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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卫生考核制度范文(通用6篇)

发布: 2022-07-08 16:30:03   阅读: 次 【   

爱国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热爱自己的国家,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爱国卫生考核制度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爱国卫生考核制度6篇

【篇1】爱国卫生考核制度

社区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制订爱国卫生工作制度,是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紧紧围绕联系贯彻落实好爱国卫生,提高市民知晓率和生活质量,使居民有一个安详、愉快、整洁、优美的环境。为了辖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订工作制度如下:   

    1、认真宣传国家关于城市管理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提高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工作,落实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3、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鼠、蟑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委制订的标准内。

    4、搞好环境整治,提高小区内档次和品味,美化小区环境,保护小区花木,树草和绿化。

    5、控制和及时处理小区内乱挂和通道阻塞等“六乱”现象,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6、强化居民生活垃圾袋装化的管理,提高垃圾袋装力度,杜绝散装和零星垃圾倒入。

    7、坚持辖区单位共同配合学习,互相督促,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搞好卫生工作。

    8、对小区内环境整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为早日改变环境,打下扎实的基础。

社区卫生大扫除制度

为了给社区居民营造一个“优美、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社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惯例特制定了周末卫生大扫除制度,请大家遵守执行。

一、社区定于每月的第一个周末为大扫除日,请各单位遵守执行,搞好本辖区内部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二、单位内部卫生的基本要求

(一)、每天必须打扫办公室及楼道的卫生,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

(二)、彻底清除“六乱”及户外广告。不允许在室内外乱丢纸屑、果皮、烟头等污物,不允许随地吐谈。

(三)、搞好个人卫生,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四)要爱护室内外花草树木及公共卫生设施。

(五)在节假日前临时安排大扫除,保证社区拥有整洁、美化的环境。

三、社区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入卫生档案,定期进行通报

(一)、清扫的是否彻底,有无遗漏。

(二)、是否将垃圾倒进指定地点。

(三)、厕所无污垢、无异味。

(四)、墙壁是否清洁,有无明显污迹。

(五)、楼梯扶手是否清洁。

社区小街巷清扫保洁制度

   

为加强居民区内小街巷的卫生,做到“全日制保洁”,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小街巷实行专人清扫,专人保洁。清扫、保洁员与居委会签订卫生责任状。
    二、清扫人员每天上午6:00—7:00,下午1:00—2:00为清扫时间,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实行全日制保洁。
    三、社区工作人员会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小街巷的卫生检查,发现清扫不干净或保洁不到位的,予以警告、处罚直至换人。
    四、社区工作人员要教育沿小街巷的居民共同维护公共卫生,不乱倒垃圾,不乱堆、不乱放杂物,实行垃圾袋装,遵守兴化市卫生管理规定。
    五、小街巷清扫保洁人员除履行责任状内容之外,还必须服从居委会安排,突击加班加点,清除卫生死角等。

社区垃圾收集管理制度

根据我市创卫工作要求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运输的有关规定,为使社区内单位及庭院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结合社区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单位内部日常的生活垃圾要有专门的垃圾容器统一收集,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做到日产日清。
2、庭院楼道垃圾道密闭后,居民区内要设有专门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3、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垃圾收集容器要密闭,严防四害孳生。
4、单位及庭院临时性建筑垃圾,要做到施工完,垃圾清。
5、单位及庭院的生活垃圾在运输过程中实行密闭运送,不污染环境。

社区除四害工作制度

根据兴化市爱卫办对除四害工作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为加强本社区的除四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四害工作必须按上级部署要求组织的实施。
    二、开展本社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三、除四害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投药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投药培训方可上岗。
    四、投药前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通知居民,说明投药时间、区域及注意人畜误食,食品店的投药方法,告知时间表至少一天。
    五、除四害用药必须是上级指定用药,并且在指定的公司购买。
    六、投药区域要覆盖到位,不留死角。
    七、残药必须落实专人保管。
    八、毒死的死鼠集中深埋或焚烧处理。
    九、做好除四害药品购买、投药、死鼠处理等的登记工作。

社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创造文明干净,整洁优美的旅游环境,提高社会整体卫生健康水平,按照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包卫生:负责清扫门前地面的垃圾,保持经常性整洁;清除痰迹、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临街商店应按照规定设置符合规范的废物箱储存垃圾,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绿化: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市容市貌;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店不倚门设摊,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社区住宅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社区居民住宅卫生管理制度。
一、社区把居民住宅小区划分为若干卫生包干区、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二、住宅区道路要求做到一日二扫,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三、杜绝居民区粪便满溢,污水横流的现象存在。
四、居民住宅区内各种卫生设施完好。
五、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内放养家禽家畜,违者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劝说,劝说无效的,由社区街道组织力量捕杀。
六、居民住宅区养犬要依法登记,并做好免疫工作。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居民住宅区内乱贴、乱画、乱扔、乱堆。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八、社区要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宣传工作,在居民住宅区内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文明新风,逐步形成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爱国卫生活动的氛围。

