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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报告

发布: 2023-01-12 18:20:08   阅读: 次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报告

中共张家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6月25日至7月20日对中共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12日向市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反馈,实事求是指出了本单位在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存在的14大类47个方面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建议。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经市住建局党委研究,特此制定以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明确整改重点,坚定不移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全力推进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四个港城”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整改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建立“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真抓真改、立行立改,确保一个都不能漏,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坚持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通过整改,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通过整改,切实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整改,着力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住建局党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彭炜

副组长:顾敬贤

成员:邹利明、张晖、徐晓立、钱凤娟、曹峥

李建华、祝风红、钱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综合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与落实,材料收集、上报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顾敬贤(兼)

副主任:郭强

成员:徐敏、龚健飞、刘晓、吴怀春、张欣媛

顾文娟、王志薇

四、整改步骤

整改活动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2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13日至10月9日。

召开市住建局党委会议,成立工作机构,研究部署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整改意见整改工作任务分工表见附件。

第二阶段:10月10日至12月3日。

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12月4日至12月10日。

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对整改完毕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总结,于12月10日前向市委第一巡察组和市委巡察办报告整改情况和整改成效。

2018年12月10日以后,适时公布整改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集中整改结束后,对确实不能在短期内完成的整改项目,要确立阶段性目标,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出时限要求,结合实际进行整改。

五、整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委集体领导功能未凸显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时修订完善《中共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议事规则》;组织学习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明晰“三重一大”的范围,把重要项目、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资产出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评优评先、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全部纳入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二是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议,严格区分专题会议和党委会议,“三重一大”事项全部进行党委会决策。三是会前充分征求每位班子成员的意见,确定会议议题,提前发至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尊重每位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四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会会议记录,紧抓发言要点,全程记录留痕。

责任领导:彭炜

牵头部门:办公室、人教科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徐敏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2】针对班子成员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根据工作调整情况及时明确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梳理班子成员分工,确保分工无交叉;明确邹利明副书记参加局党委会。二是逐步调整局班子成员的职务岗位,原则上班子成员不再兼任下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责任领导:彭炜

牵头部门:办公室、人教科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

整改时限:2019年4月

【3】针对党的全面领导缺失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局党委的权威,明确党委和下属单位的决策权范围,下属单位重大事项全部经局党委研究讨论后实施。二是优化机关科室设置,细化职能工作;加大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指导力度。三是进一步梳理与房管中心的关系,加强指导和管理。

责任领导:彭炜

牵头部门:办公室、人教科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

整改时限:2019年4月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政治敏感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4】针对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住建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方案,确保上级要求在住建系统得到全面落实。二是加大对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扬尘防控工作推进不力、扬尘污染治理差的施工工地,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三是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局,不断优化办理事项,整合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间,精简办理材料。四是及时整改部分事业中层干部在下属企业任职问题;进一步排查企业、社团兼职人员,确保兼职人员报组织部门审核、兼职不取酬。

责任领导:彭炜、顾敬贤、李建华、祝风红、丁一中

牵头部门:人教科、质安科、法制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行政监管科、建管处、建设监察大队、安监站、建工科、公用处、征收办、园林处

责任人:郭强、何清、浦勇

整改时限:中层干部在下属企业任职2019年10月;其他即改。

【5】针对推进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够全面有力问题。高度重视巡视巡察整改落实问题,进一步排查《书记提醒函》《中共张家港市委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涉及的问题清单,结合本轮对我局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财务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财务科

责任人:郭强、施虞康、刘晓

整改时限:2019年4月

3.关于“对标新时代要求推动改革发展、促进民生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6】针对落实机构改革力度不大问题。积极探索研究,理顺房管职能与建设职能的关系;强化机构融合,确保绿化行业监管与建设业行业管理的充分整合。

责任领导:彭炜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

整改时限:2019年4月

【7】针对“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执行不到位问题。坚决执行“事企分开”“管办分开”,进一步明晰机关、事业、企业之间的关系,逐步消化企业自用人员;坚决杜绝事业编制人员在企业领取薪酬、报支费用等情况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及时开展清退,并对相关人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监督。

责任领导:彭炜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

整改时限:2019年4月

【8】针对对住建事业发展统筹指导、协调推动不够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区镇的指导和服务力度;二是强化对区镇工程招投标、小型工程监管、城乡一体等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

责任领导:彭炜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

整改时限:2019年4月

【9】针对民生问题解决不力问题。一是不断提高住建领域民生问题的解决力度,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抓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房屋渗水漏水、墙体脱落等问题,加大日常抽查频次。二是联合安监等部门加强工贸企业用气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燃气用户安全监管,加快瓶装液化气布点规划。三是牵头区镇对2015-2017三年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排查;加强跟踪,及时协调解决各类矛盾问题;对少数镇区存在的质量缺陷,积极督促各方抓紧整改。

