一般化、表面化,学习目的不明确,缺乏思考,学用“两张皮”,存在“照葫芦画瓢”“临阵磨刀”的情况,没有做到以学促用、以用促学,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有差距。如,在英模教育中,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选树英模和先进典型较为滞后,先进事迹挖掘不够深入,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还有差距。

2.责任落实不严。部分局党委班子仍然有监督责任都是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错误认识,对落实“一岗双责”重视不够,从工作层面上安排布置任务多,从管党治党层面研判分析少、跟踪问效不到位,逐级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不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压力递减,产生“上紧下松”的问题。如,近三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x名干警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与局党委班子成员落实管党治党不到位有很大关系。

3工作作风不实。有的班子成员开展工作听汇报、看资料多,向基层交任务、“压担子”多,会议多、发文多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党委班子成员缺乏“一竿子插到底、一件事抓出头”的韧劲和“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的恒心,习惯当“二传手”、“甩手掌柜”,亲力亲为不够,对已经安排的工作跟踪问效不及时。如,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针对局党委安排的工作,部分班子成员向相关职能科室安排后就“一交了之”,亲力亲为研究谋划不足,导致活动形式不够多样、内容不够丰富。

4.战斗合力不强。局党委班子成员之间在统筹谋划、协调聚合上有短板,有时只顾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只是站在分管的工作层面上想问题、办事情,没有站在全局的层面上统筹把握,认为只要把自己的工作和分管的工作做好了就行,彼此之间沟通协调不到位、班子团结协作作战氛围不浓。如,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比较上心、思考得多一些、安排得具体一些,对部内其他工作关注不够、投入的精力较少、出谋划策较少。

5.攻坚能力不足。面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局党委班子成员斗争精神不强,习惯按部就班,等文件等批示,创新举措不多,攻坚能力不足,上级有要求、有规定就做,没要求、没规定就不想或不敢做,破解难题的办法少,超常规推进工作力度不够。如,在如何加强宣传引领,推动全体干警深刻认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调动全体干警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上,局党委虽然从队伍教育整顿开始就通过集中学习会、政治轮训、“三会一课”、警示教育大会、谈心谈话等不同形式、不同场合宣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并召开廉政教育会议专题向全体干警解读宣讲《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的政策,以及《云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意见》几项政策,但由于攻坚能力不强,缺乏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的超常规措施。

(三)分管部门、分管干警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局党委班子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照本宣科”、“泛泛而读”、“听了就过”、“学了就好”的现象,没有静下心来学思践悟,没有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导致学习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学习效果不明显。如,今年以来局党委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学习、政治轮训、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三项教育”,着力筑牢政治忠诚,但仍有个别干警对队伍教育整顿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自觉性、主动性不够,还没有把队伍教育整顿的精神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

2.学习态度不端正。部分干警对队伍教育整顿“三项教育”重视不够,以工作忙为借口,学习不认真、不上心,读书笔记随意任性,放松了主观世界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如:x月x日,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xx驻点指导组到我局指导查阅工作台账时,指出干警个人学习笔记存在不规范、字迹潦草的问题。

3.自查自纠不深入。部分干警还没有深刻领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充分,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还有心结和顾虑,害怕说明问题会对今后个人工作、生活造成影响,不敢正视过去、不敢反思警醒;一部分干警认为自查自纠只是搞形式、走过场,在自查自纠工作上还存在侥幸心理和闯关思想。如,目前市司法局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然没有任何一个司法行政干警主动争取“自查从宽”的特殊政策向组织说明问题,《云南省政法干警自查报告事项报告表》第一轮填报结果为问题“零填报”。

(四)对“三个规定”的认识,说明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1.带头学习不扎实。党委班子成员作为“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意识不强,在队伍教育整顿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三项教育”上有时满足于集体学习、会议学习、培训学习,通过个人自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抓得不严不紧,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得不好。如,个别党委班子成员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以及队伍教育整顿“三个环节”“四项任务”还存在理解不深不细,不通不透的情况,这是示范带头抓学习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具体表现。

2.宣传教育不深入。部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存在“三个规定”与公检法系统关系较大、与司法行政机关关系不大的错误认识,有时学习目的不明确,缺乏思考,领学不详细,解读不深入。如,组织学习“三个规定”一般化、表面化,没有把干预司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学深悟透、讲深讲透,广大干警对“三个规定”“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3.督促提醒不到位。局党委班子成员与干警日常交流少,对干警日常监督管理抓得还不够具体全面,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形式单一、手段滞后,教育管理的措施办法也不够多,全程督促提醒不够,班子成员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仍缺乏韧劲。如,八小时外督促提醒干警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少,经常性谈心谈话工作标准还不够高,要求不够严,对干警思想情况掌握得还不够及时深入,对一些干警思想动态、社会关系、廉政风险等真实情况掌握不够及时、准确,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督管理若明若暗、时紧时松的状况。