【篇2】爱国卫生考核制度

大连开发区城市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城区市容环境,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建立我区环境卫生事业的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开发区的投资环境。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城市市容管理办法》、《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开发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作为环境卫生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评比,并组织、促进本制度的实施。

    第三条  环卫工作考核分为基础管理考核与作业管理考核二部分。并以此作为半年和年终环卫工作考评得分依据。对年终累计扣分的单位,相应扣罚当年城市维护费;对累计加分的单位予以奖励。

第四条  将环境卫生考核结果,作为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基础管理考核

    第五条  基础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目标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组织建设情况;城市环境卫生事业专项资金投入情况;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投入和更新情况;重大活动环境卫生保障情况;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和计划落实情况;环卫工人安全教育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环卫一线作业人员达标情况;辖区内有偿服务管理情况;市民及社会各界满意度情况;信访及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

    第六条  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依此开展日常管理考核工作;配齐配强城管主任、城管科长和专职环卫工作管理人员,以便更好地开展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街道办事处应依照国家行业标准,组织相关企业配备环境卫生一线作业人员;保障环卫事业专项资金的投入;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的投入和更新应满足城市发展和实际作业需求;重大活动环境卫生保障有力,无人为差错;认真组织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和计划,确保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环卫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避免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第九条  对于企业、商业网点所产生的垃圾,按各相关街道管理区域进行属地化管理,实行有偿服务;上述垃圾禁止混入居民生活垃圾待运点,其待运点不得设在厂区外或公共场地,此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

    第十条  为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管委会每半年对开发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一次市民满意度测评。测评采用问卷、调查、社会评议等多种形式;信访及新闻媒体所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给予满意答复,不得推诿、拖延。

    第十一条  基础管理考核采取定期检查形式,由考核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及被考核街道参加,每季度一次。

作业管理考核

    第十二条  作业现场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城市道路、景区景点、停车场、居民居住区域的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公共厕所保洁与管理工作;环卫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道路、景区景点、停车场的清扫保洁要严格按照一、二、三级道路清扫保洁标准执行;公共厕所的保洁与管理要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  生活垃圾收集要全部实现袋装化、不落地管理;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各类环卫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  作业管理考核一般采取明查与暗查两种形式,每种形式的考核结果各占综合评价结果的50%。明查由考核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及被考核单位参加,每月至少一次;暗查由考核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先不通知受查单位,发现问题通知被考核单位及时处理。

综合评价

    第十六条  基础管理考核与作业管理考核依据《大连开发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及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年底按分值累积结果实行奖罚。

    第十七条  实行综合评价考核通报制度。检查结果经被考核单位确认后,由考核部门按月进行书面通报,并报送管委会。

    第十八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被考核单位应及时组织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按《大连开发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及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加倍扣分。

    第十九条  对被管委会、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表扬的单位,无信访投诉的单位,给予加分奖励。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考核部门应加强对资料的收集和汇总。每次检查应对现场纪录、录像、照片、报纸及领导的批示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第二十三条  检查考核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不得徇私舞弊。

    第二十四条  遇有特殊情况,由考核人员提出具体意见,报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研究决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具体考核标准由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琅琊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争创省级卫生城市,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全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营造干净、有序、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街道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定任务总量,保经费基数,活工作机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项目和内容

    (一)月度日常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1)全区道路清扫保洁;(2)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周边卫生;(3)住宅小区(新村)、背街小巷等居住区环境卫生管理;(4)城乡结合部、城市入口处、村居环境卫生管理;(5)生活垃圾、垃圾桶(房)、果壳箱管护情况;(6)临时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及市、区督查,媒体曝光所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季度阶段性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1)各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和组织建设情况;(2)环卫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3)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4)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社会评议和领导评价情况。

    四、考核依据

    依据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以及“安徽省级文明城市”、“安徽省级卫生城市”等有关方面的考核规定,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界定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五、考核方式

     按照考核项目、内容和相关要求,考核采取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项对照评分,同时实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随机检查与跟踪热点相结合、专业考核与社会综合评价相结合、内部通报与媒体曝光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创新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机制,努力增强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季度考核等级及奖惩办法

  (一)季度考核结果设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以计分结果评定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89分为达标,69分以下为不达标。

     (二)对季度考核为优秀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季度考核不达标的街道,给予通报批评。

     七、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效能办、区市容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政府督办室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容局,主要负责考核的实施细则、评分标准、工作计划、方案等文件的起草;组织开展考核活动;指导、督促对各街道的考核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每月召开一次街道和环卫专业保洁公司例会,对各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八、本考核办法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区政府对各街道的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琅琊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和全面落实全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创建目标,根据《琅琊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一、考核对象:各街道。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街道组织、制度体系是否健全、设施建设是否规范、标准要求是否明确、宣传教育是否充分等内容。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实行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同时加强对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及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1、月度日常考核实行双百分倒扣分制。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明查分值100分,暗查分值100分。明查每月一次,原则上在每月中旬或重大活动之前进行,受查单位派人参加,考核项目和内容从区环境卫生管理资料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暗查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不通知受查单位,原则上每周一次,考核项目和内容可随机抽样也可跟踪热点。在明查途中对抽样项目以外发现的问题,一并列入考核范围,并对照评分标准打分,对暗查中发现的问题,则及时通知被查单位到现场处理,并以月度累计扣分。