责任领导:曹峥、李建华、祝风红

牵头部门:公用处、质监站、燃气办

责任部门:质安科、公用科

责任人:祝风红、许强、常益斌

整改时限:即改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思想建设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0】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学习浮于表面问题。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的学习,通过开展专题部署,指导基层支部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按照“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党员固定学习日等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责任人:徐敏

整改时限:即改

【11】针对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不正常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定《住建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紧密联系住建系统实际,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准备专门学习记录本翔实记录学习过程。二是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修养和政治觉悟;组织开展各类交流研讨活动,深化对理论学习的认识;坚决杜绝抄袭网上文章等类似情况发生。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徐敏

整改时限:即改

【12】针对“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走过场问题。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徐敏

整改时限:即改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能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

【1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及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委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三是根据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部署落实住建系统意识形态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

整改时限:即改

【14】针对舆论宣传引导主动性不强问题。一是通过多种媒介,加大宣传住建职能工作中涉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化解群众的误解。二是加强党的理论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训,积极吸纳优秀骨干加入党组织。三是对建设系统发生的重大典型案例开展剖析;对住建系统新录用、新提拔、新入党等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效果。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办公室、人教科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刘晓

整改时限:即改

【15】针对舆情应对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建立健全住建局重大舆情应急处理预案。二是高度关注涉及住建系统的舆情及群访信息,及时予以化解。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法制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法制科

责任人:郭强、何清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6】针对党建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进一步增加党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党组织工作责任清单;二是每年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不少于4次,年底进行党建专项述职,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认真开展对下属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检查。

责任领导:彭炜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徐敏

整改时限:即改

【17】针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按时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二是局机关党支部带头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党员教育及管理,出台《市住建局机关党员活动日制度》,支部活动带头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层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加强交流、互相学习。三是印发《住建系统党支部党建工作基本责任清单》,规定党支部“党员管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具体的次数和要求;各党支部对照责任清单,扎实抓好各项规定动作,确保责任清单任务落到实处,规范支部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做好党建活动的台账记录。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徐敏

整改时限:即改

【18】针对党建品牌引领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围绕擦亮“虹筑之家”党建服务品牌,拓展服务点位,丰富完善内涵,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服务更多建筑农民工。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建管处

责任人:郭强

整改时限:2019年4月

【19】针对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弱化问题。一是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下属党支部委员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及时进行调整,明确工作分工。二是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强化党性锻炼;加强党务干部教育管理,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全力提升住建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三是加大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走出去等方式,不断拓宽非公企业党务干部的思路;以房屋征收、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三个行业为主体,成立行业党建联盟或临时党支部,强化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同时,继续加大失联党员的联系力度。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各党支部

责任人:郭强、徐敏

整改时限:即改

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0】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的程序,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党员干部、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二是班子领导结合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材料报主要领导把关。

责任领导:彭炜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人:郭强

整改时限:即改

【21】针对组织生活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确保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和次数;会前充分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确保会议效果。二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局党委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徐敏

整改时限:即改

【22】针对个别支部组织党员活动时发放纪念品问题。给排水公司凤凰分公司党支部党员活动违规发放纪念品已于2013年处理完毕;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刘晓

整改时限:即改

8.关于“选人用人不够科学规范”问题的整改。

【23】针对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及时整改部分事业中层干部在下属企业任职问题;严格管理,杜绝兼职取酬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干部交流,原则上在同一岗位连续任正职5年以上或在同一科室连续任正副职8年以上的,实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逐步整改巡察组指出的5名干部长期不交流问题。三是严格执行中层干部任职回避和选拔任用回避制度。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应报尽报,不隐瞒、不遗漏、不出错,对未严格按照规定报告个人事项的领导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执纪监督;全力加强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

责任领导:彭炜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

整改时限:中层干部在下属企业任职2019年10月;干部交流轮岗2019年4月;其他即改。

【24】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张家港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提拔任用干部时,规范执行动议、职位确认、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酝酿、讨论决定、上报审核、任前公示等程序;坚持干部选拔全过程纪实留痕,做好材料归档工作。二是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使用专门记录本;详细记录党委研究讨论过程,每位班子成员发言体现纪实性。三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确保材料齐全完整。