(五)干警及家属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情况

经在职干警、退休干部、公益性岗位、志愿者、合同工、挂职、借调干部开展自查,本人不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但有3名干警配偶经商办企业注册公司5个。从自查提供的情况看,不属于在监狱、司法行政戒毒场所、院校劳务加工项目合作企业内参股、工作或提供中介服务;不存在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或利用他人身份变相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没有弄虚作假变相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市司法局党委在干警及家属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情况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谈心交心不经常。局党委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普通党员干部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还不够多,开展谈心谈话往往是说工作多、说作风少,谈心交心不够充分,特别是思想感情方面的沟通了解偏少,对干警在工作、生活上的思想动态了解和关心还不够。

2.请示报告不严格。部分班子成员没有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临机处置的突发事件、个人的有关事项上,有时没有把请示报告制度上升到纪律规矩层面认识,有时存在报告不及时或不报告的问题,特别是在个人事项报告上,有的不按规定在30日内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有的漏报配偶经商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情况。

(六)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压实责任不到位。个别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仍缺乏充分的认识,认为把分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力,习惯于在层层签订责任书后就“一签了之”,跟踪问效少,责任追究弱,导致压力传导层层衰减。如,部分领导干部对管党治党责任的履行仅停留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给干部上廉政党课等形式上,与分管干部职工面对面交心谈心少,对部分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掌握不准确、提醒不及时、批评不到位,对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反思不够,“以案促改”工作不充分。

2.监督管理不严格。有的班子成员对分管干部职工的管理失之于宽松软,对转变干部作风停留于口头要求多,真刀真枪转作风不深入,对个别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满足于一般化,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完成工作不力,贯彻执行“最后一公里”等问题重视不够。如,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的监督管理不严,个别干警存在执行上班纪律不严,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吃早点等问题屡说屡犯、屡禁不止。

3.干部任用不科学。由于编制受限和机构改革等因素,近些年市司法局只能通过“退二进一”方式充实干警队伍,干警队伍年龄结构总体偏大,加上局党委班子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开阔,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有时优先照顾和考虑老同志解决待遇,干部队伍梯次不尽合理,一定程度影响年轻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给年轻干警造成等耗思想。

4.民主集中不充分。有的党委班子成员在党委会研究讨论议题时思考不多、发言不主动,在讨论自己分管领域以外的工作时不充分发表个人意见,随波逐流,时常以“无意见”代替发言,发扬民主不充分,班子和集体智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一定程度影响了党委会议决策质量。

(七)其他方面的问题(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强戒领域存在的多发性、顽固性问题)。

1.防范风险不严格。局党委班子系统思维、战略思维能力不足,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拓宽视野不够,谋划部署工作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有时抓具体工作还存在重眼前、轻长远,推进工作发展的规律性研究把握不够,领会“上情”不足、摸透“下情”不够,工作风险防控还有漏洞。如,社区矫正日常监管严肃规范不够,风险防控能力水平低,对如何与有关职能部门横向联动、精密衔接、密切配合谋划不多、推进不足,各县平时大多时候只能通过电话等方式来掌握大概行踪和思想动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监控还不足,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不够精准,各种动态活动轨迹掌握不够全面,………………。

2.警示教育不深入。综合运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深入全面,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单一,仅局限于一般的案件传达、文件通报等形式,缺乏典型带动,没有深入剖析研究,没有很好的触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灵魂。如,队伍教育整顿中,由于目前还没有身边的案例,开展的两次警示教育大会仅停留在学习全省、全市违纪违法案件警示资料,真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还有差距,警示教育没有做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3.行业监管不到位。作为律师行业监管部门,局党委班子成员平时待在机关多、实地调研少,安排律师行业工作习惯于开会、下通知、发文件,了解工作进度听汇报、看报表多,亲自检查少,工作抓落实的措施不够细、力度不够大。如,………………,反映了班子成员深入一线督促落实少,主动到律所调研指导工作少,调研工作不深入,存在调研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情况,看面上的工作多,沉下身子发现问题少。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局党委班子紧密联系班子工作和思想实际,进行了深入具体的党性分析,归纳出以下5个方面的原因:

(一)政治站位不高。一是理论学习松懈。有的班子成员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我感觉理论功底是扎实的,理想信念也是坚定的,只要把工作抓好了、任务落实了,不出大的问题就可以了,从而淡化政治理论学习,往往只是停留在参加了、学习了阶段。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中,理解和把握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不深刻,没有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党性锻炼放松。个别班子成员没有通过“三项教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境界,导致理论素养停留在粗浅层面,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指导工作实践的水平还不够高,“知”和“行”仍有差距。三是系统思维不足。对发现的问题总结归纳不够,问题整改不够深入,举一反三抓整改、健全机制抓整改的办法不多,习惯于见子打子,工作的创造性不足,导致共性问题频发易发。

(二)担当作为不够。一是斗争精神减退。在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时没有把政治上的考量放在第一位,在党为党、在党护党的意识不够强,在队伍教育整顿的重点难点工作上,有时顾虑多、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瞻前顾后,怕捅马蜂窝,怕引起连锁反应,主动推动不够。二是干事创业激情不足。部分党委班子成员不能时时事事保持锐意进取、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在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时,敢于担当作为、勇于直面困难的办法不多、底气不足,贯彻落实态度不坚决。坚持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不够,对宏观的、战略的整体层面和全局形势把握不准,凝聚各方、协调推进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跟踪问效不足。个别党委班子成员缺乏习惯当“二传手”、“甩手掌柜”,亲力亲为不够,深入基层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办法措施不多。后续跟踪问效不及时,导致工作推动慢。

(三)工作作风不实。一是韧劲不足。推进工作缺少驰而不息、绵绵用力的韧劲,推动工作没有完全做到“一竿子插到底”,没有深入抓好每个环节,导致一些干警执行力、落实力不强。二是工作不深入。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一线的时间不多,主动了解情况,帮助基层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较少,对基层存在的问题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导致一些工作进展较慢、成效不够好。三是实事求是不足。安排部署工作时对实际情况考虑不充分,在处理当前与长远关系上考虑不足,倾向于注重解决当前问题。

(四)管党治党不严。一是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局党委班子没有切实将“两个责任”扛在肩上,部分党委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在落实“监督责任”上,缺乏跟踪监督检查和坚持问责到底的力度,没有完全做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二是率先垂范不足。有的班子成员对执行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强烈的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在严格执行纪律方面,自觉主动性不够,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认识不够深刻。三是动真碰硬不够。存在老好人主义思想,在动真碰硬上还不能完全抓住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信心和决心不足;对于一些违规违纪问题,还没有真正“动真碰硬”,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三、下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认真对照查找出来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工作实际,今后,局党委班子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整改落实。

(一)抓政治建设,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始终坚持和加强对队伍教育整顿的集中统一领导,保持上下同心、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二是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学习议题,通过学习,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队伍教育整顿的各项决策部署。三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放在突出位置,年内,至少召开两次党委会议专题听取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全面压实班子成员责任,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

(二)抓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一是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严格落实把学习教育贯穿队伍教育整顿始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组织干警从严抓好“三项教育”,同时,局党委班子成员在每次集中学习上带头思考、带头交流发言。二是进一步发挥“头雁”效应。积极引导局党委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头认真自学教育整顿必学书目,带头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的政策理论素养,不断增强驾驭全局、科学决策、引领发展能力,自觉把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置于全市的大背景、大形势下谋划、思考,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国家、省、市政策要求、符合市司法局实际、符合群众意愿。三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准确把握舆论宣传的时度效,重点宣传报道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大力宣传英模先进事迹,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积极干事创业、主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抓作风建设,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政策宣讲上从严从实。聚焦“7大顽瘴痼疾”,继续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通过深入思想发动、政策宣讲、谈心谈话等措施,全面梳理摸排存在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在线索核查上从严从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针对在线索排查、案件梳理、监督举报中发现问题的干警,认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推心置腹规诫劝告,讲明利害、帮助挽救,促使其主动讲清问题,争取主动。三是在统筹兼顾上从严从实。把队伍教育整顿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xxxx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把教育整顿与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推动xxx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抓纪律建设,从严管党治党。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检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自己”,以上率下推动自查自纠。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干部任前谈话、苗头性问题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考勤管理、节前节后和“八小时”外监督措施。结合“三项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全面提升各级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强化组织查处。认真组织力量核查干警自查填报的问题,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四种形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及时落实从宽政策;对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从严处理。四是强化选人用人。进一步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严守干部选任程序,严把人事纪律关,树立重实绩、重实干的鲜明导向,逐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使用力度,着力激发年轻干警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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