     2、季度阶段性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倒扣分制。由区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总评。主要是考核环境卫生基础性工作的管理情况和社会公众的综合评价,采取听取汇报、查台帐资料、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季度考核结果按3个月度日常考核结果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3、年终考核结果按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二)考核资料的收集和汇总。每次考核都以现场记录、录像、照片及领导的批示与评价、报纸、图片等资料为依据。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资料定期汇总、及时归档,特别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的评价意见,市民群众的测评结果,市、区领导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批示,新闻媒体报道,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保障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作为各街道综合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数量及重点考核区域。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次不少于4条道路、2个居民生活小区,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次不少于2条道路、1个居民生活小区(散住居民生活区以100×100平方米为一检查区域)。城区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城市入口处为重点考核区域。

    (四)相关要求

     1、考核中,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照评分标准,民主评定考核成绩,并在考核表上签字;对在每次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确认后,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被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同一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2、市文明办明查暗访所扣分值、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管理考核所扣分值、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发现问题所扣的分值,均计入相关街道档案,作为该街道的考核成绩。

     3、考核评分中,凡有扣分幅度的项目和内容,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视问题严重程度,集体决定扣分分值。

     4、考核情况每月以简报形式送区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被考核单位,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的监督。

     四、扣分标准 

     (一)组织体系及保障措施方面 

     1 、组织制度保障情况。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年初未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包括街道、社区和环卫专业队各类人员的职责、管理办法、责任划分、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未细化、量化到各类人员,各类人员的奖惩措施不明确,且未当月兑现;建立台帐资料。以上缺一项扣0.5分。 

     2、经费投入保障落实到位情况。街道对区下拨的卫生经费未全部用于环境卫生管理的,扣2分;未建立正常卫生经费配套投入的,扣1分;未建立环卫经费科目的,扣1分;经费使用情况不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不完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视情扣2分。

     3、创建宣传氛围情况。街道创建氛围不浓、居民创建知晓率不高、创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的,扣1分;受到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被省、市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且情况属实,每次扣2分。

     (二)道路清扫方面

     1、未能按时结束路段清扫任务,每一个作业范围,扣1分。

     2、清扫不彻底,有漏扫、浮灰重、卫生死角的,每处扣0.5分;清扫后路段有明显石头瓦片、漏堆未清的,每处扣0.5分;路段有污水和积水未清扫的,每处扣0.5分。

     3、清扫过程中将灰尘泥沙扫入河道、下水道和堆放在绿化带内的,每处扣1分。

     (三)垃圾清运方面

     1、垃圾箱(池)垃圾未能及时清运的,每次扣0.5分;垃圾箱(池)周围2米范围内有生活垃圾或杂物的,每处扣0.5分

     2、垃圾不送入垃圾中转站、随意乱扔乱倒、清运途中发生人为二次污染的,每次扣0.5分。

     3、在垃圾堆放点、垃圾箱内或者其他地方焚烧垃圾的,每处扣1分。

     4、拒绝收集门面、住户的生活垃圾,一次扣1分。

    (四)卫生保洁方面

    1、车辆行驶或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微量垃圾未能及时清除的,一次扣0.5分。

    2、垃圾板车或垃圾箱(池)外表未清洁的,一次扣0.5分;路段上果皮箱、垃圾箱未能按时清理的,一次扣0.5分。

     3、道路保洁不到位,发现可视垃圾的,一次扣0.5分。

    (五)管理方面

    1、环卫人员上岗时未穿着标志服装、聚堆闲聊;清扫保洁时间上班有脱岗的,每人次扣0.5分。

    2、无正当理由与行人和门面业主发生纠纷,每人次扣0.5分。

    3、路段承包人或清扫保洁人员未能按督查人员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不服从督查人员管理,一次扣2分。

    4、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到市政府或区政府上访,一次扣3分。

    五、考核奖惩

    1、设立环境卫生考核奖励资金。对每月考核达到优秀的,其中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月奖励2000元,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月奖励1000元,按季度进行兑现。

     2、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20元扣除,东门和扬子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10元扣除,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六、检查考核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报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议定。

    七、本实施细则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琅琊区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为统一道路清扫和保洁质量标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更好地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要求,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道路保洁范围

     车行道、人行道、桥梁道路、高架桥、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和居住区街巷道路及其他设施等。

     二、道路等级划分

     一级清扫保洁道路:南谯北路、天长路、琅琊路、琅琊古道、育新路、凤凰路、西门子路、火车站广场。

     二级清扫保洁道路:丰乐北路、丰乐南路、西涧路、定远路、紫薇北路、来安路、凤阳路、清流路、明光路、双拥路、四牌楼街、建设路、南谯南路、老环城路、环滁西路、扬子西路、三里亭路、体育路、湖心路、卫校巷、花园街。