责任领导:彭炜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

整改时限:即改

【25】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规划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研究,加大年轻干部的选拔管理力度,逐步解决混编混岗现象;梳理下属单位自设岗位的情况,逐步化解此类问题;逐步解决档案馆超编问题和质监站超职数配备情况。二是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形成干部的梯队发展;通过轮训轮岗、挂职锻炼、技能竞赛等形式,全面提升局系统年轻干部的能力素质。

责任领导:彭炜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

整改时限:2019年4月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及时严格贯彻落”问题的整改。

【26】针对公车管理不严格问题。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制定市住建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定期对下属各企事业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建立健全用车报备和监督措施。对违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相关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执纪监督,对出现违规使用公车的下属单位负责人和车辆管理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执纪监督。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各事业单位

责任人:吴怀春

整改时限:即改

【27】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流程,制定下发市住建局《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三单一函”等要求,杜绝违规用烟用酒、公款赠送礼品等问题的发生。二是规范经费报支管理,杜绝无事由、费用高等情况。三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排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执纪监督。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办公室、财务科、人教科

责任部门:各事业单位

责任人:郭强、施虞康、刘晓

整改时限:即改

【28】针对外出考察随意问题。进一步规范外出考察活动,制定下发市住建局《外出参观学习培训审批备案制度》,规范学习考察人员、事由、经费等事宜。对巡察反馈的个别单位组织活动时出入旅游景点的问题,景点费用进行清退,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执纪监督。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财务科

责任部门:各事业单位

责任人:徐敏、施虞康

整改时限:即改

【29】针对津补贴发放规定执行不严问题。一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津补贴的发放;及时对部分班子成员在下属单位领取津补贴进行清退整改。二是制定下发市住建局《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明确工会会员福利只在工资发放工作单位享受,不得重复享受和发放,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单位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执纪监督。

责任领导:彭炜、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财务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财务科

责任人:郭强、施虞康

整改时限:即改

10.关于“‘四风’问题尚未根除”问题的整改。

【30】针对担当精神有所缺失问题。一是继续弘扬张家港精神,进一步梳理住建部门的职责,强化主动履职意识,全力服务企业和基层群众。二是加大对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处罚力度,不断拓展处罚法则运用的范围。三是从严查处、坚决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强化劳务和用工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四是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力度,杜绝集体资产被个人占用情况的发生。五是强化与城管部门的沟通联动,确保绿化行政案件执行到位。六是市政工程符合报建条件的,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责任领导:彭炜、曹峥、钱耿、丁一中

牵头部门:公用科、财务科、建设监察大队、园林处

责任部门:公用科、财务科、招标办、建设监察大队、园林处

责任人:黄国华、陆益锋、施虞康、陆洪鑫

整改时限:历史遗留问题2019年10月;其他即改。

【31】针对争先意识有所减弱问题。一是进一步弘扬张家港精神,加强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进取拼搏精神。二是激发干部敢于争先的激情和追求,瞄准全国、全省建设领域的先进,负重奋进、敢于争先。三是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增强干事创业的激情,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责任领导:彭炜、李建华、丁一中

牵头部门:人教科、村镇科、墙改办

责任部门:人教科、村镇科、墙改办

责任人:郭强、李国喜、韦屹东、

整改时限:即改

【32】针对工作作风不严实问题。一是进一步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扎实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加强与经开区的对接联系,逐步加强沟通协调,解决推诿扯皮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联系,充分征求建设单位的想法和功能需求,不断提升代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大对违法转包分包问题的打击力度,加强巡查检查,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五是制定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案件审查规则、范围、程序等内容,规范案件审查程序。六是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与建筑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审核返还墙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责任领导:张晖、曹峥、顾敬贤、钱耿、丁一中

牵头部门:法制科、质安科、工务处、公用处、园林处、建设监察大队、墙改办

责任部门:工务处、质监站、安监站、建设监察大队、墙改办

责任人:何清、余雷、曹晓辉、陆洪鑫、浦勇、陆益锋、韦屹东

整改时限:理清监管责任2019年4月;其他即改。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关于“挺纪在前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33】针对抓早抓小没有形成常态问题。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针对巡察反馈和自我排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执纪监督。二是通过常态化问责抓早抓小、落细落实,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推动制度执行走向严紧硬、更加常态化。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刘晓

整改时限:即改

【34】针对廉政谈话不经常问题。一是全面开展廉政谈话,在干部选拔使用、重要岗位人员调整、出现违纪现象苗头、党内生活不严格落实等时机,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做好谈话记录。二是加大廉政谈话的频次和力度,不断增强廉政谈话内容的针对性。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刘晓

整改时限:即改

【35】针对制度约束未落到实处问题。一是加大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及时修改完善市住建局内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扩大知晓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内部管理,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人:郭强、龚健飞