     三级清扫保洁道路:菱溪路、创业北路、老创业路、紫薇南路、纬四路、扬子东路、文德街、古马路、三八巷、忠佑巷、四合路。

     四级清扫保洁道路:东外环路纬五路至紫薇南路段,营房路扬子转盘至明光来安路口段、水库路、花亭路和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琅琊、清流、扬子街道其他居住区街巷道路。

    三、道路清扫保洁的通用质量要求

     1、正常作业时间:上午6:00至10:00,下午13:30至17:30,遇到特殊时期另行通知。二班制工作时间:清扫时间上午5:00至8:00,下午12:00至15:00;保洁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晚上18:00至21:00,夏季高峰期重点地段晚间保洁时间根据实际需要临时通知。

     每日的普扫作业应在早上7点钟前结束,路面垃圾收集在7:40前结束,下午普扫夏季在4点钟前结束。春、秋、冬季3点钟前结束,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普扫作业做到车行道、人行道、边沟、下水道、树穴等无存留垃圾。

      2、普扫保洁路面遗留废弃物控制指标。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四、道路保洁标准质量要求

     1、一级保洁:指人流量大的繁华路段,要求全天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

     2、二级保洁:指主要路段,要求巡回保洁,路面基本见本色。

     3、三级保洁:要求定时保洁,每日普扫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4、四级保洁:要求每天普扫1次,部分路段实行定时保洁。

     五、桥面、人行地道的地面清扫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应干净。

     六、广场清扫保洁质量与所确定的道路等级保洁质量标准一致,符合地面清洁无明显灰沙和污物,无人畜粪便。

     七、垃圾箱(池)、废物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并定时清洗箱体,废物箱周围2米地面范围无存留垃圾和杂物。

     八、路面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装运,不得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

     九、路面清扫要文明作业,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行人干扰。

     十、内城河水域漂浮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打捞,及时清除,在可视范围内水面不得有单个面积在0.5㎡以上的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

     本标准由琅琊区市容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3】爱国卫生考核制度

新兖镇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给辖区居民以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推进我镇爱卫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爱国卫生机构。镇设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由分管卫生的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城建办、卫生院、中、小学校、派出所、食品站等单位和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下设镇爱卫办,城建办主任为爱卫办主任,全面负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上级爱卫组织分配的相关工作,以及各村(居)和镇直单位的爱卫创建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第二条 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实施爱卫长效管理,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开展除四害综合防治。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第三条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领导全镇的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卫生工作相关制度,部署检查、落实卫生工作任务,使全镇卫生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四条 镇环境卫生划分责任区。由镇爱卫办牵头,街道居委会配合。做到“五无”,即无暴露垃圾、无滥贴广告、无杂草枯叶、无污水积存、无蚊蝇滋生地。

第五条 单位内各办公室做到整洁、美观、文明。

第六条 由镇爱卫办加强对清扫人员的督促和管理,做到任务落实、分工明确、清扫彻底。

第七条 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第八条 镇爱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全镇爱国卫生运动,贯彻国家、省、市、县的有关卫生法规,按上级要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镇的爱卫工作。

(二)坚持做好定期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创造一个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三)配合上级防疫部门,做好灾后消毒、除“四害”、灭鼠工作,确保“四害”、鼠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检查标准:

1、镇村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中扫,每月一大扫;

2、环卫人员做到每天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3、临街门店无出店经营现象。

4、交通工具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二)检查制度:

由镇爱卫办进行检查,定期对镇直各单位、各村(居)卫生状况打分排名,对卫生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卫生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履行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责任,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制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管,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2、设立固定性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安排卫生报刊阅览室或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画廊,订阅卫生报刊等健康教育资料,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

3、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教育活动,单位内工作场所、会议室张贴禁烟标志,明确专兼职人员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劝阻吸烟。

4、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健康教育和环保教育;对接触有毒有害物体的工人进行的职业卫生教育;对女职工进行妇女保健教育。三种教育普及率分别达95%以上。

5、单位职工健康教育全员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培训率100%(含上列三种方式进行的教育)。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90%和85%以上。

6、安排能够满足本单位员工健康教育和职业卫生保健需求的工作经费。

7、完善各项健康教育工作资料。

除四害工作制度

1、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除四害活动,与社区签订除四害任务书。

2、明确专人负责除四害工作,每年冬春开展灭鼠突击活动,夏秋季节开展灭蚊、灭蝇、灭蟑螂活动。

3、及时疏通下水道,清除闲置积水、暴露垃圾等四害孳生繁殖场所。

4、在食堂、仓库等部位配置纱门、纱窗、防鼠网、鼠笼、鼠夹等防蚊、防蝇、防鼠设施。

5、及时向社区或市爱卫办反馈四害孳生情况。

6、安排能够满足本单位除四害需要的工作经费。

卫生保洁制度

全体员工必须保证工作场所和划定的卫生包干责任区达到以下要求:

1、环境卫生设施完善。厕所水冲式,保持无蝇无蛆无臭;垃圾袋装收集,密闭贮存,日产日清;下水道畅通,窨井口有防鼠网;办公场所及公用通道有数量足够、整洁卫生的痰盂、纸篓和废物箱,并每天清理保洁。

2、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办公室、会议室、仓库、贮藏室、教室、车间等场所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四壁、顶棚、门窗干净无积尘、蛛网;室外无暴露垃圾、无积水、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办公室、会议室有禁烟标志,公用茶具消毒设施完备(用一次性水杯不必配消毒设施)。

3、道路硬化,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无积水、无存水容器,院内无违章建筑,各类车辆排放整齐。

4、绿化、美化好,见缝插绿,无裸露泥地。

5、“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有专人负责。三包范围内地面清洁,门面、围墙、电线杆整洁,无乱画乱贴,果壳箱、下水道沟眼周围清洁,无污水。无店外店,无乱搭建、乱堆放,无乱设摊点,无乱停车辆。绿地、绿岛内清洁,绿化及设施无损。

6、“三废”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控制吸烟工作制度

1、有领导分管控制吸烟工作,有专人负责劝阻吸烟。

2、领导及全体员工不在工作场所吸烟,不互相敬烟。

3、工作场所及会议室不摆放烟灰缸,单位内处无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4、经常性开展控制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全体员工知晓烟草对个人健康的危害、知晓二手烟对他人健康的危害,自觉养成不吸烟、不敬烟的良好习惯。

5、根据控烟情况对员工实行必要的奖惩制度。

卫 生 制 度

按照全国城市卫生、省文明卫生城市中机关单位卫生的要求,实行科(办)卫生包干保洁制度;搞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

1.保持院内环境清新整洁,无蚊、蝇孳生地和不卫生死角,物品、车辆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2.保持室内环境整洁、窗明几净,四壁和顶棚无灰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无烟蒂、无纸屑、无果壳。办公室用品堆放整齐。

3.公用茶具坚持用后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4.室内应合理养植盆花,美化室内环境。

5.公共场所要有明显的禁烟控烟标语,会议室不准吸烟、不设烟缸。

6.厕所经常保持清洁,每天有专人清扫,定期消杀,做到无蛆、无蝇、便后无垢。

7.坚持室内外卫生每日一小扫,周末一大扫。

8.工作人员讲文明、爱卫生、穿着整洁、仪表庄重。

9.坚持开展经常性除四害消杀活动。

厕所卫生制度

1.厕所由清洁工负责,做好清扫和四害消杀工作。

2.洗手槽、便槽做到每日一次清洗,保持壁净地洁。

3.冬春季节每半月一次消毒杀虫,夏秋季节每周二次喷药消杀,做到无蛆无蝇无蚊。

4.任何解手人员及时做好便后冲洗,做到无异臭味、无尿垢。

5.凡用厕人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做到节约用水,反对浪费,随手关毕水阀。

食堂卫生制度

1.食堂卫生工作应按上级和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制度执行。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

2.食堂必须保持室内外清洁通风、舒适美化的卫生环境,坚持每日三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一次突击扫制度。

3.食堂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三防四隔”的有效措施,开展“除四害”消杀活动。

4.食堂使用刀具、砧板、容器、冰箱等必须实行生熟分开,定期检查、消毒。

5.食堂必须坚持餐具、盛放容器的消毒制度,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6.食堂进、销必须坚持质量新鲜,严禁腐败、霉变生虫、掺假杂进销,杜绝食物性中毒发生。

7.食堂人员坚持个人卫生,做到“四勤”、“五不”。

8.食堂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定期健康检查和接受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合格证上岗。

【篇4】爱国卫生考核制度

社区爱国卫生制度


古城社区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制订爱国卫生工作制度,是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紧紧围绕联系贯彻落实好爱国卫生,提高市民知晓率和生活质量,使居民有一个安详、愉快、整洁、优美的环境。为了辖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订工作制度如下:   

    1、认真宣传国家关于城市管理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提高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工作,落实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3、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鼠、蟑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委制订的标准内。

    4、搞好环境整治,提高小区内档次和品味,美化小区环境,保护小区花木,树草和绿化。

    5、控制和及时处理小区内乱挂和通道阻塞等“六乱”现象,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6、强化居民生活垃圾袋装化的管理,提高垃圾袋装力度,杜绝散装和零星垃圾倒入。

    7、坚持辖区单位共同配合学习,互相督促,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搞好卫生工作。

    8、对小区内环境整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为早日改变环境,打下扎实的基础。

 

古城社区卫生大扫除制度

为了给我社区居民营造一个“优美、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社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惯例特制定了周末卫生大扫除制度,请大家遵守执行。

一、社区定于每月的最后一周的周一为大扫除日,请各单位遵守执行,搞好本辖区内部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二、社区十一个小区卫生的基本要求

(一)、每天必须打扫街道的卫生,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

(二)、彻底清除“六乱”及户外广告。不允许在室内外乱丢纸屑、果皮、烟头等污物,不允许随地吐谈。

(三)、搞好个人卫生,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四)要爱护室内外花草树木及公共卫生设施。

(五)在节假日前临时安排大扫除,保证社区拥有整洁、美化的环境。

三、社区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入卫生档案,定期进行通报

(一)、清扫的是否彻底,有无遗漏。

(二)、是否将垃圾倒进指定地点。

(三)、厕所无污垢、无异味。

(四)、墙壁是否清洁,有无明显污迹。

(五)、楼梯扶手是否清洁。

古城社区小街巷清扫保洁制度

    为加强居民区内小街巷的卫生,做到“全日制保洁”,改进居民的生活条件,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小街巷实行专人清扫,专人保洁。清扫、保洁员与居委会签订卫生责任状。
    二、清扫人员每天上午6:00—7:00,下午1:00—2:00为清扫时间,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实行全日制保洁。
    三、社区工作人员会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小街巷的卫生检查,发现清扫不干净或保洁不到位的,予以警告、处罚直至换人。
    四、社区工作人员要教育沿小街巷的居民共同维护公共卫生,不乱倒垃圾,不乱堆、不乱放杂物,实行垃圾袋装,遵守柳州市卫生管理规定。
    五、小街巷清扫保洁人员除履行责任状内容之外,还必须服从居委会安排,突击加班加点,清除卫生死角等。

古城社区垃圾收集管理制度

根据我市创卫工作要求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运输的有关规定,为使社区内单位及庭院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结合社区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单位内部日常的生活垃圾要有专门的垃圾容器统一收集,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做到日产日清。
2、庭院楼道垃圾道密闭后,居民区内要设有专门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3、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垃圾收集容器要密闭,严防四害孳生。
4、单位及庭院临时性建筑垃圾,要做到施工完,垃圾清。
5、单位及庭院的生活垃圾在运输过程中实行密闭运送,不污染环境。

古城社区除四害工作制度

根据各级政府对除四害工作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为加强本社区的除四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四害工作必须按上级部署要求组织的实施。
    二、开展本社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三、除四害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投药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投药培训方可上岗。
    四、投药前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通知居民,说明投药时间、区域及注意人畜误食,食品店的投药方法,告知时间表至少一天。
    五、除四害用药必须是上级指定用药,而且在指定的公司购买。
    六、投药区域要覆盖到位,不留死角。
    七、残药必须落实专人保管。
    八、毒死的死鼠集中深埋或焚烧处理。
    九、做好除四害药品购买、投药、死鼠处理等的登记工作。

古城社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创造文明干净,整洁优美的旅游环境,提高社会整体卫生健康水平,按照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包卫生:负责清扫门前地面的垃圾,保持经常性整洁;清除痰迹、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临街商店应按照规定设置符合规范的废物箱储存垃圾,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绿化: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市容市貌;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及其它违法行为。临街商店不倚门设摊,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古城社区住宅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创立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社区居民住宅卫生管理制度。
一、社区把居民住宅小区划分为若干卫生包干区、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二、住宅区道路要求做到一日二扫,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三、杜绝居民区粪便满溢,污水横流的现象存在。
四、居民住宅区内各种卫生设施完好。
五、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内放养家禽家畜,违者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劝说,劝说无效的,由社区街道组织力量捕杀。
六、居民住宅区养犬要依法登记,并做好免疫工作。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居民住宅区内乱贴、乱画、乱扔、乱堆。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八、社区要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宣传工作,在居民住宅区内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文明新风,逐步形成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爱国卫生活动的氛围。

古城社区卫生检查评比竞赛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工作,促进和激励社区居民自觉地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争创文明卫生社区,经本社区代表委员会研究制定卫生评比制度如下:
1、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由社区爱国卫生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检查和评比。

2、检查工作规定每年两次,年终进行评比一次。

3、检查内容包括:外环境、道路及垃圾中转点,村民室内卫生,个人卫生,公厕卫生及管理,健康教育宣传刊出及除四害落实情况等。

4、对在全年二次检查评分中存在问题的单位或户主限期整改或通报批评,对得分较高的单位及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颁发证书。

古城社区物业管理制度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管理范围
    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它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它

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垃圾。
    三、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