整改时限:2019年4月

12.关于“纪律教育和日常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36】针对日常管理监督“宽松软”问题。一是坚持日常管理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扎实开展“清风行动”专项检查。二是坚持抓关键少数与管住多数相结合,对党员领导干部以严的纪律要求约束,以严的纪律标尺衡量。三是坚持监督检查与问责追究相结合,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特别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财务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财务科

责任人:刘晓、施虞康

整改时限:即改

【37】针对党风廉政教育不扎实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以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为学习重点,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觉为目标,进一步巩固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不断扩大党风廉政教育的参与性。积极探索党员干部喜闻乐见、易于参与、便于吸收的活动形式。三是完善各项党风廉政学习制度,推进廉政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教育长效机制。四是严格执行市委《张家港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为退二线领导安排合适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加强教育培训,通过组织参加学习培训、实地调研、党日活动等方式,提高退二线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

整改时限:即改

【38】针对警示教育震慑不足问题。加大警示教育的震慑力度,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宣教的实效性。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创新开展活动让党员干部将法律、纪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自觉,让廉洁自律意识在心底扎根。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

整改时限:即改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39】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进一步增强局党委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识,局党委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4次,确保有计划、有落实;通过会议、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传导责任压力;结合住建工作实际,明确具体措施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

责任领导:彭炜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

整改时限:即改

【40】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意识,严格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将督查工作常态化,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对违纪违规现象动辄则咎,敢于动真碰硬。

责任领导:彭炜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

整改时限:即改

【41】针对廉政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廉政风险意识,通过自己查、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多种方式,梳理查找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明确岗位职权职责和风险防控措施,逐步建立以岗位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加强廉政风险教育,提高认识水平;深入排查建设系统存在的廉政风险,确保无死角、不遗漏。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

责任部门:人教科

责任人:郭强

整改时限:即改

14.关于“重点领域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42】针对资产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建立健全住建局资产管理制度,开展资产专项核查,摸清底数;成立住建局资产监管领导小组,强化对资产的监督和管理。二是建立资产出租领导小组,实现集体决策;建立资产出租增长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资产监管,确保用途可控。三是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监管。

责任领导:彭炜

牵头部门:财务科

责任部门:各事业单位

责任人:施虞康

整改时限:即改

【43】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结报资料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审核,规范财政支出审批手续;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加强对财务报批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严把报销票据审核关。三是规范现金管理制度和备用金管理制度。四是对巡察反馈问题中涉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执纪监督。

责任领导:彭炜

牵头部门:财务科

责任部门:各事业单位

责任人:施虞康

整改时限:即改

【44】针对对下属国有集体企业、协会监管存在漏洞问题。一是加强对下属国有集体企业和行业协会的监管,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格执行上级相关制度要求;加强对下属国有集体企业和行业协会的监督检查,杜绝公款购买香烟、酒、高档茶叶等问题。二是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经费使用,杜绝违规报支、发放津补贴等现象,对出现违规问题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执纪监督。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财务科

责任部门:各事业单位

责任人:刘晓、施虞康

整改时限:即改

【45】针对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规定,树立阳光采购意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住建系统企业招投标及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规范系统企业招投标及采购行为。二是加强对代建项目的管理,杜绝违法分包现象。三是加强对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的管理。对巡察反馈涉及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执纪监督。

责任领导:张晖、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财务科、工务处

责任部门:各事业单位

责任人:刘晓、施虞康、余雷

整改时限:即改

【46】针对食堂管理不到位问题。加强对食堂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和验收制度,完善互相制约机制;修订完善《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管理流程,杜绝廉政风险。对食堂管理中违规行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执纪监督。

责任领导:顾敬贤

牵头部门:人教科、财务科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事业单位

责任人:刘晓、施虞康

整改时限:即改

【47】针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返还审核程序;加强人员轮岗和干部培训,规避廉政风险。二是加强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审核证明材料的归档,规范台账管理;梳理征收和返还底数,强化凭证管理,对凭证保管遗失的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执纪监督。

责任领导:丁一中

牵头部门:墙改办

责任部门:墙改办

责任人:韦屹东

整改时限:即改

六、整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市住建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彭炜任组长,党委委员顾敬贤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所承担的整改任务,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要求,全力保障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二是细化整改举措,抓好任务落实。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对具备整改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立行立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抓紧落实到位,限期整改;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对需要标本兼治的事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有序开展。始终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总结汇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及时征求巡察组对我局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坚决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并向市委巡察办、第一巡察组报告整改工作方案、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员和群众监督,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附件:《市住建局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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