她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经过诉讼途径解决。

【篇5】爱国卫生考核制度

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制度

为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给辖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的工作、,强化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根据区政府《关于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实施》,参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本街道各社区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及制度建设(分值16分)   (一)社区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责任制度“三落实”,重点工作有、安排、有。(2分)   (二)小街巷及楼群院落有专职清扫员实行全日保洁,责任到人,有带班及保洁人员的安排表。(2分)   (三)社区“周末卫生大扫除”有记载(2分),少一次扣分。   (四)“门前三包”责任制度落实。(1分)   (五)各类健康教育资料齐全( 5分)。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六)社区内小街小巷、楼群院落、居民区公厕清扫保洁队伍健全,管理责任落实。(2分)   (七)楼群院落有检查评比记载,每周一次(2分)。缺一次扣2分。   二、 宣传教育(分值11分)   (一)开展辖区群众及单位职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市民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和卫生意识。有固定的宣传栏目、黑板报等宣传专栏,宣传氛围浓郁。(1分)   (二)广泛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环境整治。居民群众有较强的健康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1分)   (三)各社区每月25日前给街道上报一份本社区内进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情况报道(一件好事、一种做法、解决的问题)。(4分)不按时上报或未报不得分。   (四)上报(5分)   按时制定、报送,工作规划、目标责任书、、工作信息、报表及各类。迟报一次(二天之内)扣2分、逾期不报者不得分。   三、社区环境卫生(分值 63分)   (一)小街巷及楼群院落(36分)   1、道路及楼群院落清扫保洁干净整洁,无垃圾死角,垃圾日产日清。(16分)   发现一堆扣2分,依次类推。未清扫小街巷一条扣3分,扣完为止。   2、无乱贴乱挂、乱喷乱画及各类游医广告。(15分)   发现一条残标扣0.2分, 扣完为止。   3、主干道沿线垃圾道一律封闭,美观整洁,设足够数量的垃圾收集容器,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5分)   (二)重点脏源点(12分)   铁路沿线,检查时发现一堆垃圾扣分,依次类推;没有清扫扣8分,依次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要求垃圾台周围干净无垃圾堆积,做到垃圾上台,日产日清。发现台下有垃圾一次扣2分,没动者此项不得分。   (三)办公室卫生(5分)   社区办公室内窗户、地面、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不擦窗户扣1分,地面、桌面不干净各扣1分。   (四)、每月“卫生日”检查情况(10分)   1、重视,发动群众广泛、宣传氛围浓厚(5分)   2、行动讯速、效果明显、不留死角(5分)   检查中发现一处有问题扣5分,依次类推,没动者此项不得分。   四、辖区单位(10分)   1、辖区单位有健全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责任落实资料。(1分)   2、卫生管理人员、清扫保洁队伍落实。(1分)   3、环卫设施齐全。(1分)   4、单位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下水畅通。(3分)   5、单位生活垃圾收集做到定时定点清运。(1分)   6、垃圾容器密封,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2分)   7、“门前三包”落实。(1分)   五、复议   社区收到考评结果5日内若有异议书面向街道提出复议申请,街道接到复议申请后经街道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回避)研究确认30日内予以答复,但是不影响正常执行。社区复议事项确实,由街道负责纠正并按街道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复议事项不成立对社区任何工作不影响。   六、检查奖惩办法   对以上考核项目由分管领导和城建办定期召集有关社区书记、主任或分管卫生工作的副主任,采取明查暗访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实行周检查、月评比、每月排名通报的方法进行考评。凡检查反馈给社区的问题应在三日内处理完毕,如在次月检查中出现同一个问题本文来源于文秘知音网站时加一倍扣分;凡在卫生检查中获得省、市、区表扬的社区,可分别获得8分、6分、4分的额外奖励分;凡受到群众投诉的社区,经核查情况属实的每一次扣5分;凡在卫生检查中受到省、市、区通报批评的社区,分别扣10分、8分、6分;经媒体曝光情况属实每一次扣10分。   检查考核总分为100分。(奖励分另计)   年终评分方法:全年总分÷检查次数。   社区卫生检查考评的总原则,侧重于社区卫生管理制度、清扫保洁队伍、管理责任的落实,社区环境卫生面貌的改善。

【篇6】爱国卫生考核制度

生产车间卫生考核制度

为使公司车间卫生管理工作有所遵循,建立并保持整洁的生产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责

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应认真实行本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车间的卫生符合卫生评定标准。

二、生产人员的卫生管理

1、健康管理

①、生产人员必须在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对未取得健康证者视情况安排其他工作。

②、对取得健康证的上岗职工,应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由生产部协助培训部组织培训,使其具备本岗位基本卫生知识。

③、健康检查应定期进行,每年至少一次。

2、个人卫生管理

①、一般要求:

A、一要身体健康,持证上岗;二要经过卫生知识培训;三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职业道德。

②、工作人员手部一旦有创伤、脓肿时,严禁从事生产作业。

③、对患上呼吸道炎症或口腔疾病的人,要暂时脱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严防对食品的污染。

④、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穿戴好工作服、口罩、发帽,头发不能外露,并保持清洁整齐。

⑤、工作人员作业前应洗净双手。

⑥、工作人员应做到勤剪指甲、勤理发、勤剪胡须、勤洗澡、勤换衣。

⑦、工作人员操作时不准戴戒指、手镯,不涂指甲油。不准面对产品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

⑧、工作人员用手直接接触产品时,应戴上完整、清洁的手套。

⑨、禁止在工作场所中嚼口香糖、饮食,非必要时勿互相交谈。

三、工作卫生管理

1、生产现场实行封闭式作业,非生产人员不得入内。

2、原材料要清洁卫生,符合公司的检验标准。

3、生产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艺卫生要求。

4、使用的容器用具和机械设备要及时或定期清洗、清洁、消毒。

5、产品的外包装应符合卫生要求,并应有规定的标识。

6、避免成品污染。

四、设备卫生管理

1、定期清洗设备,物见本色。

2、生产作业过程中防止生产设备、管道、润滑油等对产品造成的污染。

3、合理选择各种清洁剂及消毒剂:

①、对有伤害性的微生物及病菌须有效;

②、无菌、无臭、无味;

③、与皮肤接触而不产生伤害;

④、容易操作且经济实用;

⑤、具有高效率的清洁力;

⑥、可以存放很久,且不论原液或稀释都不会因储存而失去活性。

五、环境卫生管理

1、保持环境整洁,展现良好企业面貌,置物有序。来厂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2、墙壁、天花板、地面的卫生管理

①、墙壁、天花板、地面应定期清扫,如有破损应及时维修,并保持良好状态。

3、下水道及水管装置的卫生管理

②、凡是有污水排出以及用水龙头冲洗地面的场所,均须有单独下水道和窨井。

4、通风、照明设备的卫生管理:

①、车间、仓库、更衣室、卫生间、职工食堂等都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②、车间、仓库、卫生间、职工食堂等应根据实际需要安装相应的灯光设备,照明良好。

③、在车间、仓库等重要场所安装防爆灯具或使用防护罩。

5、洗手池的卫生管理:

①、洗手池要配备洗手器具、肥皂、专用毛巾。洗手器具应按时检修、打扫,及时补充卫生用品。

6、更衣室、浴室的卫生管理:

①、更衣室:地面、门窗、桌柜和四壁清洁,玻璃明亮;桌面、柜内物品摆放整齐,墙壁不乱摆挂。

7、垃圾处理:

①、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桶,桶内应放置塑料袋以便包扎清理,并加盖密封,以免不良气味外溢污染空气。垃圾桶应及时清理,每次清理后应用热水、消毒剂认真洗刷。

六、卫生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七、相关文件:

《车间厂区卫生管理细则》

《关于考核的具体说明》

八、记录表单

《卫生检查表》

附件1:

车间厂区卫生管理细则

为创造一个卫生、整洁、有序的厂区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一、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污水、浮土,物品摆放整齐。

二、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三、机器设备,保养良好、干净、无灰尘、油迹,摆放整齐、有序,且有明显标适识。

四、车间卫生工具,集中放在一个隐蔽处,摆放整齐,用后及时清理干净。

五、车间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分开摆放合理,整洁、有序。

六、工具箱及里外工具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油迹,禁止无乱堆乱放现象。

七、车间内外墙体、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等宣传栏保持干净、张贴整齐,无油迹、无灰尘浮土。

八、厂区各卫生区域已分划各部门,各部门应负责到人,要求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污水,复合板、型钢等各类物物品分类摆放整齐、有序。

九、各个部门、车间的卫生区都要天天打扫卫生,而且要保持好。每天下午下班前应清扫、拖洗一遍,达到无废弃物、无卫生死角、无纸屑、无烟头等,干净整洁。有问题马上及时整改纠正。

十、设立奖惩办法,对工作环境管理好的员工和负责人进行奖励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每星期检查一次,对一月内有三次能达到上述指标的给予每人10元奖励,奖励负责人30元。对每次检查达不到卫生标准的首次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已及时整改好的不予处罚,如通报后不行动或未整改好的,一项不合格的部门10元,一次一个部门有3项以上(含3项)不合格的扣部门主要负责人30元。

附件2:

卫生检查表

检查项目

评分

改善建议

5

4

3

2

环境卫生

1

地面上有无易滑物或油渍及玻璃等东西可使人跌倒。

2

有无不用之物件、桶及各种不用零件留放工作场所。

3

通路(道)阶梯、机台下、地面是否经常保持清洁。

4

墙壁、屋角蜘蛛网、灰尘有无清扫。

照明通风

5

照明灯、日光灯是否保持清洁或损坏。

6

更衣室、清洗室是否保持清洁及通风。

7

室内门窗,玻璃是否完整清晰。

8

通风温度、温度是否适当。

安全措施

9

安全标准是否完整清晰齐全。

10

是否按规定穿戴防护具。

11

是否遵守安全操作法。

12

禁烟地区,地上有无烟蒂、烟灰及火柴棒等物。

13

消防栓、灭火器处有无阻碍物。

14

消防栓、灭火器是否良好,有无失去时效,并保持清洁。

15

抽风机有无经常保养,是否保持清洁。

16

走道是否有物品阻碍通行。

物料堆积

17

原料是否堆于适当地点。

18

物料堆积是否合法于安全规定。

废料处理

19

废纸、废物等是否投入指定容器。

20

垃圾物是否经常清除。

各项合计

总得分

部门: 区域(位置): 检查人: 日期:

关于考核的具体说明:

1、此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建厂硬件设施确定现场管理等级。

2、按照扣分标准,以100分满分。公司各部门、考核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95分以上为优秀;95-90分为良好;90-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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